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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部夏季安全防护措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工程项目部夏季安全防护措施

  项目部要落实防暑降温工作,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在炎热的夏季应做好预防中暑的工作:

  [1技术安全保证措施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职责分工,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2、认真组织安全检查,下雨后,要对施工机械、脚手架、塔吊、外用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基坑回填前,还要对边坡支护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进行生产活动1、认真进行现场准备、技术准备和材料准备,保证各项工作满足夏季施工的要求。

  3、各专业工长在夏季施工前应结合本工种夏季施工特点,编制技术交底,在作业前向工人交代清楚。

  4、严格执行规范和工艺标准要求,作好工种自检、工序交接检。

  5、做好夏季施工的中间检查,保证施工各项工作的保证能力达到要求。

  6、加强楼面混凝土的高温气候条件下的浇水保养,保证其具有足够充分水化热,确保结构混凝土强度的增长。

  7、落实专人进行砌筑砖块的浇水,严禁干砖上墙,做到隔夜提前浇水,水浸湿砖10mm深为宜,并根据气温适当加大砂浆的稠度,一般控制在5-10cm为宜。

  8、结合夏季施工时期,制定切合实际的夏季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做好广泛宣传教育工作。

  [2卫生防护措施

  1、指派专人负责工地的防暑降温工作。项目部施工期间配备足够的饮用水,不让工作人员喝生凉水。项目部配备以下药品:腹泻药、消炎药等治疗药品;还有仁丹、十滴水、正气水、清凉油、风油精等预防中暑类的药品。

  2、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不吃变质食物和隔夜饭菜。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现场饮用水及食品的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卫生,避免引发中毒事件。确保临时办公用房、厕所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满足防暑降温要求。

  3、搞好环境卫生,派专人进行定期的消毒、灭蚊蝇和灭鼠工作。

  [3高温环境下安全防护措施

  1、动员职工,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充分发挥有降温设备的效能,添置必要的设施,并及时做好检查维修工作。

  2、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混凝土浇捣尽量避开中午高温作业,防止发生中暑。采用"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避开高温工作。关心职工的工作、生活,注意劳逸结合,调整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入暑前,抓紧做好高温、高空作业工人的体检,对不适合高温、高空作业的适当调换工作。

  3、高温作业区域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深基坑作业。工地临时设施也应作好隔热处理,给施工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生产环境。

  总之,夏季施工做为本工程特殊过程控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应放在项目部日常工作中去,经常认真检查、督促;特别是当前做好夏季的防暑降温工作,亦是工程顺利进展的有效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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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深基坑开挖安全防护质量保证措施

  深基坑开挖安全防护及质量保证措施

  一、安全防护措施

  为确保作业安全,基坑作业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⑴、基坑周边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在基坑上口周边设置Φ48钢管护栏,高度1200,刷成斑马色,距基坑边距离不小于1.0m(见附图)。

  ⑵、基坑四周3.0m范围内,严禁堆放材料和土方,车辆进出场设专人指挥,按规定路线行驶。

  ⑶、基坑内作业的安全保护

  ①、挖土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每层挖土前认真检查坑壁和支撑的可靠性,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随时进行测试和检查。

  ②、基坑夜间连续施工,夜间施工照明在高处安装照明投射整个施工现场,坑边夜间设红灯警示,专人值班负责安全。

  二、质量保证

  1、施工前,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内业、质安员等认真学习和阅读施工图纸及有关规程规范,了解和掌握设计意图,并编制施工方案报业主及监理单位认可后施工。

  2、针对本工程的技术重点和施工难点,组织调研和讨论,编制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卡,严格按卡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认真贯彻各级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质量跟踪检查制,工序控制和层层把关。

  3、严格技术复核和技术交底制度。轴线、标高在专职测量员施测后,由责任工长、质检员复核无误后,作明标记。隐蔽工程应由业主、监理工程师、地堪共同检查合格并签字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工长、质监员、安全员、试验、测量、材料等人员作综合技术交底;各分项工程的施工,由专业工长向班组长作详细的作业技术交底。

  4、内业主办及工长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按有关规定收集和整理好有关技术资料、质保资料、自检资料等,分类编号成册,保证软件资料整齐完善,随时备查。技术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各种资料、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地基验槽记录等,及时办理各种验收签证手续,保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与工程同步进行。

  6、配备完整的检测器具,加强计量管理。认真做好测量放线工作,严格控制好轴线和标高。

篇3:承台基础工程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承台基础工程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①.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由电工安装维修,并定期检查。并配有漏电保护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严禁乱用他人机具。施工现场使用的电器元件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②.本工程施工用电采用TN-S三相五线制供电,本工程保护零线由施工现场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引出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

  ③.施工现场所有的电气设备均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要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采用黄/绿双色线,与电器设备相接的保护零线采用2.5平方毫米的绝缘多股铜线。

  ④.本工程施工配电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总箱和开关箱保护。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⑤.配电箱内各回路与其控制的电器设备要用文字标明、对号入座,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保护零线、工作零线要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严禁采用鸡爪式接线。

  ⑥.电缆接头应绑扎牢固,并做好绝缘,保证其绝缘强度,并不得承受张力。

  ⑦.施工现场照明应单设,照明开关箱设漏电保护器,箱体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要做保护接零,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不低于2.4m,灯头距临建顶棚大于300mm,开关控制火线。潮湿环境、地下室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36V。

  ⑧.工地办公室、食堂、库房、警卫室、职工宿舍等临建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电褥子,职工宿舍内不准随意安装插座。

  ⑨.各类电器开关应和其控制的电动机、电焊机等设备的额定容量相匹配,5.5kW以上的电器设备不得使用手动开关控制(使用自动开关),对于11kW以上的用电设备则应用降压起动装置控制。保险丝、保险片的容量,按其控制设备的容量额定电流的1.5~2倍选用,严禁使用其它金属代替。

  ⑩.现场施工用高低压线及设备禁止使用破损或绝缘性能差的电线,严禁电线随地走。电器设备要有良好的保护接时和接零,传动装置有防护罩。电缆必须按施工平面图设置,严禁乱拉乱接。施工用电符合JGJ46-88标准。

篇4:工程悬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工程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在周边临空的状态下进行作业,高度在2m及2m以上,属于悬空高处作业。由于悬空作业尚无立足点,必须适当地建立牢靠的立足点,如搭设操作平台、脚手架或吊篮等等,主可进行施工。对悬空作业中所使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塔架等设备,均必须经过技术鉴定的合格产品,方可使用。

  (一)、支撑和拆卸模板时的悬空作业

  (1)支撑和拆卸模板,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前一道工序所支的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卸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其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2)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用马凳操作。

  (3)支设处于悬挑状态的模板,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凌空构筑物的模板,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面上有预留洞,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设。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措施予以防护。

  (4)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二)、绑扎钢筋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

  (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必要的脚手架和马道。

  (2)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应搭设操作平台,架和张挂安全网。绑扎悬空大梁钢筋,必须在支架、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3)绑扎支柱和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子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预先绑扎好,然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4)高空或深坑绑扎或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三)、浇筑混凝土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

  (1)浇筑离地2m以上的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等,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2)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不口应先封闭,并搭设脚手架心防人员坠落。

  (3)特殊情况下进行浇筑,如无安全设施,必须持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四)、门窗工程中的县空作业,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

  (1)安装和油漆门、窗及安装玻璃,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或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或进行攀登。

  (2)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应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体上。

  (3)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该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挂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篇5:工程施工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工程施工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常会有上下立体交叉的作业。因此,凡在不同层次中,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属于交叉作业。

  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支模、砌墙、粉刷等各工种,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物件。

  (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设施。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或防护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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