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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财务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建筑公司财务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充分发挥财务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能作用,提高我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使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上台阶,上水平,尽快实现标准化、规范化。

  (二)按照上级规定,公司每年由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不低于20%的标准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做到专款专用,有计划、有步骤地增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使其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三)坚决执行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支持安全生产领导委员会的工作。

  (四)在计划安排使用资金时,优先安排投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资金。

  (五)规范财务制度,拒绝各级领导、各部门用各种手段和各种理由挪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资金,监督资金的使用。

  (六)参加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即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财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职能作用。

  (七)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八)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安全处签署意见后报经理审批后方能报销。

  (九)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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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公司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公司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分包单位领导一把手是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总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三)分包单位领导第一把手是该单位施工生产的指挥者,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四)分包单位有权拒绝总包单位的不安全生产指令,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总包单位,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篇3:施工项目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项目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

  (二)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意识。

  (三)搞好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和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提高新岗位职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四)工长是施工生产的指挥者,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施工队长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惩罚。

  (五)配合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评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组织三定,按期整改。

  (六)负责组织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和施工机械安装后使用前检查验收工作,并作好交验签字手续。

  (七)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组织三定按期整改。

  (八)对有毒、有害物品要设专库、专人进行严格保管并建立有毒、有害物品的支领、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要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各种机械设备要按施工总平面进行布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整齐有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协助事故的调查工作。

篇4:工程施工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程施工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挥。

  (三)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四)正确穿戴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维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并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五)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

  (六)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上报,要听从统一指挥,积极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协助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篇5:建筑集团企业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集团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特点,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规定、规划,审签对各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四)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标,在组织编制、审批、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时,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五)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懂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六)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七)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八)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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