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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施工防火安全管理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施工防火安全管理

  为了预防火灾的危害,保障工程的顺利施工,根据《消防条例》、《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施工中的特点,特制定以下几点防火措施:

  1、工地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防火巡察并建立有施工班组长参加的义务消防队,负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组织抢救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调查火警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2、在禁火区(工棚、仓库、办公室)设有明显防火标志,项目部设置消防器具。

  3、施工作业面合理布置,库房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易燃物品要隔离单独堆放(如油类)。

  4、电气焊作业时,应做好防火措施,施工员应做好安全交底手续工作,严禁在焊割作业场所贮放油类及其它易燃物品。

  5、不准乱拉搭电线,仓库只能使用40w以下灯泡,严禁使用电炉, 明火作业与架空电线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明火作业应批准后施工。

  6、各种电动机要经常注意维修保养,不要空载运行,作业后要随手切断电源,以免电机部件长时间摩擦发生高热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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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防火安全制度

  (三)防火安全制度

  1、总则

  (1)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制定。

  (2)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2、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1)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2)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3)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3、防火安全职责

  (1)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编辑器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2)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3)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①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②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③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③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①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②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③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④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5)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6)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4、防火安全措施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3)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4)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过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5)各办公大树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6)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7)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力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力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友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力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8)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妥善保管。

  附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登记表附表6-25

篇3:工程施工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工程施工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在施工中要针对火警隐患,严格控制火源和执行动火过程中的安全焊接措施。

  ⑴从事电焊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焊接的安全技术、操作

  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工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⑵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⑶进行电焊前,应由施工员或班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

  术措施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焊工进行冒险操作;

  ⑷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的容器、管道各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接;

  ⑸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各露天焊接作业应停止;

  ⑹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接作业。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各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焊接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⑺焊接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燃物品和可燃物上;

  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接工具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各气焊的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⑼焊接现场、临时库房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⑽看火(监护)人员作业指导书:

  a、焊接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

  b、要坚守岗位,不能兼顾其它工作,要与电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接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c、在高空焊接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盘和风档(即接火斗),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d、在焊接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接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所或部位焊接操作完毕后,0.5至4小时内要反复检查,以防引燃起火;

  e、要根据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档等)、做好灭火准备;

  f、发现电焊操作人员违反电焊防火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动火部位有火灾、爆炸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动火许可证及操作证,并及时向领导或保卫部门汇报

  ⑾电焊工的操作作业指导书:

  a、焊工在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包括电焊机设备、线路敷设、电缆线的接点等),使用的工具均应符合标准,保持完好状态;

  b、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应设防雨棚(罩)。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保险丝不准用铜丝或铁丝代替;

  c、焊接部位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及各种易燃、可燃材料隔离,二瓶之间不得小于5m,与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m;

  ⑿电焊机必须设有专用接地线,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避雷引下线和金属架上借路使用,防止接触火花,造成起火事故;

  ⒀电焊机一、二次线应用线鼻子压接牢固,同时应加装防护罩,防止松动、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⒁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与看火人员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灾。

篇4:工程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要求

  工程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要求

  (一)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2、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3、工棚或临时宿舍的搭建及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⑴ 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施工现场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压架空线下方,应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⑵ 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

  ⑶ 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⑷ 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

  ⑸ 仓库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处,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

  ⑹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有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⑺ 要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并划分防火责任区。

  (二)施工现场防爆要求

  1、爆炸的发生都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例如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蒸汽或可燃性粉尘,在达到一定浓度或压力与空气混合,遇到火源等就会造成爆炸。

  2、施工现场做好防爆工作的内容是:

  ⑴ 对于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⑵ 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使用,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⑶ 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除按规定外,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⑷ 要向操作者及其有关人员,作好安全交底。

篇5:厂区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

  厂区建筑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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