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 导航

康居高层楼群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9

  康居高层楼群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严格遵守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境保护条例及规定。

  地现场保持整洁、无积水,道路要经常洒水湿润,防止尘土扬起。设专人清扫工地,严禁抛洒细颗粒材料。

  施工现场废水,泥浆等必须经过沉淀后方可排放,搅拌站,生活区设立污水沉淀池。

  对生产噪音,振动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少施工扰民,作业时间应控制在早6点至晚22点。

  施工现场垃圾采用容器吊运,随时分拣清运,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倒运在指定地点,并及时外运至垃圾场。

  施工现场存放油料,无论库内、库外必须采取防渗漏措施,并用防水砂浆抹面。

  现场不得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性气体物质,搅拌机安装除尘装置。茶炉、火灶要使用消烟除尘型,控制烟尘黑度。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高层商住项目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高层商住项目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1、控制扬尘污染

  施工现场四周设置连续、封闭的彩板围墙和广告牌围墙。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施工现场设封闭式施工垃圾站,垃圾站约16平方米。于办公区、生活区各设2个封闭式生活垃圾站,每个2.5平方米左右。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前,要适量洒水减少扬尘。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规划和设置,尽量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

  路面及其余场地地面均要硬化。闲置场地要设置绿化池,进行环境绿化,以美化环境。出口处设置冲洗车轮的设备及相应的排水沟、泥浆沉淀池及控水区间。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要将车辆和槽帮冲洗干净。车辆清洗处在现场北门、南门各一个。施工现场短期所用的土堆、料堆一律用密目网等进行遮盖。水泥、石灰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材必须在库房存放或严密遮盖。现场预留的回填土堆表面进行固化剂固化。遇四级风以上天气禁止土方施工。运输土方的车辆进行遮盖,严禁沿途遗撒。施工现场设置保洁队,配备洒水车,每天定时清扫、洒水。

  2、防止水体污染措施

  现场搅拌机前台设置沉淀池、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洗车台,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冲洗模板、泵车、汽车时,污水(浆)经专门的排水设施排至沉淀池,经沉淀后排至城市污水管网,而沉淀池由专人定期清理干净;食堂污水的排放控制。施工现场临时食堂,要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管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油漆油料库的防漏控制。施工现场要设置专用的油漆油料库,油库内严禁放置其它物资,库房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的特殊处理,储存、使用和保管要专人负责,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漏、污染水体。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3、防止排放烟雾污染

  现场采用液化石油气清洁燃料,严禁熬沥青、烧杂物。职工大灶和茶炉,采用煤气(电)方式,每月进行两次自检。每月进行三次烟尘黑度监测。

  4、防止噪声污染

  施工现场遵守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规定的降噪限值采取以下措施。

  基建施工现场声源的复杂性和声波的绕射问题,要达到降噪目的,单一用吸音和隔声的方法很难达到最佳效果,因此我们将采用全封闭可移动多层隔声吸音屏。其原则是以隔声为主、吸音为辅。在基坑内土方开挖中,噪声源有推土机,挖土机,装载机,重型卡车,钻空机.按规定噪声限值,昼间75dB,夜间55dB,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值昼间50分贝,夜间40dB,基坑内壁由于深壑或(凹地)对噪声的衰减作用。起声音衰减因数W可以按下式计算,但在基坑的边缘开挖时会有一定影响。

  按结果可查表知居民点B处噪声的降低值.经计算距居民最近处噪声降低10dB.为了保证居民正常生活可沿围墙搭设钢管脚手架立杆间距1.5米.大横杆间距1.8米,高3.0米,双排架子上挂浅兰色柔性隔声吸声屏障,对中低频率噪声可下降11dB.用该措施可以消除噪声干扰,保证正常施工不受影响.正常施工固定的大噪声源的处理措施:在结构施工中经常使用电锯空转时85分贝,电锯满负荷正常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为110分贝,中低频率噪声,该机械布置在临建房内,布置时尽可能远离居民区,门开启方向避开居民区并做隔声门,其平均隔声量为30分贝.该木工棚墙体为240原页岩砖砌筑其平均隔声量为50分贝,顶板圆孔板结构其隔声量为60分贝。

  正常施工中移动噪声源的处理措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结构施工中常用50型振捣棒一般噪声分布值75分贝左右.峰值(空转时)78分贝,频率在中,高频段(250~2K)噪声源.砼振捣棒往往是多根同时作业,其总噪声级按噪声的迭加原理,即一支振捣棒的噪声级+噪声迭加值即可.其解决办法在建筑物的提升架上或钢管外脚手架上外侧挂”JRSH-2型柔性隔声吸声屏障”.随走业层进行移动,同时在作业层上在声源约5米处用移动的钢管脚手架(3米×3米)外挂JRSH-2型柔性隔声吸声屏障,形成了双重隔声屏障,切断声音在空气中的传播途径,在整个封闭空间内针对声源特性,在声源集中的周围采用内置吸声材料的柔性隔声屏来达到降噪目的。隔声屏不仅具有较明显的降噪效果而且设计灵活、使用方便、可以折叠,若结合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则可达到整齐美观的效果,从而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晚22时至早6时禁止施工。

  特殊情况须在夜间施工时,一方面要尽量采取降燥措施,另一方面要做好周围居民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扰民。并报工地所在的区环保局备案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张贴告市民书。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加工使用的电锯、电刨、搅拌机、混凝土输送泵等强噪声机械安装在工作棚内,采取三面隔音围护,减少因施工现场的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采用低噪声振捣棒。施工时严格工艺操作方法,按"三不振"即不振捣模板、不振捣钢筋、不振捣铁件的方法。每月进行两次噪声值监测,并在夜间22:00以后进行抽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J12524-90),做到白天不超过70db,晚间不超过55db。

  5、夜间照明控制措施

  探照灯选择既能满足夜间照明又不刺眼的新型灯具,采取措施使夜间照明只照射施工区而不影响居民休息。夜间施工的场所设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要混合照明。室外灯具距地不得低于3米,室内不低于2..5米。

  6、其它污染的控制措施

  通过电锯加工的木屑、锯沫必须当天进行清理,以免锯沫刮入空气中。钢筋加工产生的钢筋皮、钢筋屑及时清理。建筑物外围立面采用密目安全网,降低楼层内风的流速,阻挡灰尘进入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制定水、电、办公用品(纸张)的节约措施,通过减少浪费,节约能源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探照灯尽量选择即满足照明要求又不刺眼的新型灯具或采取措施,使夜间照明只照射施工区域而不影响周围社区居民休息。

篇3:公路养护小修文明施工生产环境保护措施

  公路养护小修文明施工生产及环境保护措施

  在该工程施工中,我公司将最大限度维护原来的地貌地形,保持原来的生态环境,在施工中,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施工管理:

  1文明施工生产

  1.1现场布置

  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合理地进行布置,设施设备按现场布置图规定设置存放,并随施工不同阶段进行场地布置和调整,最大限度地减少耕地占用。

  1.2道路和场地

  工区内道路通畅、平坦、整洁,不乱堆乱放,无散落物;场地平整不积水,排水成系统,并畅通不堵;施工废料集中堆放,及时处理。

  1.3材料堆放

  各类材料归类成垛,堆放整齐。

  1.4周转设备存放

  施工钢模、机具、器材等集中堆放整齐。

  2环境保护

  2.1公路养护应注意防治下列生活环境污染:

  2.1.1养护施工作业噪声对声环境的污染;

  2.1.2搅拌站(场)的烟尘、施工扬尘、路面清扫扬尘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2.1.3公路服务区等的生活污水、路面径流、施工废水和废渣等对水环境的污染;

  2.1.4养护施工中的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2.2公路养护环境污染防治应采取下列有效措施:

  2.2.1积极实验和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环境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在路面养护施工中,应积极推广再生、快速修补等环保工艺,减少工程废料。

  2.2.2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应结合景观绿化,选择有吸附或净化能力,适合当地气候、土壤条件的花草、灌木和乔木。在用地许可时,宜种植多层次的绿化林带。

  2.2.3沥青混合料一般应集中场站搅拌,其设备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现行《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2.2.4石灰、粉煤灰等路用粉状材料运输和堆放应有遮盖,有条件时其混合料应集中拌和,减轻对空气、农田的污染。

  2.2.5养护作业应考虑对施工路段及便道适时洒水,减轻扬尘污染。

  2.2.6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等产生的废水排放应符合现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2.3公路养护作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社会环境的影响,并注意保护公路沿线文物古迹。

  2.4施工时应加强管理,对沿线植被应尽量减少破坏。对已破坏的植被,施工完毕后必须恢复。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即时处理。

  2.5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成立以项目部经理任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配备一定量的环保设施和两名专门技术人员,负责日常环保,切实搞好环保工作。

  2.6营造良好环境。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经常进行卫生清理,同时在生活区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境。

  2.7水环境保护措施

  2.7.1靠近生活水源的施工,用沟壕或堤坝同生活水源隔开,避免污染生活水源。

  2.7.2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河流和渠道。

  2.7.3生活污水采取二级生化或化粪池等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经检查符合标准后方准排放。

  2.7.4在农田区施工时,对既有的排灌系统加以保护,必要时修建临时水渠、水管等,保证排灌系统的完整性。

  2.8大气环境的保护措施

  2.8.1在运输水泥等易飞扬物料时用篷布覆盖严密,并装量适中,不得超限运输。

  2.8.2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2.8.3对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要密闭,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2.8.4在有粉尘的作业环境中作业,除洒水外,作业人员还必须配备劳保防护用品。

  2.9降低噪音措施

  2.9.1对使用的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安装消声器并加强维修保养,降低噪音。

  2.9.2机械车辆途经居住场随时应减速慢行,不鸣喇叭。

  2.9.3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音屏障,减少噪音传播。

  2.9.4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降低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夜间不得在村庄段落施工,防止噪音干扰他人夜间休息。

  2.9.5适当控制机械布置密度,条件允许时拉开一定距离,避免机械过于集中形成噪音叠加。

篇4:高速路养护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高速路养护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在整个施工期间和施工范围内,我公司将认真执行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对环境做到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化害为利。正式开工前将环保措施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具体措施如下: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

  本承包人拟成立环保领导小组,对新工地的环境因素进行进一步识别,对确定的重大环境因素实施控制,配备足够的环保设施和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环保知识,与当地领导部门紧密联系,共同搞好环保工作。项目经理是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自我监控体系的领导者和责任者。要把环保政绩作为考核项目经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把环保指标以责任书的形式层层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列人承包合同和岗位责任制,建立一支懂行善管的环保自我监控体系。把我公司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相关信息通报给相关方,并对其施加环境影响。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和法规,遵循我公司颁布的环境目标:

  废水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对噪音源进行控,白天65dB,夜晚55dB,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危险废弃物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可回收废弃物统一收集处理。

  3、制订防止水土流失、大气污染措施

  (1)防止水土流失

  施工场地的排水保持良好状态,排水区内修建足够的排水沟渠,并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连通,避免积水或冲蚀。

  制订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从施工中开挖或冲刷产生的材料在任何河流、水道、灌溉或排水系统中产生淤积;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合理安排,尽量避免水土流失及水文状态的改变;施工破坏植被的面积要严格控制,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砍伐以外,不得再发生其他形式的人为破坏。

  (3)水和空气污染的预防

  工程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排放进入农田、耕地、供饮水用的水源、灌溉渠和水库;施工期间和完工后,施工场地进行适当的处理,减少对河道和溪流的侵蚀;施工费料如沥青、水泥、油料、化学品应合理堆放,严格管理,防止物料随雨水排入地表及相应的水域造成污染;施工机械应防止漏油而造成污染;如果没有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干扰河流、水道或现有灌溉及排水系统的自然流动。

  在整个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应经常洒水,使尘土飞扬减到最低程度;容易起尘的细料和松散材料予以覆盖或适当的洒水喷湿,这些材料在运输期间应用帆布或类似的遮盖物覆盖;运转时有粉尘发生的施工设备投料器应有防尘设备。

  工地施工和生活垃圾弃置在半密封的池中,定期焚烧处理。

  焚烧后产生的废渣和不能焚烧的垃圾废料要运至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工地设置能冲洗的厕所,派专人清理打扫,定期对厕所周围喷药消毒,防止蚊蝇滋生和病毒传播。

  4、生态保护措施

  (1)保护原有植被,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内、外的植物、树木必须尽力维持原状。砍除树林或其它经济植物时,应事先征得所有者和业主的同意。

  (2)创建美好环境,在工地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每天清扫,同时,在生活区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境。

  (3)保护野生动物,施工期间严禁开枪打猎,捕杀野生动物,发现野生动物要妥善保护并抱有关部门处理。

  (4)对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垃圾等)要通过焚烧处理或其它处理措施进行处理,处理后运至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掩埋或按业主要求进行处理,避免对动物、植物的损害。

  (5)竣工恢复,工程竣工后,按照合同要求对现场进行复土还耕或还林处理。主要内容有:清除临时设施,生活区还耕等。场内剩余工程材料、施工废料,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和规范要求无偿的清理干净;由堆置废料所造成的场内凹陷,应予以回填整平,使其恢复使用前的状态或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办理;设备撤离后,为设备服务的房屋、机械底座、电杆、水池等须相应拆除并使其恢复原状或达到工程师满意的地步。

  5、噪声控制

  施工期间要制定防止扰民的具体措施,重点有:①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嗽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②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10点到次日早6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嗓音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找当地居委、街道办事处协调,出安民告示,求得群众谅解。③从声源上降低噪声。这是防止噪声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代替高噪声设备与加工工艺。如低噪声振捣器、风机、电动空压机、电锯等。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消声。即在通风机、鼓风机、压缩机燃气轮机、内燃机及各类排气放空装置等进出风管的适当位置消声器。④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采取吸声、隔声、隔振和阻尼等声学处理的方法来降低噪声。⑤加强对运土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包括安装有效的消声器,车辆经过居民区时注意减速慢行、禁止鸣笛;⑥控制机械空间位置的布置,尽量拉开距离减少噪音叠加;设备振动声音较大的,要加设消音罩或消音管,力争减少噪音的影响;⑦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把噪音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白天不超过65分贝,夜晚不超过55分贝,或按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要求控制。

  6、加强检查和监控工作

  要加强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气的监测和监控工作。要与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一起检查、考核、奖罚。及时采取清施消除粉尘、废气和污水的污染。

  7、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要进行综合治理

  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人为噪声、粉尘的污染和采取技术措施控制烟尘、污水、噪声污染。同当地村委会、派出所、居民、加强联系。

  做好宜传教育工作,认真对待来访,凡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扰民问题,也要说明情况,求得谅解并限期解决。

篇5:蓄洪围堤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蓄洪围堤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1 环境保护措施

  (1)建立环境保护机构,配备专职环境保护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对环境保护规定的落实。

  (2)加强环保教育,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3)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按照合同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4)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环境污染和破坏,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5)与施工区附近的居民和团体建立良好的关系。对于受噪声骚扰的居民及团体,必须在施工作业前予以事前通知,提供投诉热线电线,并随时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6)加强施工、生活区域的绿化。制定各种有效措施,针对施工和生活废水、施工弃料和生活垃圾、施工粉尘、施工噪音、施工排放废气污染制定措施进行处理,严格禁止向河道内排放污水和污物。

  2 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与施工相关的环境污染主要为:施工和生活废水污染;施工弃料和生活垃圾污染;施工粉尘污染;施工噪音污染;施工排放废气污染等。

  2.1 废水污染处理

  (1)本工程生产和生活废水,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排放或倒于任何公共设施、河滩及任何水体。污水、废水等必须经过净化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池进行处理,对在工地范围内建立的排水系统经常加以维护。

  (2)未得到业主和监理人许可,不得直接或间接(通过冲洗)排放任何污水,臭水或有毒废水、冷水、热水到任何公共污水管道、河床中。

  (3)配备水质监测仪器,按标准定期对生活污水和饮用水进行水质分析监测,严格控制排水口水质。

  2.2 施工弃料和生活垃圾污染处理

  (1)不能利用的工程开挖碴料运到指定的堆料场堆放,杜绝将弃碴倒入河中和排水系统的现象发生,防止料场、永久建筑物基础和施工场地的开挖弃碴冲蚀或淤积河道。

  (2)生活区定期打扫周围的环境卫生,生活区域垃圾一律用塑料袋扎紧集中堆放,定期清理,建立临时卫生防疫站。

  (3)将各种燃料、油类等保存于合适的安全容器中,防止渗漏外溢,并放置在远离河道的安全地点;施工过程中,也要谨防燃油和机油泄漏。

  (4)防止各种废弃水、污泥及其其它废物流到邻近土地和水体。

  (5)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并清理临时设施和施工现场,将废料弃至业主指定地点。

  2.3 施工粉尘污染处理

  (1)在选用或购置施工设备时,要选配或安装有效的除尘设备,并且,这些除尘要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

  (2)施工期间应遵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见表,保证在施工场界及敏感受体附近的总悬浮颗粒物(TSP)的浓度值控制在其标准值内。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TSP)的浓度限值

  参数浓度限值(μg/m3)

  TSP(日平均)300

  (3)在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方法、除尘措施以及进行施工时,充分考虑TSP对环境空气的污染,委派环保专职人员监督实施,保证施工场界和敏感受体附近的TSP浓度能达到国家控制标准,并确保下列措施的实施:

  ①施工期间,除尘设备应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②施工场地内的卡车车速减至20km/h。

  ③推土机的推土速度减至8km/h。

  ④经常清扫工地的道路,保持工地和所有场地道路的清洁,并充分地向多尘工地和路面洒水,以避免施工场地及机动车在运行过程中产生扬尘。道路每天至少洒水四次,施工现场每天洒水两次。

  ⑤用以运输可能产生粉尘物料的敝蓬运输车,其车厢两侧及尾部均应配备挡板,可能产生粉尘物料的堆放高度不得高于挡板并用干净的雨布加以遮盖。

  ⑥水泥搬运工配发防尘面罩,水泥运输和装卸过程中防止馐袋破损。

  (4)安装冲洗车轮设施(在开挖施工之前准备就绪)并冲洗工地的车辆,确保工地的车辆不巴泥土、碎屑及灰尘等似物体带到公共道路路面和施工场地。在清洗设施和公共道路间必须修建一段用以过渡的硬地路面。

  (5)尽量避免将易产尘物料储存或堆放在施工界和第三受体附近,储仓出口不能朝向而应尽量远离施工场界和敏感体。车辆运行中线和施工工地的布置尽量远离敏感受体。

  (6)未取得业主许可前,不得任意安装和使用任何对空气可能产生污染的锅炉、炉具等,以及冰生烟尘或其它空气污染物的燃料。也不得在工地焚烧残物或其它废料。

  2.4 噪声污染控制

  (1)制定降低噪音的方法和措施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查通过后实施。

  (2)施工期间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GB1253-90),对施工场地产生的噪音加以控制(见表)。并禁止产生任何断续的高强噪音的操作。

  建筑施工场界噪限值(GB12523-90)(等级声级Leg)

  施工阶段主要噪音源噪音限值[dB(A)]

  昼间夜间

  土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7555

  结构物混凝土搅拌机、振捣器等7055

  (3)在制定施工计划、施工及降噪措施时,充分考虑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委派环保专职人员监督实施,使施工场界和敏感受体附近的噪音水平能达到国家噪音控制标准,并且:

  ①施工期间,动力机械设备要合理分布,避免在同一地点集中分布或同时运行多套动力机械设备;尽量避免在施工场界或敏感受体附近同时布置或运行多套动力机械设备,且尽可能远离敏感受体。

  ②施工期间,在施工场地与周边地区和敏感受体之间,合理安装声障设施,以有效阻隔噪音向施工场地周边和敏感受体的方向传播。采用的声障设施要设计合理、性能优良、坚固耐用,并送交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查通过后实施。

  ③尽可能选用低噪音动力机械设备进行施工,否则,使用前应安装消声、隔音装置。各种动力机械设备暂时不用时应关掉或减速。

  ④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居民区和生活、办公区。

  ⑤配备噪音监测设备,定期监测,发现超标,及时查找原因,限期整改。

  2.5 施工排放废气污染处理

  (1)燃油机械均配备尾气净化装置。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保证发动机的良好状态下工作。

  (2)选择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减少有毒气体的排放。

  2.6 景观与视觉保护要求

  (1)精密布置、精心施

工、尽量减少林地、草地的损失。

  (2)在每一施工工点,当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各种临时设施,并对各种施工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其本来用途或恢复植被。

  (3)弃土运输道路远离视觉敏感受体。

  (4)各种临时停放的机械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5)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如临时住房、仓库、厂房等)在设计及建造时要考虑美观和与周围环境协调的要求。

  2.7 生态保护要求

  (1)尽量避免在工地内造成不必要的环境破坏或砍伐树木,严禁在工地外砍伐树木。

  (2)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不得在施工区附近的任何地点倾倒废弃物。

  (3)施工不需要时,应关闭各种设备、车辆、或船只的发动机,并将其停放在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的地点。

  (4)在施工场内砍树和清除植被前,需得到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认可。

  (5)严禁打猎、捕猎及扰动野生动物。

  (6)在施工场地内发现正在使用的鸟巢或动物穴,应妥善保护并报告发包人和监理人,按其指示执行。

  (7)在施工场地内意外发现受保护动物(如鸟类、大蟒等),应妥善保护并立即报告发包人和监理人,请求指示,遵照执行。

  (8)积极配合发包人和监理人开展环境监察工作,协助发包人和监理人及其委派人员进行施工场所的环境监察。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