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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施工安全整治技术要点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基坑施工安全整治技术要点

  1、在基坑作业前,应按照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施工专项设计,必须经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且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

  2、基坑周边积土、材料、机具堆放和机械设备施工距基坑边的距离及坑边堆载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严禁超载。

  3、基坑土方开挖时,应根据设计要求编制详细的监控方案,包括监测项目、报警值、监测点位、监测周期、记录及信息反馈等,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4、基坑土方开挖时,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原则。

  5、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当采用坑外降水时,必须有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

  6、基坑施工必须有专用通道供作业人员上下,设置的通道在结构上必须牢固可靠,数量、位置满足施工要求并符合有关安全防护规定。

  7、基坑施工必须采用1.2m高栏杆张挂安全网做封闭式的临边防护。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8、锚杆抗拉承载力应按规定进行检测(同一条件下试验数量不宜少于总数1%且不应少于3根)。

  9、土钉墙坡度、土钉间距、注浆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上层土钉注浆及喷射混凝土面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及下层土钉施工。

  10、市政顶管施工的沉井周边围护必须设置三面固定的硬质隔离和一面可开启、关闭的活动隔离,并配置警示标志和警示灯。

  11、沉井、管沟施工前必须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通风供氧等措施。

  12、沉井在淤泥质粘土或淤泥中下沉时,要对沉井发生突然下沉或涌土采取预防措施;顶管顶进作业时,地下水位较高或遇有流砂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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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施工用电安全整治技术要点

  工程施工用电安全整治技术要点

  1、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控制箱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当动力和照明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专用的开关箱并有安全离地高度,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1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2、必须实行TN-S接零保护系统。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保护零线、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电气设备、灯具的金属外壳、灯具支架必须与保护零线电气连接。

  3、电缆线忌乱拉乱接,应架空或埋地敷设,严禁在建筑出入口、钢筋地面、易损伤易腐蚀地面沿地明设、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严禁金属裸线作绑线,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电箱进出线严禁未设在箱体下底面。

  4、当达不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第4.1.2、4.1.4条中的规定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安全距离),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5、施工现场室内外220V灯具距地面分别不得低于2.5m、3m。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场所不应大于24V;导电地面、水中、金属容器内不应大于12V。

  6、配电箱内不得使用破损、不合格、不匹配的电器,防止带电体外露。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桩基、市政工程等使用的移动电箱必须设置在固定的支架上,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上。

  7、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脚手架等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保护范围外,应在顶端、架体四角、吊臂端安装避雷装置,避雷针高度1-2m。

篇3:施工机械和机具设备使用安全整治技术要点

  施工机械和机具设备使用安全整治技术要点

  1、施工机械和机具设备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进场时要对缺损进行修复并履行验收手续。

  2、物料提升机不得采用双边出料,一台只能给一幢建筑供料。塔吊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小于安全距离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多塔作业时,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

  3、机械传动装置、切削部分应有防护罩。严禁使用多功能木工机械。搅拌机料斗、塔吊具吊钩保险。垂直运输机械具备司机急停断电措施。井架电梯有联锁自落门、防坠器;吊笼门应有电气或机械式连锁平层停靠装置。

  4、垂直运输机械基础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和工程质量技术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制作试块,基础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基础施工和验收情况必须有书面记录,安装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使用)单位分别签字负责。

  5、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必须由安装、拆卸单位(爬升为使用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报施工总承包(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总承包(使用)单位和安装、拆卸单位必须签订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书;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履行安全技术交底签字手续。安装、拆卸和维修单位(包括生产厂家)必须由取得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人员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6、垂直运输机械验收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经施工总承包(使用)单位和安装、拆卸单位(包括生产厂家)验收合格,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未办理备案的,不得投入使用。使用时应悬挂验收合格牌、最大起重量牌、司机上岗牌和安全警示标志和操作规程牌。人货梯必须满足相关规范标准、说明书明确有乘人的规定条件方可乘人,并悬挂限制人数牌。

  7、垂直运输机械架体与建筑结构的附着装置(超过厂家说明书使用条件必须编制制作安装施工方案)必须符合说明书或施工方案的要求,架体附着装置不得与脚手架连接,端部使用销轴抗扭禁用焊接固定。塔吊自由高度超过说明书规定时必须安装附墙装置。提升机架体装拆采用缆风绳,投入使用采用刚性连接杆。缆风绳高度在20m以下时设1组(4根),20-30m设2组。地锚应采用不少于2根钢管(Φ48-53)并排设置(与钢丝绳受力方向垂直),间距不小于 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桩顶有缆风绳防滑措施。

  8、垂直运输机械操作工应培训持证上岗。遇大风阵风及雨雪雾时,不得进行装拆升降运输作业。停用或司机离机时,应切断电源上锁,梯笼降至地面,严禁起吊重物、梯笼长时间悬在空中。吊笼下方、吊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司机位置视线应良好,窗户防晒采用贴膜不得拉帘贴纸。架体外侧或卸料平台门等处应有明显的层次标志。人货梯有楼层呼叫显示联络信号。塔吊指挥应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9、市政顶管施工中,管材及出土吊运须采用小型行车等起重设备,不得使用简易的独杆卷扬机起重设备。

篇4:水库整治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水库整治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在本工程的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一、安全生产目标

  本工程安全生产目标:创造“六无”工程。即无死亡、无重伤、无倒塌、无中毒、无爆炸、无重大机械交通事故。职工年负伤率控制在0.5%以下。

  二、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安全施工问题是关系到企业职工的幸福和经济利益,还涉及到许多社会问题,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贯彻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三大原则:

  (一)“预防为主、综合考虑”的原则。从施工开始就把人力、物力综合加以考虑,防患于未然,着眼于事先控制,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抓安全工作,要相应地设置安全设备和必要的安全设施。

  (二)“安全管理贯穿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原则。事先要做充分的调查研究,针对现场的实际情况,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不安全因素加以认真分析,制定施工方案,采取对策措施。

  (三)“全员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则。在整个安全管理过程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在整个安全管理中,使全体参与施工的人员自觉地共同努力,保证安全施工。

  三、安全防护措施

  (一)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根据本工程的规模配专职质安员2 名,负责日常检查。

  (二)建立安全施工岗位责任制。

  (三)做好安全学习,包括新工人进场、节前节后安全学习,班组经常性安全学习,针对各分项工程的特点由现场质安员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每两周进行定期全面安全检查,查隐患、查执行安全制度的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即使进行整改,对好的经验及时进行推广。

  (五)对施工机械应经常进行维修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机械带病工作。

  (六)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架设安装,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乱拉电线、乱装电气设备。所有电气设备要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并应经常检查线路的可靠性。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七)防火安全、慎之又慎。工棚、料库、油库的间距必须符合防火规定,并按规定配齐各种适用的消防器。工棚内不得烧火,不得用电炉,不得乱装电器,要制定工棚管理规则,加强管理,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安全。工棚附近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由于施工车辆来往频繁,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制订工地安全交通规则,加强车辆合理调度,装卸应有专人指挥,主要交通路路口要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交通管制路段应设专人指挥,严禁开疲劳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升斗行驶,要注意架空电线和跨路构筑物的净宽限制。

  (九)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一切行动听从指挥,不准穿拖鞋作业,必须戴安全帽。

  (十)木工棚内的刨花、水糠、碎柴要当班清理,并严禁烟火。

  (十一)进入雨季施工时,需合理安排劳动力,组织快速施工,集中人力,分段突击。

  (十二)与当地公安部门密切联系,组织联防,搞好治安保卫工作,特别是夜间的治安工作,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

  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一).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1.项目经理部科学合理地建立安全保证体系,项目各部门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2.在施工中进行各级经济承包时,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

  3.施工中的分项、分部技术交底的同时应有安全生产指标。

  4.各职能部门做好横向联系,做好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

  5.抓好安全施工教育工作。

  五、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所辖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结合执行上级

  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

  2.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交底与实施,实行单位工程经济承包,要有安全指挥要求和奖罚措施。

  3.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存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经常组织开展活动,并有活动记录资料。

  4.发生事故后,组织调查分析,及时上报,并制定防范措施,组织实施文明生产和安全达标,加强对职工(民工)的安全教育。

  5.负责组织对现场的主要临建设施、脚手架、卷扬机、吊架及重要设备的安全技术检查鉴定与验收工作。

  (二)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所管的施工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2.向班组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要进行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执行。

  3.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组织开展工地安全达标,无事故竞赛等安全活动。

  4.坚持每天进行安全检查,督促班组搞好安全活动,及时处理解决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制止处理违章作业行为,加强对施工生产人员(含民工)的安全教育。

  5.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查清事故原因,采取改进措施。

  6.组织参与对本施工生产区域的临建设施、脚手架、卷扬机、吊架及施工用机电设备、线路的检查验收工作,签订后存档。

  7.建立健全本工号的各项安全生产基层管理资料和活动记录。

  (三)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企业有关规章制度。

  2.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目标管理、安全达奈等竞赛评比活动,贯彻落实安全措施和计划。

  3.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下达有关人员,并督促实施。遇有严重险情,有权越级上报。

  4.配合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监督特种人员持证上岗。

  5.参与对现场临建设施、脚手架、塔吊等起重设备、卷扬机、吊架及施工设备、线路的检查验收工作以及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鉴定、推广工作。

  6.监督检查安全设施与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与管理。

  7.建立与健全工作档案资料。参加伤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及保健津贴的审查工作。

篇5:水库整治工程产品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水库整治工程产品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一、产品防护措施

  1.进场的贵重物品(半成品)和专用料要设专门仓库保管。

  2.协调各工种的工作,减少交叉次数。

  3.教育工人不要在施工完成面上乱涂乱画。对人为造成成品污损破坏者,作罚款处理。

  4.认真搞好工程中间交接,明确成品保护责任,贯彻“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

  5.对易受到污损处,应事先制定保护措施,对可封闭的区域应采取封闭保护措施。

  6.砼浇筑完毕,应采取以下措施,防止砼遭到损伤:维持正常养护;拆模符合要求;限制加荷条件;保持结构原状;防止外因损伤;防止污染。

  二、文明施工措施

  为尽量减少施工场地对周围的不利影响,制定如下文明施工措施。

  做到文明施工。

  1.推行文明施工和文明作业,创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获市级文明施工工地,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2.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及其它国家、重庆市现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3.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加强文明施工意识。每周进行两次现场文明施工检查,项目部按公司下发《安全文明生产奖惩条例》进行考核。

  4.对施工现场实行分片包干制度,划分管理区域,建立责任区,规定职责范围,确认负责人,并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

  5.施工现场采取规范化管理,在现场醒目处设置施工标牌。各种设备、材料按计划进场后,必须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分类堆放,并设置标牌。

  6.加强施工项目“旁站管理”和“日清制度”,建立定期检查、评比制度,把文明施工作为考核作业队的考核指标并坚决落实。

  7.进场前与建设单位和当地居民管理单位取得联系,在公安和环保部门指导下,订立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8.贴出“安民告示”,设立群众来访接待组,主动邀请居民代表开会,介绍开、竣工日期和各项环保措施。建立起互相理解信任、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关系。

  9.施工现场除设固定厕所外,根据施工人员数量和施工作业点的变化,采用移动式卫生间,以解决施工人员的不便。

  10.组织场容清洁队,专门负责生产区、生活区的清洁卫生工作。

  生活、生产的垃圾及时运出场外;装运物应预先浇水湿润,进行湿式作业,垃圾出场采用封闭式灰斗或用毡布覆盖。场内道路指定专人适量洒水,减少扬尘,保持良好的现场环境。生活区的工人宿舍、食堂等场所要经常打扫,定期消毒,栽花种草,美化生活环境。

  11.加强劳动保护,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配备施工补充预备力量,保证作业人员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12.施工管理人员在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管理单位交往中,做到礼貌待人;遇有分歧意见,应保持平心静气地协商解决。

  13.主要机械设备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资),消灭“三漏”(漏油、水、气),操作人员禁止向下掷东西。

  14.原材料、半成品、废料、模板等物品摆放有序,有专人负责做好材料标志及管理现场材料堆放整齐,做到物流有序。禁止野蛮装卸,搞好修旧利废。

  15.施工垃圾统一堆放,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统一排放下水道。

  16.搞好工地办公室及民工宿舍的建设,做到整齐有序,严禁在民工宿舍内乱拉乱接电器。

  17.严格控制晚间施工时间,夜间照明灯具尽量把光线调整到施工现场以内,严禁把强光源辐射到附近楼寓。以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18.机械设备坚持例行保养制度,设备在指定范围整齐停放,保证设备完好。

  19.施工现场内设置专门排水沟做到排水畅通,现场淤泥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排放,做到整个工作面整洁,工完料清,无乱堆乱放现象。

  20.办公室挂有形象进度图、工程平面图及临设布置图,办公室周围有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等宣传牌。

  21.制定消防安全措施,消防器材统一管理,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无阻。

  22.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23.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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