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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项目工程结算程序争议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商业地产项目工程结算程序的争议

  笔者目前服务的某商业地产项目,由于招商的屡次失误又屡次对建筑物提出各种改变的要求,而投资方为了顺应招商的需要,满足招商的要求,对项目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结构与建筑变更,于是乎,该商业地产项目工程的特殊性也因此而产生。为了确保工程结算的正确完整,在项目开始产生变更与拆改之初,建设方项目部就确定了工程结算的方式,那就是以第一版的施工图纸为依据,对以后产生的所有变更及拆改,均采用工程签证的形式确定其增减及拆改的工程量,达到所有施工工程量的完整与准确。采用这种结算方式的一个弊病就是工程签证过多,超出一般工程签证量的常规范畴,但其优点也是不言而喻的,那就是能够确保工程量的完整与准确。当然项目如果不产生各种拆改与变更,也就不可能产生这么多的工程签证,这就是该项目工程签证量超常的根本原因。

  项目即将进入结算之时,投资方在没有考虑因为变更与拆改有可能增加大量工程造价的事实,比较合同总价后片面地怀疑工程进度款有可能超付,于是另行聘请一家造价咨询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审价,而这家造价咨询公司又从未对该工程有过任何跟踪,在对工程的全过程一知半解的情况下,提出以竣工图为结算依据向前反推的形式进行结算。从理论上而言,无论是建设方项目部确定的以第一版的施工图纸为依据,对以后产生的所有变更及拆改,均采用工程签证的形式确定工程量的增减及拆改的工程量的正推形式结算方式,还是该造价咨询公司提出的以竣工图为结算依据向前反推形式进行的结算方式,其结果应该是大同小异的。但从现实来看,这个商业地产项目由于其变更繁多、拆改量大、工期又被人为地严重拖后,再加上目前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各方均一直按照建设方项目部确定的正推形式结算方式进行操作,现在如果贸然改变结算方式,必然会产生许多矛盾。也许该造价咨询公司认为采用反推形式进行结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工程签证量,使其审结结果会更好看一点,但这其中就产生了许多不可解决的矛盾,同时在减少了一些签证量的情况下,势必又会增加另外一些原来不需签证的签证量,对工程签证量的减少也未必能够有多少效果。

  其一,按该造价咨询公司所提出的反推式结算方式,原先的大多数签证确实是不需要了,表面上看签证过多的状况可能有所改观。但是众所周知工程是一步一步施工的,当初按照第一版进行施工的内容,在一次一次的各种变更与拆改中,有一些已经按图施工完成的工程内容,被作废了、被拆除了或被改建了,在最终竣工图上已经不再显示了,这些工程内容当时是按图施工的,根据规则当时是不需要也不应该进行签证的,可现在对于这些工程内容就应该予以补签,然而时过境迁,再对这些工程内容进行补签,还能够保证其签证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吗?

  其二,否定建设方项目部原先确定的工程建设方式,其受影响的还不完全是总包方,因为正推形式的工程结算方式不仅仅适用于总包方,同时也适用于分包方。如果被否定的话,说句不客气的话,整个项目的工程结算就会乱套,就会陷入无法收拾的地步。

  其三,该项目的签证过多,这的确是一个事实,然而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该项目的变更与拆改过多。人为地试图减少签证量,这是不尊重现实的行为,而且即便采用该造价咨询公司的反推式结算方式,也未必能够减少多少工程签证量,那是因为已经施工的工程量,不可能因为你的结算方式改变而就可以忽略不计的,反而给重新办理新的签证带来各种困难,而且有一些签证还是无法补签的。

  总之笔者认为,以事实为依据、以计规为准绳、以定额为标准、以文件为规范,这是工程审价人员在审价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工作标准,任何有悖这些标准的做法都是要不得的。然而该造价咨询公司自主提出的反推形式结算方式,首先就违背了以事实为依据的审价工作标准,按此方式产生的审结结果,应该也是很难符合事实的,很难得到施工各方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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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甲供材结算尾款支付程序

1.0目的
为更好的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结算、甲供材料结算的进度,以保证项目的顺利竣工。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建设项目的各类工程的甲供材料、甲供设备、工程结算的控制。
3.0职责
3.1监理公司:负责初审竣工资料、结算资料。
3.2项目部:审查结算资料、会签结算资料,初审结算。
3.3 预算部:初审结算(必要时),复核结算,化解结算分歧,负责结算定案。
3.4 公司领导层:化解结算分歧,结算定案,在结算审定单签字。

4.0流程
4.1工程结算的办理:
4.1.1 承包商提交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填写《结算会签表》。
4.1.2 监理公司初审竣工资料、结算资料。
4.1.3 除合同已有明确规定需由政府做验收的外,其他一律要填写《工程验收报告》,
涉及到各方均要签字才能生效。
4.1.4 项目部资料员审查结算资料,应要求施工单位整理从开工到竣工的所有结算资料,并列出详细的结算清单一览表。::用于结算的资料必须完整、签章齐备、编号准确并装订成册。承包商填写《结算申请会签表》,并由施工单位签字盖章,返回项目部。
4.1.5 一般情况下,应将结算资料一并报齐,对于现场签证等,用于结算的敏感性资料不予补报或补签。结算中所有资料必须是原件,不能有任何复印件,且必须加盖公章才能生效。
4.1.6 项目部应对工期奖罚、物资款项、总包管理费、施工期间水电费及其他所有款项、责任作出计算和说明,填写于《结算申请会签单》。
4.1.7 项目部预算工程师还负责准备用于工程结算的资料(属我方资料,当对承包商提供的资料有疑义时,用于核对),列清单并签字。工程结算工作的必备资料主要包括:招标书、招标答疑、承包商投标书、工程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图纸会审记录、开工竣工报告、施(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甲供材供应统计表、甲方认质认价材料价格确认表、双方达成一致的预算书、工程奖罚记录情况表、水电费扣减表、各期粮单、其他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双方确认的协议和备忘录、政府关于工程造价的政策以及承包商/供货商提供的结算书等。
4.1.8 项目部预算工程师在结算工作进行前,至少阅读一遍合同,重点复核:工程内容、甲供材、水电费、结算方式、结算时间、保固金、工期和质量奖罚等;对承包商提供的工程结算文件中,存在易产生歧意、表示不清晰的文件,退回经办人。
4.1.9 项目部预算工程师认真审核结算书的详细内容(包括编制说明),一般情况下,对结算书的项目内容都要逐一审核其量、价、费。对于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分部分项,如工程量大、单价高的子项要重点审核。
4.1.10 项目部预算工程师有了初步结果后,通知承包商的预算员进行双方核对,在核对过程中要注意记录双方的分歧点,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或预算部经理)反应、沟通。
4.1.11 项目部预算工程师完成双方结算核对后,填写结算报告、结算审定表、结算审批单等表格。在结算审核报告中应详细列明双方造价分歧明细、原因、汇总。
4.1.12项目经理对项目部预算工程师结算的初审结果。在《结算审批单》中签字。
4.1.13项目的结算初审结果(含计算底稿),报送预算部,由预算部预算工程师从专业角度出发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对于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分部分项,如工程量大的分项、单价高的分项要重点复核。如必要可逐项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反应、沟通。复核完后,在《结算单审批》中签字。
4.1.14预算部经理对所有的结算初审和复审都应进行全面的审查,特别注意分包/甲供材中内容交叉处、以及索赔事项。还应汇总成本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填写《结算审定表》。
4.1.15对于园林工程、安装工程、装饰专业的结算,由预算部的预算工程师对以上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初审程序按4.1.6/4.1.7/1.1.8进行。
4.1.16预算部另一位工程师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参照4.4.1.8执行。
4.1.17预算部经理对复核过的结算,仍按4.1.11执行。
4.1.18预算部经理核准结算结果,上报公司依次由中心总经理、分管副总、常务副总、总经理审批。
4.1.19预算部文员负责报送结算结果给有关领导审批。并将《结算审定表》转给承包
商/供货商盖章后,我司有关部门盖章。
4.1.20由预算部预算工程师负责结算数据的信息登记。
4.1.21由预算部经理负责审定单办理、结算付款手续的办理的办理。
4.1.22由预算部文员负责结算资料的归档。
4.2 结算分歧的处理
4.2.1 双方对核实的结果无争议的,预算部的预算工程师可以出结算报告。

4.2.2 双方对核实的结果还存在一般性争议的,请示预算部经理,由预算部经理和施工单位缩小分歧,如能与施工单位协商一致,预算工程师可出结算报告。
4.2.3 如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在预算工程师在结算报告中要将分岐造价的数额填在"分歧造价"中。并将具体分歧的内容列表统计,汇总。同时预算部经理请示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由副总经理与施工单位协商,并在《结算审定单》、《结算审核情况汇总表》表上相应栏目上签上最终造价数额或意见。
4.2.4 双方对核实的结果存在原则性争议的,执行程序同4.2.2 ;如副总经理与施工单位没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预算部经理和副总经理请示::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与施工单位共同协商,如能彻底消化分歧,在《结算审定单》、《结算审核情况汇总表》表上相应栏目上签上最终双方确认的造价数额;
4.2.5 如还不能彻底消化分歧,由预算部负责与施工单位一同请造价管理站调解; 或仲裁委员会仲裁。
4.3 甲供材的结算
4.3.1 甲供材的结算办法与工程结算相同。
4.4 尾款支付
4.4.1 在完成4.2.4填写《结算审定单》时,查阅部门数据库,累计各期付款填写已付款总数,计算审定造价-已付款总数=未付款总数。(即尾款数额)
4.4.2在结算定案以后,保修期结束前(保固金支付前),其间支付的工程款,预算部要在数据库中做好台账。
4.4.3 如保修期结束、并已办理保固金结算,但尾款还未支付完毕,尾款可以与保固金一同办理支付手续。

5.0支持性文件
《物资采购细则》(合约部)
《甲方认质认价材料操作细则》(合约部)

6.0相关记录和表格
《结算会签表》
《结算审批单》
《结算审定表》
《结算报告》
《结算审核情况汇总表》
《预(结)算书封面》
《编制说明》
《预(结)算汇总表》

篇3:工程结算管理程序

  工程结算的管理程序

  1工程结算的内容

  1.1按工程承包合同或协议办理预付工程备料款。

  1.2按照双方确定的结算方式开列月(或阶段)施工作业计划和工程价款预支单,办理工程预支款。

  1.3月末(或阶段完成)呈报以完工程月(或阶段)报表和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同时按规定抵扣工程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办理工程结算。

  1.4跨年度工程年终进行已完工程、未完工程盘点和年终结算。

  1.5单位工程竣工时,编写单位工程竣工书,办理单位工程竣工结算。

  1.6单项工程竣工时,办理单项工程竣工结算。

  2 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

  2.1)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

  2.2)施工进度计划、月旬作业计划和施工工期。

  2.3)施工过程中现场实际情况记录和有关费用签证,如工程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交工验收记录等。

  2.4)施工图纸及其有关资料、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现场工程更改签证。

  2.5)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表和各项费用取费标准。

  2.6)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文件和年度建筑安装工程量。

  2.7)国家和当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2工程结算的原则

  办理工程结算必须具备有单项工程完工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中的各项内容应包括:工程形象进度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和工程实物量清单。未完工程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不能结算;需要返工重作的,应返工修补合格后,才能结算。

  3工程结算程序

  4工程结算的控制方法

  4.1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对施工图的主要内容(如项目、工程数量、单价和计算公式)进行检查和核对。为了尽可能地减少遗漏和错误,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查对开工前施工准备与"三通一平"费用有无漏算;查对土石方工程与基础处理有无漏算;查对结构工程中,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铁件)含量是否按规定进行了预算调整;查对加工定货的成品半成品数量规格与实际施工是否相符;查对特殊工程项目与特殊材料数量单价有无变动;查对工程设计与施工变更与增减预算的调整是否相符;查对分包工程费用与预算收入是否矛盾;查对施工图要求与实际施工有无不符的项目;查对现场零星签证记工与施工原始记录是否相符。凡查对有问题的要及时予以调整。

  4.2对增减预算内容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应及时按单位工程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的调整计算。调整计算时,项目管理人员应认真确定合理的调整内容。对于设计修改引起的工程量调整,应根据设计变更通知单执行;现场施工变更引起的工程量调整,应根据施工变更核定单执行;其他变更引起的工程量调整,如合同中允许的工程量调整,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出现的错误地方而引起的调整;现场施工签证引起的调整,如现场出现的停水停电而停工的误工调整,特殊施工方法而引起的费用调整,零星签证记工,材料的非二次搬运的转运调整,材料的二次再加工等等。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校对所有签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篇4: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社会审价操作程序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社会审价操作程序

1、目的:上海公司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力度,提高工程系统人员的成本意识,使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工作进入受控状态,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并要求工程系统的各部门按照本办法的具体条款进行操作,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从而达到完善制度,健全制度的目的。

2、范围:
2.1小区住宅的全部单体及总体的建筑安装工程。
2.2除小区住宅单体及总体建安工程以外,内部结算价在10-50万元的工程项目抽取10%送审,50-100万元的工程项目抽取50%送审,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100%送审。
2.3对审计单位的选择和签约:
2.3.1选择对象具有上海市甲级工程造价资质的机构。(见附件)
2.3.2由预算部和财务部共同商定提出初步选取审价机构名单,并由预算部和财务部负责合同条款的拟定和签约。
2.3.3委托审计工作,须以合同形式进行,审批程序是:预算部牵头,财务部监督分管副总总经理。

3、工作职责: 按已拟定的工作程序认真操作, 提高业务水平。

4、程序:
4.1零星工程结算送审的项目由财务部负责任意抽取。
4.2计划预算部按公司原定结算审核程序工作,结算工作完成后,同财务部任意抽取一至两家具有上海市甲级资质的机构,由预算部把整套结算资料、竣工图送交审价机构,移交资料时须附资料清单,并做好签收登记。
4.2.1结算资料中包括:施工单位的结算承诺书、结算备忘。
4.2.1.1施工单位的结算承诺书内容:a.在审价过程中不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包括图纸、鉴证单、价格凭证等;b.在送审结算书中项目的工程量如发生变化,可作调整,若项目的遗漏,施工单位均作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c.甲方与审价单位执行市审价收费标准,若由于施工单位的高估冒算,核减额大于5%,则两种取费标准引起的差额由施工单位承担。
4.2.1.2结算备忘:甲、乙双方初审时审核情况,有争议的问题以及要求重点审核的项目的说明。
4.3在送审期间,预算部和财务部一起参加审计工作会议,并保持良好沟通。
4.4审计结束后,对审计结果进行复核与确认工作。
4.4.1首先施工单位在审定单上签字、盖章。
4.4.2在施工单位认可后,由预算部主办人员及部门经理进行复核确认,再将结算资料与审定单上报分管副总复核、确认,最后上报林总。
4.4.3经林总认可的审定单盖章后,送审计事务所盖章签字。
4.4.4甲、乙及审计三方确认后,则审计结果生效。
4.5审计结果生效后,审计结果、整套结算资料返回计划预算部存档,做好退还签收手续。

5、送审周期:
5.1 预算部内部审核结束后10天内送审,审价单位审核周期为一个月,审核完毕,三方盖章后进行甲供材料等预算外款项的清理核对工作, 完成后10天内付款。

6、评审工作:
6.1计划预算部将会同财务部有选择地对审核个案进行业务评审,以求不断提高专业工作水准。审价的评审工作原则上由预算部和财务部共同操作。如财务部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事后可随时通过审价单位进行核实和了解情况。

7、支持工作:
7.1因结算审核工作牵涉到工程、预算、设计等专业部门,必要时将组织各专业部门的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各部门应予积极配合支持。

8、此程序文件应发放*总、**、**友、预算部全体、物业公司、财务部。
注:1、持有本文件者应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若认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本文件的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编制:校对:审批:发放号:
附件:
上海市二十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1.上海建设物业经济所
2.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
3.上海万国建设工程招标咨询中心
4.上海市政审价事务所
5.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公司
6.上海投资咨询公司
7.上海建设财务监理有

限公司
8.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9.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公司
10.上海申元工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1.上海华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2.上海市政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13.上海功成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14.上海惠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5.上海银信建设工程咨询中心
16.上海沪港审计师事务所
17.上海杨浦审计事务所
18.上海万隆审计事务所
19.上海浦东审计师事务所
20.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

篇5:项目竣工结算社会审价联合操作程序

关于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行社会审价的联合操作程序

1、目的:上海公司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力度,提高工程系统人员的成本意识,使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工作进入受控状态,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并要求工程系统的各部门按照本办法的具体条款进行操作,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从而达到完善制度,健全制度的目的。

2、范围:
2.1小区住宅的全部单体及总体的建筑安装工程。
2.2除小区住宅单体及总体建安工程以外,内部结算价在10-50万元的工程项目抽取10%送审,50-100万元的工程项目抽取50%送审,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100%送审。
2.3对审计单位的选择和签约:
2.3.1选择对象具有上海市甲级工程造价资质的机构。(见附件)
2.3.2由预算部和财务部共同商定提出初步选取审价机构名单,并由预算部和财务部负责合同条款的拟定和签约。
2.3.3委托审计工作,须以合同形式进行,审批程序是:预算部牵头,财务部监督?分管副总?总经理。

3、工作职责: 按已拟定的工作程序认真操作, 提高业务水平。

4、程序:
4.1零星工程结算送审的项目由财务部负责任意抽取。

4.2计划预算部按公司原定结算审核程序工作,结算工作完成后,同财务部任意抽取一至两家具有上海市甲级资质的机构,由预算部把整套结算资料、竣工图送交审价机构,移交资料时须附资料清单,并做好签收登记。
4.2.1结算资料中包括:施工单位的结算承诺书、结算备忘。
4.2.1.1施工单位的结算承诺书内容:a.在审价过程中不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包括图纸、鉴证单、价格凭证等;b.在送审结算书中项目的工程量如发生变化,可作调整,若项目的遗漏,施工单位均作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c.甲方与审价单位执行市审价收费标准,若由于施工单位的高估冒算,核减额大于5%,则两种取费标准引起的差额由施工单位承担。
4.2.1.2结算备忘:甲、乙双方初审时审核情况,有争议的问题以及要求重点审核的项目的说明。

4.3在送审期间,预算部和财务部一起参加审计工作会议,并保持良好沟通。

4.4审计结束后,对审计结果进行复核与确认工作。
4.4.1首先施工单位在审定单上签字、盖章。
4.4.2在施工单位认可后,由预算部主办人员及部门经理进行复核确认,再将结算资料与审定单上报分管副总复核、确认,最后上报林总。
4.4.3经林总认可的审定单盖章后,送审计事务所盖章签字。
4.4.4甲、乙及审计三方确认后,则审计结果生效。
4.5审计结果生效后,审计结果、整套结算资料返回计划预算部存档,做好退还签收手续。

5、送审周期:
5.1 预算部内部审核结束后10天内送审,审价单位审核周期为一个月,审核完毕,三方盖章后进行甲供材料等预算外款项的清理核对工作, 完成后10天内付款。

6、评审工作:
6.1计划预算部将会同财务部有选择地对审核个案进行业务评审,以求不断提高专业工作水准。审价的评审工作原则上由预算部和财务部共同操作。如财务部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事后可随时通过审价单位进行核实和了解情况。

7、支持工作:
7.1因结算审核工作牵涉到工程、预算、设计等专业部门,必要时将组织各专业部门的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各部门应予积极配合支持。

8、此程序文件应发放陈总、吴健勇、童传友、预算部全体、物业公司、财务部。
注:1、持有本文件者应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若认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本文件的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编制:校对:审批:发放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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