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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1、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2、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浙建建成(1997)282号文件《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3、检查频率要求。

  总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

  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4、检查、评比、消化。

  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公司大检查除了现场消化或有必要进行片评讲外,每检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或《简报》,公司、分公司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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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建六局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中建六局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牵头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二、工程局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各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抽查,并结合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随机对所属单位或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巡检;各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覆盖全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三、每次检查应有考核、评价结果,撰写检查报告。

  四、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各阶段施工生产特点等对施工现场适时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突击性安全检查。

  五、各单位检查发现所属单位或项目存在隐患和问题,由受检单位、项目负责人落实整改,相应的工程公司监督并验证整改情况;各号码公司、区域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由项目负责人落实整改,各号码公司、区域公司派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进行验证。

  六、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根据记录的信息,进行安全分析,制定出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七、安全检查应建立检查台账,将每次检查和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追朔原因和责任。

  八、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应进行登记外,检查单位还应向受检单位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受检单位对安全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期限完成整改。

  九、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受检单位没能按照《隐患整改通知单》中的要求完成整改的,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罚款单由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签发,一式三份,受罚单位一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所罚款项由财务部门从项目工程款或有关责任人合法收入中扣除,同时列入财务安全专项帐户。

篇3: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七)

  一、各项目经理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二、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每日巡检制度,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有处理措施。

  三、工程项目应根据施工特点开展专业性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四、项目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相关专业责任工程师负责落实整改,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并进行复查。

  五、对凡是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责令立即停止该项作业。

  六、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检查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要求,并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奖罚等相结合。

篇4:中建六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中建六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分为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二、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方案、查隐患、查整改、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指挥操作行为、查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查设备、查伤亡事故的处理等。

  三、安全检查的形式,根据检查的范围、目的、内容而定,主要有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特殊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等。

  四、专业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应由企业或项目有关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某项专业(如:深基坑、高大脚手架、起重设备、运输设备、消防、压力容器、防尘防毒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及预防惯性事故(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进行单项检查。此类检查也可以结合单项评比进行,参加专业安全检查的人员,主要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技术工人参加。

  五、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由项目、施工班组等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所进行的经常性预防检查。通常有:

  (1)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2)班组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六、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七、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检查应由单位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对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八、根据企业和项目需要,可以开展突击性检查,主要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以及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等。

  九、项目还要开展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随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对不能自我整改、控制的隐患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及时汇报。

  (2)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相互交流经验、共同遵章守纪。

  (3)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如:脚手架、井字架与龙门架、塔吊、基坑防护等,在搭设好使用前,都要经过交接检查。

  十、安全检查可以通过采用安全检查表和实测实量的检测手段,进行定性或定量的安全评价。

  十一、受检单位负责人对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按照“三定”

  (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要求整改完成后应及时通知上级部门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十二、对由施工企业能力不能消除或超出其职责范围的隐患,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由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共同研究整改方案。

篇5: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积极配合分公司每季度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2、工地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对该施工项目安全检查。

  3、班组班前、班后岗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须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5、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的搭设,塔吊、垂直运输机(架)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现场施工用电路线架设等需经班组自检,有关部门专业验收检查合格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使用。

  6、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

  7、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指令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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