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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监理工作人员守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施工项目监理工作人员守则

  1、监理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监理工作人员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2、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

  3、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4、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5、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其担负建设任务;

  6、不以个人的名义在报刊上刊登承揽监理业务的广告;

  7、不得损害他人名誉、

  8、不泄露所监理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项;

  9、不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中兼职;

  10、不擅自接受业主额外的津贴,也不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津贴,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3、监理人员廉洁自律措施

  公司制订的监理工程师守则与各种工作制度,对监理人员具约束力。公司采取如下具体措施确保现场人员廉洁奉公,守纪执法:

  (1)现场监理办公室张贴廉洁自律警示标语;

  (2)要求监理人员在每日监理日记中对照守则自检;

  (3)总监每月对监理部人员遵守守则情况及制度执行情况全面检查、考核;

  (4)总监应经常向施工单位了解监理人员日常工作态度、廉洁作风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监理公司通过深入现场听取各方面反映和对业主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不正之风,决不姑息。必要时采取经济手段加以控制。对通过教育陋习不改者坚决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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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速公路监理工作要求和监理人员守则

  高速公路监理工作要求和监理人员守则

  监理人员工作要求:

  一、各监理人员生活要廉洁,工作要以数据为凭、文字为据。

  二、监理人员必须参加过交通部、省一级组织的公路工程监理人员上岗培训,经考试合格者,并取得上岗证。

  三、各监理处下设的各专业工程师、现场监理员、后勤人员数量要严格履行投标承诺。现场监理人员应该做到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素质较高。

  四、现场仪器、设备等的配置数量、型号等各项指标,应履行投标承诺。

  五、现场监理工作应严格规范管理,各级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一律佩戴"**高速公路监理证"(胸卡),胸卡统一采用底白色黄皮镶边10cm(长)×7cm(宽),内容详见附(一)样本。

  六、严禁监理人员委托承包人代行隐蔽工程检查。

  七、原则上不允许更换监理人员,尤其不准更换监理骨干人员。若有特殊情况,必须报业主、建设办审批后方可更换。

  八、各监理处监理服务期间监理人员的出勤率不得低于95%;高级监理工程师、副高级监理工程师离开现场2天以上,应提前将离开理由和委托负责人报业主监理管理部,经监理管理部核实,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违约;各专业工程师离开现场由高级监理工程师批准,离开15天以上报业主监理管理部备案。

  监理人员守则:

  一、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心、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行使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四、不能在施工、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兼职。严禁向所监理标段介绍施工队伍,指定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的生产厂家。

  五、坚持原则,秉公办理,不收承包人礼品、礼金。

  六、不泄漏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七、坚持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严格监理,平等待人,谦虚谨慎,热情服务,处理问题有理、有利、有节。

篇3: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守则

  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守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工程项目业主有关规定。

  (二)严格按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规定的技术标准,监督、检测工程质量和进度,对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三)不允许在本监理段的承包人、材料供应单位或部门兼职,不得参与施工、材料供应单位的合伙经营。

  (四)认真履行《监理合同》中监理单位的义务和承担所约定的责任。

  (五)坚持公平与公正、独立与自主立场处理各方争议,维护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六)不允许泄露本工程所需保密的事项,在发表相关论文或资料时,须事先征得本工程项目业主和监理公司的同意。

  (七)不参与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单位的盈利分成或收取不合理的费用,培养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和办事公道的高尚情操。

  (八)坚持认真学习,不断进取的精神,熟悉和掌握本工程有关合同文件,严格按照合同办事。

  (九)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检测资料是判定质量情况的依据。

  (十)严格执行"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从事施工监理活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索贿、不受贿。

  (十一)坚持科学的态度,培养综合分析能力。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不能凭"想当然"和"差不多"草率从事。尊重客观事实,准确反映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控制情况,及时妥善地处理问题,不拖拉、不推诿。

  (十二)虚心听取业主的意见,改进监理工作。

  (十三)认真遵守本监理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监理岗位责任制。

  根据以上监理职业工作要求,我公司将监理人员守则总结为:

  忠于职守,公正严谨,热爱本职工作。

  廉洁自律,恪守法规,杜绝不正之风。

  坚持原则,有错必纠,倡导实事求是。

  照章办事,执行合同,不辞辛劳繁琐。

  质量第一,安全生产,注重文明施工。

  强化监督,热忱服务,崇尚诚信科学。

  团结协作,钻研业务,弘扬职业传统。

  精心把关,优质高效,争创工程一流。

篇4:监理公司上墙制度:监理人员执业守则

  监理公司上墙制度:监理人员执业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企业,忠于职守,敬岗爱业,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二、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义务和职责。

  三、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四、维护国家和顾客的荣誉及利益,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公正、公平地做好监理服务工作。

  五、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六、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兼职。

  七、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分包商和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商,不向被监理单位推销任何建筑材料。

  八、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九、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不准与承包商、供应商单独就餐。

  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不泄漏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篇5:监理上墙制度: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监理上墙制度: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一、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二、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三、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四、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五、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六、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七、不泄露所监里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八、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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