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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开工管理工作程序(8)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9

  工程开工管理工作程序(8)

  1.0编制依据

  根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工作程序。

  2.0目的

  对工程开工进行控制,确保合同工程质量符合合同文件的规定。

  3.0适用范围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一切永久性工程的开工控制工作。

  4.0工作程序

  4.1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从合同工程开工日期开始起算,工期在合同协议中规定。

  4.2总体工程开工令

  4.2.1审批程序

  承包商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可以提出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监理组审查同意后报总监办核查。核查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总体工程开工令。总体工程开工令的下达,并不表示承包商已经具备某一分项工程开工条件。

  4.2.2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内容

  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合同协议书签订情况、临建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情况、工料机准备情况、图纸及拆迁到位情况、自保体系建立情况、工地实验室建设及其验收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建议。

  4.3分项工程开工申请

  4.3.1分项工程的划分

  分项工程的划分按照总监办下发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必须经审批同意后确定。

  4.3.2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的主要内容

  (1)分项工程概况:包括工程概况、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工程造价、工程特点、工期要求等。

  (2)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包括人员组织机构、施工部署等)、施工方法、技术措施、特殊和重要工程的专项说明(包括模板设计、排架设计、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

  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附有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组织机构框图、施工工艺流程图和专项施工设计等。

  (3)分项工程测量放样计算

  (4)分项工程材料、标准试验审批情况

  (5)分项工程机械设备配备情况

  (6)分项工程自保措施(质量目标设计、保证体系、自检方法和手段、质量标准、技术交底单、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流程图等)。

  (7)环境保护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

  (8)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具体要求见《工程进度管理工作程序》)

  4.3.3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的审批程序

  承包商应在一般分项工程开工前7天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其它期限内向驻地办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一式两份)。驻地办在3天内予以审批。重要分项工程审批材料报总监办核查备案。

  重要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在开工前14天向驻地办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一式三份)。经审批后,分项工程开工申请中的施工方案报总监办核查。(重要分项工程项目为:桩基施工,现浇外露混凝土(墩柱、盖梁、桥台、通道、涵洞)施工,伸缩缝施工,梁板施工,底基层、基层施工、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大型构件吊装施工等)。

  4.3.4审批要点

  (1)施工方案是否合理

  (2)质量标准是否准确

  (3)自保措施是否得力

  (4)准备工作经过检查是否已经落实

  (5)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是否合理

  (6)分项工程审批要素与上级要素是否对应

  (7)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得当

  审批合格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作为监理工程师进行分项工程控制的依据,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商不得随意改变。

  5.0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满足

  5.1所有分项工程,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得到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以前不得擅自开工,为分项工程开工所做的准备工作除外。

  5.2在上个分项工程质量未得到监理工程师验收认可之前,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下个相关分项工程。

  5.3所有分项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方案组织施工,当监理工程师发现与方案不一致时,有权暂停此分项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应书面向监理工程师申报补充材料,得到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或更改施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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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之开工模式

  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之开工模式

  二、开工模式

  1、开工标准

  项目首期开工优先施工样板区包括综合楼(售楼部)、中心园林、样板楼、大门、标志塔及其它重要配套如运动中心、学校等;首期其余住宅按照开盘前达到预售形象进度安排施工。

  2、工期标准

  开工至开盘工期标准、正常施工工期标准详见《新项目开盘前工期标准》(*地司管字[20**]第076号)及《工期标准》(*地司管字[20**]第094号)

  3、抢工措施概述

  为了确保六个月内开盘,须统筹安排、合理配臵各种资源,如对基础形式的选用宜综合评估各项因素,尤其是售楼部、样板楼栋的基础宜采用施工周期短,施工难度小的基础形式。具体措施详见《加快样板区工程进度的措施与建议》。

  对于关键且周期长的材料设备如大门、综合楼外立面的石材、电梯,须提前策划,必须从签订合同、定金支付、跟踪生产甚至派专人、专项资金至厂家直接解决确保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三、开盘模式

  1、每期楼宇发售15天前,售楼部及外立面、样板房及首层大堂、样板房楼层及以下外立面、销售电梯及内装、中心园林等销售环境、大门、标志塔等重要配套工程、销售围挡等必须全面完工,样板区范围内全面清洗完成并达星级标准。

  2、首期主体工程达到当地政府要求的预售标准。

  四、工程管理基本机制

  1、样板先行

  工程建设实行样板先行制度。施工样板未经批准不能大面积施工。详见《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地司管字[20**]第056号)

  第十五条。

  需做样板的有:外墙饰面砖、外墙涂料、铝合金窗、栏杆等;室内墙地面砖、木地板、地暖、内外保温;室内墙面、天花(吊顶)的扇灰及油漆;大堂、电梯前室的所有装饰;室外园建装饰、道路及广场的铺装面层等;室内外砖砌体及批荡;主体结构的钢筋及模板;预制构件的安装等。对于入户门、木地板、地砖、阳台栏杆、铝合金重点是阳台推拉门、电梯必须做成品保护样板,经工程部经理验收批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2、隐蔽验收

  (1)需要进行隐蔽验收的工程

  集团规定,以下工程须进行隐蔽验收: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桩:预制桩、冲孔桩、搅拌桩、人工挖孔桩;基坑验槽;锚杆;防水工程;

  模板工程;钢筋工程;砌体工程;门窗塞缝;墙体保温;地暖工程;水电线管暗埋和预留;防雷、接地工程。

  (2)隐蔽验收程序:

  详见工程部工作流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流程》。隐蔽工程未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或经抽检仍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3)隐蔽工程验收管理与考核,具体按照《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地司管字[20**]第056号)中的第三章隐蔽工程验收管理与考核的规定执行。

  3、旁站监理

  在以下的工程内容施工时,工程部必须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相关台帐和旁站记录,及时处理并上报施工中的突发事件。须进行旁站的工程:勘探施工、工程桩施工、护壁工程施工、钢结构吊装施工、关键部位装修、重要设备安装、砼浇捣施工、隐蔽工程施工、高边坡和深基坑土方施工、施工情况和工艺要求特殊的工程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部经理)认为有必要实行旁站监理的工程。

  4、维权取证(索赔反索赔)

  (1)对索赔反索赔事件保持高度敏感,前提是熟悉合同关键条款,尤其对于停工事件、反复进出场事件、材料人工价格剧烈波动期间、质量安全事故等,一旦发生或潜在发生,必须及时汇报、取证,并与合同管理部密切沟通,共同制定防范措施或处理方案。

  (2)对于施工单位常规性的不履约行为如管理人员不足、机具设备不足、材料不符、隐蔽工程工艺材料等不合要求、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等情况必须及时取证并书面督促整改,不整改的须及时上报,并于合同管理部、预决算部沟通。

  (3)严格执行发文收文签收手续,及时归档工程资料,加强工程档案文件及各种会议纪要的签认归档管理。

  (4)严禁以会议纪要、施工备忘录、施工签证、来往函件等形式进行赔偿、补偿、奖励及上调价格。

  严禁各地公司及属下公司变相以合同形式为不合格单位提供挂靠,使违规经营活动合法化。

  5、工程建设交流会

  在工程开工前及开工后,每月召开一次由工程部经理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以上参加的工程建设交流会。

  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3天内报工程技术部、管理中心备案。

  会议内容详见《房地产开发建设制度》(*地司管字[20**]第056号)第五条

  6、现场协调会

  每周日前,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组织总工室、合同管理部、工程技术部、招投标部、预决算部、材料部、开发部、工程部召开现场协调会,解决工程遇到的问题,同时讨论索赔反索赔风险与措施。详见《房地产开发建设制度》(*地司管字[20**]第056号)第十条

  7、主要施工单位季度综合评价

  每季度初,主管工程公司领导组织工程部、工程技术部、预决算部、合同管理部对参建主体、装修、园建、铝合金等主要施工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并排名,评价结果经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报管理中心及当地公司招投标部,由管理中心组织合同管理中心进行总体评比并形成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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