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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洞工程监理工作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涵洞工程的监理工作办法

  涵洞地基处理和明挖基础的施工见前面基础部分的有关规定。涵身外观要求混凝土大面平整,色泽均匀,接茬处无较大错台、跑模现象。砌体选料得当,组砌整体均匀,砌面基本平整,砌缝符合规定,勾缝无明显缺陷。各涵节间相接基本顺直,排水通畅。

  一.装配式涵洞

  1.承包单位应对装配式混凝土涵洞涵节进行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检查产品合格证,并进行抽查。

  ⑴.装配式涵节的制作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每10节检查不少于1节,监理工程师抽查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节的长度、内外直径、管壁厚度,钢筋混凝土矩形涵节的长度、宽度、高度、顶底板厚度。

  ⑵.装配式涵节内外壁表面应光滑圆顺,端面平齐。如有蜂窝麻面,每处面积不得大于3.0cm×3.0cm,深度不得超过1.0cm,总面积不得超过全面积的1%,并不得露筋。

  2.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应防止碰撞,使用前应对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成品涵节的质量、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师检查出厂合格证及验收记录。

  3.现场预制涵节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装配。要求承包单位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监理工程师见证检测。

  4.涵节接缝必须顺流水坡度安装平顺。当壁厚不一致时,每一错台段内底面应调整平齐。承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全部检查。

  5.装配式涵洞装配的允许偏差和检验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每座涵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轴线、流水面高程、涵身长度、相邻管节底面错台量。

  二.就地制作涵洞

  1.混凝土涵身必须先浇筑底板(包括下梗肋),当底板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50%后,再施工中、边墙及顶板混凝土。分次浇筑时,边墙的施工缝不应设在同一水平面上。要求承包单位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监理工程师检查试验报告。

  2.预制拱圈、盖板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5%后方可吊装。涵身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后,才可分层对称填土。要求承包单位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监理工程师检查试验报告。

  4.预制混凝土盖板、拱圈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每10件检查不少于1件。监理工程师抽查钢筋混凝盖板的长度、宽度、厚度、对角线差,混凝土拱圈的长度、宽度、厚度。

  5.混凝土涵洞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对每座涵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边翼墙和中墩距设计中心线位置、墙顶和拱座顶面高程、孔径、涵长、厚度、涵身接头错台量。

  6.砌体涵洞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对每砌筑段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砌体边线距设计中心线位置、顶面高程、相邻石(砌)块边线错台量、涵洞孔径、砌体厚度。

  三.渡槽和倒虹吸管

  1.渡槽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槽身轴向位置、槽身流水面高程、槽梁尺寸。

  2.倒虹吸管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轴线位置、水平管流水面高程、水平管长度、水平管内壁侧面及底面管节错台、竖井尺寸、竖井顶面高程。

  3.检查渡槽和倒虹吸管的连接处是否按工艺要求施工,必须做到密封、不漏水。监理工程师应重点检查。

  四.顶进涵

  1.顶进涵作业前,承包单位必须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顶进施工工艺设计,并按规定报监理工程师及相关部门审批。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顶进所需的各项设备、材料、人员等是否足够,检查技术交底等准备工作是否充分,符合要求方可施工。要求承包单位顶进作业时必须严格按审批方案实施。

  2.框架涵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和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框架涵的宽度、轴线长度、边墙厚度、顶底板厚度。

  3.监理工程师检查顶进设施和线路加固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顶进设备应依据设计最大顶力选定,千斤顶的顶力应按规范和施工需要保留足够的储备量。线路加固具体施工须按铁路部门的要求实施(如扣轨等),要特别注意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确保万无一失。

  4.工作坑放线应保证精度,为保证箱涵顶进的施工质量打好基础。如地下水位较高,应采取排水或降水措施,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后靠背虽为临时结构,但在施工中非常重要,因此应严格设计要求进行质量控制。

  5.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顶进。要求承包单位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监理工程师检查混凝土试验报告,同时要检查防水层和防护层是否按设计完成。

  6.顶进之前,重点检查滑板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抗滑移能力、导向限位系统(平面位置及坡度)及地基承载力。顶进过程中要及时纠偏,因不同原因造成左右偏差、涵身前端上翘或"扎头"(偏低)时应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调整,处理"扎头"时应进行必要的地基处理。顶进完成后,应尽快补齐刃脚,经复测符合要求后方可完工。主体顶进就位后,应及时施工端翼墙。

  7.框架涵顶进后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每座涵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中线和高程。

  8.涵管顶进后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每座涵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高程、中线、管节错台。

  五.端翼墙及附属工程

  1.混凝土端翼墙及附属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对每座涵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端、翼墙距设计中心线距离、出入口流水面高程、出入口流水面高程的表面平整度和结构尺寸、帽石尺寸。

  2.砌体端翼墙及附属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每座涵全部检查。监理工程师抽查端、翼墙距设计中心线距离、出入口流水面高程、出入口流水面高程、墙体的表面平整度和结构尺寸。

  3.涵洞处路堤缺口填筑应在涵身结构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填筑除符合铁道部现行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桥涵缺口路基填筑有关规定外,必须从涵身两侧同时对称、水平、分层填筑,并碾压密实。当涵顶填土厚度超过1.0m后,方可通行大型机械。涵身两侧1m范围内的填土不得用大型机械施工,宜采用人工配合小型机械的方法夯填密实。

  4.护锥及出入口铺砌要求砌体选料得当,砌面基本平整,砌缝符合规定,勾缝无明显缺陷,棱角基本顺直。涵洞进出口的沟床应整理顺直,铺砌工程与排水设施、道路的连接应顺直。混凝土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棱角、线条基本顺直。

  5.栏杆、扶手应无明显缺陷,涂装符合合格标准,预制组装构件表面平整,配件齐全,安装牢固,扶手基本顺直。监理工程师验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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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既有线桥涵工程监理工作办法

  既有线桥涵工程的监理工作办法

  一.改建既有线桥涵

  1.在审查施工方案时,监理工程师要重点复核既有线桥涵施工的加固、防护是否侵入规定的建筑限界。

  2.在施工过程中,当降低地下水位时,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监测,并采取措施,以保证既有建筑物的稳定。

  3.改建既有线桥涵的施工应严格按设计及规范执行,尤其要注意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要求承包单位随时观测既有线路与桥涵状态的变化。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立即采取措施。

  4.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具体要求与前面其他桥涵规定相同。

  二.增建第二线桥涵

  1.基础施工时,承包单位符合以下规定:

  ⑴.明挖基础基底低于既有线桥墩台基底时,应对既有线桥涵基础采取保护措施;

  ⑵.打入桩基础,打桩顺序自既有线一侧开始,逐排开始,逐排向外施工,并不应采取射水或振动法施工。

  ⑶.沉井基础施工应控制超挖量,并随时观测井内挖出的土壤情况。当地质为细砂、粉砂时严禁抽水下沉。

  ⑷.采用沉井基础及钻孔桩基础时应随时观察外围地面有无沉降或开裂现象。

  2.架梁施工时,要求承包单位遵守现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架桥机架梁规程》和《行车安全细则》,同时还应在不影响或少影响既有线运输的原则下进行架设。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方案时应特别注意这一点。

  3.采用人工架梁时,梁体需要横过既有线时,施工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并经试拉检查,确保在封闭时间内将梁移过既有线路,当人工架梁纵移或横移梁体时,牵引绳索严禁拴在既有线轨道上或既有线桥的支座上。

  三.既有线顶进桥涵

  施工方法与前面的顶进涵相似,不同的有以下几点:

  1.施加、加固、防护不得侵入建筑限界。当需对行车进行限速时,除应符合现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外,必须确保安全。

  2. 施工时承包单位应随时派人观测既有线与桥涵状态的变化,当降低地下水位时,不得影响既有建筑物的稳定。

  3. 既有线桥涵改建对行车线路卸载或加固时,施工可采用吊轨、扣轨、工字梁或低高度便梁等方法。顶进作业时应不间断施工,缩短慢行时间并应经常检查,在加固线路时,应保持轨道电路绝缘。

  4. 顶进作业应在列车行车间隔内进行,并采用相应保证行车安全的措施。

篇3:防水层沉降缝工程监理工作办法

  防水层及沉降缝工程的监理工作办法

  一.防水层

  1.防水层施工前,承包单位应按设计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做好技术交底。

  2.防水层严禁在雨、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其施工环境气温条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防水层施工环境气温条件

  序号防水层材料施工环境气温

  1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冷粘法不低于5℃,热熔法不低于-10℃。

  2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冷粘法不低于5℃,热风焊法不低于-10℃。

  3有机防水涂料溶剂型-5~35℃,水溶性5~35℃。

  4沥青不低于5℃

  5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不低于5℃

  3.承包单位应对防水层所用原材料按批次进行进场验收,并按现行国家标准作性能检验。防水层和保护层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并抽查。

  4.防水层和保护层的材料称量的允许偏差为2%。要求承包单位每工作班秤量抽查不少于一次,并检查配制记录。沥青胶结材料使用温度的允许偏差为-10℃。要求承包单位每工作班用温度计测量抽查不少于一次。

  5.防水层的基层应平整、清洁、干燥,不得有空鼓、松动、蜂窝麻面、浮碴、浮土和油污。要求承包单位全部检查。防水层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验收。

  6.防水层施工部位、构造型式、厚度、坡度和细部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防水层的表面质量应达到涂层厚薄一致,卷材粘贴牢固,搭接封口正确。不得有滑移、翘边、起泡、损伤等现象。坡度平顺,排水通畅。防水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检查不少于5处,监理工程师抽查表面平整度、卷材搭接宽度。防水层隐蔽前,监理工程师应进行防水层隐蔽工程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隐蔽。

  7.保护层的表面质量应达到与防水层粘结牢固,结合紧密,厚度均匀一致。表面平整密实,不得有疏松、起砂、脱皮、损伤等现象。保护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的规定。要求承包单位检查不少于5处,监理工程师抽查表面平整度、分格缝平直。

  8.桥面保护层表面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一起观察,对裂缝用刻度放大镜全部检查,并作好记录。

  9.要求承包单位雨后或采用蓄水的办法检验后防水层是否渗水。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全部检查,发现不渗水后才能验收合格。

  二.沉降缝

  1.沉降缝施工前,承包单位应按设计要求,编制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

  2.承包单位应对沉降缝所用原材料按批次进行进场验收,并按现行国家标准作性能检验。沉降缝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并抽查。

  3.沉降缝填塞前,缝内应清扫干净,保持干燥,不得有杂物和积水。要求承包单位全部检查。沉降缝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验收。

  4.沉降缝位置、尺寸、构造型式和止水带的安装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沉降缝的表面质量应达到缝宽均匀,缝身竖直,环向贯通,填塞密实,外表光洁。承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全部检查。

  5.沉降缝不得漏水,表面可有少量湿渍。但湿渍总长度不大于沉降缝总长度的1%,单个湿渍长度不大于0.2m。承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全部检查。

  6.沉降缝观感质量要求缝身竖直、缝宽均匀,环向贯通,填塞密实,无漏水。

篇4:工程项目监理文档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监理文档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监理部科技档案的科学管理。并使其纳入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轨道。根据部、厅科技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在正副总监的统一领导下,由综合组负责监理部文档管理工作。

  2、档案管理人员应不断加强科技档案工作专业知识的学习。认真做好科技文件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和修改、补充工作。

  3、及时对往来文件进行登记。并建立收文阅办制度。

  4、严格执行文档借阅制度。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外借。努力做好文档的保密工作。

  5、在文件资料日常管理工作中。遵循文件资料类别(合同类、图纸类、文件类、原始记录及月报类)进行分类、编号、保存。并建立文件清单。

  6、年终时应及时对本年度所有文件资料进行清理、统计工作。

  7、加强对各承包人文档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8、工程竣工时严格按照国家科技档案案卷质量要求分综合类、工程质量类、工程进度类、工程费用类、合同管理类、监理月报、照片和录像七项对监理文件资料进行组卷上报。

  9、未尽事宜,按业主有关技术档案的编制、审查、归档办法执行。

篇5:项目监理部车辆管理办法

  项目监理部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行车安全,便于统一调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1、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安全行车。

  2、禁止酒后驾车,禁止疲劳驾车。

  3、加强车辆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内外整洁。

  4、服从统一调配,保证正常出车。

  5、禁止私自出车,不准随意搭载无关人员。

  6、未经许可,不准私自离开工地现场。

  7、车辆维修必须征得总监同意后在指定维修点维修。

  8、车辆加油必须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回监理部审核报销。

  9、不准私自借车,不准其他人员驾车。

  10、遵守本监理部制定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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