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原材料构件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原材料与构件质量检验制度
1、原材料质量保证由提供者直接负责,凡达不到规定标准者一律不得采购与投入使用。
2、所有投入使用的材料或半成品、成品的构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明,并按规定需进行质量检查复检的材料。送交质监站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施工,未经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投入工程使用。
3、所有应检查的材料均必须按甲方指定单位组织送检,不得弄虚作假。
4、严格执行材料见证送验制度。
1)材料取样必须在"见证人"按(**建设局颁布的文件执行)监督下进行现场取样。
2)材料送验报告须在"有见证人"陪同监督下进行,不得在无"见证人"见证的情况下进行材料送检工作。
3)材料送验报告须盖有"见证人"的样章。
4)材料送验必须提前通知"见证人",见证人到场后,方进行送验工作。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新车间工程主要材料构件采购计划
新车间工程主要材料、构件采购计划
1、主要材料、构件采购进度见附表:
2、检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
3、审核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的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4、抽检材料、半制品质量。
5、对采用的新材料、新型制品,检查技术鉴定文件。
6、对重要原材料、制品、设备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实地考察,督促生产厂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
7、核查结构构件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考察其生产工艺。
8、设备安装前,按相应技术说明书的要求检查其质量。
9、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
⑴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的材质化验单,如不具备或对检验证明有怀疑时,补作检验。
⑵工程中所有各种构件,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
⑶凡标志不清或认为质量有问题的材料,需要进行追踪检验,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的材料等。
⑷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的方法,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能反映该批材料的质量性能。对于重要构件或非匀质的材料,酌情加采样的数量。
⑸在现场配制的材料,如混凝土、砂浆、防水材料、防腐材料、绝缘材料、保温材料等的配合比,先提出试配要求,经试配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⑹高压电缆、电压绝缘材料要进行耐压试验。
⑺对具有放射性、化学挥发性的材料要进行检测,确保材料的放射量和挥发量符合环保要求。
10、要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以防错用或使用不发的材料。
⑴对主要装饰材料及建筑配件,在订货前要求厂家提供样品或看样订货,主要设备订货时,要审核设备清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⑵对材料性能、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和对施工要求必须充分了解,以便慎重选择和使用材料。
⑶凡是用于重要结构、部位的材料,使用时必须仔细地核对、认证,其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性能有无错误,是否适合工程特点和满足设计要求。
⑷新材料应用,必须通过试验和鉴定,代用材料必须通过计算和充分的论证,并要符合结构构造的要求。
⑸材料认证不合格时,不许用于工程中。
篇3:装饰施工项目质量检验员岗位工作职责
装饰施工项目质量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⑴督促施工班组对已完成的项目内容即使进行自检、交接检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如实记录,并予以复查,监督和掌握质量概况,发现问题即使纠正,确保工程质量;
⑵检验采购的原材料和业主以及业主提供的产品,填报检验和验证记录,标识、隔离和评价不合格品,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⑶控制不合格品或未纠正缺陷的分项工程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或交付;督促并检查对不合格品和整改项目纠正措施的事实完成情况,并即使给予评定;
⑷按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检验评定,符合要求的即使办理单位工程验收;
⑸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如实上报;
⑹填写质量报表,收集、整理所有质量记录和验收资料,建立质量档案;
⑺负责项目工程检测工具的管理,确保检测工具的完好。
篇4:装饰施工质量检验员岗位工作职责
装饰施工质量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督促施工班组对已完成的项目内容即使进行自检、交接检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如实记录,并予以复查,监督和掌握质量概况,发现问题即使纠正,确保工程质量;
(2)检验采购的原材料和业主以及业主提供的产品,填报检验和验证记录,标识、隔离和评价不合格品,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3)控制不合格品或未纠正缺陷的分项工程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或交付;督促并检查对不合格品和整改项目纠正措施的事实完成情况,并即使给予评定;
(4)按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和分包工程进行检验评定,符合要求的即使办理单位工程验收;
(5)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如实上报;
(6)填写质量报表,收集、整理所有质量记录和验收资料,建立质量档案;
(7)负责项目工程检测工具的管理,确保检测工具的完好。
篇5:室内精装修工程质量检验控制措施
室内精装修工程质量检验的控制措施
1质量检验的控制措施
(1)坚持"严格把关与积极预防相结合"的原则以及质量检验人"卡、防、帮、讲"(卡,即把关;防,即预防出现不合格品,防患于未然;帮,即对操作工人进行技术指导,共同解决质量问题;讲,即宣传"质量第一"的方针,提高操作工人的质量意识)的"事前控制"的工作方法。
(2)认真按照质量检验的标准和计划,及时严格实行进货检验,工序检验、成品检验、进货检验包括货物的首批样品检验和成批进货的进场检验。工序检验实行首件检验、巡回检验和完工检验。
(3)执行操作工人和质检员相结合的"三检制"(操作者"自检"、"互检"和专职质检员"专检")和操作者"三自检验制"(操作者"自检、自分、自作标记")。
(4)操作工人和质检员应做到相互信任,密切配合。质检员要当好"三员"(工程质量的检验员,"质量第一"的宣传员和施工技术的辅导员),并坚持做到"三满意"(为施工服务的态度让工人满意,检验过的项目让下工序满意,成品质量让用户满意)。操作者要正确认识质检员的作用。
(5)加强质量检验,通过检验数据加强工序控制,切实有效地控制"人、机、料、法、环"五大因素,使工序质量保持稳定的状态。
(6)经项目部检验达到质量要求的本工程所有项目,如必须经业主、设计、监理及有关验收单位质量验收的,均要主动邀请给予验收,质量认可,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7)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狠抓预防措施的落实,责任落实到人,与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奖优罚劣,做到工程质量一次成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