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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隧道工程防火措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铁路隧道工程防火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2、加强监督检查和违章处罚力度,加强火灾隐患整改力度。

  3、加强动火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

  4、加强动火作业操作规程教育。

  5、禁火区域设置醒目标示。

  6、做好动火区域环境选择,清除易燃物品。

  7、按照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8、压力容器在夏季作业中使用和存放非常重要,对氧气乙炔必须有降温措施,严禁暴晒或处于高温环境中。

  9、加强对现场的防火检查,特别是用电检查,高温季节很容易产生电气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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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变电站建筑工程防火措施

  变电站建筑工程防火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2)加强监督检查和违章处罚力度,加强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和验证。

  (3)加强动火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

  (4)加强动火作业操作规程教育。

  (5)禁火区域设置醒目标识。

  (6)做好动火区域环境选择,清除易燃物品。

  (7)按照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8)设置合格的危险品仓库并将危险品入库。

  (9)压力容器在夏季作业中的使用和存放非常重要,对于氧气乙炔必须有降温措施,严禁暴晒或处于高温度环境中。

  (10)加强对现场的防火检查,特别是用电的检查,高温季节很容易产生电气火灾事故。

  (11)购置合格动火器材、电器产品并做好进场验收。

篇3:工程项目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工程项目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一、安全用点技术措施

  1.接地与接零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线中,必须采取TN-S 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2)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3)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PE 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4)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至少三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5)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其中,架空敷设间距不大于12m 时,采用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采用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为截面不小于2.5m 的绝缘多股铜线;

  (6)电气设备的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轨道、金属操作台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金属门等均应用保护接零;

  (7)供电电力变压器中性点的直接工作接地电阻值应不小于4Ω,保护零线重复接地电阻值应不小于10Ω。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3.配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配电箱(配电室)和开关箱至少配置三级漏电保护器;

  (2)漏电保护器应选用电流动作型,一般场合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乘积的极限值为30mA.s;

  (3)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选用应与动力设备的容量大小、相数等实际情况相适应、相配合,如三相电动机则应选用参数匹配的三相三线的漏电保护器;照明用电必须与动力用电分开,照明应选用单相二线的漏电保护器。

  (4)开关箱按三级设置: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开关箱距离机具不能超过3m,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3.外电保护

  (1)建筑物(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电压1kV 以下为4m;电压1kV~10kV 之间为6m;

  (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电压1kV 以下为6m,电压1kV-10kV 之间为7m;

  4.配电系统

  (1)所有的电线架设都必须使用电杆、绝缘夹、横担等,按规范要求架设;

  (2)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完好无损;

  (3)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装设端正、牢固,不得拖地放置;

  (4)带线导线与导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绝缘包扎,带电导线必须绝缘良好;

  (5)带电导线严禁搭、挂、压在脚手架或其他物体上;

  (6)配电箱与开关箱应作名称、用途、分路标记;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

  (7)电箱内部及其周围临近区域不得有杂物、灌木和杂草等;

  (8)室外用电严禁拉设使用花线,严禁使用铜线或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使用,严禁工人宿舍内乱拉电线、插座、烧电炉、电饭煲;

  5.电器检修

  电气装置应定期检修,检修时必须做到:

  (1)停电;悬挂停电标志牌,挂接必要的接地;

  (2)由相应级别的专业电工检修;

  (3)检修人员应戴穿绝缘鞋和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组织和专人统一指挥。

  6.照明

  (1)在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的场所、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设备采用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2)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3)行灯电压不超过36V,灯具离地面高度底于2.4m 等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36V。潮湿及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24V;

  (4)根据需要设置警卫和红色信号照明和事故照明,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并配备电源。

  (5)对各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培训。

  二、 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

  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载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作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月要按照JGJ59-99《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7)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过考核合格者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随意串岗。

  (9)强化安全用电领导体制,改善用电技术队伍素质。

  三、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1)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器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保护。

  (2)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

  (3)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如变电所、配电室、发电机室等配置绝缘灭火器材等,并禁止烟火。

  (4)加强电气设备相间和相地间绝缘,防止闪烁。

  (5)合理设置防雷装置。

  四、电气防火组织措施

  (1)建立易燃、易爆物和强腐蚀介质管理制度。

  (2)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3)建立电气防火教育制,经常进行电气防火知识教育和宣传,提高各类

用电人员电气防火自觉性。

  (4)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篇4:工程施工现场消防防火措施(3)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防火措施(三)

  1、现场环状布置的消防管,隔50m设一消火栓,每层留设水龙头。

  2、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规定,消除不安全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项目部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由项目经理任队长,安质部长任副队长,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精神,每月召开一次防火例会,并记录在案。

  3、与进入施工现场的分包单位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建立义务消防队。并绘制现场消防警示图,合理配备消防器材。

  4、施工现场执行用火申请制度,凡因生产需要动用明火,如电焊、气焊(割)等,必须实行工程负责人审批制度办理动用明火许可证。对易引起火花的用火操作应有相应的控制措施,在用火操作结束离开现场前,要对作业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熄火,清除火源溶渣,消除隐患。

  5、在各自施工的防火操作区内,根据工作性质,工作范围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或安装临时消防水管。生活区内应配齐灭火器材。工地工棚搭建严禁使用易燃物品搭设,以防火灾发生。

  6、工地上乙炔、氧气等易燃易爆气体罐分开存放,做明显标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严格用电制度,各分包单位须配有专职电工和合格的配电箱。如需用电应事先与专职电工联系。严禁各分包单位擅自乱拉乱接电源,工地严禁使用电炉。

  8、在装饰施工现场、木料加工棚等易引起火灾的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碘钨灯照明,同时配足灭火器材,如有违反规定处以重罚。

  9、建立健全各种业务档案:

  9.1消防组织及义务消防队人员档案;

  9.2辖区内的重点防火部位档案;

  9.3各种具有火险危险的工种培训、教育档案;

  9.4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档案;

  9.5重点火险隐患通知书档案;

  9.6火灾案件统计档案;

  9.7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档案;

  9.8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

篇5:施工项目防火防爆规定措施

  施工项目防火、防爆规定及措施

  施工现场的防火

  1、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3、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乙烯物品。

  4、乙块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5、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进行施工。

  6、仓库、木工棚及易燃物堆(存)放等处,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

  7、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

  施工现场的防爆

  1、对于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2、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使用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3、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除按规定外,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4、要向操作者及其有关人员,作好安全交底。

  预防火灾的措施

  《建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要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从理论上杜绝超负荷使用,保护装置要认真选择,当线路上出现长期超负荷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

  2、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定要求。

  3、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

  4、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

  5、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

  6、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

  7、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8、存放易燃气保、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匀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10、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

  1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

  A、迅速切断电源。

  B、当电源线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到供电端接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C、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剂,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D、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要判断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现场后,工长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凡特种作业的人员(如架子工、电焊工、电工、施工机械操作工、卷扬机、升降机、塔吊司机、塔吊指挥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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