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规定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规定
1、横向水平杆设置
(1)横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相交的主节点处,两端应与纵向水平杆固定;
(2)作业层应按铺设脚手板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
(3)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不应小于180mm。
2.杆件连接
(1)纵向水平杆杆件宜采用对接,若采用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且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2)立杆除顶步外,不得采用搭接。
(3)扣件紧固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2、层间防护
(1)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米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2)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3、构配件材质
(1)钢管直径、壁厚、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2)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3)扣件应进行复试且技术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4、通道
(1)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2)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悬挑式脚手架保证项目安全检查评定规定
悬挑式脚手架保证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规定
1、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
(2)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3)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悬挑钢梁
(1)钢梁截面尺寸应经设计计算确定,且截面型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钢梁锚固端长度不应小于悬挑长度的1.25倍;
(3)钢梁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钢梁外端应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层建筑结构拉结,;
(5)钢梁间距应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设置。
3、架体稳定
(1)立杆底部应与钢梁连接柱固定;
(2)承插式立杆接长应采用螺栓或销钉固定;
(3)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剪刀撑应沿悬挑架体高度连续设置,角度应为45度~60度;
(5)架体应按规定设置横向斜撑;
(6)架体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拉结,设置的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脚手板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2)脚手板铺设应严密、牢固,探出横向水平杆长度不应大于150毫米。
5、荷载
架体上施工荷载应均匀,并不应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
6、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篇3:基坑工程保证项目安全检查评定规定
基坑工程保证项目安全检查评定规定
1、施工方案
1)基坑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3米或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3)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当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2、基坑支护
1)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并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2)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无地下水的自然放坡的坡率应符合规范要求;
3)基坑支护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4)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3、降排水
1)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
2)基坑边沿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基坑底四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应及时排除积水。
4、基坑开挖
1)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
2)基坑开挖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均衡开挖;
3)基坑开挖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土层;
4)当采用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时,应采取铺设渣土或砂石等硬化措施。
5、坑边荷载
1)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应在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内;
2)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6、安全防护
1)开挖深度超过2米及以上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2)基坑内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置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米,梯道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3)降水井口应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篇4:模板支架保证项目安全检查评定规定
模板支架保证项目安全检查评定规定
1、施工方案
1)模板支架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并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模板支架搭设高度8米及以上;跨度18米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支架基础
1)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能承受支架上部全部荷载;
2)底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垫板,垫板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3)支架底部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基础应设排水设施,并应排水畅通;
当支架设在楼面结构上时,应对楼面结构强度进行验算,必要时应对楼面结构采取加固措施。
1、支架构造
1)立杆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水平杆应按规范要求连续设置;
3)竖向、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斜杆、水平斜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支架稳定
1)当支架高宽比大于规定值时,应按规定设置连墙杆或采用增加架体宽度的加强措施;
2)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3)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架体基础沉降、架体变形进行监控,基础沉降、架体变形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5.施工荷载
1)施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2)当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混凝土堆积高度进行控制。
6、交底与验收
1)支架搭设、拆除前应进行交底,并应有交底记录;
2)支架搭设完毕,应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篇5:模板支架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规定
模板支架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规定
1.杆件连接
1)立杆应采用对接、套接或承插式连接方式,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2)水平杆的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
3)当剪刀撑斜杆采用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米;
4)杆件各连接点的紧固应符合规范要求。
2、底座与托撑
1)可调底座、托撑螺杆直径应与立杆内径匹配,配合间隙应符合规范要求;
2)螺杆旋入螺母内长度不应少于5倍的螺距。
3、构配件材质
1)钢管壁厚应符合规范要求;
2)构配件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3)杆件弯曲、变形、锈蚀量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4、支架拆除
1)支架拆除前结构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2)支架拆除前应设置警戒区,并应设专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