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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公司工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9

  建筑安装公司工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负责做好本工段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做好交底卡(或记录)。

  2、对安全设施、机具、设备等,组织事先检查,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方可使用。

  3、教育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轮流参加工人班组的班前活动,对其活动情况予以帮助、指导。

  5、配合作好三级安全教育及特殊工种的培训。

  6、落实安全月、安全日活动计划,提出活动情况小结。

  7、坚持安全生产逐句检查制度,对安全措施不当,环境不良、条件不利等情总值,立即采取措施;在未消除不安全因素之前,有权停止施工。

  8、深入施工现场、查出隐患,制止违章。

  9、如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待现场处理妥善后,经批准方可继续施工。同时要参加事故调查与处理。

  10、组织、指导群众性安全网点活动。

采编:www.pmceo.cOm

篇2:建筑安装公司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建筑安装公司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组织提出工程队安全技术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对计划项目、内容、措施、时间、执行人事,有权作出安排和进行调整。定期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有权处理计划执行中存在的各种技术问题。

  2、编制分部工程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有权进行处理。

  3、组织研究解决治理工业伤害、预防职业病、改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防寒、防暑、防雨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工人定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关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

  4、抓好职工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工人定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

  5、协助施工副队长抓好三级安全教育和对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工作。

  6、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对交底不清、不深、不透等情况,有权组织补课。

  7、参与伤亡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与分析。

篇3:建筑安装公司项目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建筑安装公司项目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本着“积极预防”的原则,组织、领导好企业安全技术工作,提出安全技术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对规划项目、内容、措施、时间、执行人等,有权做出安排和调整。

  2、主持制订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贯彻,检查其执行情况。对违背计划和违反规程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

  3、审查新反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机具方案时,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规程不完善或不切实际之处,有权组织修订、补充。

  4、审定技术革新和小改小革项目时,提出安全技术要求;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项目,有权拒绝批准。

  5、定期研究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如治理工业伤害、预防职业病、改善劳动环境与劳动条件等,组织提出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中如有问题,有权进行处理。

  6、抓好职工安全技术教育;有权制止考核不合格者上岗作业。

  7、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的调查,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对技术鉴定中的争议,有权作出裁决。

篇4:建筑安装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建筑安装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公司领导的指示,以身作则抓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对违纪、违制、违章等现象,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

  2、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短期规划,在执行中如有问题,有权组织规划和修订和补充。

  3、支持施工副队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履行生产职责。对防碍工作、无理刁难者,有权进行处理。

  4、协调好各职能人员及职能人员与班组之间的安全生产配合关系,当发现不协调时,有权做出决定,责成有关人员执行。

  5、利用各种形式,包括树立典型等,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有权安排教育内容、时间。

  6、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时,严格从安全生产方面把好关。对推荐上来、而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缺陷的集体和个人,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

  7、深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和进行批评教育。

  8、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上级。参加伤亡事故调查与分析,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提出事故报告。

  9、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任务。

篇5:建筑安装公司施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建筑安装公司施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执行“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方针,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列为重点内容,有权调动各方面力量,以确保安全生产。

  2、组织编制单位工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对查出的问题,有权进行处理。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综合各种意见,作出决定。

  4、教育工长,班组长和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严格履行职责,节实抓好安全生产;有批评;表扬权。

  5、教育职工认真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制度,对不听劝告者,有权停止其工作。

  6、检查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情况;有权制止考核不合格者上岗操作。

  7、组织安全月、安全日活动,拟定活动计划,安排活动内容和时间,进行检查和评比。对不按计划进行活动的,有权给予批评,并限期补课。

  8、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采取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办法,限期解决。对推、拖、扯而不按时解决者,有权进行处理。

  9、深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处理;有权停止违章作业者的工作。

  10、发生伤亡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参加事故调查与分析,研究提出防范措施,以防止事故重复出现。

  11、对专职安全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帮助,为他们顺利开展工作打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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