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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集团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断提高公司开发房屋的质量,从而促进我公司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部(项目公司)。

  三、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为各项目部(项目公司)管理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 职责

  四、集团公司总经理为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公司技术总监为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保证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规程在公司传达、贯彻、落实、执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为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具体监管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管;落实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按时向公司技术总监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规范及规程,以及社会上先进的施工管理经验、先进的施工工艺等,经过消化,引入公司内部推广使用。

  五、项目部(项目公司)经理作为项目部(项目公司)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根据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在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框架下,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程质量的检查。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为自己所分管工程的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对自己所分管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负责监管自己所分管工程施工管理,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搞好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监理单位按工程项目建立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所监理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理机构应由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组成,分工负责,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组成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所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项目经理根据工程特点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依据是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技术规范及规程,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双方工作合同等。

  八、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行质量管理一票否决制,即如果存在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质量隐患,甲方代表、项目经理、安全质量监督中心检查人员有权命令施工企业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消除质量隐患。

  九、项目部(项目公司)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质量管理工作。每天早晨召开班前工作会议,听取甲方代表的工作汇报,布置当天的质量管理要务,巡视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将当天工作情况记录在《施工日志》中。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地工程质量管理的检查、评比,奖优罚劣。

  十、甲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质量管理监管工作。每天早晨参加班前会,向项目经理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听取项目经理对当天工作重点的布置,巡查现场的施工质量管理情况,监督监理企业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督、隐蔽工程检查、以及施工单位内部的质量管理情况,根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力度。总结当天的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记录在自己的《施工日志》中;每周总结现场的质量管理情况形成报告,报工程部主任,由工程部主任进行汇总,形成本项目部(项目公司)质量周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备案。

  十一、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根据项目部(项目公司)的总结报告与现场的施工进度,定期、不定期的到公司所属各工地进行巡查,落实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参加各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竣前检查。核查工程质量,核实项目部(项目公司)管理力度,查遗补漏。定期组织甲方代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工程现场观摩例会制度,工程现场观摩例会每周五下午2点召开,轮流在公司所属各项目部(项目公司)举行,由安全质量监督中心负责召集,现场观摩会以相互参观学习、指出不足、经验交流为主。例会参加人员:项目部(项目公司)分管工程经理、工程部经理、所在工地现场甲方代表、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工作人员,重要会议要求公司总经理、技术总监、项目经理参加,会议结束后由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做出会议记录,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提醒其他项目部注意。

  十二、施工单位进场时,甲方代表要检查自己所分管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熟悉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情况(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检查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现场布置等,审核整理后报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部主任,工程部主任汇总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各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资料后进行审查整合(尤其应注意现场施工平面的布置,注意各施工单位作业区域的划分),审查、整合完成后报项目部(项目公司)经理审查、批准,审查、批准后报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备案。

  十三、进行重要部位的分项工程施工之前,甲方代表应组织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审核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报工程部主www.pmceo.com任、项目经理审核、批准。经审批通过后,报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备案。施工时,甲方代表应监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核过的施工方案执行。进行重要部位分项工程施工时,要严密监管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必要时要求监理单位进行旁站式监理或亲自进行旁站式监管,及时发现不规范的操作,及时制止。

  第四章 奖惩

  十四、每一项目部(项目公司)在施工现场设评比栏,每月根据日常检查、抽查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奖优罚劣。

  十五、本年度内未发生质量事故且工程质量在项目部(项目公司)评比中名列第一名的单体工程,对分管该单体工程的甲方代表进行表彰,奖励1000元。分管该单体工程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年度评比中加10分,下次监理、施工招标予以优先考虑。

  十六、本年度内每发生一次一般质量事故,扣项目部经理奖金1000元,分管该事故工程的甲方代表500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年度评比中扣除5分,依此累计。如一般质量事故超过三次,按重大质量事故惩处。

  十七、年度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扣除项目经理奖金2000元,分管该事故工程的甲方代表1000元,并在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合同中规定,如发生以上情况,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结算中降低一个百分点计算,三年内不得在公司内投标工程。

  一般质量事故指存在质量问题,经维修或加固处理,能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影响观感与使用;或由施工单位自行拆除,重新施工的工程;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且对工期影响在5天以内的工程质量事

故。重大质量事故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维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规范、设计要求;或虽经维修、加固能满足设计要求,但影响观感与使用;或由施工单位自行拆除、重新施工的工程,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且对工期影响在5天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

  十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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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集团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断提高公司开发房屋的质量,从而促进我公司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部(项目公司)。

  三、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为各项目部(项目公司)管理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 职责

  四、集团公司总经理为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公司技术总监为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保证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规程在公司传达、贯彻、落实、执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为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具体监管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管;落实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按时向公司技术总监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规范及规程,以及社会上先进的施工管理经验、先进的施工工艺等,经过消化,引入公司内部推广使用。

  五、项目部(项目公司)经理作为项目部(项目公司)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根据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在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框架下,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程质量的检查。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为自己所分管工程的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对自己所分管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负责监管自己所分管工程施工管理,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搞好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监理单位按工程项目建立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所监理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理机构应由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组成,分工负责,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组成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所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项目经理根据工程特点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依据是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技术规范及规程,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双方工作合同等。

  八、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行质量管理一票否决制,即如果存在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质量隐患,甲方代表、项目经理、安全质量监督中心检查人员有权命令施工企业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消除质量隐患。

  九、项目部(项目公司)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质量管理工作。每天早晨召开班前工作会议,听取甲方代表的工作汇报,布置当天的质量管理要务,巡视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将当天工作情况记录在《施工日志》中。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地工程质量管理的检查、评比,奖优罚劣。

  十、甲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质量管理监管工作。每天早晨参加班前会,向项目经理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听取项目经理对当天工作重点的布置,巡查现场的施工质量管理情况,监督监理企业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督、隐蔽工程检查、以及施工单位内部的质量管理情况,根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力度。总结当天的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记录在自己的《施工日志》中;每周总结现场的质量管理情况形成报告,报工程部主任,由工程部主任进行汇总,形成本项目部(项目公司)质量周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备案。

  十一、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根据项目部(项目公司)的总结报告与现场的施工进度,定期、不定期的到公司所属各工地进行巡查,落实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参加各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竣前检查。核查工程质量,核实项目部(项目公司)管理力度,查遗补漏。定期组织甲方代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工程现场观摩例会制度,工程现场观摩例会每周五下午2点召开,轮流在公司所属各项目部(项目公司)举行,由安全质量监督中心负责召集,现场观摩会以相互参观学习、指出不足、经验交流为主。例会参加人员:项目部(项目公司)分管工程经理、工程部经理、所在工地现场甲方代表、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工作人员,重要会议要求公司总经理、技术总监、项目经理参加,会议结束后由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做出会议记录,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提醒其他项目部注意。

  十二、施工单位进场时,甲方代表要检查自己所分管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熟悉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情况(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检查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www.pmceo.com工进度计划、现场布置等,审核整理后报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部主任,工程部主任汇总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各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资料后进行审查整合(尤其应注意现场施工平面的布置,注意各施工单位作业区域的划分),审查、整合完成后报项目部(项目公司)经理审查、批准,审查、批准后报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备案。

  十三、进行重要部位的分项工程施工之前,甲方代表应组织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审核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报工程部主任、项目经理审核、批准。经审批通过后,报安全质量监督中心备案。施工时,甲方代表应监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核过的施工方案执行。进行重要部位分项工程施工时,要严密监管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必要时要求监理单位进行旁站式监理或亲自进行旁站式监管,及时发现不规范的操作,及时制止。

  第四章 奖惩

  十四、每一项目部(项目公司)在施工现场设评比栏,每月根据日常检查、抽查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奖优罚劣。

  十五、本年度内未发生质量事故且工程质量在项目部(项目公司)评比中名列第一名的单体工程,对分管该单体工程的甲方代表进行表彰,奖励1000元。分管该单体工程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年度评比中加10分,下次监理、施工招标予以优先考虑。

  十六、本年度内每发生一次一般质量事故,扣项目部经理奖金1000元,分管该事故工程的甲方代表500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年度评比中扣除5分,依此累计。如一般质量事故超过三次,按重大质量事故惩处。

  十七、年度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扣除项目经理奖金2000元,分管该事故工程的甲方代表1000元,并在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合同中规定,如发生以上情况,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结算中降低一个百分点计算,三年内不得在公司内投标工程。

  一般质量事故指存在质量问题,经维修或加固处理,能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影响观感与使用;或由施工单位自行拆除,重新施工的工程;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且对工期影响在5天以内的工程质

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维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规范、设计要求;或虽经维修、加固能满足设计要求,但影响观感与使用;或由施工单位自行拆除、重新施工的工程,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且对工期影响在5天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

  十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3:建筑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施工质量进行过程控制,保证施工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相关文件

  3.1《文件控制程序》

  3.2《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义:

  5.职责

  5.1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是生产副经理,其职责为:负责监督、指导本制度的实施,负责执行文件的审批。

  5.2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检查。

  5.3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为项目部,其职责为:负责落实施工质量管理策划、施工准备、施工质量和服务的有关管理要求。

  6.工作程序

  6.1工程部会同项目部在工程开始施工前负责编制工程施工质量策划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应反应以下方面的要求或引用相关文件予以说明:

  1 质量目标和要求;

  2 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

  3 施工管理依据的文件;

  4 人员、技术、施工机具等资源的需求和配置;

  5 场地、道路、水电、消防、临时设施规划;

  6 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分析及其控制措施;

  7 进度控制措施;

  8 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及其相关标准;

  9 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10 对违规事件的报告和处理;

  11应收集的信息及其传递要求;

  12 与工程建设有关方的沟通方式;

  13 施工管理应形成的记录;

  14 质量管理和技术措施;

  15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其他要求

  6.2、编制完毕后,应报公司生产副经理审批,审批合格后报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批准后做为工程施工过程控制的策划文件予以实施。

  6.2、施工准备:

  项目部应按照施工策划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包括策划建立项目管理机构、文件准备、材料物资准备、工具设备准备、人力资源入场准备、施工临时用建筑物的搭建等。施工准备完毕后,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向监理方或发包方进行报审、报验。施工企业应确认项目施工已具备开工条件,按规定提出开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6.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6.4.1、施工质量控制内容:

  1 正确使用施工图纸、设计文件、验收标准及适用的施工工艺标准、作业指导书。适用时,对施工过程实施样板引路;

  2 调配符合规定的操作人员;

  3 按规定配备、使用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机具、检测设备;

  4 按规定施工并及时检查、监测;

  5 根据现场管理有关规定对施工作业环境进行控制;

  6 根据有关要求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并进行相应的策划和控制;

  7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8 采取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9 对不稳定和能力不足的施工过程、突发事件实施监控;

  10 对分包方的施工过程实施监控

  6.4.2 应根据需要,事先对施工过程(焊接、大体积混凝土、地下室防水等)进行确认,包括:

  1 对工艺标准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并对操作人员上岗资格进行鉴定;

  2 对施工机具进行认可;

  3 定期或在人员、材料、工艺参数、设备发生变化时,重新进行确认

  6.4.3 应建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记录。施工记录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记录应包括:

  1 施工日记和专项施工记录;

  2 交底记录;

  3 上岗培训记录和岗位资格证明;

  4 施工机具和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的管理记录;

  5 图纸的接收和发放、设计变更的有关记录;

  6 监督检查和整改、复查记录;

  7 质量管理相关文件;

  8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结果中规定的其他记录

  6.4.4应按公司规定要求进行工程移交和移交期间的防护。防护内容包括成品保护、标识保护等。服务应包括:1 保修,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保证达到甲方的要求; 2 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由工程部负责组织实施,酌情报价,积极进行,保证达到甲方满意;3 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按合同要求组织实施。

篇4:建筑公司质量管理自查评价制度

  建筑公司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本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自查与审核评价工作的管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内部审核管理控制程序》

  3、《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2.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自查工作,工程部负责配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的自查与评价工作;

  四、工作流程:

  自查与评价的内容包括:

  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 各项活动与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质量管理活动对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有效性。

  4.1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自查:对于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自查,质量管理制度的编制由工程部负责起草,工程部组织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起草制度进行评审,形成初稿,会签通过后,将初稿报公司生产副经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形成最终稿。终稿发布后应进行宣传动员,召开文件执行发布会,然后予以落实执行。

  4.2 各项活动与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对于工程的质量管理活动与制度的符合性,由工程部负责监督落实执行,对以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工程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并将管理工作与制度的要求进行结合,在落实日常管理工作时要以质量管理制度为依据,紧扣制度的要求,在工作中逐步将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深入到工程的每个管理环节,从而使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人增强制度的执行意识。工程部应将管理制度的执行符合性形成工作报告,每年报管理评审会议予以讨论,从而汇总执行效果,修订制度,更好的发挥制度管理的作用。

  4.3、质量管理活动对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有效性:质量管理活动实现质量方针合目标的有效性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并将执行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公司管理评审会议进行讨论、自查,从而形成措施和决议,来保证质量管理活动的效果。

  4.4质量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是确定质量管理活动是否按照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实施、能否达到质量目标的重要手段。

  实施监督检查的依据包括:

  1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及支持性文件;

  3 工程承包合同;

  4 项目质量管理策划文件

  4.5 质量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由工程部负责,工程部应按4.4要求的依据逐步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公司管理者代表,就是进行纠正。响应并对公司文件进行修订,保证策划文件的完整性。

  4.6 内审工作,内审工作做为对管理体系工作的全面审核与检查,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部门进行配合,每年举行一次。具体实施程序和要求,执行《内部审核管理控制程序》。

篇5:建筑公司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制度

  建筑公司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质量信息管理、传递和沟通及质量管理工作的改进。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3.《内审管理控制程序》

  4.《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三、实施职责

  1.本程序由工程部负责管理;

  2.外部信息收集、内部信息发布由工程部部负责;

  3.项目部按规定内容负责信息的上报。

  四、工作流程

  4.1信息分类

  4.1.1外部质量信息

  <1>国家、地方有关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

  <2>国家、行业、地方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管理制度;

  <3>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质量方面的规定;

  <4>顾客投诉、顾客满意度信息。

  4.1.2内部质量信息

  1、项目质量施工组织设计

  2、年度工程质量总结

  3、考核实施情况

  4、不合格品汇总

  5、工程质量信息

  4.2信息的收集和传递

  4.2.1外部信息的收集和传递

  4.2.1.1外部信息的收集通过各级政府网站、上级主管部门来文、协作单位来文等渠道获取。

  4.2.1.2 对收集到的外部信息由本部门负责人确认后,视信息内容按文件资料控制要求及时传达到相关单位。

  4.2.2内部信息的传递

  4.2.2.1工程部对外报送的报表需经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进行报送;

  4.2.2.2项目部上报的质量信息要及时传递给公司主管经理;

  4.2.2.3工程部需发布的质量信息以文件、通知及视频会议的形式及时传达到各项目部。

  4.3内部各项信息报送要求:

  4.3.1项目质量施工组织设计

  a.报送时间:在工程开工半个月内。

  b.编审要求:按要求进行编审。

  4.3.2质量检验计划

  a.报送时间:在各专业(单项)开工半个月内。

  b.编审要求:按要求进行编审。

  c.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因图纸晚到或其它原因需补充或变更的,经监理审批后,及时报送。

  4.3.3年度工程质量总结

  a.报送时间:在本年度12月20日前报送

  b.编制要求:围绕本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检查情况、质量管理工作的创新以及对公司质量管理有何意见和建议等各方面进行总结。

  4.3.4项目考核实施情况

  a.报送时间: 25日

  b.报送内容及报送方式:依据项目部制订的考核办法,实施考核,并留有考核记录。报送可在工程质量信息中体现。

  4.3.5不合格品报表

  a.报送时间:轻微不合格、一般不合格、监理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和反馈单每月25日前报;发生质量事故后12小时内报出。

  b.报送格式要求:

  轻微不合格、一般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有关要求》。

  监理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和其反馈单:按其整改通知单和反馈单的记录格式,以电子邮件、复印件或传真件报送。

  4.3.6工程质量信息(年报)

  a.报送时间:管理评审前一周

  b.编制要求:主要编制内容有:重大工序质量检查验收情况、工程质量的闪光点、质量验收情况、监督(质检)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需公司协调的问题等。

  4.4 工程质量信息的处置及改进:对于信息反应的问题及处置及改进措施,执行《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管理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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