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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工程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住宅楼工程安全管理及保证措施

  1施工安全目标管理

  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确保达到以下目标。

  1.1轻伤率小于3‰。

  1.2死亡事故为0。

  1.3施工现场达到市文明安全"标准化工地"。

  2施工安全保证与监督体系

  2.1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1)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主任工程师任副组长、安全员、技术员、栋号长及各专业工长为成员,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施工安全工作。

  (2)单位工程实行施工安全责任制,栋号长是第一责任人,开展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活动。直接负责指导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月和安全周活动。

  (3)作业班组贯彻实行施工安全"联保互保"制度,班组长是第一责任人,操作者之间互相监督,互相控制,互相保护,互相牵连,开展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活动。

  安全领导体系见:

  2.2施工安全监督体系

  (1)公司生产科和施工管理科负责对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抽查和实施监督。

  (2)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活动进行跟踪检查和实行监管。

  (3)作业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本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管理。

  2.3组织安全活动

  2.4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检查形式参加人员考核备注

  分包安全管理定期安全员月考核记录检查分包单位自检记录

  外挂架

  外爬架定期安全员会同责任工程师分包单位周考核记录

  三室、四口防护定期安全员会同分包单位周考核记录

  施工用电定期安全员会同分包单位周考核记录分包单位日检

  垂直运输机械定期安全员会同分包单位周考核记录租赁公司日检

  塔吊定期安全员会同分包单位周考核记录租赁公司日检

  作业人员的行为和施工作业层日检责任工程师会同分包单位日检记录现场指令,限期整改

  施工机具日检分包单位自检日检记录责任工程师检查分包自检记录

  3.安全管理制度

  3.1公司安全科每半月对项目经理部在施工部位进行一次抽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联合检查,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逐项进行检查评分,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责成项目经理部限期整改完毕,未进行整改或延期整改的项目部和责任人按公司及总公司有关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3.2项目经理部每周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一次自查,每半月会同公司施管科组织一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主要针对"三宝"正确使用方法,高空作业防护、洞口临边防护,垂直运输设备防护,现场安全用电,中小型机具防护,乙炔氧气瓶正确放置和使用,消防治安等各方面,指出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落实到人头,限期整改。

  3.3作业班组严格执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制度,由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每天工作的周边环境,防护设施,自身保护等安全防护问题进行详细交底,班组兼职安全员进行检查、落实和记录,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文明讲评活动,总结上周安全文明生产的经验、表扬按操作规程作业的好人好事,指出班组施工作业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牢固树立起"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指导思想。

  3.4安全制度具体条款:

  1.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2.班前检查制:专业责任工程师和区域责任工程师必须督促与检查施工方,专业分包方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3.外爬架、外挂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周一安全活动制:经理部每周一要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5.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经理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做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6.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每周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年轻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7.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与事故报告制。

  8.危机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急职工生命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即可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9.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3.5安全管理工作

  1.项目经理部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专业责任工程师要对分包方进行检查,认真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

  3.在施工过程中对薄弱部位环节要予以重点控制,特别是分包方自带的大型施工设备如外用电梯等,从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及日常操作要严加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4.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成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经理部安全总监管理。

  5.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定点厂家认定产品。

  6.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难点。在每个大的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控措施,在结构施工阶段,安全难点集中在:

  (1)高层施工防坠落,主体交叉施工防物体打击。

  (2)基坑周边的防护,预留孔洞口、竖井处防坠落。

  (3)外架安全措施等。

  (4)各种电动工具施工用电的安全等。

  (5)现场消防等工作。

  (6)塔吊及外用电梯安全措施。

  (7)临边马路防护。

  7.制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

  (1)洞口、电梯井安全防护:详见《项目安全管理手册》。

  (2)临边作业安全防护: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参照公司《项目安全管理手册》的要求,制定出有针对性有效的安全防护。

  (3)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4)现场用电安全防护: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参照公司《项目安全管理手册》的标准要求,和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制定出针对、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5)机械安全防护。

  4安全生产的保证措施

  4.1安全防护管理

  (1)对现场的预留孔洞,必须进行封闭覆盖,危险处,在边沿处设置两道护身栏,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2)各类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手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放。

  (3)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他材料绑扎。

  (4)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5)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m。

  (6)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宽度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

  (7)建筑物的出入口处应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闭严密。

  4.2临时用电管理

  (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2)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3)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4)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5)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护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6)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除高架镝灯外一般采用36V低压照明,地上输电导线与金属物靠近部位应加绝缘保护,按规定装设,并在用电箱加装漏电保护器。

  (7)安装、维护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由具有上岗资格的电工完成。

  (8)所有现场用电设备均应做保护接零,并悬挂标志牌。

  4.3施工机械管理

  (1)所有现场机械设备应按规定,合理安排,正确使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安全生产。

  (2)各种机械设备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要坚决按上级颁发的管理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解决。坚持持证上岗,无操作证者严禁上机。

  (3)现场机械设备应有防雨、防砸设施,并设专人管理。

  (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熟悉使用的机械情况,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检查排除故障。

  (5)定期检查机械设备运转情况和工作状态,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4.5临边防护措施

  所有临边部位均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距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m,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立挂安全网防护。

  外用电梯接料平台必须安装临时护栏,外用电梯地面通道上部装设安全防护棚。

  4.6洞口防护措施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设置防护设施。

  楼板外边长小于50cm的洞口,必须加设盖板,盖板须能保持四周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楼板上的预留洞在施工过程中可保留钢筋网片,暂不割断,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边长为50cm*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上面满铺脚手板。

  边长大于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除设防护栏杆外,洞口下面设水平安全网

  4.7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1、为防止高处坠物和物体打击,在建筑物周边每隔4层用钢管搭设斜挑安全防护棚,在钢管上平铺双层安全网。

  2、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操作必须在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不能满足时,应设置硬隔离安全防护网。

  3、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操作,并应设专人监护。

  4、模板拆除后,其临时堆放处应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的物件。

  4.8现场用电安全防护

  1、本工程电缆敷设在基坑周边,直接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制保护层。

  2、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2m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固定机械的电源电缆沿地面敷设时应穿管或埋地。

  3、进户线过墙应设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4、配电系统应实行分级配电,即分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三级。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5、场的电气设备应实行两级漏电保护,即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

  6、施工现场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7、所有的电气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均应做保护接零。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8、塔式起重机、室外电梯

等设备,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应按规定做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架之间应保证电气连接。

  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并设漏电保护装置。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防砸的地点,下方不得有堆土和积水。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焊工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10、照明:

  (1)室内临时照明采用36V的安全电压。

  (2)一般场所的照明应在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并应有分路开关和熔断器。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做保护接零。

  4.9消防措施:

  由于本工程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在施工生产全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实施"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确保在我项目不出现消防伤亡事故。

  1、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明确各级的职责,组建消防小组,负责日常的消防工作。

  2、分包单位在总包方的监督检查下,建立分包内部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加强民工消防教育。

  3、施工现场不允许吸烟,生活、办公区设置吸烟处,除特殊批准外,不允许使用电炉,并且在生活区、办公区及现场设足够消防器材。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有专用库房存放,在存放处挂明显警示牌,对于此类材料严格执行限额领材料制度。

  5、加强对电气焊的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6、现场及楼层内的临时设施应经常检修,挂明显标示牌,任何人不允许私自挪动或改为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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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室内装饰工程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室内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及保证措施

  一、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建筑安装分工程工艺安全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及JGJ 80-9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河北省有关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令。

  二、施工现场逐级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各工长、班组长组成的安全保证体系,实现现场领导值班制度,时刻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放在首位。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跟踪现场安全情况,对各种安全隐患要及时发现并消除;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并严格执行奖罚制度。

  三、加强对员工的每周安全生产教育,并进行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在安排施工生产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施工生产时,随时检查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奖罚"力度。

  四、施工现场内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安全标语牌,夜间在主要交通要道有主要充足的照明,直接用于操作的照明灯采用36V低压防爆工作灯。

  五、脚手架杆件、扣件,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证明,进场时项目安全员会同材料人员共同验收;各类脚手架、安全护栏搭设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项目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共同完成验收,并报公司工程技术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所有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防护用品,专人进行重点防护、检查。

  七、所有人员实行佩戴胸卡上岗制度,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等均应考核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各自的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非专业人员无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各种机械设备、用具定专人经常检查、维修、保养,使机械设备能正常操作使用,消除事故隐患,并按易损件、易坏件等配备充足的预备件,确定完好率。

  八、施工临时用电要根据现有平面布置编写并执行《临时用电施工方案》严禁乱接、乱拉电线各种电器设备均应配置漏电保护器,非专业人员不得接触各类电器设备,防止漏电事故的发生。

  九、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时,应注意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各种穿墙或靠近易燃物的照明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

  十、由专人负责对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做好消防器材配备、管理及维修工作,定期检查,保持长备有效,各层消防器材应设置明显标志,位置固定、统一,消防工具不得随意挪动,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十一、特殊工程必须经计算制订施工方案,经现场工程师批准执行,严格按方案及安全规定执行。

  十二、施工前由专职项目安全员制定符合合同及法定条款的安全计划(详细的安全措施),交业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严格按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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