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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安全员责任制(4)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施工项目安全员责任制(四)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领导指示,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监督检查工作。

  2 .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 .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订出安全技术交底,督促有关部门实施。

  4 .经常深人基层,指导下级安全员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研生产中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5 .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6 .与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复审工作。

  7 .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8 .对违反安全条例和安全法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有权处理或越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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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6)

  工程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6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活动,经常开展安全检查。

  三、掌握施工进度及生产情况,研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有关人员贯彻执行。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技术、安全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六、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遇有危及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七、组织或参与进放施工现场的劳保用品防护设施、器具、机械设备的检验检测及验收工作。

  八、参与本工程发生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整改方案(或措施)的制定及事故、登记和报告工作。

篇3:安全上墙制度: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安全上墙制度: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在公司安全生产部经理的领导下,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对本项目的安全负有监督检查的职责。

  2、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部经理布置的工作制定所管辖区域的安全活动计划。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参加安全生产部经理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会审工作的交底,对自身所在区域的安全措施部分提出意见和要求。

  3、直接对公司安全生产部经理负责、配合公司安全生产部经理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监督各级管理、生产人员的安全行为、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责令先行停止生产。对不听从指令、严重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者,有权越级汇报。

  5、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办法,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考核、签发安全作业合格证。

  6、参加因工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7、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抓住典型事例,解剖分析,重奖重罚,推动安全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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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筑公司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公司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在公司领导和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有督促责任。

  2.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安全情况,在领导主持下,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活动,并根据季节特点和节假日生产情况,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对事故隐患及时签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有危及职工生命的情况,有权作指令性暂停产,汇报上级领导后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3.协助科长组织对新工人及转换岗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业务培训和考核发证,并做好各项目部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工作。记好公司安全台帐,负责各级安全考核工作。

  4.负责工伤事故,交通车辆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和汇报,认真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总结交流经验,主动向领导和上级安全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5.参加对新建、扩建工程的定位工作,查看现场,提出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实施。

篇5:建筑公司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公司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监督检查工地是否依据安全生产有关规范及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组织安全生产。

  2.负责对本工地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本工地成员学习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工人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3.要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本工程进行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伤亡控制指标(零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年)24‰以下,安全达标率、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施工目标要求。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审查,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对多次教育不改者,应给予一定的经济罚款。当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汇报。如遇紧急险情时,有权命令撤出作业人员,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5.对采购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质量、性能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并提出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建议。

  6.参加工地规定的定期安全检查,对工地不安全隐患,必须发整改通知书且必须签字,并按通知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7.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本工地工伤事故分析研究,建议和协助领导实现零事故、安全、文明达标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8.监督检查分包经济合同中安全责任的落实,有权建议有关领导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施工队,不得发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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