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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9

  项目竣工验收的管理工作

  工程验收可分为单项工程验收与全部工程验收:

  1、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

  2、 全部工程验收

  (1)验收准备阶段:由现场项目管理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一同进行。

  工作内容:核实建筑安装工程的完成情况,列出已交工工程和未完工程一览表(包括工程量、预算价值、完工日期等);提出财务决算分析;检查工程质量,查明需返工工程;整理汇总项目档案资料,将所有档案资料整理装订成册,编制好工程竣工图;登载固定资产,编制固定资产构成分析表;落实生产准备工作,提出试车检查的情况报告;编写竣工报告。

  预验收阶段:由现场项目管理部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有关单位进行。

  主要内容:检查核实所有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检查项目建设标准,评定质量,对隐患与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检查财务帐表是否齐全,数据是否真实,开支是否合理;检查试车情况;督促返工,补做工程的修竣和收尾工作的完工。编写竣工预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向主管部门提出正式验收报告。

  正式验收阶段:由国家有关部门主持,建设单位与有关单位参加。

  主要内容:听取项目管理方对项目建设的工作报告;审查竣工项目移交生产的各种档案资料;评审项目质量,对主要工程部位的施工质量进行复验,鉴定,对工程设计的先进性,合理性经济性进行鉴定和评审;审查试车情况,核定尾工项目,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审查竣工预验收鉴定报告,签署验收鉴定书,对整个项目做出总的鉴定意见,对项目动用的可靠性做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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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现场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施工合同约定的合同工程量全部完成,并自检合格后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填写《单位工程验收记录》报送项目管理服务机构。

  2)专业管理工程师核查承包单位资料并在项目经理的组织下进行现场预验,提出整改意见。

  3)经项目管理部检查,承包单位整改达到合格要求后(包括资料和现场施工),由承包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4)项目管理服务机构依照质检站要求的程序,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勘测、设计及质检站进行竣工验收。

  5)项目经理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并由各方提出《工程项目实施评估报告》。

篇3:工程备案制竣工验收方案

  工程备案制竣工验收方案

  一、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审查竣工验收条件:

  (一)、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量的检查、确认: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

  (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和质量文件进行检查确认: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监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在施工单位的质量验收文件和试验、检测资料上签字认可。

  (三)、监理单位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单、联系单等设计有关文件进行检查确认: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实施过程中由设计单位参加签署的变更原设计的资料进行了检查,确认勘察、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发生形成的设计文件资料根据设计合同、国家规范、标准进行平行检查,确认文件符合规定,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四)、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质量合格等级的核定

  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勘察、设计单位认可的基础上,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并核定合格质量等级,并应在此基础上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协助建设单位查阅工程项目全过程竣工档案资料:

  工程项目全过程档案资料包括:

  1、建设单位施工前期资料(项目审批、受监及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有关合同等)

  2、施工阶段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档案资料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出具的整改问题的消号情况

  (六)、配合建设单位确认工程量、工程质量、支付工程款: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加尼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确认工程量、工程质量、为建设单位及时支付工程款提供依据,建设单位载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有工程款支付证明。

  (七)、监理单位已和建设单位合同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的责任: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签署了工程质量保修书,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已合同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的责任年限、范围、内容和权限。

  (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要求整改的问题:

  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整改完成报验单消号。

  二、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竣工验收条件:

  (一)、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工程完工,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申领:

  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同时将竣工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十项条件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的发给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建设单位整改,并重新确定竣工验收日期。

  三、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实施

  (一)、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各项工作;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三)、验收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四)、实地查www.pmceo.com验工程质量;

  (五)、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管理环节和工程实物质量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建设)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应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及总体质量水平做出评价,各方签名并加盖公章)。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核查,并在核查意见栏签署意见,在核查人栏内签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结论栏内签名。

  3.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总监理工程师在结论栏签字。

  4.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结论栏签字。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维修。

  四、竣工验收意见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法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不能协商解决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裁决。

  五、监理单位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意见栏”监理意见一栏中填写对工程质量验收的意见,并填上工程核定质量等级,填写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分别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企业公章。

篇4: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十六)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十六)

  目的

  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内容及程序,提高工程验收质量及工作效率。

  验收条件

  1.已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筑现场清理干净,符合验收条件;

  3.有完整的施工技术档案和资料;

  4.监理资料完整;

  5.建设单位档案资料齐全;

  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1)保修范围、保修内容及保修时间按合同或国家规定执行,

  2)保修时间起算日期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

  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自检,编制竣工验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已完工程情况

  2)技术档案及施工资料情况

  3)建筑设备安装调试情况;

  4)工程质量评定情况

  2.监理单位组织初验并督促施工单位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3.建设单位进行专项验收:

  1)规划验收,取得《深圳市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2)燃气验收,取得《深圳市燃气工程验收证书》;

  3)消防验收,取得《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民防验收,取得《深圳市民防工程验收证书》;

  5)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有关合格证明或准用文件;

  6)环保验收,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合格证》;

  7)档案验收,取得《深圳市工程验收档案认可书》;

  4.建设单位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进行监督;

  5.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质监单位进行监督;

  6.验收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质监部门签发整改通知书,竣工验收日期以最终验收通过日期为准;

  7.建设单位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8.验收通过后十五天内,建设单位应向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相关记录及资料

  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深圳市建设局统一用表

  关于调整部分建设工程档案文件材料归档内容的通知深城档字〔2000〕21号文

  关于移交城建档案时须对综合文件进行扫描处理的通知深城档字〔2000〕14号文

  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深圳市建设局统一用表

篇5: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一、施工单位竣工自检

  1、施工单位首先自行组织预验收。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装订有关技术资料。

  2、自验的标准应与正式验收一样,主要依据是:国家(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等。

  3、参加自检的人员,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以及有关的施工员等人员共同参加。

  4、自验的方式,应分层分段、分项地由上述人员按照自己主管的内容根据施工图和工艺流程逐项进行检查,找出漏项和需修补工程,及时处理和返修。

  5、复验。在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对查出的问题全部修补完毕后,通过复验,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1、施工单位应提前2日向建设单位送交《竣工验收通知书》,建设单位在收到通知书后3日内应组织验收。

  2、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竣工资料。

  3、建设单位组织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和设计、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邀请装饰办现场监督验收。

  1)集中会议,各方介绍工程概况及装饰施工的有关情况;

  2)分组分专业进行介绍;

  3)再集中分组汇报检查;

  4)提出验收意见,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4、签发《装饰工www.pmceo.com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办理工程移交。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5、在交工过程中发现需返修或补做的项目,可在装饰工程保修承诺书上注明修竣期限。

  6、办理装饰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7、建设单位应当提供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

  8、建设单位应当自装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以及竣工资料报市装饰办备案。

  三、装饰办监督验收

  1、装饰办收到申请人的装饰竣工验收监督的申请后,确定验收时间,派出监督验收人员。

  2、依据国家《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装饰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审阅竣工资料以及执行国家装饰工程强制性标准情况。

  3、经监督检查,验收的人员、组织形式、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4、参与各方填写《装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待竣工资料送达装饰办备案后,装饰办签署《装饰装修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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