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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总工安全责任(制)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工程项目总工安全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支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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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项目副经理安全责任(制)

  工程项目副经理安全责任(制)

  (1)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项目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组织设计。

  (3)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参与本项目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参与组织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劳务作业队长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5)组织本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项目内业资料管理标准、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正常运转。

  (7)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篇3:工程项目经营副经理安全责任(制)

  工程项目经营副经理安全责任(制)

  (1)对职工(含作业队劳务人员)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对招收新工人(含作业队劳务人员)要组织入厂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2)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并向公司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3)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协助安质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6)组织落实本企业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7)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所需经费到位。

  (8)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9)安全值班期内做好每月四次文明安全综合检查,同时做好记录。

  (10)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11)领导组织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劳务作业队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12)参加本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安全措施经费。

篇4:项目技术科安全责任(制)

  项目技术科安全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制定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定。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繁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篇5:项目领工员安全责任(制)

  项目领工员安全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下,编制生产计划,加强调度、组织均衡生产。

  (2)对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纳入生产计划,并视同生产任务优先安排。

  (3)改善生产环境、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证所管辖范围内的工程不得扰民。

  (4)认真贯彻保证生产安全进行的技术措施。

  (5)在检查月、旬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6)工伤事故频率。无人身伤亡事故,无机械事故,无火灾事故。

  (7)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生产,不允许颠倒工序冒险组织生产。

  (8)认真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分项设计、各种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允许随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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