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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法规知识点:格式条款和缔约过失责任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理论与法规知识点:格式条款和缔约过失责任
  格式条款
  ◆概念: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缔约过失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编辑:www.pmce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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