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工程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住宅楼工程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措施
1、施工现场用电概况。
本工程现场用电从甲供配电引线到现场工程配电房总配电箱→各分配箱→各机具机械开关箱。
2、施工用电及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供电采用(TN-S系统)三相五线制,其中三根为相线一根为工作零线,另一根是黄/绿双色线。三级配电二维保护、总配箱漏电保护器,开关箱漏电保护器,配电箱系列应选用主管部门颁发准用证的产品。每个箱均设有隔离电源开关,总配箱与开关箱漏电应灵敏可靠,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同时作为二级漏电保护器应具有分段分级保护功能。PE线为黄绿双色多股铜蕊线作为保护零线,在线路中不得经过各电箱中的隔离开关及漏电保护器作工作零线用。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开关箱一锁原则。龙门架用电专路设配电箱。所有线路用线均要采用绝缘电缆。
3、施工用电设备总容量
计划施工机具部容量,见用电容量统计表。
根据用电总功率计放得出选择导线。见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架设措施
施工用电从甲供配电房用B×5×35铜芯绝缘电缆,到现场总配房配电箱,施工现场临地用电线路必须按施工用电平面图进行安装,采用绝缘电缆埋设,埋设电缆应加套管避开主运输道、电缆埋深应少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上面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5、电气定位措施
现场决配房应设有角铁打三点式的重复接地体,并要进行电阻测试,电阻值不得超过10欧。各配电箱均要有防雨措施。开关箱与机具的距离不大于3m。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应不大于1.3m或小于1.5m动照分开。安装线路符合规范要求。用电使用过程中送、停电操作程度为:送电程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机具。
停电程序:用电设备→开关箱→分配箱→总配电箱。
施工现场机具按施工组织设施平平面布置安置固定地点后,施工用电由现场持证上岗专业电工按规范设置到位。
6、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一)电器选择与接地要求:
1、所用电器必须是国家鉴定质量可靠的定型规格产品,不论新旧电器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
2、配电箱内电器应与配电线路一一对应配合工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路专控。
3、用电设备实行TN-S接零保护系统一机一闸和箱一保护,并做到电器额定值与设备额定容量相适应。
4、总配电柜与开关箱设置的漏电保护器具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级、分段保护功能。
5、进入配电箱和开关箱电缆线作固定联接,整齐。
6、专用保护零线(PE)必须通过接线端子反紧密连接与工作接零分开。
7、施工现场除甲方配电房接地外,还应在现场保护零线始、中、未各作一组重复接地线,重复接地不应少于三处,并满足接地电阻小于10Ω的要求。
(二)防止漏电注意事项:
1、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范和操作规程由专业电工负责维护完善,不得带电作业。
2、各种运行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所有配电系统电器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PE)成紧密连接并不准经过容断丝(各种)。
3、对各种电气设备,经常进行检查,漏电开关应进行定期检查。
4、现场照明灯具必须用三芯电缆线接线,保护接零必须紧密连接,在潮湿工作环境中施工,应采用36V以下电压的照明。
5、电动机械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应留有可能带电的线头,如必须保面,应将电源切断,并将裸露的电线端部包上绝缘布带。
(三)电气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消防灭火器和砂,水池并安置在相应的位置。
(2)各种配电箱应设设置在道路畅通便于操作的地方,周围禁止堆放任何杂物、易燃、易爆物质。
(3)导线接头要紧密牢固,作好绝缘保护,避免相间相地短路而产生的电弧。
(4)照明灯具室外不得低于3米,室内不得低于2.4m。
(5)暂设生活间不得使用电炉、电水壶、电饭锅、电热器、热得快等高瓦家用电器。
(四)具体措施
1、现场施工用电必须遵照国家建设部的《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条例执行。临时用电应按规定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并建立对现场线路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2、挑选精干的机务、机电人员,组建由公司动力部门直接管理的机械班(组)。可进行上部的安装,在上部安装时要按规定拉临时缆风绳。
3、施工用电应用设计布置图,有审核批准手续,确定供电设备及电线规格,各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等。
4、电工必须经过地市级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上岗,并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安装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5、电工懂得自我保护和他人保护的基本知识,安装作业要认真负责,实行谁安装谁负责。
6、施工用电线路投入使用之前,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供电使用。
7、现场值班电工,要经常检查用电线路、漏电开关、用电设备及接地接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造成事故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8、外线架设应牢固,接头裸露部份要包扎好,电杆拐角时应设钢丝绳拉紧,严禁乱拉乱扯。
9、电缆必须跨越或搭在钢管脚手架时,应采用绝缘子隔离,不能直接搭在钢管或钢筋上。
10、电缆在穿过道路时,应立杆空架(高度应符合要求)或挖沟埋设(应有防护管,两端设隔离保护和防水措施)。
11、现场必须实行"一机一闸漏电保护",严禁一闸多用,投入使用的水泵、电动工具应具有良好状态,漏电装置可靠。
12、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值夜班电工不能擅自离开岗位,发现灯具熄灭应立即更换。凡阴暗处、洞口处以及信道口均应安装照明设备,保证施工人员作业行走安全。
其余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和施工。
13、配电线路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整齐,架空线应采用缘导体。
14、室内、外线路均应与施工机具、车辆及行人保持最小安全距离,否则应采取相应可靠的防护措施。
15、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箱要牢固,防雨箱体要涂安全色,统一编号,停止使用配电
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16、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要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保管由专人负责。
17、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道、脚步手架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砸。
19、电器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20、机具进场后,应细致检查各部位和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然后进行启动运转,运转正常经机械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1、搅拌机、灰浆机进场,安置地应平整夯实牢固,安装完毕后交由"三机工"进行操作。
22、电焊机、小圆锯等设备零件必须齐全良好,有防护装置。
23、施工机械应有防雨设施。开机操作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24、机动翻斗车坚持定人、定机、持证操作,在施工现场行驶,应注意周围的道路情况,不准盲目行驶,严禁超载行驶开野蛮车。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建筑工程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建筑工程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1、安全用电措施
(1)、接地与接零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线中,必须采取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A、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B、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C、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至少三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D、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其中,架空敷设间距不大于12米时,采用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采用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E、电气设备的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轨道、金属操作台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金属门等均应用保护接零;
F、供电电力变压器中性点的直接工作接地电阻值应不小于4欧姆,保护零线重复接地电阻值应不小于10欧姆。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2)、配置漏电保护器
A、施工现场的配电箱(配电室)和开关箱至少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器;
B、漏电保护器应选用电流动作型,一般场合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乘积的极限值为(大于)30MA.S;
C、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选用应与动力设备的容量大小、相数等实际情况相适应、相配合,如三相电动机则应选用参数匹配的三相三线的漏电保护器;照明用电必须与动力用电分开,照明应选用单相二线的漏电保护器。
(3)、开关箱按三级设置,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开关箱距离机具不能超过三米,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4)、外电保护
A、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和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电压1KV以下为4米;电压1KV-10K为6米;
B、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电压1KV以下为6米,电压1KV-10KV之间为7米;
(5)、配电系统
A、所有的电线架设都必须使用电杆、绝缘子、横担等,按规范要求架设;
B、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完好无损;
C、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装设端正、牢固,不得拖地放置;
D、带线导线与导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绝缘包扎,带电导线必须绝缘良好;
E、带电导线严禁搭、挂、压在脚手架或其它物体上;
F、配电箱与开关箱应作名称、用途、分路标记;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
G、电箱内部及其周围临近区域不得有杂物、灌木和杂草等;
H、室外用电严禁拉设使用花线,严禁使用铜线或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使用,严禁工人宿舍内乱拉电线、插座、烧电炉、电饭煲;
I、电气装置应定期检修,检修时必须做到:
①、停电;
②、悬挂停电标志牌,挂接必要的接地;
③、由相应级别的专业电工检修;
④、检修人员应穿绝缘鞋和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⑤、有组织和专人统一指挥。
(6)、照明
A、在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的场所、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设备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B、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C、行灯电压不超过36V,灯具离地面高度底于2.4米等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36V。潮湿及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24V;
D、根据需要设置警卫和红色信号照明和事故照明,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并配备电源。
(7)、对各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培训。
2、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
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载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作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照JGJ59-88《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过考核合格者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随意串岗。
(9)、强化安全用电领导体制,改善用电技术队伍素质。
3、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1)、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器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保护。
(2)、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
(3)、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如变电所、配电室、发电机室等配置绝缘灭火器材等,并禁止烟火。
(4)、加强电气设备相间和相一地间绝缘,防止闪烁。
(5)、合理设置防雷装置。
4、电气防火组织措施
(1)、建立易燃、易爆物和强腐蚀介质管理制度。
(2)、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3)、建立电气防火教育制,经常进行电气防火知识教育和宣传,提高各类用电人员电气防火自觉性。(4)、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篇3: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13
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13
2.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电工安装、维护或拆除,带电操作派人监护作业。
3.电气工作人员必备下列条件:
a.经医师鉴定无防碍工作的病症。
b.具备必要电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熟悉电力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c.学会紧急救护法: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在停止电气设备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措施:
a.停电b.验电c.可装设接地线d.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上述措施由经过培训的值班人员执行。
4.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式进行接地。
5.线路检修、维护时,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员工作"标示牌。
6.严禁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
7.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并使用绝缘工具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8.电气设备灭火措施:首先将有关设备的电气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对带电设备应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燥砂子灭火。
9.触电急救:首先切断电源使触电者与电源脱离接触,请120前来急救,若触电者已停止呼吸,应立即对触电者进行人工呼吸,进行人工呼吸必须使触电者恢复到自然呼吸为止,除确诊死亡外,中途不得停顿。
10.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a.临时用电设计资料;
b.修改临时用电设计资料;
c.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d.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e.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f.定期检查表;
g.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h.实行施工负载记录;
篇4:深基坑作业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深基坑作业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2、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取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方式。
3、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配电室及其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配电室应设在靠近电源、无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震动的地方,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侵入的措施。
⑵、配电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⑶、室内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接零做电气连接。
⑷、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
⑸、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
⑹、配电室应设专人值班,停送电应专人负责。
5、自备电源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⑵、发电机组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⑶、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⑷、多台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几组同期后后符合供电。
6、架空线路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加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挂在树木、脚手架上。
⑵、导线的选用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机械强度等确定。
⑶、架空线路之间及与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外电架空线与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表规定:
机动车道路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KV
最小垂直距离(m)677
②、通信线路与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6m,低压线路与10KV以上的高压线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2m,10KV高压线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8m。
③、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应保持下表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增设屏障、遮拦或保护网,并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
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1KV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
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
7、电缆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电缆线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
⑵、电缆类型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计算确定。
⑶、电缆线路与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8、配电箱及开关箱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
⑵、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有瓦斯、烟气、蒸汽及其他介质中。
⑶、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应分设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端子汇流排。
⑷、配电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
9、施工照明和行灯的安全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应使用12V安全电压;
在隧道开挖工作面,桥梁基础的井下作业和夜间滑爬模提升,组合钢模板作业,给排水的大口径井下作业,房屋的狭小空间和沟、槽、池内施工以及各种机床和其他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10、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
11、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CB6829),并应定期检查。
12、夜间和井、地下及影响施工安全作业场所照明标准应符合有关规定。
篇5:深基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深基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⑴、配电箱选择
施工现场全部采用标准电箱,按三级配电型式布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在用电负荷相对集中的部位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固定式开关箱,配电箱安装高度与地面的距离为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与地面的距离为0.3m-1.5m,开关箱,配电箱进出线均在箱体的下方,并设防护绝缘损坏措施。
施工现场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在配电箱开关箱内设漏电保护器,使具有分级保护功能。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箱内无杂物。
⑵、架空线要求
架空线距地面空高度不低于4米,机动车道与架空线交刃时不低于6米。在同一模担架设时,面向负荷从左侧为L1、、L2、、、L3、PE。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超为L1、、L2、、、L3;下层横担面各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PE。两个横担上架设时,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保护零线宜采用绿、黄双色线,线径不小相线的50%。
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米,线间矩不小于0.3米。
⑶、保护系统的接地要求
施工现场采用三相线制,详见施工平面图,采用TN-S保护系统,即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分开,同附图,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中位点直接接地,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重复接地外,还应在配电线的中间和未端重复接地,即在施工场场内,重复接地不少于是三处,每处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接地体上端距地面不得小于0.65米,接地体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接地体长度的2倍。
⑷、三相五线制中PE保护零线规定
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箱和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能作其它用,重复接地和正常情况下带电的金属外壳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