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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组团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住宅建筑组团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 安全教育制度

  根据国务院市及集团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教育制度。

  1、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的需要,对全体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方法主要采用上课,观看录相,现场会等形式。重大假日必须进行教育。

  2、对新录用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填写教育手册。

  3、对于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操作训练,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

  4、建立安全活动日和在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的制度,认真填写各种安全管理台账,对职工进行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结合职工文化生活,开展和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在采用新技术、新生产方法、新设备,或工人调岗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手段,为确保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本着防患于未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房地产公司现状制定以下制度。

  一、工程局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安全大检查

  1、四月份对施工现场、变电室等重点部位及防火情况进行检查。

  2、十一月份重点检查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并结合全年任务指标进行验收评比。

  二、项目应根据施工现场、驻地及不同季节的工作任务进行检查,及早发现隐患,采取措施。

  三、各生产班组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每日,巡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难于治理的应及时上报。

  四、在设备换季时应加强检查力度,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五、根据季节和上级要求将采取不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小组由工程部、劳动人事部、总务部组成。

  六、将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发生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安全奖惩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国务院、市及工程局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一、奖励

  1、全面完成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帐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各级主管领导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

  6、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工程局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二、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100 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 元罚款。

  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单位200 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20 元罚款。

  4、安全管理账不建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5、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6、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 火源安全管理制度

  1、火源须有专人负责管理,负责人的姓名贴在火源处。

  2、灶具、燃气开水炉、电热器要严格遵守安装使用的有关规定,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安装和改动。

  3、用火时,使用者不得离开外出,用完要及时关闭气源。

  4、每天下班前检查所管设备,做到断火、断电、断气。

  5、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灶具管路,电源线路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必要时请专业管理部门进行检修。

  6、库房、食堂操作间,煤气表室,煤气燃气开水房严禁烟火,贵重物品要有交接班制度。

  7、各种机械、电闸箱禁止用水直接冲洗。

  8、消防器材要摆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员要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9、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按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相应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企业法人代表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4、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在事故调查级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二)企业技术负责人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三)项目经理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

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施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和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施队的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四)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同时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跟踪、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五)工长、施工员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施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施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任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跟踪落实,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现解决不安全隐患;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辈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六)班组长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岗位安全技术操作教育,未经教育考试合格,不准分配上岗作业;

  6、发生因式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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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

  1、轮班作业的工点,建立执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完毕后,由交接班负责人填写"交接班记录薄"并签字。

  3、交接班时必须做到:对情况要看到;对工地各点要走到;对不安全因素要指到;对预防事故措施要说到。

  4、交接班双方交接主要内容:一是施工进度,上一班的操作方法,下一班应采取的方法。二是作业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及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对策。三是工地负责人及安监(检)人员对本工点的要求,上一班的执行情况,本班还应继续做些什么。四是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及保安设施完好情况。五是一个工点有几个工种同时施工时,除班长参加交接工作外,组长也参加交接工作。交接完毕后。接班负责人向生产员工布置工作的同时,必须交待上班安全情况,提出本班安全要求。

  二、班前、班中、班后三检查制度。

  1、施工生产班(组)必须执行班前、班中、班后三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立即上报,求得解决。

  2、班前检查内容:一是作业场所是否安全,工具、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等是否良好。二是检查生产人员是否精神充沛。

  3、班中检查内容:一是作业场所安全情况是否发生变化。二是检查生产人员是否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则。

  4、班后检查内容:一是分析目前工地上还有哪些不安全因素,提出解

  决办法;二是对不遵守劳动纪律及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批评,分析追查事故及未遂事故。

  三、安全无事故挂牌,事故次数登记制度。

  1、实行安全无事故挂牌、登记制度,是为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激发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集体荣誉感。

  2、各工区必须在群众*的或出工必经处设置安全无事故牌,并做好事故次数登记,每天一次填写各工班累计安全无事故天数和发生事故次数。

  四、班组安全员及安全岗哨制度

  1、各班设工班兼职安全员及安全监督岗哨,建立群众性安全工作网络。

  2、兼职安全员及各种安全岗哨佩戴"安全员"红袖章或臂章进行工作。

  3、安全员及各种安全岗哨人员应在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安全员及各岗哨人员要选择思想好,工作积极、熟悉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

  5、工班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

  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各单位必须开展安全包保和安全生产评比竟赛活动,运用激励机制,加强安全考核力度,实行安全一票否决权、健全安全包保体系。

  2、安全包保必须责、权、利明确,并严格按包保责任状进行考核,对完成与未完成任务包保目标,都要按包保考核条件、严格实行奖罚兑现。

  3、围绕安全包保目标,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评比竟赛活动。如开展党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青年安全优质工程活动,百日安全竟赛,树安全标兵等活动。形成你追我赶,互相促进,确保安全的良性循环局面。

  4、对经理部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除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外,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事故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

篇3: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总则

  施工现场机械的安全管理总则

  旧城改造项目部所有的施工现场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工作。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指挥者强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应追究指挥者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械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抛物件。

  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篇4:谈高层建设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谈高层建设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随着gg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高层建设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中矗立,在给城市带来繁华的同时也带来了消防安全问题。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特征及消防安全特点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高层建筑指的是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鉴于高层建筑施工具有施工工期长,高空作业多、承包单位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电多等特征,所以高层建设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相应具有以下特点:

  1.在施工过程中,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没有安装防火门。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烟囱效应,火势蔓延迅速,扑救困难。

  2.施工现场的有些搭临设施采用了木板、毛竹、塑料布等可燃材料,而且搭临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往往影响消防安全。

  3.施工现场由于深基坑的开挖和建筑材料的堆放影响了消防车道的畅通,使消防车难以靠近火场,阻碍了灭火行动。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较多,且电气线路较杂乱,如果管理不善,就会引起电气火灾事故。

  5.由于高层建筑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民工的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时发现。民工临时宿舍人员也较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产生群死群伤事故。

  6.施工现场使用的是临时施工用水,供水水量、水压等都不能满足消防要求。应采取适当措施,改善消防供水条件。

  二、施工组织设计是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源头

  施工组织设计是对高层建设施工总的部署,其中应包括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应重点从施工总平面布局、消防设施、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考虑消防安全问题:

  1.施工总平面布局

  施工总平面布局应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各种建、构筑物及临时设施之间应有适当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一般应有环形消防车道,尽端式道路应设回车场。消防车道的宽度、净高和路面承载力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要求。

  2.消防设施的配备

  高层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输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设施兼作消防设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准备两台(一用一备)兼作消防水泵,应保证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扬程;施工输水立管可兼作消防竖管,管径不应小于100毫米;高层建筑周围应设一定数量的室外临时消火栓,每个楼层应设室内临时消火栓、水带和水枪。在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

  3.建立消防安全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各单位应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学习。施工现场应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以使各了承包单位和各作业工种有章可循,从而落实防火工作。对于各种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加强督促和检查。

  三、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易发场所主要有木材加工场所、电气焊割场所、油漆作业场所、木料堆场、用电场所及民工临时宿舍等。

  1.木料堆场及木材加工场所

  木料堆场应分组分垛堆放,组与组之间应设有消防通道;木材加工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扫,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2.电气焊割场所

  操作工应该持证上岗,焊割前应该向保卫部门申请用火证后方可作业;焊割作业前应清除或隔离周围的可燃物;焊割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对装过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焊割前应彻底清除。

  3.油漆作业场所

  油漆作业场所严禁烟火;漆料应设专门仓库存放,油漆车间与漆料仓库应分开;漆料仓库宜远离临时宿舍和有明火的场所。

  4.用电场所

  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应超过线路的安全负荷,并应装有保险装置;应对电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查是否有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并及时处理;当电线穿过墙壁、地板等物体时,应加瓷套管予以隔离;电器设备在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

  5.民工临时宿舍

  民工临时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电炉和乱接电源;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属盘内,并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应使用可燃物体作灯罩。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安全部门的督促检查,还需要每一位参加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增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篇5:X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某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十大禁令》和《施工用电十大禁令》,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

  2、抓生产必须抓安全,项目经理是工地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健全各项生产责任制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各人的责任。

  3、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进行所从事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履行签字手续。

  4、施工现场的各种专业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5、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在施工工地的主要施工部位、危险区作业点、通道口必须张挂安全标语或警告牌。

  6、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位操作。

  7、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8、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承建工程内住宿。

  9、对施工现场工人要进行消防规章制度教育,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0、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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