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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9

  工程项目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⑴、收集地下管线资料,结合业主提供有关地下管线分布图进行分析,研究下水管道开挖对已有管线的影响程度,并走访有关管线部门。

  ⑵、沟槽开挖时进行地下管线交底,办妥"管线交底卡"。

  ⑶、明确或已暴露的地下管线,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⑷、局部进行挖空,做墩柱,架设支架,支架所用材料视实际宽度和荷重而定,支架一般可用槽钢工字钢及桁架,支架和管线进行扎捆,扎捆方法,材料视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⑸、管线在施工范围内影响施工进程,右通过有关单位对管线进行局部临时改道,在施工完成后再进行恢复。

  ⑹、如有土方桩施工对附近土的挤压、震力、地表隆起而影响管线,应进行开挖防震沟及安装支架固定等措施处理。

  ⑺、雨污水管予以保护,对排入下水道的满天飞水,必须以过沉淀池,将泥质等沉淀后方能排入下水道,以防下水管的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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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地下管线其他地上地下设施加固保护措施(5)

  地下管线与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加固保护措施(5)

  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确定地下管线的精确位置。

  2对不能移走的地下管线,要先将地下管线挖出并保护,或拆除重作后再处理周围部分。

  3土方开挖时,严格按土方开挖图进行,避免超挖、误挖,损伤地下管线,并备有应急措施,以防不测。

  4基础施工时,要对外露的地下管线加以保护,并设立明显的标志,以防意外破坏。

  5遇到地下其他设施或不明埋藏物时应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情况,并提交处理意见,待监理工程师批准或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6地上设施因故不能搬迁的,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用围护预以遮挡,并划出禁区,张挂明显标志。

  7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方案均要报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篇3: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成品保护

  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及成品保护

  第一节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概况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受到干扰或损坏的邻近土地、建筑物、桥梁、工程物、树林、道路、栅栏、护墙和挡土墙、电缆、通讯管、给排水、供热管、煤气管等,承包方应用适当之措施、支撑及临时保护,以避免因工程施工引致上述项目有所损坏。

  基地周边市政管线较多,主要分布有输配水管、电信光缆、供电线等多条管线沿从基地穿过,由于招标文件没有提供周边市政管线分布图及基地内管线布置图,故应在正式土方施工前,详细了解管线分布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节对应保护措施

  1前期各项准备

  1.1针对现有的图纸等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对施工范围内的标明管线和建筑物采用人工挖槽的形式进行挖探实际核查,进一步明确其分布、埋置深度、规格、材质、权属单位等,绘制详尽的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及周围建筑物布置图。

  1.2详细了解各类环境物(地下管线、周围建筑物和运营道路等)的现状情况及安全控制标准,制定施工控制标准,采取预先加固、跟踪保护、长期观测等方法,对环境事物的变化始终处于可知可控状态。

  1.3结合现场的土质特征以及建筑物设计特点,制定合理有效的支吊保护、改迁、加固方案,并报相关单位审批。

  1.4建立技术全面、经验丰富、管理有力的项目班子,组建专家顾问小组,建立完善的工程、环境监控量测体系,对工程、环境的任何变化能清楚掌握,正确应对,措施及时。

  2施工过程中保护措施

  2.1施工过程中进行水平垂直位移的量测,主要用于观测边坡顶、围护结构顶、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及周边道路的水平位移及沉降。其中管线的测点、相邻建筑物布置测点应与有关管理部门和业主商定。

  2.2同时对施工重点部位进行物探,确保该处无管线,避免因勘查遗漏挖出不明管线影响工程进度。管线改迁时,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管线请专业单位施工。

  2.3钻孔、开挖施工前必须仔细阅读地下管线设施布置图,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过程中如遇到与图纸不符的情况,立即向业主报告,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有关部门意见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2.4所有施工人员都要在围挡的场地内进行工作,注意保护测量标志,不得损坏。

  2.5采用数值分析法,预测施工对地层及地面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有目的地采取针对性控制措施。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和严密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严格各项工艺标准。

  2.6及时准确的做好基坑开挖监控量测、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及信息反馈工作以指导工程施工调度,优化施工措施,确保施工及周边建筑物安全。

  3对需保护的地上地下管线的处理措施

  3.1施工前,若基础施工范围内存在地下管线或地上设施,明示业主,对地下管线及地上设施进行改造或移位。

  3.2施工前,若基础施工范围外存在地下管线或地上设施,对地下管线部位进行特殊处理,提高其路面的承载力。

  3.3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对地下管线及周围绿化和地面构筑物的保护,用明显的标志标定所有现场内和毗邻现场的所有已有的排水口、污水管、电缆沟、市政服务设施、电信电缆和光缆、高架电缆等,并作好相应的保护和维护。采取合理施工方案严格施工工艺,严格控制地表沉降,加强对地下管线和地面构筑物的监控量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地下管线和地表构筑物的安全。

  3.4对那些因受其他控制的任何原因引起的对上述设施的损害或损坏进行修缮,并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和罚款;若在无可避免情况下承包方因临时或永久工程施工需临时中断任何市政设施的总管或其它设施时,应首先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及从政府有关管理机构取得相关许可;承包方应周密计划和科学组织,保证此类中断的时间尽可能为最短。

  3.5 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负责保护所有的现有道路、邻近房地产、步行道、踏步和在它们地下可能存在的服务设施;对那些因受其他控制的任何原因引起的对上述项目及设施的损害或损坏进行修缮直至达到政府有关管理机构及监理工程师满意,并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和罚款。

  3.6负责确保所有现场周边毗邻的道路、步行道和现场出入口等的干净和整洁,同时保证它们及周边公共交通、公众生活不因承包方和其它受承包方控制的施工操作、材料装卸、车辆、材料、物品、设备和工人而带来任何妨碍。

  4对周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

  4.1为保证工程安全和邻近建筑物的安全,基坑工程要严格按照"信息法"指导开挖,对周边邻近建筑物及围护结构进行监测,以便在出现不良征兆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4.2监测内容

  临近建筑物、围护结构位移及沉降观测;周边地面沉降观测;土体及支护结构深层水平位移观测;

  4.3监测要求

  邻近建筑物每栋房屋的监测点不少于3个;在开挖卸荷急剧阶段和不良天气时,应加密观测;观测资料应在24小时内整理提交;

  施工单位应每天巡视基坑四周,即时汇报异常情况。

  表8-2-1监测预警值汇总表

  项目特征值容许值预 警 值备注

  边坡土体和支护结构位移(mm)4032或连续三天速率大于5mm/d

  周边房屋、构筑物沉降(mm)20**或连续三天速率大于2mm/d倾斜率不大于5/1000

  煤气管道沉降或水平位移(mm)10连续三天速率大于2mm/d

  供水管道变形沉降或水平位移(mm)30连续三天速率大于5mm/d

  4.4应急抢险措施

  出现险情征兆时,应及时与设计联系,采取加支撑、回填土料(砂)等措施。

  坑内原有地质勘察孔可能会冒水、涌砂,可采用土工布、粘土封填。

  坑壁若有流土、渗水等不良现象,应区分对待,及时封堵、导流,制止事态扩大。

  5公众及周边财产的保护

  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一切必需的预防措施以保护公众,使其不至因施工引致伤亡。

  不侵占和妨害毗邻的财产、土地、街道、和他们下面的土壤和空间,不对他们的所有者、使用者或其它任何人引起不便,也不得在工程或工程任何部份的实施中采用可能会给这类财产、土地、街道、设施和人员带来损害或伤害的施工方法;保障业主免于因工程实施对周边毗邻财产或人身等的损害或伤害而可能招致的索赔、罚款和其它法律责任。

篇4:地下管线其他地上地下设施保护加固措施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

  1、 地下管线的调查与保护措施

  1.1 地下管线的调查核实

  在前期准备工作中,业主已经对影响施工的地下管线进行了改移工作。

  施工准备期间,应会同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相关单位一起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各种管线调查复核,核实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类型、规格、埋深,并经有关部门或单位确认。当发现与业主提供地下管线现状不符的管线,应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并请其进行复核,地下管线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制定详尽细致的核查计划和核查方案。

  2、对相关单位及业主提供的管线资料进行认真整理和确认。

  3、走访施工辖区影响范围内所有管线的业主及产权或主管单位,搜集相关的管线资料,对地下所有管线进行探查和确认。

  4、准确探查和测定出施工区域内所有管线的种类位置埋深形状尺寸等,并将核查结果报相应部门确认。

  5、向有关部门确认各类管线的容许变形量。

  6、将经过确认的所有地下管线资料标注到车站平面及剖面上。

  1.2 地下管线的保护

  1、地下管线的保护原则

  (1)施工前调查所有与施工有关及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的各种管线,查明管线的类型规格材质位置及走向等基础资料。

  (2)根据查明的管线资料,针对各种管线的不同控制要求,对基坑开挖中不需拆迁和改移的管线,作出具体的设计方案和保护措施。

  (3)管线保护的设计方案及其技术措施在得到业主和监理的认可,使用时要和管线主管部门共同商讨,并达成一致意见,如设计图纸有详细保护措施,则严格按图纸执行。

  (4)支吊结构必须坐落在坚实稳定可靠的支墩上。在施工期间保证支撑、悬吊的材料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结构设计合理,确保管线在悬吊期间的变形与位移值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管线下方回填密实,并有密实检测记录。

  (5)管线应在其下的原状土开挖前支吊牢固,并经检查合格后再采用人工方法开挖下部土方。

  (6)管线漏水(气)时,必须修理好后方可进行支吊,对跨越基坑较长或接口有断裂危险的管线,应先采取加固措施在进行悬吊。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支吊的刚性管线进行监测。

  (7)工程施工中,不得碰撞支吊系统或利用其作起重架脚手架或模板支撑。

  (8)对支吊的管线应根据管线类型分别设立一定的安全保护区,严禁施工机械靠近。

  (9)基坑土方回填时,在悬吊的刚性管线下应砌筑支墩加固,防止管线下沉,然后再拆除支架,并按设计要求恢复管线和回填土。

  2、地下管线的保护

  (1)开挖土方时人工沿管道纵向开挖管线上覆土方,管线暴露后,立即对管线进行支托和吊挂牢固。在管线保护并按要求处理妥当后,才进行管线下部的土方开挖。管线下部的土方开挖仍采用人工开挖。开挖的高度和宽度控制在机械施工时不会碰到地下管线为准。对断裂或破损的管道,首先通知有关产权单位,然后按规范和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修理。修理完并经检查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2)设置支墩,架立桁架并与两端的连接件焊接。为确保给水管道和六孔通信管道的变形不超过要求,上部的桁架梁、两端钢柱都采用角钢制作的桁架,施工前作为专项方案设计确定。当土方开挖到地下管道上部时,先将支墩和吊点位置的土方挖至管底下,然后浇筑支墩砼结构和安装钢桁架梁和吊杆。支墩的大小根据计算确定。当支墩强度达到70%以上及调整好吊杆后才能开挖管线下的土方。砼支墩设在新建砼构筑物外或围护桩帽梁顶上。

  (3)跳槽开挖管线下部土方,安装吊杆和其与支托的连接件。

  (4)加固调整吊杆,使管线平直悬吊于桁架下方。

  3、管道悬吊保护技术要点

  (1)管线露出后,检查管线,处理接头,再进行悬吊,对电信的铜管线在接头两边加钢箍,使外侧用钢套管加固接头时接触在同一圆周上;对铸铁给水管道,吊杆的吊点尽量设置在管道承插口(接头)附近。

  (2)管线悬吊结构经管线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部土方开挖。

  (3)土方开挖,严禁破坏管道。

  (4)对漏水或破坏的地下管线,按管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修复更换后,方可悬吊。

  (5)由于铸铁给水管道和通信六孔砖管道属于刚性管道,施工时还要设置变形监控点。

  2建筑物、构造物调查

  2.1调查方式

  应和监理、业主共同进行目检并记录工程影响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在施工前的状况,确定既有建筑物的已有破损及其状况(如有的话), 以作为可能由地铁工程施工所引起的既有建筑物损坏(如有的话)而进行讨论和赔偿的基础。必要时,建筑物调查应运用各种手段进行,包括直接调查和物理调查。

  2.2 调查内容与方法

  主要调查建筑物的名称、位置、所属业主、建筑物的用途、建筑物的层数(高度)、有无地下室、建造时间、结构类型、内外构件有无损伤及裂缝、建筑物的基础类型、基础深度、基础穿越地质情况、尺寸及其与隧道的相对位置关系,并出具调查报告。

  调查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制订并填写每栋建筑物的调查表。每栋建筑物应给一记录号以便鉴别,列出一般情况以及有关材料、状况和已有损坏或在目检中发现的损伤等特殊情况。

  2、对建筑物的内外构件(包括表面修整和维修保养)情况进行目检。摄影资料应包括各种缺陷如裂缝、抹面脱落和其他损坏。已有裂缝应用光学裂缝仪量测并予以记录。

  3、记录并拍摄主要结构裂缝、开裂和磨损的混凝土、外露或锈蚀的钢筋。给重要照片加示意草图或说明,以显示相应拍摄物的位置。

  4、调查四层或更高层建筑物垂直度。

  5、如建筑物的一部分位于工程影响范围内,则应对整栋建筑物进行调查。

  6、承包人应负责安排进入调查涉及的所有地产。发包人对此将作出必要协调和帮助。

  7、工程师可以在施工中甚至完工后有选择地要求承包人对地铁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并予以记录。

  8、建筑物调查表应有承包人、建筑物拥有者签名。

  2.3调查范围与重点

  根据结构及区间施工影响范围(根据地质情况、隧道埋深确定的沉降槽宽度及前后影响范围),对此范围内的所有地面建筑物进一步进行调查,调查的重点是四层(含四层)以上的建筑物,年久失修的房屋,以及基础调查。对于业主未提供详细资料的建筑物要调查清楚,对已有资料的要进一步核实。在施工开始前提出调查表和调查报告,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地完善。

2.4提交资料

  1、在可能引起建筑物损坏的主要工程开工前进行调查,调查开始前应就可能引起地层位移或振动的设备的使用获取工程师的批准。

  2、按工程师的指示提交调查成果,包括图上标示的(拟拆迁建筑物除外)在工程影响范围以内建筑物的调查表、照片、示意图和底片。

  3、工程师可以要求在施工中或施工完成之后对建筑物进行补充调查。

  3 建筑物、构筑物发生变形时的应急预案

  针对在施工过程中,将加强对周边建筑物的监测,必要时采取顶撑的措施临时加固建筑物和跟踪注浆等措施来控制建筑物的沉降变形,并制定以下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在监测中发现周围建筑物有明显沉降时,采取:

  1、提前准备一定数量的钢支撑,及时架设临时支撑。

  2、提前准备双液注浆、旋喷注浆机械各一套,编织袋、短木桩等相关应急物资若干。根据预案,进行地基加固处理。

  3、加大对地面沉降监测的频率,随时观察变形动态,发现异常,立即增设或加密支撑,并以监测信息指导开挖。

  建筑物沉降主要控制标准及保护措施见表3-1。

  表3-1建筑物沉降主要控制标准及保护措施表

  序号项目控制标准应采取的保护措施备注

  1建筑物沉降20~30mm注浆实际根据建筑物自身的结构、裂缝等情况综合判断

  30mm以上顶撑加固等

  2建筑物倾斜a. 混凝土基础倾斜:基础倾斜方向两端点的沉降差与其距离的比值超过0.004;

  b. 框架结构、桩相邻基础沉降差:超过0.002L(L为相邻桩基的中心距离,单位为mm)注浆(或顶撑等加固措施)

  3.1 注浆加固

  1、注浆孔布置:注浆孔布置于建筑物周边桩与地梁周边,主要在桩周布置,间距1.5m,孔深根据建筑物桩基深度确定。

  2、注浆浆液:采用水泥浆-水玻璃双液浆,浆液配合比初步确定:注浆浆液浓度由稀到浓逐级变换,水灰比控制在0.8:1~1:1;水玻璃浓度35~40Be';水泥浆与水玻璃的体积比为1:0.6。具体的浆液配合比通过在注浆前及开始几个孔注浆时的现场试验确定。

  3、注浆量及压力:注浆以加固土体,提高建筑物基础承载力为目的,同时也考虑到建筑物的安全,施工过程中通过加强监测,缓慢加大注浆压力,注浆压力一般控制在1~2Mpa;注浆量根据地层加固区需充填的地层孔隙数量及现场试验来确定;同时也应加强各方面的监测,以便指导注浆。

  4、注浆步骤:

  (1)注浆孔采用钻机钻孔后插入小导管(或用冲击钻破除硬化地面后打入小导管),用双液注浆泵注浆,浆液在进入小导管前混合。

  (2)加工注浆管:在φ50钢管前端2m范围内梅花型布设直径8mm左右的注浆眼,间距20cm左右。把加工好的注浆管与注浆塞一起下入注浆孔内。

  (3)注浆前先注水试压,注水压力1Mpa,持续20min左右。

  (4)根据选定的参数配制注浆浆液,水泥浆液配好后用筛过滤一遍。按设计连接注浆管路并做好注浆系统的检查。浆液采用集中制浆,集中制浆站设立灰浆搅拌机、3台送浆泵,并铺设三条管路,一条送浆管、一条回浆管,另一条为送水管,采取措施使浆液温度保持在5~40℃之间。对水泥浆水泥采用合格新鲜水泥,所用水泥细度要求满足通过80μm方孔筛的筛余量<5%。

  (5)压稀浆试验,压稀浆压力由低到高,终压达设计终压的1.2倍,试验时间15~30min。

  (6)压稀浆结束后,立即按设计压力、注浆量及时注浆。注浆时,压力逐渐由低到高,排量逐渐减少,并逐渐趋于平衡,可视为正常。时刻注意泵口及孔内压力、流量变化。若压力不升,流量不减,或注入30min后压力上升过快,流量减少亦快,调换浆液配比或调整浆液凝胶时间,并防止堵管事故的发生。

  (7)当每个孔段达到终压之后,且注浆量单液浆小于20~30升/分,稳定20-30分钟后,即可结束注浆。双液浆泵量小于30~40升/分,持续20分钟后可结束注浆。

  3.2 顶撑加固

  对变形超过警戒值的建筑物加密监测频率,根据监测结果和建筑物变形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顶撑加固。如果变形过大首先疏散楼房内的住户,确保人身安全。

  1、顶撑加固根据现场条件和建筑物变形的情况,在一楼地面上铺设钢板,选择用门型支架或钢(木)支撑在选定的柱子周边对梁进行顶撑加固,分散地基承载,减轻不均匀沉降,控制建筑物变形。

  2、施工时,先对沉降过大的柱子周边进行顶撑,在竖向支撑底部设千斤顶加力或用木楔楔紧,具体根据现场实际确定。

  要求:电源、电线、开关、插座、水源、运输设备等相应配齐,其它配置按常规及设备自身需要。材料准备齐备并集中堆放,经常检查,如发现不足,立即补充,确保材料供应及时;设备及相关管路、电路等应定期检查,确保设备运转正常。

  4、加固注意事项

  (1)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每天关注施工监测情况,监测人员及时将监测结果报项目部相关领导。

  (2)如遇沉降较大时,项目部应立即组织应急小组到位。

  (3)建筑物应急保护时首先要考虑到楼内居民的安全。

  (4)应急处理过程中加密监测频率。

  (5)建筑物应急保护时要考虑对周围建筑物影响,尽最大可能避免建筑物倒塌事故,以减少损失。

  (6)应急方案实施时,要统一指挥,有序进行。

  (7)应急物资、设备应在最短时间内到位。

篇5:地下管线其它地下设施保护加固措施

  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

  1每个分部及各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事先与业主及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认真核实地下管线、电缆走向及埋置深度,认真核实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方位、几何尺寸、用途,在土方工程开挖前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做好标记。

  2正式进入开挖阶段,凡有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之处,指导专人看护,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在地下设施有效防护范围采用人工开挖,并注意尽量避免使用羊镐。

  3对于开挖面需要改线的,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改线工作。

  4对于不能改线或移位的,按规定做好支架或吊架,使地下管线能够正常使用。

  5对于地下建、构筑物根据所处理位置,认真拟定方案报业主及有关部门批准后,做好保护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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