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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措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措施

  一、公司实行三级安全生产管理检查

  公司实行三级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即:公司级检查、项目部级检查、班组自查。

  1、公司级检查

  (1)公司工程管理部在每月5初召开例会,对上月检查工程施工现场的情况集中进行汇报式检查;

  (2)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经常性的巡检。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安全措施在工程施工现场是否落实,特殊工种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是否进行了教育、培训,施工机具、设备、仪器、仪表是否进行了检测等;

  (3)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安全、机具设备的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具、用品配备及正确使用,工人工资的准时发放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项目部级检查

  (1)项目部对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要列入项目部工作的首位。要对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人员的配备,特殊工种证书的有效性,施工机具、设备、仪器、仪表的使用安全性,以及工程施工现场人员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备、设施及用品、用具的可靠性要进行经常性检查,杜绝"以包代管"的违章行为;

  (2)项目部对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规范性、符合性、操作性的专业性检查,以杜绝制度、措施、方案与现场实施存在两张皮的现象;

  (3)项目部要自查发放工人工资的情况,使国家有关不准拖欠工人工资的政策落实到实处;

  (4)针对节假日前后施工人员思想容易松懈、安全隐患容易发生的特点,项目部要以送温暖形式进行检查,提醒施工人员,越是节日越不能放松警惕、麻痹大意。必要时,安排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节假日值班。

  3、班组自查

  (1)班组的检查主要以自查、互查、工作交接检查为主。首先要查班前教育的情况。包括:进场后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机具设备、仪器仪表的正确使用与维护保养等,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工程施工中,兼职安全员要随时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甚至下令停工。班组长要记好施工日志,重点记录施工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状态、作业周围的环境情况和机具、设备使用情况等。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预防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3)工程施工中不但要把质量工作交接清楚,更要把安全状况、周围环境交接明白,并做好交接记录。

  二、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的整改

  对查处的安全生产管理问题或事故、事件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公司工程管理部要限期进行整改,制定整改计划、定专人负责,并由责任人跟踪验证。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和保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

  三、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的记录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均应按规定要求进行记录,并按规定要求进行汇总、分析,以便制定预防、纠正、整改措施和方案,杜绝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事故、事件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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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建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中建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能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而且还能揭露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明确重点,落实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一、安全检查内容

  1、查思想、查领导。首先,查领导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正确的思想和认识:其次,查是否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以及规程、规定和规范,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2、查现场、查隐患。主要深入生产现场、车间查职工的劳动条件、生产环境、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用电、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特别要检查危险要害作业环境的安全设施状况等。

  3、查制度。主要"五同时"执行情况,查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查安全制度是否完善;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查安全网络是否发挥作用;查"三上岗"制度执行情况;查职工工伤事故是否按规定上报和处理等。

  二、安全检查要求

  1、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领导、群众、安全部门及有关部门相结合的原则。每次检查要有明确的重点、目的和要求,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按轻、重、缓、急等制订计划,指定专人限期解决,对危及职工安全的险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直至停产整改,并报告领导处理结果。

  2、安全检查,要坚持经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相结合。

  3、专业性安全检查。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检查。如对受压容器、大型机械、特种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等的专项检查。

  4、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工地进行检查,如夏季的防暑降温、防洪防台、冬季防火、防寒保温、雷雨季节的安全用电等。

  5、经常性安全检查

  (1)总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以"五查"(即: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查整改落实)为中心的现场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是否符合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了解掌握基层公司安全管理状况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提出整改意见,以便指导基层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基层公司每月一次应领导组织安全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及工地负责人对各工地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工地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工地上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的设施。

  (3)工地每周一次检查,由工地负责人组织本工地有关人员(工长、班组长、专(兼职)安全员)对本工地的设施、设备进行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不安全隐患,工地上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4)班组每日检查,要坚持"三上岗"制度,检查本班组作业环境及周围环境是否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自己无法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处理,做好交底记录工作。

  三、安全检查的整改措施

  1、检查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本着从"实"出发,分轻、重、缓、急予以整改解决。要克服检查走过场不整改的形式主义,以安全生产的隐患要抓住不放,安全部门一定要对工地上较大的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予以复查认可。

  2、要做到边查边改,件件有落实,桩桩有交代,整改责任到人,要做到"三定"、"三不推"。"三定",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三不推",指凡是工地解决的问题不推给班组;凡是部门解决的问题不推给工地;凡是公司解决的问题不推给部门。

  3、班组、工地(车间)部门、公司各级都要建立整改台帐,便于各级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也有利于分清各自的责任。

篇3:放射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放射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1)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联合大检查;

  (2)班组每日自检,交接检。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1)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2)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

  3、专业性安全检查

  现场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施工用电以及大中小型机械设备除进行验收外,还要不定期进行专业性检查

  4、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1)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

  (2)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5、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

  (1)安全检查记录

  a、 项目部定期检查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打分、评价。

  b、班组每日的自检,交接检以及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可在相应的"工作日志"上记载、归档或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c、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2)隐患整改

  a、 隐患登记、分析

  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

  b、整改

  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清除隐患,《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3)复查

  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4)销案

  有关部门复查被检单位整改隐患达到合格后,在《隐患整改反馈单》上或检查台帐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即行销案。

篇4: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8)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8

  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分三个层次的检查,一是由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一周(时间初步定在星期五上午)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由项目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进行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三是由分区项目部开展的,结合施工生产进行的安全生产常规检查。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以及违章现象应按照"三定"原则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及项目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监督落实隐患或违章的处理、解决情况。

篇5:X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验收规定

  某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及验收规定

  (1)检查形式

  1)项目部安全工程师每天至少两次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的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指出并制止,严重的隐患应下发整改通知单,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作为周一安全教育的内容。

  2)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每周五会同其他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督促落实。

  3)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两周组织项目部相关部门、各分区项目部及各作业队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对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并下发工地安全生产通报。

  (2)检查内容

  项目部组织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必须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检查标准,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检查工作,并填写相关记录。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管理、现场及料具管理、脚手架、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及起重吊装、机械安全等。

  (3)安全验收

  1)安全防护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

  ①项目的安全防护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验收。

  ②交叉作业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由项目工程处组织验收。

  ③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措施由项目技术处组织验收。

  ④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安全环保处必须参与以上验收活动,并提出自己的具体见解,对需要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整改。

  2)设施和设备验收

  ①一般防护设施和中小型机械设备由项目材料设备部与安装队伍负责人共同验收。

  ②整体防护设施以及重点防护设施由项目生产经理组织材料设备处、安全环保处、技术处等部门以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③安全环保处必须参加以上验收活动。因设计变更,重新安装、架设的大型设备及大型防护设施应重新进行验收。

  3)现场临时用电验收

  ①现场临时用电按规范规定组织验收,由生产经理组织,项目安全环保处必须参与验收。

  ②现场临时用电在运行期间,接受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并及时整改和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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