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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设备组织计划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9

  项目部设备组织计划

  (1)项目技术部针对本工程的技术特征、工程量、质量要求等选择合适机型。生产部按进度、工程量、作业面合理调配机具,保证施工设备及时供应到位。

  (2)塔吊、外梯由出租单位负责运输、安装、运行、退厂。

  (3)对外租赁的机具应按照公司的管理规定进行租赁和使用。项目部建立施工设备的入场验收、设备的使用、定期检查、保养、退场制度,确保设备在施工中能够正常运行。

  (4)现场设备由专人负责。采用三方进场验收(使用人、租赁人、出租人)。

采编:www.pmceo.cOm

篇2:机电设备安装项目组织机构职责

  机电设备安装项目组织机构职责

  1、项目经理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工程合同。

  负责主持、贯彻、执行公司关于ISO9000以及ISO14000系列标准文件在本项目中的内容。

  负责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中的管理上贯彻和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并确保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目标的全面完成。

  组织编制项目管理的实施方案。组织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的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目标,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有效降低工程成本。

  对项目范围内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内、外发包并对发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场容等进行监督管理、考核验收、全面负责。

  科学组织和管理进入项目工地的人、财、物资,协调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组织做好人力、物力和机械设备的调配与供应,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在机电安装工程项目上提供充分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

  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施工中的各种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积极协调好各种关系,处理好与业主、监理、设计、总包等单位的工作和业务关系。组织好项目内部的沟通、协调。有效推进项目部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达到公司项目管理高水平的标准。

  2、项目总工程师

  负责项目全面的技术、质量、生产和进度管理工作。

  负责主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

  负责组织各项施工技术资料及物资采购技术资料的编制。

  负责协助项目经理在本项目贯彻、执行公司ISO9000以及ISO14000系列文件标准的运行和管理。协助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目标。

  负责主持预检和最终试验工作,并负责审批例外转序的方法。

  负责审核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需用计划。

  负责审核纠正、预防措施。

  3、工程部

  负责组织施工和专业施工队的管理。

  负责编制和报送工程需用物资计划。

  负责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材料设备技术指标的制定,参与工程材料、设备的进场检验和试验工作。

  负责项目经理部的文件的管理、工程图纸管理、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单)、工程图纸的发放、回收、更改、控制和管理。

  负责对施工过程标识的管理

  负责进行图纸会审、编制施工方案、特殊工序的技术措施、技术交底工作,以及施工过程控制。

  负责过程检验和试验,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并负责检验、试验记录的存档管理。

  负责施工工程项目的试验状态的管理。

  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及对不合格品进行调查分析,制定纠正措施,并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检查。

  负责实施统计技术的应用,并负责工程质量统计技术应用效果的验证。

  负责编制工程中的新工艺、新方法。

  4、商务部

  负责对施工现场的顾客提供的物资进行管理。

  负责对材料、工程设备标识的管理。

  负责施工机具的管理工作,以及施工机具的保养工作。

  负责工程材料、设备的进场检验和试验工作。

  负责编制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需用计划,并进行管理。

  负责材料、设备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管理。

  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不合格物资的标识、记录、评审、隔离(可行时)和处置。

  5、专业工程师

  全面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工程技术、进度、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

  协助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好本专业的工程施工。

  及时向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的施工进度、质量等情况。

  组织对本专业施工的质量检查、检验和试验工作。

  组织对本专业合同文件内容及施工洽商的评审。审核施工预算中本专业内容。

  6、专业施工队

  负责本施工队的文件资料和工程图纸的管理以及更改。

  负责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并负责自备施工机具的保养工作。

  负责自检,并填报分项工程检验评定表,并实施各项试验工作。

  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合格项进行处置。

  按照进度、质量、安全等要求,完成本专业的工程施工。

篇3:工程部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组织措施

  工程部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组织措施:

  工作票制度;工作查活及交底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和转移制度;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一、工作票制度

  A.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工作书面手续。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填写第一种工作票;填写第二种工作票;口头或电话命令。

  B.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如下:

  a.在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线路)上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工作;

  b.进行其它(如二次回路等)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

  C.填写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如下:

  a.在带电设备的外壳上以及带电杆塔上的工作;

  b.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箱)、低压干线以及运行中的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c.二次结线回路上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

  d.转动中电动机的励磁回路和转子电阻回路的工作;

  e.核相工作;

  f.变(配)电所内进行非电气作业。

  D.其它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

  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薄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

  E.以下几种工作可以不填写工作票:

  a.事故紧急抢修工作;

  b.线路运行人员在巡视工作中,需登杆检查;

  c.用绝缘工具做低压测试工作。

  在进行第b,c项工作时,应有人监护。

  F.一个负责人,一个班组,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执行一张工作票。

  G.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整个变配电室全部停电工作,有两个以上班组同时交叉工作时,按班组填写工作票,并指定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班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要令,得到工作许可令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完毕后班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交令,由总负责人收回工作许可令后统一送电。

  H.在工作过程中,需要补充工作项目,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如增加或改变安全措施时,应另填写工作票,将安全措施及补救项目告知全体人员。

  I.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好后,应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作负责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J.工作票所列的各种工作人员及相关的安全责任。

  a.工作票签发人:只电气负责人,生产领导人及其指派由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其安全责任为:

  (a)工作必要性;

  (b)工作是否安全;

  (c)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d)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b.工作负责人:指带领一个或几个小组进行工作的人,主要是负责填写工作票及作为现场工作监护人,其安全责任为:

  (a)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b)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c)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d)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e)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代安全事项;

  (f)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c.工作许可人:在变(配)电所内是当班值班人员。在线路上为值班调度员,有申请发电权人员、变电所值班员或领导指定人员担任。其安全责任为:

  (a)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常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b)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c)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d)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d.值班的安全责任为: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e.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为: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f.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互相兼任。

  K.工作票的填写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执行后,保存日期不应少于三个月。

  二、工作查活及交底制度

  A.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到现场查请电源和工作范围,以及设备编号等。并应根据查活情况,制定现场安全措施,填好工作票。

  B.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情况,提出所使用的安全用具、起重工具和材料等。并指定专人检查。工作前一天,应查清所使用的材料、工具是否合格。

  C.工作负责人应对停电范围内的周围环境、道路等情况做好调查,尤其运输较重设备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

  D.工作负责人对于工作范围内交叉跨越和平行线路,邻近线路或带电设备以及有自备发电机者,应调查清楚,并应确定装设接地线的部位及接地线组数。

  现场实施安全措施后,应再次向全体工作人员指明邻近带电设备和交叉带电线路等情况。

  三、工作许可制度

  A.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应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并应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

  B.在变(配)电室内工作,工作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停电范围内以实施的安全措施。如装接接地线、遮拦,和标示牌等并指明邻近带电部位。在工作地点,应以手触试停电设备,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

  C.工作负责人及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及工作项目。工作许可人不应改变检修设备的运行结线方式,如需改变,须事先取得工作负责人的同意。

  D.在变(配)电室出线电缆的另一端头的停电工作,应得到送电端的值班员或调度员的许可,并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后

方可开始工作。

  E.在线路上停电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得到值班员或调度员许可,拉开有关变(配)电所或线路隔离开关等,并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F.在工作过程中,当工作许可人发现有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拆除某些安全措施时,应及时命令停止工作,并进行更正。

  四、工作监护制度

  A.工作监护制度是保障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的主要措施。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监护人一般由工作负责人担任。

  B.带电作业或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设专职监护人。工作人员应服从监护人的指挥。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监护人在执行监护时,不应兼做其它工作。

  C.监护人或专职监护人因故离开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事先指派了解有关安全措施的人员接替监护,使监护工作不致间断。

  D.监护人所监护的内容:

  a.部分停电时,应始终对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进行监护,使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b.带电作业时,应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不应小于与带电部位的安全距离、以及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是否正确等;

  c.监护人发现某些工作人员中有不正确的动作时,应及时纠正,必要时令其停止工作。

  E.监护人可监护人数的规定:

  a.设备(线路)全部停电,一个人所监护的人数不予限制;

  b.在部分停电设备周围,不是全部设有可靠的遮拦以防止触电时,则一个监护人所监护的人数不应超过两人;

  c.其它工种人员进入变(配)电室内,在部分停电的情况下工作时,一个监护人在室内最多可监护三人

  五、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

  A.工作间断时,全部人员应撤离现场,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保存,所有安全措施不能变动。继续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全体员工重申安全措施。

  B.在变(配)电所内连续进行一日以上工作时,工作班每日收工时,应将工作票交给值班员,填好实际收工时间,次日开始工作前,必须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方可开始工作。

  C.对于连续性的工作,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但转移到下一个工作地点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人员交代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D.工作间断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送电时,值班员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并通知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并完成下列措施后,方可提前送电:

  (a)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和原标示牌;

  (b)对于较复杂或工作面较大的工作,必须在所有通道派专人看守,以便告诉工作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能继续工作。"看守人在工作票未收回前,不应离开守侯地点。

  E.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规定进行:

  (a)全体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b)将该系统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和标示牌;

  (c)工作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应由值班员进行试加压试验。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六、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A.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清点工具,检查临时接地线是否拆除,被检修的短路设备、隔离开关等应做拉合试验,试验后应处于检修前的位置。(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范围内做周密检查,正确无误后,召集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宣布工作终结后,方可办理送电手续。)

  B.在变(配)电所内工作,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值班员共同对设备进行检查,特别对短路设备、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应与工作票所写相符,各项检查无误后,在工作票上填好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字后,方可宣布工作终结。

  C.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值班员严禁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D.检修工作中如需部分设备(线路)先恢复送电时,工作票应收回。如对未完成工作需继续进行时,应重新填写工作票。

  E.工作终结,送电前应检查的工作如下:

  (a)拆除的接地线组数与挂接组数是否相同,确认接地刀闸是否断开;

  (b)所装的临时遮拦、标示牌是否以拆除,永久安全遮拦和标示牌等安全措施是否恢复;

  (c)所有断路设备及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是否与工作票规定的位置相符,设备上有无遗漏工具和材料;

  (d)线路工作应检查弓子线的项序及短路设备、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是否符合检修前的情况,交叉跨越是否符合规定;

  (e)送电后,值班员对投入运行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正常运行后报告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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