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部安全教育制度(3)
工程项目部安全教育制度(三)
1、对现场的新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分发《新工人安全须知》,做到人手一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项目部不得分配工作。
2、安全教育内容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法规、法制观念;宣传学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3、班组在上岗前,根据当日生产任务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交底,并有纪录。
4、应工作需要,工人在变换工种时,须经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机操工等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6、形式多样,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7、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教育,使每个人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工程项目安全教育检查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教育、检查制度
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1、建立安全教育保证体系和检查监督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设立安全科,逐级签定安全责任状,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各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计划、措施的落实。
2、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及时对进场职工进行"三级"教育,并由项目经理、安全员与进场职工每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自觉做好生产过程中的施工防护和人力防护。坚持"五同时"、"三不放过"制度。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安全生产。
4、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施工现场有安全标语、危险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特殊工种坚持持证上岗。搞好机具的维修保养,保证电器和消防设施的安全有效。
5、施工过程中,项目安全科应对现场施工用电、机械设备使用、防火等编制检查计划,定期按照检查计划对施工现场各项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6、项目安全科在工程施工阶段,加强与业主、监理、总包单位的协调沟通,随时将各类安全检查会议精神及时贯彻落实到各施工班组。
7、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现场安全保证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具体负责和监督的安全生产小组,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图见附图:
篇3:建筑公司在建项目安全教育制度
建筑公司在建项目安全教育制度
1、坚持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未经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坚持安全生产书面交底制度,凡新开的分部分面工程,专业负责人都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进行签字手续,其原件应交档案室存档。
3、现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洞口临边拆除设置防护措施外,张贴有关的安全标语,以示提醒。
4、安全教育
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都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办理安全教育卡。入场安全教育的内容,必须填写在安全教育卡内,安全教育卡一式两份,由宣传人和受教育人员共同签字,一份报上级安全部门备案,一份留做安全教育的凭证。
5、有关安全教育的法制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以及季节性的安全教育,都通过安全教育卡的形式进行考核检查,以便提高安全教育质量,增强安全教育的效果。实践证明。
6、安全技术交底
班组长在施工班组签发施工任务书时,同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按安全技术交底卡的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卡由公司制订统一格式,交底内容分三部分。一是常规安全要求;二是根据施工内容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三是按照有关施工安全操作要求,有针对性进行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卡三份,由交底人与作业组代表双方签字,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安全管理人员,既作安全检查的依据,又作为划分安全事故责任的凭证。
7、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培训
电焊工、焊工等特殊工种,经安全操作培训,并持证作业。
安全员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将特殊工种持证作业,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如发现特殊工种没有持证作业,或非特殊工种代替特殊工种作业时,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违章作业进行经济处罚。
8、施工管理人员安全考核
施工管理人员参加短期安全培训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安全考核证,才允许参预施工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必须经过考试合格、登记入册方可参加施工。
(2)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3)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这就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
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既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篇4:中建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中建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批示和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管理实际,特制订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对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进行专业岗位培训,取得证书,持证上岗,并做好证书的复检、换发工作。
2、公司定期对从事与安全有关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业务培训,使管理人员熟悉安全技术规范,从而安全科学地组织施工管理与作业。
3、公司对从事电工、金属焊接、登高架搭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取得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4、项目部负责对新分配大中专和新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要求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5、项目部每年初负责对管理人员、班组生产骨干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使管理人员、生产骨干全面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公司以活动的形式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测试,如知识竞赛等。
7、公司利用《质安通讯》等宣传阵地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篇5:工程施工项目部安全教育制度
工程施工项目部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做好现场施工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工作,建立现场"安全交底制度",进场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及培训。新入场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临时工、新工人入厂要进行全面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为:公司安全教育;分公司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教育)。
1.1、公司教育有:
①一般教育(建筑工程的特点、安全要求和企业、项目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教育);
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
③安全知识教育;
④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1.2、项目部教育有:
①施工项目情况和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要求教育;
②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教育;
③持证上岗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求教育;
④安全生产标准和管理制度教育;
⑤防火、防触电、防中毒、防事故教育;
⑥项目施工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
1.3、班组级教育有:
①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和安全要求教育;
②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责任制教育;
③易发生事故点和有毒有害地方教育;
④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要求教育;
⑤应急、排险、自我保护要求和技能教育。
2、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教育;
2.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2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2.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2.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2.5、无操作证人员,严禁使用机电设备(不含手持电动工具)。
3、各操作岗位安全教育;
岗位教育包括经理(项目经理)教育、施工技术管理负责人员教育、安全管理负责人教育、安全员教育、劳务队管理人员教育、其他人员的教育。
3.1项目经理教育包括: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
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④、处理好安全、进度、质量、效益的关系的教育。
⑤、事故发生机理、预防工作和安全技术教育。
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处理教育。
⑦、安全检查要求和安全性评价知识教育。
⑧、遵章指挥和其他安全管理注意事项教育。
3.2施工技术管理负责人员教育包括: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
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技术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④、安全技术理论和措施编制要求教育。
⑤、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技术问题分析教育。
⑥、安全技术研究和总结工作教育。
3.3安全管理负责人教育包括: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
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④、事故发生机理、预防工作和安全技术教育。
⑤、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处理教育。
⑥、安全检查要求和安全性评价知识教育。
⑦、组织和作好安全检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教育。
⑧、安全管理报告、研究和总结工作教育。
⑨、指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作好安全监督工作的教育。
3.4安全员教育包括:
①、安全员岗位工作内容和职责教育。
②、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知识和技能教育。
③、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的教育。
3.5劳务队管理人员教育内容: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
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④、处理好安全、进度、质量、效益的关系的教育。
⑤、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处理教育。
⑥、安全检查要求和安全性评价知识教育。
⑦、遵章指挥和其他安全管理注意事项教育。
⑧、生产防护技术、"三宝"等安全用品使用要求教育。
⑨、中小型机械、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要求教育。
⑩、民工安全生产的要求教育。
3.6其他人员的教育包括:
①、岗位安全工作规定和安全责任制教育。
②、岗位安全操作和防护技能教育。
3.7特殊工种专业安全教育:
其教育主要包括:
①、持证上岗要求和定期复审教育。
②、特种作业的操作和防护要求教育。
③、危急情况下的处置要求教育。
4、安全检查制度
4.1安全检查分主管部门检查,公司级检查,工地自检等多种形式,每种检查均应有检查记录。检查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项目部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然后填写"隐患整改报告单",并请有关单位复查验收。
4.2公司级检查有巡、季检、专项检、季节性检查。项目部有自检、周检、半月检,检查记录需要统一的记录表。
4.3日常检查范围:
安全标志及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红色标志--禁止标志;黄色标志--警告标志;兰色--指令标志;黑色--电力标志;绿色--提示标志;
检查记录:检查安全健康计划;检查医疗设备及急救箱;检查现场用电;检查现场工作环境;脚手架检查;气焊、电焊施工检查;梯道、"四口"防护及跑道检查;机械防护罩检查;可燃易燃物存放检查;危险材料使用;吊车及垂直运输设备。
4.4检查后的行动:
检查方:①传讯通知;②根据不同违反情况罚款;制定违反罚款目录公示,共同监
督实行;a、非严重违反;b、严重违反;c、故意违反;d、重复违反;e、忽略降低危险;f、其他处罚。5、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交底制度
5.1根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具体施工方法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出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2安全技术交底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步,应根据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分阶段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一式两份,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各持一份,且双方签字后生效。
5.3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危险的应单独进行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高度重视。
6、班前安全活动
利用当班工作开工前,有班组长向班组成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并检查个人防护用具,施工部位,作业环境,安全条件,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并将安全活动由班组长(或委派本班组安全员)仔细填写记录本。
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本项目下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工、架子工、电(气)焊工、机械操作工、物料提升机。
8、工伤事故处理制度
依据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