工程项目监理方法措施
工程项目监理方法及措施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是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工程质量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阶段的控制、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实际上是监理方组织参加施工的各施工单位按合同标准进行建设,并对形成质量的诸因素进行检测、核验,对差异提出调整,纠正措施的监督管理过程,这是监理方的一项重要职责。
1质量控制的内容
根据施工阶段工程实体质量形成过程的时间阶段划分,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可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三个阶段。
1.1事前控制
在各工程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和有关方面进行质量控制,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的重点,应制订切实的控制措施并加以落实。
1.1.1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及施工人员素质
审查承包单位承担该项任务的施工队伍及人员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可进场施工。
1.1.2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质量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对各施工单位在采购主要施工材料、设备、构配件前提供的样品和有关订货厂家等资料进行审核,在确认符合质量控制要求后书面通报业主,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建筑材料报审表》和《主要设备选型报审表》。材料、设备到货后应及时复核出厂合格证、有关设备的技术参数资料,并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复试。由业主提供材料设备时,应协助业主进行设备选型,订货并参加业主对该设备安装质量的共同验收。
1.1.3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对所有分项、分部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报送详细的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应着重审查: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主要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安全有效;施工程序是否合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监理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1.1.4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对工程质量有更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查其设备的选型是否恰当;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能的报告中所表明的机械性能是否满足质量要求和适合现场条件;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使用。
1.1.5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未经监理方审查认可和经查不能保证施工质量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场施工;督促、检查各分包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1.6做好施工图纸会审工作
1.1.6.1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和技术资料,了解设计意图和各项技术要求;
1.1.6.1核对全套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图中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是否精确和吻合一致。
1.1.6.1核对建筑、结构、水电、通讯、设备安装等各种图纸相互之间有无矛盾;
1.1.6.1对重大分项工程和关键部位的特殊技术,应复核其是否能满足施工要求。
1.1.7工程测量放线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对于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并据以进行准确的测量放线、复测施工测量控制网。
1.2事中控制
1.2.1协助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工序控制体系。
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管理状态、对重要工序应建立质量管理点,及时检查或审核各分包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
1.2.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工作。
1.2.2.1项目监理部应按质量计划目标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工艺管理,认真执行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以提高项目质量稳定性;加强工序控制,对隐蔽工程实行验收签证制,对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中间检查和技术复核,防止质量隐患。
1.2.2.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还要做好工作日记,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和数理分析,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提出专题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送业主及施工单位。
1.2.2.3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建筑安装验收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1.2.2.4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如发现有不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而影响工程质量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口头整改意见或工地巡视单,如整改不力或坚持不改,由总监理工程师直接向施工单位签发书面整改通知单。
1.2.3隐蔽工程验收内容
项目监理部在接到隐蔽工程验收单后,应及时派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但应事先确保各分包单位在提交隐蔽工程验收单前已认真做好自检工作)。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必要时应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各分包单位,待其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未经复验签证一律不得进行隐蔽,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如下:
1.2.3.1基坑地质验收:主要检验基坑挖掘标高及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要求及勘察报告相符,如有不符应分析原因。
1.2.3.2桩位验收:主要检验桩顶标高及桩位实际偏差,土方开挖后,还须再次验测(施工单位须绘制桩位实测偏差图)。
1.2.3.3各项钢筋砼工程中的绑扎(包括预埋件)验收:主要检验钢筋数量、品种、规格、形状、间距,搭接长度和焊接质量。
1.2.3.4埋入构件中的避雷导线验收:主要检验导线的连续性电阻值,接头处理,用料规格、数量和焊接质量问题。
1.2.3.5埋入构件中的管线验收:主要检验预埋管线的数量、规格、走向、接头质量和试压记录。
1.2.3.6安装设备和管道的水压试验验收:主要检查设备和管线的强度和严密性。
1.2.4审查技术变更和会签设计变更。
凡因施工原因需个性设计,应通过现场设计代表,请设计单位研究确定后提出设计修改通知,由总监理工程师参与会签并在项目监理部内传阅,经业主认可后交各分包单位施工。总监理工程师会签有关各种设计变更,应审查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是否有不利影响,必要时提出书面意见向业主反映。
1.2.5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令。
如各分包单位违反合同条件施工,使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时,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各分包单位停工整改;
>1.2.6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业务活动;
1.2.7坚持记好质量监理日记。
认真做好统计数据处理分析,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提出报告,加以处理。
1.3事后控制
1.3.1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验;
1.3.2工程验收
1.3.2.1根据施工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初验.并将初验结果通告施工单位;
1.3.2.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在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基础上,按国家验收规范标准,报请业主确定组织竣工验收的日期和程序,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和签发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3.2.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并进行汇总;
1.3.2.4整理工程项目技术文件资料,按要求编目、建档
2工程质量控制的手段
2.1旁站监理
监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对工程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全过程连续监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包商整改。旁站检查项目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作出明确规定,并留下旁站记录。
2.2工程检测
工程检测是监理工程师实施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监理工作科学性和公正性的体现。
工程检测包括施工现场检测和试验室检测。监理工程师自身必须配备必需的检测工具及时、准确地对现场施工实施检测,合理评价工程质量,并由第三方检测项目实施审核和见证制度,并实施监理平行抽查和复验措施,确保检测结果公正性。
2.3支付控制手段
质量监理以计量支付控制权为保障手段。如果施工单位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监理可拒绝在支付凭证中签字。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项目监理进度控制方法措施
项目监理进度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施工阶段本监理单位进度控制的总任务就是在满足项目总工期、总进度计划要求的条件下,审核不同工种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在执行过程中加以控制,保证工程总工期目标的实现,保证项目按期竣工。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又可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个阶段。
1事前控制
1.1协助制订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
1.2协助制订切块的单项工程工期及关键节点进度,通过总工期的分解切块,保证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1.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对桩基、主体结构、室内外装修、机电设备安装等进度、工作搭接进行审查。主要审核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等。
1.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方案和施工总平面图。
1.5制定由业主供应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计划。
1.6督促和协助合同各方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2事中控制
进度的事中控制一方面是进行进度检查,动态控制和调整;另一方面,及时进行工程计量,为向施工单位交付进度款提供进度方面的依据。其工作内容有:
2.1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监理日志
2.2审核施工单位每周、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
2.3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需和质监验收协调进行)
2.4进行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
2.5对工程进度进行动态管理,针对问题,及时提出进度调整的措施和方案。
2.6组织现场协调会
2.7定期向总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现场监理部每周每月向业主报告进度状况。
3事后控制
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3.1制定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
3.1.1技术措施:如缩短工艺时间、减少技术间歇期、实行平行流水主体交叉作业等;
3.1.2组织措施:如增加作业队数、增加工作人数、增加工作班次等;
3.1.3经济措施:如实行包干奖金、提高计价单价、提高奖金水平等;
3.1.4其他配套措施:如改善外部配合条件、改善劳动条件、实施强有力高度等。
3.2制定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
3.3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组织新的协调和平衡。
4进度协调控制的对策,见下表:
*ml:namespace prefi*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 | 控制对策 |
业 主 | 资金投资不足,并不能及时到位 | 应及时汇报,研究对策使资金及时到位 |
图纸未及时到位 | 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把设计图纸按时交于承建单位 | |
甲供的工程材料未及时到施工现场 | 协助业主做好提前采购订货的计划,并督促实施 | |
承建单位 | 人力、技术力量不足 | 增加施工人员,增强技术力量 |
施工方案欠佳 | 进行必要的技术论证,提出整改意见 | |
出现施工质量问题 | 狠抓工程质量,杜绝工程返工 | |
所采用的工程材料、产品质量差 | 加强质量检查,采购好的优质产品 | |
工程材料不足 | 每月制定的材料计划应做到正确无误 | |
资金调用失控 | 资金应专款专用 | |
设计单位 | 未及时向业主提交设计文件 | 督促设计单位及时出图 |
现场施工与设计图纸有矛盾 | 派驻现场设计人员 | |
现场发现配套专业设计与土建设计有矛盾 | 加强设计工种之间的相互协调 | |
变更设计较多 | 及时提供设计变更通知 |
篇3:工程监理造价控制方法措施
工程监理造价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成本控制是管理过程中的工作重点,在施工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基本原则是把计划投资额作为工程项目投资的目标值,把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实际支出额与工程投资目标进行比较,通过比较发现并找出实际支出额与投资控制目标值之间的偏差,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
为此,我们将采取如下方法和措施做好投资控制管理工作。
1根据审核后工程预算书,提出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建议。
2熟悉每一份施工合同条款的内容,严格把握住合同价计算,合同价调整,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3在各专业监理部中落实从施工合同造价角度进行控制的监理人员,在日常监理过程中做好如下工作:
3.1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量(已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复核。详细记录工程进度、质量、设计修改等问题和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合同造价控制有关的问题。
3.2审核施工阶段进度款清单。做好计划工程量与实际已完合格工程量的比较,定期向总监现场代表提供投资控制管理报表,并报业主确认。
3.3按合同规定,及时告知业主文件进度款的期限,防止因违约而被处以罚款的事件发生。
3.4及时发出各种指令,并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及配合要求。在施工进展过程中,安排专人进行投资跟踪。
3.5审查超出承包合同之外的设计修改及由施工单位做出的预算。
3.6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及相应的有关报表。工程付款凭证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认可意见后由业主签发。
3.7定期向业主提供合同造价控制的报表。
3.8严格控制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用工、使用机械台班、材料代用、材料调价的签证,须会同业主核签后才能生效。
3.9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
3.10公正地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
4已完合格工程的计量审核措施
4.1已完合格工程的计量审核程序
计量通知或申请→审查有关文件资料→填写中间计量表→工程支付。
4.2已完合格工程的计量审核方式
对承包商提出的计量资料审查,共同计量并详细记录,可根据工程情况增减计量次数。
计量申请应写明要求计量的原因、计量的工程部位和计量的时间。
4.3支付可分为三个阶段:前期支付、中间支付、最终支付。
4.3.1前期支付的主要工作为:
4.3.1.1签发动员预付款金额的支付证明
4.3.1.2并通过“中间支付证书”逐次扣回。
4.3.2中间支付的主要工作为:
4.3.2.1签发“中期支付证明”的各次支付
4.3.2.2暂定金的签发支付
4.3.2.3计日工的签发支付
4.3.2.4签发材料设备预付款支付证明
4.3.2.5签发工程变更引起的支付证明
4.3.2.6对保留金的扣留及退还
4.3.2.7承包商的索赔支付证明
4.3.2.8价格调整引起的支付证明
4.3.2.9代行对分包商的支付
4.3.2.10工程交工支付等
4.3.3在最终结算清单的确认后进行最终支付,同时应对整个工程各阶段的计量支付进行清理和总结。
篇4:工程监理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法措施
工程监理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安全工作主要以事前控制为主,结合事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检查。事前控制主要是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转落实、安全措施的编制和落实。
1.安全管理机构、安全措施的审查
1.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在安全方面重点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在本工程中有无针对性。
1.2 审查施工单位在安全方面的重要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地下室基坑的围护方案、塔吊基础施工方案、外脚手架的搭设方案(接料平台)、垂直运输方案、支模的排架方案等。
1.3 审查进入现场分包单位的安全资格和证明材料。
1.4 审查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
1.5 塔吊、人货电梯安装后必须经安监站验收合格才能使用,而且塔吊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准用证、履历表,井架必须通过施工单位安全科、设备科的验收才能投入使用。
2安全施工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2.1安全施工教育
2.1.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政府的政策法令和上级、主管部门所颁发的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法规;
2.1.2要让全体管理人员牢固树立起"抓安全一刻不忘,管理安全理直气壮"的观念,做到施工现场"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发现违章立即制止",确保工程安全目标的达到;
2.1.3要求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员上岗前必须熟悉有关施工安全规程;
2.1.4要求施工单位的独立操作者,须有本工种、本岗位的操作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应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否则不准上岗;
2.1.5要求施工单位的职工在工作中必须全面接受安全监理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2.1.6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一起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1.7施工单位采用新的施工方法,添设新的技术设备时,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新操作法的教育,经监理认可后方能实施;
2.1.8督促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进行每日安全讲话,每周安全例会,定期安全培训、不断增强安全意识,保持良好的安全作业状态。
2.2安全检查
2.2.1督促总包单位将各分包单位纳入安全管理系统,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
2.2.2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召开施工单位安全员会议。总结上月的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月安全工作;
2.2.3经常检查施工单位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安全准备、技术准备,包括向各班组的技术交底、技术培训、安全教育等状况;
2.2.4定期与不定期地巡查施工现场。主要施工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外脚手架的状况,发现问题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逐级汇报;
2.2.5督促施工单位定期、不定期地对其用电情况、消防安全设施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2.3.1 要求施工单位对分项工程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2.3.2 监督施工单位下达任务时应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应根据任务特点、现场环境、人员情况、设备状况等提出具体的安全措施;
2.3.3 施工重点区域或重要工序应有安全监护人或安全员在场,并设置安全设施;
2.3.4 沟、槽、坑的开挖,必须做好现场观察、固壁处理;
2.3.5基坑周边、楼梯口和梯段边、井架、电梯口、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等,其四周应设防护栏杆,防止坠落;
2.3.6 脚手架应自成系统,不要将模板支撑与脚手架连在一起,以免增加模板变形,造成不安全因素;
2.3.7在施工现场监理随班日常检查,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应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a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得力时;
b对已经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c安全设备未经检查验收而擅自使用时;
d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e构件吊装过程中,若指挥人员无醒目的安全帽标志或无指挥人员时。
2.4电气设备安全生产管理
2.4.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现场用电规定、标准执行;
2.4.2监督施工单位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立支架,特殊情况应和有关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后方能施工;
2.4.3施工现场电器设施的安装维护应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不得动用,现场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漏电保护装置。
2.5现场消防措施
2.5.1监督施工单位在现场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
2.5.2现场用火要有防火隔离设施,严格执行用火证制度;
2.5.3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要求施工单位设专人保管。
3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3.1施工现场场容
3.1.1施工工地明显处应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内容:工地名称、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等;
3.1.2检查工地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制度板、内容详细否、字迹工整规范否;
3.1.3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有否明确,并应划分责任区,设标牌,发片包干到人;
3.1.4施工现场内应有排水措施,废、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必须设置沉淀池,运输道路要平整、坚实、畅通;
3.1.5监督现场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及时清理,渣土外运应执行有关规定,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
3.1.6施工区域与交通便道应有明显的分隔,在施工过程中保持交通便道的畅通。
3.2&nbs
p; 施工现场料具管理3.2.1要求各类材料堆放要整齐,散料之间围档高度不得低于0.5米;
3.2.2检查料场排水措施;
3.2.3督促施工单位依据材料性能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冻、防火措施;
3.2.4要求施工现场重视施工材料的合理节约。
3.3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卫生防疫
3.3.1要求现场办公室、职工宿舍要保持整洁、有序;
3.3.2监督伙房严格执行环境卫生法及有关规定,炊事人员要有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
3.3.3督促施工单位搞好伙房卫生、饮水卫生、厕所及浴室环境卫生。
3.4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切实解决好工地排水、排污、噪声扰民等问题,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3.5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明确,道路通畅,消除施工现场的脏、乱、差情况,争创文明工地;
3.6各种标语、标识牌、横幅、旗帜等应排放整齐、用字规范。
篇5:工程监理:合同管理方法措施
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1合同管理的原则
1.1事前预控: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对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1.2及时纠偏:随时跟踪合同的执行情况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联系单》的形式,督促违约方纠正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对设备合同的执行情况,监理工程师及时了解与跟踪厂商执行供货计划的过程,尽量避免设备实际到场时间提前或滞后对工程进度计划的影响。
1.3充分协商:在处理过程中,认真听取有关各方意见,与合同双方充分协商。
1.4公正处理:严格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和监理程序,公正、合理地处理合同其他事项。
2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2.1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投标
根据业主的需要,参加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的招投标工作,对招标文件内容和标底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业主选定承包单位及供应商。
2.2协助业主确定本项目的合同结构
本工程的合同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加工合同、材料与设备供货合同、运输合同、业主指定分包合同等。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合同的框架、类型、主要部分和条款进行分类、汇总,形成本工程的合同结构,确定合同内容符合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和投资概算。
2.3合同执行过程管理和检查
在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对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合同履行进行全过程的监控、检查和管理。
2.4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
协助业主和公正处理建设工程各阶段中产生的索赔,参与协商、调解、仲裁甚至诉讼解决合同的纠纷。
2.5对合同的执行过程进行鉴证、处理合同中涉及的第三方关系以及合同条款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3合同管理的方法和措施
3.1合同分析
3.1.1对合同类型和相关条款进行分析、归纳,建立本工程的合同结构。对工程承包、材料设备采购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合同条款、法律条款分别进行详细的分析,对合同条款的更换、延期说明、投资变化等及时分析、备案。
3.1.2对业主有关的活动分别存档,以防漏项。合同分析是合同管理的基础,与过程控制紧密相连,过程中的变化应及时总结、归纳,实现合同管理的动态控制。
3.1.3分析合同中易产生风险和变更的条款,并分析这些条款与设计、总包、分包、监理等单位以及与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的关系,为制定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3.2制定预防措施
在合同分析的基础上,对本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合同违约、变更情况等作出预测,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并及时提交给业主。在此基础上,要求承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根据各自的合同内容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提交监理审核。预防措施的制定,可有效地减少合同纠纷、变更及索赔等现象。
3.3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在本项目监理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采用计算机建立合同管理子系统,形成本工程合同管理,其主要功能为:
3.3.1提供合同结构模式和选用;
3.3.2合同文件、资料登录、修改、删除、查询和统计;
3.3.3合同执行情况的跟踪及处理过程和管理;
3.3.4形成合同执行情况报表;
3.3.5为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提供有关数据;
3.3.6现行经济法规、资料的查询。
4合同争议与违约的管理
4.1合同争议的调解
4.1.1项目监理部接到调解合同争议的书面要求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取证,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及时与合同争议双方进行磋商,在此基础上提出调解方案。如果双方对调解方案没有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下,双方均应执行。
4.1.2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承包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之外,项目监理部应要求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或督促承包商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4.1.3合同一方或双方不同意监理部调解决定时,可按合同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最终办法提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在仲裁或诉讼的过程中,监理部有资格和义务作为证人,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4.2违约处理
4.2.1在监理过程中发现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时,项目监理部及时提醒有关各方,防止或减少违约事件的发生。
4.2.2对已发生的违约事件,监理部应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以事实为根据,以合同约定为准绳,公平合理地处理。
4.2.3处理违约事件的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在与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解决方案。
4.2.4由于合同一方严重违约,合同另一方有权按合同的约定提出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要求,项目监理部应予以受理,并妥善处理。
4.2.4.1对合同终止的原因进行记录备案;
4.2.4.2确定至合同终止日已完工作的价款;
4.2.4.3要求承包单位移交工程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