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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中合同价款调整条款填写应注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建设工程中“合同价款及调整条款”的填写应注意

  建设工程中的合同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类。

  其中总价合同又分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承包商承担大部分风险。

  单价合同又分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而单价合同业主和承包商风险分担。

  成本加酬金合同:业主承担大部分风险。

  我们在填写专用条款的第23条款“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同时必须注意:

  (1)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2)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

  (3)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

  (4)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其他的填写方式都有可能产生一些不必要的争议,也不符合合同编撰的规定,希望合同编撰者应该予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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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项目事故报告调整处理制度(7)

  工程项目事故报告及调整处理制度(七)

  第一条伤亡事故报告程序及登记手续

  1、凡发生未遂事故由各施工班组进行登记,并报告工地负责人。

  2、凡发生轻伤事故,于事故发生后口头报告各所队安全部门,月底填“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处人保科。

  3、凡发生严重未遂事故,应立即口头报告处人保科和所属队安全部门,由处人保科组织调查分析,找出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和杜绝重复发生。

  4、凡发生重伤、群伤、死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上报处人保科,其中死亡事故再立即报送主管机关及当地劳动部门、工会、检查院。

  5、凡属于“扭伤”事故类别的负伤者,必须持有医疗部门诊断后出具的可靠的诊断证明,并经班长、工地、安全部门确认后。过期不报者,不予补报登记手续。

  第二条重大事故的现场处理

  1、发生重伤、群伤、死亡事故,就近工作人员应积极抢救伤亡,保护好事故现场。

  2、事故现场未经安全专业部门勘察前,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变动事故物证的位置,就近施工人员有责任提供有关事故的旁证材料。

  3、安全专业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临时性处理,详细勘查事故现场,记录事故现场情况和责任者的详述材料,索取必要的旁证材料,事故现场的临时性处理完毕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机关、当地劳动部门、工会、检察院报告,并及时填写“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第三条事故责任的一般区分

  事故责任分直接、主要、间接、一定责任四种。确定责任时必须做到实事求是,根据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的规定,结合现场施工实际情况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分析后确定。

  事故责任一般区分如下:

  1、受过三级安全教育和本工种、专业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的职工,因本人违反安全施工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事故,职工因本人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的事故,由其本人负直接责任。

  2、从未参加过施工,未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参加施工而发生事故的,则应分别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施工无完全措施或未交底,就施工而造成非本人责任的事故,应分别追究负责人或工程技术人员的责任。

  4、在施工安全条件不具备或有直接威胁工人生命安全的场所,经工人提出但未采取措施即令施工,而造成非本人责任的事故,由强迫命令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5、机械设备有缺陷或不按规定保修而危及安全运行的,经操作人员提出但未采取措施即令运行的,造成非本人责任的事故由强迫命令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6、工人因不使用防护用品而造成的事故,由其本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7、各级领导在布置任务的同时,没有布置安全工作或放松安全教育,对发现的问题不采取措施解决以及管理不善等问题构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应根据情节分别追究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及工区管理人员应负的不同责任。

  第四条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权限

  1、发生伤亡事故扣各级领导要组织对事故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从思想上、技术上、管理上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员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2、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依据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一般未遂事故由工地负责人调查分析,进行处理后向单位,主管领导及处人保科报告。

  4、严重未遂事故应立即上报处人保科,由处分管领导和处人保科主持调查分析,找出原因,采取防范措施杜绝重复发生。

篇3:模板安装调整要求

  模板安装、调整要求

  1.模板的安装调整须按程序进行,在上一道工序未完成或经过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大块模板、整体模板等在吊装时应使用专用吊耳或设计规定的吊点位置,先进行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吊装,模板就位并连接牢靠后方可摘钩。

  3.特殊部位或特殊模板的安装、使用、调整必须遵守模板设计中的相关规定。

  4.模板的支承结构、围令、拉条、锚固件等均应按设计的规定布置,不得偷工减料、简化结构及附件。

  5.模板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等不合格材料,顶撑要垂直,底部平整坚实,剪刀撑、拉杆连接牢固。

  6.安装基础及地下工程组合钢模板时,要认真检查槽帮土壤或岩石的稳定情况,有无裂缝或塌方的危险;槽两边1m内不得堆码模板;向槽内运送模板等材料时应使用吊机、溜槽或用绳索吊下,人员上下要设梯道;模板要平放,不得靠在槽帮上;分层、分段支模板时,应边组装边安设模板支承杆件,下层模板就位校正并支撑牢固后,方可进行上一层模板的安装。

  7.支立混凝土柱、楼层梁板、圈梁、阳台、挑檐、雨罩模板时,其支柱斜撑均要支实,拉杆要牢固,必要时搭设有施工脚手架。

  8.特殊结构或受力较大的承重模板,应编制单项施工方案,拟定安全操作程序、保证措施,考虑立、拆方便。

篇4:公园建筑工程砂土方调整施工方法

  公园建筑工程砂土方调整施工方法

  本工程场地需要先砂土方调整,再进行下一步施工。

  施工过程要先对原有场地砂方进行调整。其中b1与b6地块需要进行挖方,b1地块还需要进行填方,填砂由b6地块挖方量提供。

  施工放样定位完毕后,按照放线的范围及标高进行砂方调整。采用人工配合机械挖方,须注意层层剥土,根据土层情况适当放坡,必要时加挡土板、支护板,砂土及时外运。其中挖土机4台,自卸汽车10台。

  填土是在原有场地吹砂的基础上进行,本次施工只对未完成部分进行土方补充。用于填方的土料堆放在一边,分段施工。

  在砂方调整完毕后,在砂的基础上进行均匀填方,填土厚度为1.20米。,密实度达到80%。

篇5:工程价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价款支付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减少费用支出,提高资金效益,完善内控制度,使公司的工程管理走上管理有序,良性循环的轨道,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管理方面的内容与要求。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每个员工。

3.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T15498-1995 企业标准化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GB/800-20**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GB/T600-20**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4.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所称工程,指本公司的基建工程。

5.职责
5.1 财务部职责
5.1.1 参与工程招议标工作。
5.1.2 负责对工程的预结算及合同进行监督和复核。
5.1.3 根据合同及付款单据,www.pmceo.com支付工程款。
5.1.4 负责工程项目的材料结算。
5.1.5 及时完成工程财务决算。
5.2 计划部的职责
5.2.1 负责审核工程部承办的工程合同,承办合同会签单。
5.2.2 负责审核所有工程合同的概算数额以及工程预(决)算书。
5.2.3 参与特殊或重要的工程验收、签定和试验工作。
5.2.4 根据公司的概算,参与所有工程合同的谈判。
5.2.5 根据公司工程付款通知单、工程概算书以及合同会签单,按照费用审批办法,申请工程预付款的支付。
5.2.6 根据工程付款通知单、经工程部主管、监理单位人员审核后的工程形象进度验收单、由供方填制的月度工程量完成进度表,按照费用审批办法,申请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5.2.7 根据工程决算书、工程合同、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完工报告、决算审计意见,按照费用审批办法,申请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5.2.8 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付款联系单,申请工程质保金的支付。
5.3 工程部
5.3.1 参与工程招议标,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鉴定。
5.3.2 确定工程技术方案、设计及审核施工图纸。
5.3.3 负责工程合同中技术条款的签订。
5.3.4 负责办理归口管理工程的委托设计(变更设计),并组织审查。
5.3.5 组织隐蔽工程的验收。
5.3.6 负责审核竣工图和竣工资料。
5.3.7 审核归口管理工程项目的工程量。
5.3.8 负责相关工程竣工的质量验收。

6.管理内容与要求
6.1 工程合同预付款支付
工程合同预付款支付指为履行工程合同而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财务部根据工程项目概(预)算书、合同会签单及工程部、计划部主管审批批准后的工程付款申请单,由经办审核,报主管审批批准,方可付款。
6.2 工程进度付款
在工程合同生效后,按照合同确定的比例向施工单位预付一定数额的款项或工程进度款。工程付款须由本项目工程部门主管批准后,报计划部主管审核批准,财务部根据审核批准后的工程付款单、工程项目概(预)算书、工程形象进度验收单、合同和由承包商按月填报的月度工程量完成进度表,报财务主管审批批准后付款。工程进度款一般不得超过合同造价的85%,竣工验收后付至95%,质保期满后,再付尾款5%,或按合同具体付款条款执行。
6.3 工程竣工结算
本业务指工程竣工后,按照审定的决算金额扣除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质保金等后向对方支付的工程尾款。财务部根据工程决算书、工程合同、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完工报告、决算审计意见、付款权限等,审核付款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付款。
6.4 工程完工估算
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后,在未办理竣工决算前,财务部门根据生产计划部门提供的资产估价清单、资产使用部门提供的证明意见、工程概(预)算、工程合同等审核资产估价成本,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进行估算处理。
6.5 工程完工结转
本业务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后结转或调整资产原值。财务部根据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合同、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等资料,编制财务竣工决算报告,经财务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调整资产原值或结转资产。
6.6 支付工程质保金
工程质量保证期满后,由使用单位填写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报财务部经办审核,由财务部主管审批批准后付尾款5%。

7.相关记录
工程形象进度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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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工程竣工验收单
工程决算审计意见书
工程付款联系单
8.附录
附录A 流程图
附录B 工程形象进度验收单
附录C 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录D 工程决算审计意见书
附录E 工程付款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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