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 导航

大桥主墩翻模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大桥主墩翻模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1、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2、安全目标:死亡率控制在0,重伤率控制在0,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控制在年产值的0.4‰以下。

  3、组织保证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负责人,××为本梁场专职安全员。安全控制体系框图如下图所示。

  4、制度保证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负责人,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项目主抓安全的副经理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工作负责。

  (3)根据施组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发至工班,组织逐条学习、落实,抓好"安全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三级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评安全的"三工制"活动。坚持每周一的安全活动日活动。

  (5)每一工序开工前,做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实施措施及时做好施工技术及安全工作的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严格执行。

  (6)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7)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工区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工班每天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指定专人限期整改。

  (8)设立安全专项基金,对安全生产好的个人和班组给予重奖,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忽视安全的行为给予重罚,对造成安全事故者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9)全员加强防雷电、防火、防洪等防灾期意识,建立防洪组织,配备消防设施,制订措施和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减少自然灾害造成损失。

  (10)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培养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操作技能。

  (11)做好职工的定期教育及新工人、变换工种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包括民工)未经三级教育不得上岗。新工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难度复杂的作业和危险较大的作业,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采取可靠的保证措施。

  (12)坚持每个安全活动日的安全学习活动。

  (13)规范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项目经理部保证检查制度的落实,规定检查时间和参加检查的人员。经理部每月检查一次,作业班组每天检查一次,非定期检查视工程情况进行,在施工准备前、危险性大、季节变化、节假日前后等情况下100%检查。

  (14)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消项制度。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仿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立即停止施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5、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现场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经验收确认状况良好后方可运行。

  (2)车辆驾驶员和各类机械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对驾驶员、机械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安规》教育。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操作机械,车辆严禁"三超",禁止使用"带病"的车辆、机械和超负荷运转,并坚持"三查一检"制。

  (3)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集中停放。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检修、保养。机械作业的指挥人员,指挥信号必须准确,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禁违令作业。对机械设备、各种车辆定期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全部机械均应分别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挂牌上墙。

  (4)施工用电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J46-88)要求进行设计、检测。

  (5)起重机、高空作业等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内容。

  6、塔吊安装及拆除安全保证措施

  1)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t/㎡。

  3)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9)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11)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

、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5)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17)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1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21)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2)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23)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24)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25)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7、高空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1)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3)距地面二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

  4)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严禁穿拖鞋,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6)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7)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竹篱笆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8)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档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9)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10)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1)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备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12)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

  13)卷扬机等各种升降材料的设备严禁上下载人。

  14)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梯子等物垫在瓦上行动,防止踩破石棉瓦坠落。

  15)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16)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适当加固。

  17)超过3米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

  18)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器。

  19)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如有泥、水、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空作业。

  20)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

  8、桥梁施工安全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有严格的安全隔离设施,闲杂人员不准进入作业区,要有醒目的安全标志,交通繁忙地段和上下班高峰行人自行车多的路段,要指挥纠察,维持秩序,确保人车安全通行无阻。

  2)施工前工地负责人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及安全注意事项交底,对特种人员、特殊设备主要部位要作出详细安全交底,交底内容要记录在当天施工日记中备案。

  3)做好施工前对各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其健全、有效,不得带病运转,确保安全运行。

  4)使用移动电具,必须配备移动标准电箱,操作人员要戴好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5)必须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软底鞋。

  6)施工区域的便道、便桥要牢固、平坦,交通要道要实行机非分流,便桥两端要设有安全警告、警示标志,夜间要点"闪光灯"示警。

  7)起重、卷扬机必须完好无损,钢丝绳使用时要剩余3圈以上,要经常检查保养,凡发现有六分之一断丝现象,应停止使用,并立即更换。钢丝绳的接头处按规定使用三只扎头固定,操作人员要指派熟练专业人员,指挥信号要明确,不得多人指挥。

编辑:www.pmceo.Com

篇2: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预防应急措施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及预防、应急措施

  一、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建筑业属于流动人员从事流动性作业、工序复杂、危险因素较多的行业,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建筑行业特性,结合所承担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建筑结构、类型、规模、高度、施工环境、施工季节等特点,从人、机、料、法、环等因素综合分析,识别确认有7个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危险源为:

  1.高处坠落 2.物体打击 3.机械伤害 4.触电5.坍塌 6.中毒、窒息 7.火灾

  二、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1、高处附落——凡在基准面2 米(含2 米)以上作业,建筑物四口五临边、攀登、悬空作业及雨天、雪天进行的高处作业,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作业点和工作面。

  2、物体打击——高空坠落及水平崩溅物体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

  3、机械伤害——机械运转工作时,因机械意外故障或违规操作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害的。

  4、中毒——指化学危险品的气体、物体、粉尘、一氧化碳等,由呼吸、接触、误食及食用变质或含有有害药品的食物造成的中毒,并对人身造成伤害的。

  5、坍塌——基坑开挖、脚手架、模板搭设与拆除,楼房屋面超负荷堆放,机械使用不当,造成的坍塌,对人身或机械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6、触电——工程外侧边缘距外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用电设备未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保护设备性能失效,移动或照明使用高压,违规使用和操作电气设备,对人身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7、火灾——电气设备线路安装不符合规定,绝缘性能达不到要求,未按规定明火作业,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符合要求,对人体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

  三、危险源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

  (一)对重大危险要采取“两个控制”,即前期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1、前期控制: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时,针对工程的各种危险源,制定出防控措施。

  2、施工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

  1、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员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

  3、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培训。

  4、严格加强各种危险源和管理工作,结合工程特点,针对确认的危险源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四、七个危险源的具体预防措施:

  (一)预防机械伤害事故的防护措施

  为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止机械对人体的伤害事故,制定本措施。

  1、对所有各种机械设备进场后,必须由役备负责人会同安全员和使用机械的人员共同对该机械设备进行进场验收工作,经验收发现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的或有其它故障的应有退回设备保障部门进行维修和安装。

  2、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应进行检查,并按标准要求对该设备进行验收,经项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常使用。

  3、使用前要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工作,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底内容及近操作规程操作。

  4、使用中要经常对该设备进行保养检查,使用后工切断电源并锁好电闸箱。

  5、各种机械设备必须专人专机,凡属特种设备,其操作负责人要按规定每周对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解决处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预防坍塌事故的防护措施

  为防止开挖基坑、基槽时或在楼层屋面堆放过多物料及支撑模板出现坍塌事故,特制定预案措施。

  1、为防止坍塌事故事发生,在施工前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基本知识教育,严格按技术交底内容和操作规程施工。

  2、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质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质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撑。

  3、对于基坑、井坑的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在雨天和解冻时期更要加强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遇有特情况,进行抢工作业时,要加强周边的警戒力量,保证安全施工。

  5、对于挖出的泥土,要按照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6、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它物料在楼层或层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载荷,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坍塌。

  7、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楼层或屋面因施工需要必须放置材料机具的,必须进行结构载荷验算,采取有效支撑,加固措施,并以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放置。

  (三)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防护措施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工程的结构特点和工程实际,在确定高处坠落危险源后制定本措施。

  1、为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在工程施工前对所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注意事项等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后,按不同层次(公司、项目部、班组)进行三级教育工作。

  3、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参加高处作业工作。

  4、为防止高处坠事故的发生,首层完工后,搭设合理、牢固能起到防护作用的外脚手架,在架体内侧支挂密目式安全网,应注意的是在去挂密目式安全网时,必须按规定高出施工层一步架。并在首层顶支挂第一道安全平网,在四层顶和顶层屋檐下支挂第二道和第三道安全平网,以防止高处作业人员发生坠落事故。

  5、对所有预留洞口,如通风道口,垃圾道口和短边过长超过25mm的预留洞口,加木盖进行防护,凡超过1000mm 的洞口应在上方铺设厚度不小于50mm 的木板,并在下方支挂安全网。

  6、对所有临边进行防护,如阳台临边可用预留的钢筋按规定绑扎严密,楼梯和进料楼层临边加防护栏杆,上栏杆在1.2米处,下栏杆在0.6米处各设一道,栏杆间距不大于2米,并在0.15米处加档脚手栏杆。

  7、为保证防护措施能真正起到应有的防护作用,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及相关作用班组长,对防护设施进行必要的监督制作过程和验收外,还应按规定要求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工作,以确保防护设施的完好性,防止坠落事故的发生。

8、在外檐进行抹灰施工中,作业班组要对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拉结点、安全平网和密目式安全、脚手板等进行使用前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进行操作。

  9、凡作业层以下无安全防护设施作业时,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或安全绳(使用前必须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其安全带或安全绳的使用必须遵照高挂低用的原则。凡未使用防护用品用具的不准作业,以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四)、预防触电事故的防护措施

  根据国家JGJ46—88 规范规定,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制定本措施。

  1、安装作业前,必须按规范、标准、规定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的交底工作。

  2、在建工程外侧与外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应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等防护。

  3、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线路必须实行TN—SR接零保护系统,同时必须做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电箱为标准电闸箱,并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4、电气设备应根据地区或系统要求,做保护接零,求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5、必须由持有合格证件的专职电工,负责现场临时用的电管理及安拆。

  6、对新调入工地的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测试。经检测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7、专职电工对现场电气设备每月进行巡查,项目部每周、公司每月对施工用电系统、漏电保护器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8、配电箱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周围不得堆放任何防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并与被控制的固定设备距离不得超过3 米。安装和使用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不能同时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设备,否则容易发生误操作事故。

  9、配电箱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志,门应配锁,现场停止作业1 时间以上时,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

  10、照明专用回路设志用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做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5 米的应有使用安全电压。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架设或埋设必须符合要求,并保证绝缘良好。任何场合均不能拖地。

  11、线路过道应按规定进行架或地埋,破皮老化线路不准使用。

  12、使用移动电气工具和砼振捣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13、凡从事与用电有关的施工作业时,必须实行电工跟班作业。

  (五)防护物体打击事故的防护措施

  为了保证员工的身体不爱伤害及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各级主管部门的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制定本措施。

  1、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2、凡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帽。

  3、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凡有可能造成落物或对人员形成打击威胁的部位,必须进行日巡查,保证其安全可靠。

  4、对于吊装作业(含塔吊作业)除设指挥人员外,对有危险区域应增设警戒人员,以确保人身安全。

  5、施工现场严禁抛掷作业(其中包括架体拆除,模板支撑拆除及垃圾废米清理)。

  6、对卷扬机上米平台、上料花蓝的安全门经常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灵敏可靠,防止因失灵造成被吊物坠落伤人。

  7、按规范要求在上料架、进料架、通道口搭设合格的安全防护通道,以保证员工的安全。

  8、起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同时有一定的操作经验和技能,熟悉操作规程。司索人员应有严格注意被吊物的整体状态,运行区域路线及其危险性。如有可能对作业人员形成威胁,必须通报指挥人员暂停滞作业。

  9、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必须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作业人员明确安全生产状态及要点,避免事故发生。

  10、作业前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手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空戴运行,在确定无故障情况时方能进行作业。

  (六)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救灾技能。

  2、施工现场必须按上级要求建立义务消防队,成员应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和教育,做到有备无患。

  3、建立明火作业报告制度,凡需明之作业的部位和项目需提前向项目部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进行明火作业,危险性较大的明火作业应有派专人监护。

  4、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用具和水源,并保证其常备有效,做到防患于未燃。

  5、严格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将燃油、油漆、乙炔等物品混存于一般材料库房,应有单独保管。

  6、对易燃物品仓库选址要远离员工宿舍及火源存在区域,同时要增加防护设施。

  7、临时用房、仓库必须留出足量的消防通道,以备应急之用。

  8、对于临时线路要加强管理和检查,防止因产生电火花造成火灾。

  9、冬季取暖炉应规范管理,符合防火中毒要求。

  10、定期对着火源、水源、消防器材等要害部位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事故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七)预防中毒事故的防护措施

  为了防止现场中毒事故的发生,更好的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措施。

  1、凡从事有毒有害化学物品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保证室内通风良好。

  2、宿舍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及化学物品。

  3、现场室内采取一律使用独立的锅炉供暖,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取暖,以防止煤气中毒事故,需要独立用煤火取暖的屋室,其炉灶必须设在室外。

  4、食堂要在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体检合格证上岗。其生、熟食物必须分别加工制作存放。凡变质、糜烂的食品,严禁食用,每天要做好防蚊、蝇传染源的控制工作。

  5、食堂内严禁非炊事人员进入,炊事人员不能留长指甲,并保持个人卫生清洁,对食堂做到每日清扫。

  五、七种危险事故的应急措施

  (一)触电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触电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迅速采取切断电源,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

  2、在指挥部未到来之前现场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采取对伤员的急救或据情况送往医院救治。

  3、如伤员情况危急及时拨打120 求救以便争取时间。

  4、物资供应人员应及时将施救所需的医疗器械、辅助器材及时供应到现场,保证抢救顺利进行。

  5、要对有可能继续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危险源进行清除,以免再次发生事

故或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

  6、对事故现场采取绘图或拍照等必要手段,留存重要痕迹、物证等以便为查处提供可靠依据。

  7、配合上报主管部门和指挥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为稳定社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二)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机械伤害,要及时停止机械运转,并根据伤害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

  2、及时逐级上报到预案指挥部,伤势严重的应及时打120 救援。

  3、出血性外伤应及时采取止血措施,避免伤员因失血过多造成生命危险。

  4、骨折性外伤,在挪动伤员时要冷静小心,采取正确的方法救护避免伤势扩大。

  5、脊椎骨折伤员要使受伤者静卧,严禁采用抱、拉、抬腿等方法处理,以防脊椎受伤,导致伤员瘫痪。

  6、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并以便调查组调查。

  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调查组处理,并做好伤员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三)坍塌事故的应急预案措施

  1、坍塌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应立即赶往出事地点,积极采取对伤员的救护,同时就逐级上报到应急预案指挥部。

  2、根据工程环境情况及地点不同,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扼制事故的发展和蔓延。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范围内。

  3、在抢救伤员的同时,应及时拨打120 急救求救,以便争取时间,减小伤亡。

  4、物资供应人员应及时将救援所需的物质和器械供应到现场,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5、对事故现场采取保护或拍照等必要手续,留存重要痕迹物证等,以为事故查处提供完整可靠的依据。

  6、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四)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坠落事故,现场应急预案小组人员应及时赶往出事地点,积极采取对伤员的救护,同时应逐级上报到应急预案指挥部。

  2、如属两人以上事故应视其伤害程度首先对重伤员采取抢救,以免错过挽救时机。

  3、根据伤员所伤部位采取正确救护手段,骨折伤员尽量避免挪动和拉线。颅骨造成伤害人员特别注意脑震荡,脊椎受伤人员要静卧,防止造成脊椎损伤导致瘫痪。

  4、严格注意因内伤出血后造成死亡事故。

  5、现场应急小组的物资供应人员应及时把施救药品器械供应到位。以便使救护工作顺利进行。

  6、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并留有痕迹,为调查处理提供可靠依据。

  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伤员及家属有善后工作。

  (五)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求援措施

  1、发生物体打击事故,要迅速启动项目求援小组,及时停止阻断事故源的工作和作业,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根据伤害的性质和程度,利用现场的一切条件,实施相应的救护措施。

  2、及时速报上级预案指挥部,伤势严重的应及时拨打120 求救。

  3、出血性外伤应及时采取应急止血措施,避免伤员因失血过多造成生命危险。

  4、骨折性伤员,在挪动伤员时冷静小心,采取正确的方法救护避免伤势扩大。

  5、脊椎骨折伤员要保证伤员平稳卧姿式,严禁采用抱、拉、抬、背、搭腿等方法处理,以防脊髓受伤导致伤情加重,以致造成瘫痪。

  6、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以便调查组调查。

  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伤员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六)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现火情要立即查清火源点及起火原因,扼制火势发展和蔓延。

  2、及时拨打119 报警,同时将事故情况上报,预案指挥部以便及时处理。

  3、现场应急预案小组所有能参战员工利用已备灭火器、消防器材、器具实施救助。

  4、切断火源及火路,对现场的物资库、易燃易爆物品及时隔离和转移,避免事态扩大和蔓延。

  5、对现场人员进行清点,如火场亦被火势围困人员要首先施有计划的救助。

  6、在消防人员到来后,服从并协助消防指挥人员采取救助。

  7、对烧伤及因缺氧造成气窒人员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并据情及时送往医院或拨打120 求救。

  8、对火灾现场可能做证据的物品要注意留存,以便为查处提供有利依据。

  9、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指挥部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为稳定社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七)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中毒事故要按中毒原因分别采取不同救护措施,如因食物中毒在第一时间内电话报告给应急指挥部,县卫生防疫站及医院及时对中毒人员采取救治。

  2、及时判断中毒源和中毒途径,并严格控制有毒物质继续浸受人体及对其他人群造成伤害。

  3、如因呼吸道造成中毒,应将中毒人员搬到通风良好和有新鲜空气的地方,采取相应急救措施。

  4、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及预案指挥部调查毒物名称、毒性及危害程度并以最快的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5、保护事故现场和证物给事故调查提供可靠依据。

  6、做好中毒人员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篇3: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编制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编制制度

  第一条安全措施计划

  1、在编制施工、财务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各有关部门要确保计划的实现。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应列入物资技术供应计划,所需经费按国家现行规定办理,劳动保护费用不得挪作它用。

  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主要把影响安全健康的),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等各项措施。

  4、编制计划应抓住安全施工上关键问题,要走群众路线,计划应经群众讨论使其切合实际,力求做到花钱少效果好。

  第二条安全措施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都必须编制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编制,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提出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执行。

  2、重大的起重、运转作业,带电作业及其他危险性作业,施工前必须办理施工作业手续,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施工。

  3、施工临时用电设备在五台及五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上报审批。

篇4:工程汛期施工重点部位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要点

  工程汛期施工重点部位与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要点

  一、施工现场排水

  (一)施工现场应按标准实现现场硬化处理。

  (二)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规划和设计排水方案及设施,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

  (三)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沟。

  (四)若施工现场临近高地,应在高地的边缘(现场上侧)挖好截水沟,防止洪水冲入现场。

  (五)汛期前做好傍山施工现场边缘的危石处理,防止滑坡、塌方威胁工地。

  (六)雨期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疏浚排水系统,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二、施工现场运输道路

  (一)临时道路起拱5%,两侧做宽300mm、深200mm的排水沟。

  (二)对路基易受冲刷部分,铺石块、焦渣、砾石等渗水防滑材料,或设涵管排泄,保证路基的稳固。

  (三)雨期指定专人负责维修路面,对路面不平或积水现象应及时修复、清除。

  三、边坡基坑支护

  (一)汛期前应清除沟边多余弃土,减轻坡顶压力。

  (二)雨后应及时对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并派专人对深基坑进行测量,观察边坡情况,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三)因雨水原因发生坡道打滑等情况时,应停止土石方机械作业施工。

  (四)雷雨天气不得露天进行电力爆破土石方,如爆破过程中遇到雷电,迅速将雷管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连成短路。

  (五)加强对基坑周边的监控,配备足够的潜水泵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

  四、脚手架工程

  (一)遇大雨、高温、雷击和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

  (二)大风、大雨等天气后,组织人员检查脚手架是有摇晃、变形情况,遇有倾斜、下沉、连墙件松脱、节点连接位移和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应及时进行处理。

  (三)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立杆底端应当高于自然地坪50mm,并夯实整平,留出一定散水坡度,在周围设置排水措施,防止雨水浸泡脚手架。

  (四)悬挑架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汛期来临前要有加固措施,将架体与建筑物按照架体的高度设置连接件或拉结措施。

  (五)吊蓝脚手架在汛期来临前,应予拆除。

  五、施工用电

  (一)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落实临时用电的各项安全措施。

  (二)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选择较高的干燥处放置。

  (三)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电焊机应加防护雨罩。

  (四)雨期前应检查照明和动力线有无混线、漏电现象,电杆有无腐蚀、埋设松动等,防止触电。

  (五)雨期要检查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

  (六)暴雨等险情来临之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

  (七)施工现场高出建筑物的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龙门架以及较高金属脚手架等高架设施,如果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应按规范设置防雷装置。

  六、垂直运输设备

  (一)塔吊

  1、自升式塔吊有附着装置的,在最上一道以上自由高度超过说明书设计高度的,应朝建筑物方向设置两根钢丝绳拉结。

  2、自升式塔吊未附着,但已达到设计说明书最大独立高度的,应设置四根钢丝绳对角拉结。

  3、拉结应用 15以上的钢丝绳,拉结点应设在转盘以下第一个标准节的根部;拉结点处标准节内侧应采用大于标准节角钢宽度的木方作支撑,以防拉伤塔身钢结构;四根拉结绳与塔身之间的角度应一致,控制在45O~60O之间;钢丝绳应采用地锚、地锚筐固定或与建筑物已达到设计强度的混凝土结构联结等形式进行锚固;钢丝绳应有调整松紧度的措施,以确保塔身处于垂直状态。

  4、塔身螺栓必须全部紧固,塔身附着装置应全面检查,确保无松动、无开焊、无变形。

  5、严禁对塔吊前后臂进行固定,确保自由旋转。塔机的避雷设施必须确保完好有效,塔吊电源线路必须切断。

  (二)龙门架(井子架)和施工用电梯

  1、有附墙装置的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和施工用电梯,要采取措施强化附墙拉结装置;

  2、无附墙装置的物料提升机,应加大缆风绳及地锚的强度,或设置临时附墙设施等作加固处理。

  七、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

  (一)选址必须在安全可靠的地点,避开滑坡、泥石流、山洪、坍塌等灾害地段。

  (二)工地宿舍设专人负责,进行昼夜值班,每个宿舍配备不少于2个手电筒。发现险情时,要清楚记得避险路线、避险地点和避险方法。台风来临之际,严禁工人到海边游玩或观景看浪。

  (三)采用彩钢板房应有产品合格证,用作宿舍和办公室的,必须根据设置的地址及当地常年风压值等,对彩钢板房的地基进行加固,并使彩钢板房与地基牢固连接,确保房屋稳固。

  (四)当地气象部门发布强对流(台风)天气预报后,所有在砖砌临建宿舍住宿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到达安全地点。临近海边、基坑、砖砌围挡墙及广告牌的临建住宿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在以塔机高度为半径的地面范围内的临建设施内的人员也必须全部撤出。

  (五)施工现场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在汛期前应整修加固完毕,保证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严防水冲入室内。大风和大雨后,应当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注1:对于汛期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可参考本措施要点附表。

  注2:本措施要点列举的各项措施,是根据现行建筑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在汛期安全工作中需要着重突出的部分,做好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除应按本措施要点强化防护和检查工作外,还应全面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

篇5:常见桥梁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常见桥梁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高处坠落事故

  诱因:

  1、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操作平台等临边防护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2、未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三宝”;

  3、人工挖孔桩施工作业时未设置专用爬梯(绳)或脚蹬孔;

  4、脚手架搭设时,未搭设斜道、跑道或阶梯供作业人员上下。

  防范措施:

  1、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认真学习和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严格贯彻执行《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的规定,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3、加强职工遵章守纪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克服习惯性违章;

  4、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及个体防护用品。

  应急处置:

  1、抢救受伤害者;

  2、检查事故现场,消除隐患,疏散无关人员,防止事故后续发生;

  3、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若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现场标志;

  4、立即报告。

  二、物体打击事故

  诱因:

  1、重叠作业、垂直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下方未按规定架设合格的安全网或未高安全防护层;

  2、人工挖孔桩开挖临边防护不符合规定,桩基内未设避险孔或避险棚;

  3、用脚手架钢管加扣件,搭设吊篮架;吊索、吊钩、吊篮等损坏;

  4、作业平台临边未设置18厘米高的挡脚板;

  5、隧道内施工未按规定顶撑或固壁支护,未执行班班“敲帮问顶”等安全操作规程。

  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违章作业;

  2、加强有关规范、标准的学习,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规范、标准的规定执行;

  3、加强职工自觉遵章守纪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克服习惯性违章;

  4、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及个体防护用品。

  应急处置:

  1、抢救受伤害者;

  2、检查事故现场,消除隐患,疏散无关人员,防止事故后续发生;

  3、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若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4、立即报告。

  三、坍塌事故

  诱因:

  1、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隧道开挖等土石方施工、模板支撑、搭设脚手架、搭设临时建筑物及制作钢筋笼等作业过程中,未按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2、安全防护设施费用投入不足,随意简化安全防护措施;

  3、施工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冒险蛮干;

  4、土方开挖渣土堆置距离、高度不符合基础施工安全规定。

  防范措施:

  1、认真学习标准、规范,按标准、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实施;

  2、加在安全防护设施经费投入,认真加强安全防护;

  3、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各项规定;

  4、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的遵章守纪,克服习惯性违章。

  应急处置:

  1、抢救受伤害者,若自身力量不够,应向外部请求支援;

  2、检查事故现场,消除隐患,疏散无关人员,防止事故后续发生;

  3、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若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现场标志;

  4、立即报告。

  四、触电事故

  诱因:

  1、施工现场用电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未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电工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习惯性违章;

  2、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在使用过程中随意损坏供电线路、开关、插针、插座等;

  3、线路破损老化,违反规定架设;漏电保护装置失灵;电工作业人员未执行每班巡查、维修的规定。

  防范措施:

  1、加强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经专业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加强标准、规范的学习,自觉的遵章守纪,坚持日常巡查维修,克服习惯性违章;

  3、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爱护用电设施。

  应急处置:

  1、切断电源,消除险情;

  2、将触电者放在木板上实施应急施救或送医院抢救;

  3、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包括供电设施),移动现场物品时,必须作好现场标志;

  4、立即报告。

  五、机械伤害事故

  诱因:

  1、由于市政工程的特点:施工机械流动性大,作业环境恶劣,灰尘大,润滑条件差,易磨损、腐蚀、疲劳、安装频繁和不合理,运行管理不正常,维护检修不及时,超负荷或带“病”运行;

  2、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不力。

  防范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建设部、市建委、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总站有关监督管理规定;

  2、加强维修保养,确保机械运行正常;

  3、加强作业人员(安装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该持证上岗的人员,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处置:

  1、抢救受伤害者;

  2、用电机械切断电源;燃油机械处理燃油;消除隐患,疏散无关人员,防止火灾爆炸等其它事故的发生;

  3、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若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4、立即报告。施工现场立即报告企业负

责人或企业安全管理热能部门;若行走机械在国家公路上发生事故,在向企业报告的同时,还必须立即报告辖区交警部门;若特种设备发生事故,还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火灾、爆炸事故

  1、用电线路老化、搭铁、断路或超负荷,违章使用电炉,违章用电等;

  2、电焊(切割)作业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氧气瓶、乙炔瓶使用、存放时未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与明火距离不足10米,又无隔离措施;乙炔瓶倒放;夏天气瓶在太阳下曝晒;气瓶无防震圈、无安全罩;气瓶存放库房照明未使用防爆灯等;

  3、燃油、油漆、化学原料等易燃物品违规存储,存储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存储地照明未使用防爆灯,违规吸烟等;

  4、民用爆炸物品违反管理规定;

  5、沥青生产过程中温度超高;

  6、施工现场违规动火;宿舍吸倒床烟等。

  防范措施:

  1、加强作业人员的的培训教育,经专业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加强标准、规范的学习,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的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克服习惯性违章;

  4、增在消防设施的投入,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应急处置:

  1、抢救受伤害者;

  2、利用现场自有救援器材组织自救,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立即电话向“120”、“119”或“110”请求救援;在请求救援时,应将着火(爆炸)单位、地点、燃烧(爆炸)物质和数量、伤亡人数等告知;

  3、切断电源,转移疏散燃油及一切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或扩大;

  4、设立警戒线,保护事故现场,疏散现场无关人员;

  5、立即报告。

  七、中毒和窒息事故

  诱因:深基础、隧道、下水道等施工作业过程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

  防范措施:

  1、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严格执行基础施工安全规定,切实做好通风、检测等工作,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3、配备必要的救护用具,制定可靠有效的救护措施,并有专人实施作业监护;

  4、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时,立即撤离所有作业人员。

  应急处置:

  1、配戴防护用具抢救受伤害者;

  2、设立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

  3、利用送风设备送风,确保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尽快降底,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4、立即报告。

  八、食物中毒事故

  诱因:

  1、食用腐败变质食物;

  2、生、熟食品共用菜墩、菜刀;

  3、饮用水不洁;

  4、蔬菜上留存剩余农药;

  5、食堂及环境卫生差。

  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食堂“卫生条件许可证”和炊事人员“健康证”制度;

  2、加强食堂工作人员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坚持执行食堂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3、坚持定期的卫生大扫除,搞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和食堂的环境卫生。

  应急处置:

  1、抢救中毒者;

  2、保护好现场,封存正在供应的水、生熟食品及一切食品盛物;

  3、立即报告。

  九、中署事故

  诱因:

  建筑施工露天作业多,在夏天由于太阳辐射强度大,气温和湿度高,气流小而导致人体内的产热量和散热量失去平衡,体温调节受到障碍,而发生中暑事故。中暑分为先兆中暑,轻症中暑,重症中暑等三种。

  先兆中暑:在高温环境中,出现头晕、心慌、眼花、耳鸣、恶心、大量出汗、全身疲乏、体温略高(不超过37.5℃)。

  轻症中暑:除有先兆中暑症状外,还表现有下列症状之一者:体温在38℃以上;面色潮红,皮肤灼热等现象;有呼吸、循环衰竭的早期症状,如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大量出汗、皮肤湿冷、血压下降、脉搏细弱而快等情况。

  重症中暑:出现昏倒或痉挛,或皮肤干燥无汗,体温在40℃以上。

  防范措施:

  1、有条件的施工现场或分部、分项工程,在炎热夏季施工中,应搭设防晒棚,避免太阳长期辐射;

  2、在炎热夏季,调整作息时间,采取早晚工作,中午延长休息时间;

  3、及时发放防暑降温防护用品,保障含盐饮料的供应;

  4、加强医疗卫生保健,配备个人防署药品;

  5、保障休息和睡眼,注意饮食营养。

  应急处置:

  1、对于先兆中暑和轻症中暑,首先应迅速将患者撤离施工现场,送到通风良好的阴凉地方安静休息,解开衣服,以利血液循环,喝含盐清凉饮料,吹吹风即可恢复。必要时可进行刮痧疗法,或针灸或服用清热解暑的中西药物等;

  2、对于重症中暑,除施行上述急救措施外,急送医院或由专业医务人员进行中西医结合治疗;

  3、及时上报。

  十、粉尘伤害事故

  诱因:在有的建筑施工作业中,产生大量粉尘,由于未采取降尘措施,作业人员又未按规定配戴个人防护用品,在此环境下作业,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使肺部组织产生纤维病变。

  防范措施:

  1、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配戴防尘口罩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2、改善作业环境,采用湿式作业,局部抽风作业和密闭除尘作业,降低粉尘浓度;

  3、加强防尘设备的技术管理,建立维修保养制度,确保正常运转;

  4.定期对粉尘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

  应急处置:

  经定期身体检查发现病变立即调离粉尘作业岗位,送医院治疗。医疗终结后视其恢复情况,安排适当工作,并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查,观察病情变化情况。

  十一、地下管网损坏事故

  诱因:

  1、建设单位未向施工单位准确、完善、真实地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供气、排水、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

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2、施工作业时,施工管理人员未熟悉了解建设方提供的涉及地下管网的有关资料,盲目指挥作业。

  3、施工作业人员未照图施工,野蛮作业。

  4、未对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防范措施:

  1、严格建设方、施工方关于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供气、排水、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资料的交接手续制度。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全面熟悉掌握建设方提供的图纸资料。

  3、加强职工遵章守纪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

  4、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经费挤入,有的放矢地对涉及地下管线采取专项防护。

  应急处置:

  1、挽救受伤害者,自身力量不够,立即向外部求援。

  2、设立警戒线,保护现场。

  3、对事故现场全面检查,消除存在的隐患,疏散无关人员,防止事故后续发生扩大。

  4、立即向上级报告。

  十二、水上安全事故

  诱因:自有船舶或租赁船舶容许承载量太小、实际承载量大于容许承载量、驾驶人员无证操作、在能见度低的情况下操作、未按规程操作、船上无救生设施等造成安全事故。

  防范措施:

  1、自有船舶要以航监部门检查认可,驾驶人员要有操作证件,租赁船舶要有安全许可证,使用前要评估实际载人量;

  2、严禁实际承载量大于容许承载量,加强监督,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3、在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不许航行,熟悉水位上升或下降时的航道状况;

  4、定期对船舶进行维修,加强船舶设备的维护保养,建立维修保养制度,确保正常运行。

  应急处置:

  1、定期进行水上事故演练。

  2、挽救落水者,自身力量不够,立即向外部求援。

  3、对事故现场全面检查,消除存在的隐患,疏散无关人员,防止事故后续发生扩大。

  4、立即向上级报告。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