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现场收方验收单工作流程
项目现场收方验收单工作流程
1、办理现场收方验收单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的现场收方均应办理现场收方验收单;
2、办理现场收方验收单程序:由承包商提出现场收方验收单内容和计划安排,经监理工程师、业主相关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按计划规定共同现场收方验收核定确认;
2.1、现场收方验收单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和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
2.2、办理现场收方验收单的时效性:现场收方验收单必须有计划安排并在事发前现场共同收方验收核定确认;
3、办理现场收方验收单的规定:相关专业工程师(包括相关造价工程师)、项目主管、必须现场共同核定认可,并按制度要求报批,单一认可、事后补办及未经批准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4、现场收方验收单:必须报工程管理部、造价合约部审查,工程总监审定;对现场收方验收工作承包商必须提供现场实际的测量资料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现场专业工程师(包括造价工程师)、项目主管对测量资料报告检查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收方验收签字确认程序;
5、现场收方验收参加人员必须严格认真,对收方的数量和准确性负责。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篇2:装饰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装饰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一、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装饰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除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标准之外,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时,还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1.建设单位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装饰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各种设备说明书、技术核定单、设计施工要求等);
3.国家现行的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4.相关的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5.甲、乙双方特别约定的装修施工守则或质量手册;
6.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表;
7.有关施工记录和构件、材料合格证明文件;
8.引进技术或进口成套设备的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9.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
10.凡属施工新技术,还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书和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验收。
二、竣工验收交接程序
1.竣工自检(亦称竣工预验)
1.1承包方首先自行组织预验收.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贷料。
1.2自验的标准应与正式验收一样,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竣工标准,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没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等。
1.3参加自验的人员,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工长(或施工员、工号负责人)等共同参加。
1.4自验的方式,应分层分段、分房间地由上述人员按照自己主管的内容根据施工田和工艺流程逐项进行检查,找出漏项和需修补工程,及时处理和返修.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修理完毕,如发现较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设计原因或施工原因,均需在初验会议上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
1.5复验。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对查出的问题全部修补完毕以后,通过复验,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
2.正式验收:
2.1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10d,向建设单位发送《竣工驻收通知书》。
2.2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竣工资料。
2.3建设单位组织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和没计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2.3.1集中会议,介绍工程概况及装饰施工的有关情况;
2.3.2分组分专业进行检查;
2.3.3再集中分组汇报检查情况;
2.3.4提出验收意见,评定质量等级,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2.4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并办理工程移交。在建设单位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即应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且其它有关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
2.5装饰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交接验收证明书,并根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办理结算手续,除合同注明的由承包方承担的保修了作外,双方的经济、法律责任即可解除。
2.6在交工过程中发现需返修或补做的项目,可在文工验收证明书或其附件上注明修竣期限。
2.7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2.8办理装饰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2.9办理装饰工程移交手续。
三、工程资料收集、归档和移交的管理
对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一)竣工工程验收资料的内容
1.1工程项目开工报告;
1.2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1.3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1.4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1.5设计变更通知单;
1.6技术变更核定单;
1.7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
1.8水准点位置、定位测量记录;
1.9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生产厂家的质量保证资料;
1.10试验、检验报告;
1.1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
1.12竣工图;
1.13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1.14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
二)工程竣工图的绘制
竣工图是本装饰工程今后进行交工验收、维护管理的主要依据,它必须与竣工工程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保证绘制质量、规格统一、字迹清晰,符合技术档案的各种要求;经主要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2.1当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设计变更、完全按图施工的建筑工程,可在原施工图纸(新晒的图纸)上注明"施工图"标志,即可作为竣工图使用。
2.2当施工中虽然有一般性的设计变更,但没有较大的结构性的或重要管线等方面的设计变更,而且可以在原施工图纸上修改或补充,也可以不再重新绘制竣工图,而是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纸(新图纸)上,清楚地注明修改后的实际情况,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书、设计变更记录及施工说明,然后,注明"竣工图"标志,即可作为竣工图。
2.3若本工程的结构形式、标高、施工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变更,原施工图不再适于应用,此时应按照变更后的实际工程情况重新绘制新图纸,注明"竣工图"标志。
三)工程档案资料的内容
工程档案资料是工程的永久性技术文件,其内容包括:
1.开工文件。
3.消防报建审批书。
4.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5.开工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消防许可证。
8.设计文件(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施工计划图、进度表、施工日志、
9.施工记录、会议纪要、分项作业指导书、工程安全资料等。
10.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和质量试检验报告;钢结构用钢材及配件,焊条、焊剂及焊药,防水材料,施工试验记录;钢筋焊接,
钢结构焊接施工记录;结构吊装记录;现场预应力张拉施工记录、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记录,防水工程试水试验及其他检查记录,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施工测温记录,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施工记录;预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1.电气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与产品检验;预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电气设备安装和调整试验试运转记录。
12.施工组织设计与技术交底。
13.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包括:所有分项工程应有质量评定表,完工后应按分部工程进行汇总;所有分部工程完成后,应进行分部汇总和评定,其中地基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需要企业质量、技术部签证;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14.竣工验收资料。包括:本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三方签认的竣工验收单;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核定书;设计变更洽商记录。设计变更应及时办理,内容力求明确具体;洽商记录;竣工图。
四)工程档案资料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黑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10.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8)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纸栏露在外面。
五)工程档案资料归档管理的承诺
1.我公司的工程档案资料保证按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98]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满足招标人对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2.在竣工后15天内移交完竣工资料并配合总承包方组织有关验收单位进行审查和工程总验收,竣工资料的内容和完整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本工程的竣工档案资料原件,按税前总造价下浮1%办理结算,业主保留对由此造成的损失索赔的权利。
2.我公司提交的竣工资料保证做到:齐全、可靠、整洁。
篇3:室内装饰工程验收方案
室内装饰工程验收方案
第一节、工程的竣工与交工
一.工程的竣工
装饰工程项目的竣工是指装饰工程项目按照要求和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所规定的装饰施工内容全部完成,经验收鉴定合格,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
竣工日期:由业主或监理单位核实为合格工种的签字日期。
二.工程的交工
装饰工程交工是指竣工办理手续,交付业主使用。
交工日期:指竣工工程办理手续,交付业主使用的签字日期。
三.交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完成收尾工作;
2.收集整理竣工验收资料;
3.交工工程的预验收。
四.装饰工程的收尾工作
装饰工程接近交工阶段,不可避免会存在一些零散、分散、量小、面广的未完成项目,这些项目的总和与竣工准备工作、善后工作共称为收尾工作。
收尾工作主要有:
1.组织有关人员逐步、逐段、逐部位、逐房间进行查项,检查施工中有无丢项、漏项。一旦发现丢项、漏项,必须立即派专人定期解决,并在事后按期进行检查;
2.保护成品和进行封闭。对已经全部完成的部位或查项后修补完成的部位,要立即组织清理,保护好成品,依可能需要,按房间或层段锁门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防止损坏成品或丢失零件,每一个房间的装修和设备安装一旦完毕,就要立即加以封闭,甚至派专人按层段加以看管;
3.有计划地拆除施工现场的各种临时设施和暂设工程,拆除各种临时管线,清扫施工现场,组织清运垃圾和杂物;
4.有步骤地组织材料、工具以及各种物质的回收、退库或向其他施工现场转移和进行处理工作;
5.修补工作。装饰工程在频繁交叉施工的过程中,必然会造成一些成品损坏或污染;在不同过程施工中,它们各自工作的"结合部"也会出现一些不完善的缝隙。在工程收尾时,必须进行修补;
6.清理工作。装饰工程目的之一,就是给业主以美的感观,清洁、整齐就是美感的要素,因此清理工作也是装饰工程项目收尾工作重要内容之一。
五.收尾工作的组织
收尾工程量小、面广,易被忽视,结果交工日期一再拖延。为了保证按时交工,在组织收尾工程时应注意:
1.加强计划的预见性,提前安排"结合部"工作;
2.接近竣工时,提前对照设计图纸和预算项目核对已完成工程,列出未完成项目;
3.交工前组织预检,逐个房间查明未完成项目,并用"即时贴"在现场标明其部位;
4.争取得到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配合,避免因业主供料延误引起"甩项",工程变更早作决定,不临时追加;
5.组织若干专业班组,按收尾项目不同类型分别扫尾。
六.收尾工作的有关工艺
1.接缝工艺。常见的接缝有:
a.梳妆台镜面与墙面瓷砖接缝,通常将镜子边缘打磨光滑,然后打胶密封;
b.梳妆台面与面盆接缝,打防水胶密封;
c.浴缸与墙面瓷砖接缝,打防水密封胶。
2.修补工艺。
3.清理工艺。重点清洗项目有:
a.玻璃清洗:用专门清洁剂檫试污渍,再用清水清洗,最后用毛巾檫净;
b.瓷砖、石材清洗:先用平刀片铲除灰渍,再用湿毛巾檫试,特别注意清理砖缝与槽;
c.卫生洁具清洗:先用平刀片铲净灰渍,防止灰渣落入下水口,洗不净处用去污粉檫洗。
第二节、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
一.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除了必须符合国家的竣工标准之外,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时,还必须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1.建设单位同施工单位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
2.工种设计文件(包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各种设备说明书、技术核定单、设计施工要求等级);
3.国家现行的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4.相关的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5.甲、乙双方特别约定的装修施工守则或质量手册;
6.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表;
7.有关施工记录和构件、材料合格证明文件;
8.引进技术或进口成套设备的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同国外提供的设计等资料进行验收;
9.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
10.凡属施工新技术,还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和提供的文件进行验收。
二.验收
在发生问题的部位或项目修理完毕以后,要在保修书的"保修记录"栏内做好记录,并经业主验收签认,以表示修理工作完结。
第三节、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工作主要分两步:竣工自检和正式验收,其主要验收内容及程序如下:
一.竣工自检
1.首先自行组织预验收。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即时修补,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2.自检的标准应与正式验收一样,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竣工标准,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等。
3.参加自检的人员,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工长(或施工员、工号负责人)等共同参加。
4.自检的方式,应分层分段、分房间由上述人员按照自己主管的内容根据施工图和工艺流程逐项进行检查,找出漏项和需修补工程,即时地处理和返修。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修理完毕,如发现较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设计原因或施工原因,均需在初验会上研究并提出方案来。
5.复核。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对查出的问题完全修补完毕以后,通过复验,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正式验收
1.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10天,向建设单位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
2.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竣工资料。
3.建设单位组织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A.集中会议,介绍工程概况及装饰施工的有关情况;
B.分组分专业汇报检查情况;
C.再集中分组汇报检查情况;
D.提出验收意见,评定质量等级,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4.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并办理工程移交。在建设单位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既应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
5.装饰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交接验收证明书,并根据承包合同规定办理结算手续,除合同注明的由承包方承担的保修工作外,双方的经济、法律责任即可解除。
6.在交工工程中发现需返修或补做的项目,可在交工验收证明书附件上注明修竣工期限。
7.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8.办理装饰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9.办理装饰工程移交手续。
第四节、竣工决算
竣工决算是由竣工决算表和竣工情况说明书组成。竣工决算必须先进行工程决算。
一.编制依据
1.装饰施工资料、竣工图;
2.双方认可的装饰施工预算标底;
3.会审记录、变更通知、技术核定单;
4.装饰施工图纸及补充、修改图纸;
5.签证单;
6.自开工之日至合同规定的结算期间所有有关费率、材料差价等调整文件。
二.编制程序
1.由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决算书交给业主或监理单位;
2.业主或监理单位审查决算内容与装饰施工实际是否相符,并与装饰工种施工单位核对后,双方签字认可;
3.按审定数与业主财务结算。
三.决算审查要点
1.工程量是否准确;
2.定额费用是否合理;
3.定额包括的内容是否做完;
4.复查是否有笔误或计算错误;
5.变更项目是否有增也有减;
6.取费标准是否合理、准确。
篇4: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1本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以会签的设计图纸为准,凡图纸未注明的,按国家、行业及企业标准执行。施工中完善各种质量验收手续,认真填写各种原始记录和质量验收表格。
2工程整体交工验收应具备完整竣工图(包括设计变更通知书、工程洽商记录、修改图等)和原始记录资料加盖"竣工图章"后交工程管理办公室(一式五套,由甲乙双方分别包管)。
3原始记录资料共有11张表格:
(1)开工报告、技术交底记录;
(2)工程质量自检、互检记录;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分部分项(工序间)工程检验评定表;
(5)进场半成品质量检查记录表;
(6)竣工验收记录;
(7)设计变更单;
(8)工程洽商记录;
(9)资金使用计划;
(10)施工日记;
(11)工程验收记录。
篇5:项目物业接管验收方法技术要点
项目物业接管验收方法及技术要点
根据该物业产权性质及使用特点,将接管验收分为对小业主室内的专有部分的验收和对业主共有部位、公共设备设施的验收两大部分。物业公司代小业主将其室内部分接管,入伙时移交小业主,专有部分的验收以小业主验房的最终意见为准。专有部分的验收应先进行,以便于小业主进行装修。公共设备设施的验收可相对晚些开始,该部分与业主无关,验收技术含量较高,应组织专家实施。
接管验收重点是对物业的使用功能及安全进行检验,其验收方法与竣工验收不完全相同。接管验收要清点设备、设施、装置等数量,故要全检,而不象竣工验收按10%的点抽检。接管验收多对影响使用功能、安全的事项进行检查,不需要向竣工验收那样按验评标准对所有项进行检查。接管验收采用的检验方法主要有:看、嗅、听、摸、敲、量、试验(试机)对照图纸清点等。常用工具为:捣棍(小锤)卷尺、靠尺、电笔、万用表、绝缘摇表、接地电阻测试仪、红外测温仪、电子测漏仪及其他辅助工具如梯子、PVC吹烟管、电吹风等。
一、专有部分(业主室内)的验收
1、土建
验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检验要点:观察梁、板、墙体是否有裂缝;抹灰层、地面垫层是否有超标空鼓;门是否开闭自如、锁、猫眼、拉手等五金是否齐全;窗、铝合金推拉门是否开闭自如、五金是否齐全、玻璃是否完好;卫生间防水、坡度是否正常等。
2、电气
验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检验要点:清点电气装置是否齐全;检查开关箱安装是否规范,有无回路标签,试验小断路器分合及漏电保护器;检查电能表是否正常;开关电灯;试验对讲图象、声音是否清晰。
3、给排水
验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检验要点:开闭水龙头检查给水是否正常,暗埋给水管道是否有渗漏;用水桶向地漏等排水管道灌水,观察是否有堵塞现象。
4、燃气:
验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检验要点:气表是否安装规范;管口是否用堵头封堵,管有无暗敷设现象。
二、共有部位、公共设备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