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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节能施工消防措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建筑工程节能施工消防措施

  1)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法令、法规、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制定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2)楼层内设有消防栓、灭火器,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用,并做明显标识。

  3)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工作要有灭火器材,操作岗位上禁止吸烟,对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要按规定执行,指定专人设库房分类管理。建设工程内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4)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5)新工人进场要和安全教育一起进行防火教育,重点工作设消防保卫人员,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6)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每季度培训一次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防火工作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7)电工、焊工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8)使用电器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结构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0)结构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结构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2)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3)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4)施工现场的有害材料不准在现场随意焚烧,要集中起来及时处理。

  15)大批量的装修材料需进行切割时,应搭设封闭的加工棚,集中进行加工。

采编:www.pmceo.cOm

篇2: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措施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2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消火栓,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火栓周围3m以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消火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得小于100mm。

  3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在寒冷季节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6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7施工现场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时,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8施工现场内禁止易燃材料随便搭设更衣室、小工棚、小仓库,如确属需要,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且使用非易燃材料支搭。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上述物品进场必须事先征得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发给《特种物料进场许可证》方可进场,对于擅自进料或超过批准数量进料的,按消防法规及内部规定追究主管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9施工现场内因施工需要使用易燃的稀释剂或添加剂时,应在工程结构外调制完毕后进入工地内使用,各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易燃物品应及时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10使用后剩余的油料等易燃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11施工现场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施工现场内严禁违章吸烟。

  12施工现场内和办公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取暖器进行取暖。

  13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14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15在防水施工作业前,必须制定防火预案,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对防火材料的运输、使用,应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施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16施工中,对所用的木料必须加强管理,进场的新、整材料,要集中码放、整齐有序,并设专人看管,专门配备灭火器材。拆模后的木料要及时清运至专用木料周转场地,并严格管理。废旧木料要及时清运出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17施工现场内的供、用电线路、电力设备须由正式统一安装,严禁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接头必须良好绝缘,不许裸露,开关、插座须有绝缘外壳。

篇3:建筑工程安全消防措施

  建筑工程安全消防措施

  1.安全、消防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本工程由一名领导主抓,设置2名专职安全员,并成立安全、消防领导小组(7~8人),对安全消防工作做到满时间、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消防教育培训,执行市建委、总公司各项安全施工规程、规定,办理安全保证协议。

  2.做好安全、消防交底工作,对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开好交底会。

  3.本工程安全、消防的重点为:

  (1)现场南侧高压线处,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防护线架子(用杉槁)支搭,认真执行护线架方案,并通过验收后,方可

  (2)两台塔吊高度应错开,以免塔臂相碰。塔司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各项安全规定,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吊物、卸物时,听从现场统一指挥。

  (3)电梯井口应做好专用防护栏,各种大于200mm×200mm预留孔洞用木盖封严。

  (4)基坑四周1m范围内不得堆重物,并设不小于1.2m高的护身栏,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及示警红灯,并设上下人专用马道、固定扶梯。

  (5)因工地地处闹市区,进出车辆要设专人指挥疏导,以利交通安全。工地实行全封闭管理。

  (6)严格现场安全用电管理,所有用电设备的维修保养,由专业人员进行管理。现场施工一律使用胶皮软线(三相五线),电路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各种电闸箱要有防雨措施,电焊工进场必须穿好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焊接护目镜、面罩。使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开"引火证",并设专人负责看火。

  (7)现场内仓库用房设置必要的防火隔墙,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

  (8)现场消防器材保证齐全、灵敏有效,消火栓附近严禁堆料,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专人管理,经常训练。

篇4:建筑施工项目消防措施

  建筑施工项目消防措施

  1、施工项目部的上级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与项目经理签定《防火协议》,明确项目经理的消防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与分包单位和使用的外来施工队伍,在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签定《防火协议》,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分解消防安全责任。《防火协议》的执行情况,应当列入并作为项目考核的依据之一,做到奖优罚劣。

  2、施工项目部应当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管理条线人员参加,实行分工责任制。

  3、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3.1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把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进行施工。

  3.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安全奖惩规定。

  3.3针对项目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灭火方案。

  3.4定期组织防火检查,改善防火条件,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定人定时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5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落实人员负责检验、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3.6发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迅速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对火灾原因的调查。

  3.7根据"三不放过"原则,火灾事故发生后,要认真查清火灾事故原因,火灾事故损失,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4、施工项目部依据有关规定,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定期组织有关消防法律知识学习,开展消防业务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5、施工项目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消防安全员必须经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并履行下列职责:

  5.1负责对职工和外来施工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内容和受教育人员名单应当存档备查。

  5.2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记录。重要情况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同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5.4加强对明火作业的管理,检查监督"两证一器一监护"制度的落实情况,动火证存根应留底存档。

  5.5负责义务消防队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

  5.6按照规定做好防火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建立健全防火档案。

  6、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要有针对性的消防技术措施,并由防火相关部门会签。

  7、施工现场搭建办公室、宿室、食堂、仓库等临时设施,应当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8、存放氧气、乙炔、油漆、溶剂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当单独设置,与作业区和生活区保持安全距离。库房必须符合隔热、通风、上锁的要求,并设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种类合适的消防器材,落实专人加强管理。

  9、施工现场临时仓库的五金、水暖材料禁止与易燃易爆物品混放,禁止将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同放一室一库。库房必须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堆放杂物。

  10、施工现场应当划定堆放可燃和易燃物品的场地,并设有消防安全标志,配置消防器材。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堆放可燃物品。

  11、施工现场变、配电室应当落实防雨雪、防风、防火,防小动物的措施,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保持室内外整洁以及出入道路通畅,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12、施工现场架设临时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等作业必须由电工进行,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任何人不准私拉乱接临时线,不准架设裸导线,不准直接用导电材料绑扎在金属支架上,不准用铜丝或其它金属材料替代保险丝,防止引发电器火灾。

  13、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功率镝灯,整流器必须加装防护罩,安放部位应当安全可靠,避免与易燃物直接接触。禁止使用灯具烘烤衣物和取暖。

  14、施工现场严禁生活用电炉,严格控制非生产使用电热器。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电热器者,使用人应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在指定地点集中使用,禁止无证使用石油液化气。因施工需要使用石油液化气,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禁止无证使用和先用后审。

  15、施工现场木工操作间必须按规定设置禁火标志,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每天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落手清"。禁止将切割、打磨机具安装在木工间内使用。

  16、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电焊工和监护人员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交底,明确责任,相互监督,安全作业。

  17、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和"两证一器一监护"制度。签发动火证,应当按照施工性质和部位确定动火等级,节假日应提高一个等级,并相应落实防护措施。

  18、严格执行动火证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1天,二级动火证3天,三级动火证7天。电焊工动火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具作业时,视同明火作业,应开具动火证,并落实防护措施。

  19、施工区域动用明火作业时,应当清除周边易燃物,并落实防护措施,严防火花、焊渣、切割熔块坠落,监护人员要做好立体监护工作。

  20、情况不明的地下隐蔽工程和易燃易爆等化工企业改扩建工程施工,明火作业前必须做好对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检测工作,确保安全后方可动火作业。

  21、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分开存放。使用时相互间距不准小于5米,距明火不准小于10米。气瓶应有防震圈和防护帽。存放和使用时不准平放。

  22、执行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处,不准吸游烟。

  23、针对高温、严寒等季节特点和施工过程中不同阶段的防火要求,施工项目部应当制定和落实相应的防火方案和安全措施。

  24、24米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泵,用2英寸立管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每层设有消防水源接口,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水泵电源应单独设置。

  25、施工区域按每100平方米配置灭火器2只,生活区和其他活动场所也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做到摆放有序、易于识别,防止随意摆放,并落实专人保养、维修和管理。

  26、经维修后的消防器材和手提式灭火器,应当统一使用上海市消防局印制的《合格证》标签,注明维修时间和有效讫止日。

  27、现场施工人员有责任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任何人不准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准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准埋压、圈占消火栓或消防水源接口;不准占用

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篇5: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消防措施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消防措施

  [1现场义务消防组织机构

  1管理组织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本项目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员、施工队队长、现场保安员为组员。消防组织机构见图13.5.2。

  图13.5.2消防组织机构图

  2职责与任务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经常检查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3)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3义务消防队

  本工程以本项目经理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队长,项目施工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

  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和扑救火灾。

  [2防火教育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4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3消防安全措施

  1机电设备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3)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5)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规定进行,运转时不得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6)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塔吊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20KV35-110KV154KV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1.52456

  7)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8)受压容器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氧炔燃焊割,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9)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2油漆工

  1)各类油漆或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带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4)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5)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6)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得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7)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8)在调油漆或对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本人和他人不准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9)用不完的料桶应存放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10)清理随用的小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设施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3焊接工程

  1)电焊工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带手套侧向操作。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带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严禁带压力的容器或管理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工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脚手架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多台电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火灾隐患手,方可离开。

  2)气焊工

  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氧气瓶与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米。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同时要严禁气路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灾危险。氧气瓶、乙炔瓶在严冬工作时,易被冻结,此时只能用温水解冻(水温40℃),不准用火烤,夏天不得放在日光下直射或高温处,温度不要超过35℃。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每变换一次工作地点,都要进行上述要求检查。

  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氧气瓶和乙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止气体损坏减压器。点火前,检查加热器是否有抽吸力。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随后再关闭乙炔阀门。重新点火前,要用氧气将混合管内和残余气体吹净后进行。停止工作时,必须检查加热器的混合管内是否有窝火现象,待没有窝火时,方可收起加热器。乙炔器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量1.5-2.0m3/h瓶。当需用较大气量时可将多个乙炔瓶并联使用。氧气

和乙炔气都不能用净。氧气剩余压力要在0.1-0.2Mpa以上,乙炔气剩余压力在环境为10-50℃时,留0.1-0.3Mpa以下。

  3)防水作业

  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防水材料严重过敏的工人不得从事防水作业。

  装卸、搬运、施工时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

  在地下室、池壁内等处进行防水施工,应定时轮换间歇,增设换气扇或抽风机。

  防水施工设置明显警戒标志,施工范围内不得有电气焊作业,明火作业。

  防水施工时,现场要配备灭火器。

  4)可燃可爆物资存放与管理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易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化学类易燃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消除。

  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明火作业

  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批,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车器材。

  冬季施工室内取暖可建筑物室内保温用的炉火,都要经消防人员检查,办理用火手续,发现无用火证的火炉要立即熄灭,并追究责任。

  现场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现场从事电气焊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再焊接过程中不准离开岗位。

  冬季施工采用电热法或红外线蓄热法施工时,要注意选用非燃烧材料保温,并清除易燃物。

  6)季节施工

  大风大雨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脚手架、塔吊、易燃易爆仓库等应设置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作业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冬季施工使用明火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管理。

  冬季油漆桶和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

  7)现场堆料防火措施

  材堆放不要过多,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应注意防水。

  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

  8)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

  在基础、主体结构、装修等不同施工阶段防火要点各不同。

  在基础施工时,主要应注意保温、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是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冬季在结构施工用易燃材料保温时,要特别注意明火管理,电焊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持1m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顶棚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顶棚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

  在使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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