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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土建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9

  地铁土建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保护目标

  严格执行国家、天津市及业主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采取可靠措施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不污染、不破坏原有环境。

  2、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安质、物资、综合办等部门及作业班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体系,设专人进行宣传及管理工作,把环保工作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做到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组织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加强现场环境保护工作。

  附图:"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图"

  3、环境保护制度及措施

  1)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

  把环保指标以责任书的形式层层分解到有关部门和个人,列入承包合同和岗位责任制,建立一支懂行善管的环保自我监控队伍。项目经理是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环保自我监控体系的领导者和责任者。

  2)加强环保教育,增强环保意识

  加强对职工、民工环保法规的教育,强化环保意识,使保护环境成为职工、民工的自觉行为,使每个参加施工人员以美化环境为已任,真正做到"干一项工程,树一座丰碑,创一方信誉,留一方净土,"为人民造福。

  3)制定完善的技术措施,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水保法律法规

  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编制环保方案和措施。各项工程开工前做好环保、水保交底工作,在进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组织施工的过程中,执行国家、天津市、业主有关防治空气污染,水源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施工现场对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排放进行控制。所有水体不应有自然原因所导致的下述物质:

  ⑴凡能沉淀而形成令人厌恶的沉淀物;

  ⑵漂浮物,浮渣、油类等;

  ⑶产生令人厌恶的色、臭味或浑浊度的;

  ⑷对人类、动物或植物有损害的;

  ⑸易滋生令人厌恶的水生物的。

  4)加强检查和监控,不断改进环保工作

  加强对施工现场垃圾、噪声、废气监控和监测工作,与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一起检查、考核、奖罚,及时采取措施治理和消除环境污染。

  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改进施工工艺,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各种噪声超标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时到次日早晨6时内严禁使用,由于特殊原因在上列时间内需从事超标准施工,事先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并向周围居民公告。

  5)进行综合治理,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环境

  施工中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和控制人为污染,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外部关系,同当地居民、单位、环保部门加强联系,认真对待来访,妥善处理综合治理、环境保护与施工生产的关系。

  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大气污染

  ⑴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⑵施工所用汽车、发电机等机械设备保持性能良好,减少废气的排放量,降低机械噪声。

  ⑶工地食堂用使用燃气或燃油灶,职工饮用水使用电热茶炉。

  ⑷挖电缆沟时,铺设编织布保护道路不受污染;动力施工加盖玻璃纤维布,防止灰尘散扬。施工完毕,作业场地清扫干净。

  ⑸施工现场的垃圾及时清理,集中处理,建筑垃圾清运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严禁随意抛撒。

  ⑹施工期间运输车辆进入市区前冲洗干净,不带泥行走,污染城市路面。

  7)采取措施,加强管线保护

  施工前对施工范围内的各类管线进行调查,建立台帐,制定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有关管线的保护和监控,确保无重大管线事故。管线类别有上水管、煤气管、污水管和雨水管、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及光缆、供油管、供气管等。

  8)其它措施

  ⑴按照天津市有关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办理相应施工手续,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业主。

  ⑵根据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⑶保护好驻地与施工范围内的植被和绿化设施,控制污水排放和生产生活垃圾的处理,驻地及施工现场卫生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清扫,搞好环境卫生。创造优美、清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施工生产。

  ⑷禁止将有毒有害弃物当作土方回填,保护水土资源。

  ⑸施工中不得造成与施工范围无关的其它建筑物的稳定破坏,以保持周围环境协调。严格保护施工范围外的植被、树木。

  ⑹在施工区域、生活区域落实做好危险品现场控制、防台防汛现场控制、消防应急现场控制,确保现场事故为零。

  ⑺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中环保、水保工作的监督,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当地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竣工退场前清理施工现场达到合同专用条款的要求,并取得当地环保、水保部门的认可。

  ⑻进入现场的物资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施工用材料、机具设备做到分类堆放整齐,施工中井然有序,施工后清扫干净,保证"工完、料整、场地清"。

  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规,保护动、植物资源和城市已建设完成的绿地及有关环保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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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城市立交工程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体系措施

  城市立交工程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

  1、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目标

  为作好本工程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首都人民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保证首都的良好国际形象,塑造施工企业的文明风范,我单位确定本工程文明施工目标: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采用清洁工艺,坚持清洁生产,不断提高全体参建员工的环保意识,综合利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的降低各种原材料的消耗,节能、节水、节约原材料;废气、废水、各种废弃物达标排放,从严把握噪声标准,控制施工噪声污染,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名树古木保护城市绿地,维护城市交通正常秩序,创北京市环保型施工工地。

  2、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有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依照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及北京市相关管理文件建立现场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管理体系,详见上页【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框图】,将"清洁施工、安静生产"的管理理念贯彻到施工生产的全过程。

  3、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

  3.1 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⑴施工现场管理

  ①建立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把文明施工责任落到实处,提高全体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自觉性,增强文明施工意识,树立企业文明施工形象。各级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一律挂胸卡上岗。

  ②按照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认真搞好施工现场规划,做到布局合理,井然有序,满足消防、施工、环保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规的要求。施工平面布置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场内一切物品,严格按图定位设置,做到图物吻合。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和排水设施,规范、安全、可靠,建成安全标准工地,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建成文明工地。

  ③施工现场按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围护,在现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立现场施工总平面图及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规章制度,设立标有施工单位名称、工程概况、施工负责人、施工工期等内容的标牌。在围护周围设置照明等警告信号,保证安全。现场出入口设专职门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④施工现场及早修建施工污水、生活废水处理排水设施,保证不因施工、生活污水污染既有排水设施和周围环境;现场的施工用水、用电管线布置合理,安装规范、安全、可靠。

  ⑤施工所用机械设备、材料存放严格限定在施工用地限界以内,且不影响安全运行和交通。。

  ⑥大型机械或构件运输、行驶,事先对既有路面宽度、限高及交通管制情况

  进行调查,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走行线路,避开节假日、上下班等高峰期,减少或避免对既有交通秩序的影响。

  ⑦施工机动车辆及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加强维修保养,减少机械设备噪音和污水排放;机动车辆在驶出场区时保持干净,遵守公安部《交通管理条例》,服从交警部门的管理规定,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文明驾驶,礼让三先,保证运输畅通。

  ⑧施工期间,合理安排电焊、照明等产生强光或振动的工序作业时间及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减少和降低声、光污染。

  ⑨施工期间,保持现场清洁。不必要的障碍物、多余材料、施工废料、建筑和生活垃圾及时清除运出现场。

  ⑩自觉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对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固体废弃物,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生活中使用的一次性用品采用易降解的产品,集中堆放,按有关规定处理。施工中临时占用的场地,施工完成后予以恢复。

  ⑵施工管理

  ①开工前,根据合同要求及投标书的承诺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审阅同意后实施。

  ②执行开工报告制度。开工前,提出开工报告,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各分部工程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并得到其批准,各分项工程开工实行内部审核制度,并通知监理工程师方可开工。

  ③施工期间实行计划管理,按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对计划实施控制。

  ④认真执行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评定制度,实行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对"关键"工序、"特殊"工序,实施全方位、全天候的"旁站"。

  ⑤认真按政府主管部门、甲方、监理的有关技术法规和规章制度施工,杜绝一切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的现象,确保工程质量。

  ⑶施工安全及卫生管理

  1)施工安全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工程建设,安全为本"。安全生产始终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头等大事。为了认真贯彻国家的安全方针和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加强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管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施工,制订以下措施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管理。

  ①工程开工前编制有安全技术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用电设计)及技术复杂的施工设计,严格审核、批准程序。

  ②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施工生产的副经理是安全生产责任人,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责任人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班组设安全员,各作业点设安全监督岗,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

  ③编制和呈报安全计划、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组织项目施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对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按其各自的安全职责范围进行教育,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

  ④确保必需的安全投入,购置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及设施齐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⑤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结合工地特点和生产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安全教育,采用新工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进行技术难度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有针对性进行安全教育,并有可靠措施后,再进行作业。

  ⑥各类脚手架、支架、模板等施工设施经设计计算,按施工图进行搭设、使用和拆除,搭设完后经检查合格,投入使用。定期检查使用情况,专人负责维修。

  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验收和检查,并落实三项措施:第一,防止误触带电体的措施;第二,防止漏电措施;第三,实行安全电压措施。所有接地和重复接地电阻值,经检验符合规范要求,按时进行复测。

  ⑧抓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场地设施管理,作到图物相符,井然有序、状况良好。施工现场除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地点按照《安全色》和《安全标志》规定悬挂标牌,夜间有行人车辆经过的施工地点设红灯示警。

  2)施工卫生管理

  ①工地各种标牌标志统一制作,书写整齐、规范。

  ②工地垃圾随时清理,当天运走,不用材料、工具和机械及时退场。保持施工现场内整洁。

  ③生活区内员工凭企业发放的胸卡出入,在明显位置设防火、安全警示牌及住宿规定。生活区根据人员情况设置厕所、淋浴室及垃圾容器,专人定时清扫,清理水沟,保持路面整洁、干净、无异味。

  ④工地上设卫生所、配专职医生,对工地生活、食堂、饮水进行监控检查,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工地落实除"四害"措施,防止各种害虫的滋生。

  3.2 环境保护措施

  ⑴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北京市政府、甲方、监理工程师及合同条款有关环保法规及规定,明确本工程的环保要求,健全环境保护体系,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施工管理内容,制定和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修建环保设施,处理好施工与环保的关系。

  ⑵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把环保指标以责任书形式层层分解到个人,列入承包合同和岗位责任制,建立环保自我监控体系。项目经理是环境保护的领导者和责任人,所有施工人员与环保领导组签定环保责任书。

  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充分考虑环保要求,配置专职环保人员,合理安排各工序作业时间。编制环保手册,加强环保宣传。

  ⑷加强检查和监控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声、振动、废气、强光的监控、监测及检查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环保工作评定。施工现场设置专用料库,库房地面、墙面做好防渗漏处理,材料的储存、使用、保管专人负责。

  ⑸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并按规定处理。生活区设置化粪设备,生活污水和大小便经化粪池处理后才能排入污水管道。施工废水、清洗场地、车辆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排放。

  ⑹工程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施工现场清理,拆除临时设施,多余材料及建筑垃圾清运出现场,作到工完场清。

  ⑺在施工前做好各类现况管线、文物的调查,施工中做好防护,防止损坏。

  ⑻噪声、光污染控制:

  ①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有关规定,施工前,首先向环保局申报并了解周围单位居民工作生活情况,施工作业严格限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②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的噪声。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按北京市、甲方的有关规定严格限定作业时间。

  ③施工运输车辆慢速行驶,不鸣喇叭。

  ④施工照明灯的悬挂高度和方向合理设置,电焊作业时采取遮挡措施,减少或避免光污染。

  ⑤所有施工围挡及产生噪声的机械都设置吸音设备,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降低噪声。

  ⑼水环境保护

  ①施工前作好施工驻地、施工场地的布置和临时排水设施,保证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不污染水源、不堵塞既有排水设施;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过滤达标排放;含油污水除油后排放。

  ②施工中产生的废泥浆,在排入污水管网前先沉淀过滤,废泥浆和淤泥使用专门的车辆运输,防止遗洒,污染路面。

  ③施工中对弃土场地进行防护,保证弃土不堵塞、不污染既有排水设施。

  ⑽空气环境保护

  ①施工生产、生活区域裸露场地、运输道路,进行场地硬化或经常洒水养护,

  ②装卸、运输、储存易产生粉尘、扬尘的材料时,采用专用车辆、采取覆盖措施;易产生粉尘、扬尘的作业面和过程,优化施工工艺,制定操作规程和洒水降尘措施,在旱季和大风天气适当洒水,保持湿度。

  ③工地汽车出入口设置冲洗槽,对外出的汽车用水枪冲洗干净,确认不会对外部环境产生污染后,再让车辆出门,保证行驶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④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达标活动,减少机械废气、排烟对空气环境的污染。

  ⑤施工中,由材料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用料进行控制,限制对环境、人员健康有危害的材料进入施工场地,防止误用。

  ⑥施工中对弃土场地进行平整、碾压,弃土完毕植草防护或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⑾固体废弃物处理

  ①生产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堆放,按北京市环保部门要求处理。施工现场设垃圾站,专人负责清理,作到及时清扫、清运,不随意倾倒。

  ②施工弃土按设计或北京市环保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堆弃,随弃土随平整、碾压,同时作好防护,保证不因大风下雨污染环境。

  ③加强废旧料、报废材料的回收管理,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入库。

  ⑿施工中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坚持清洁生产,综合利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的降低各种原材料的消耗,节能、节水、节约原材料,切实做到保护环境。

篇3:城市轻轨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城市轻轨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认真贯彻《环保法》,环境保护工作在施工时应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化害为利,为当地群众创造一个清洁适宜的生活和劳动环境,为此规定:

  一、立环保机构,经常同环保局保持联系,执行当地环保法规,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

  二、严格遵守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严格做到在夜间22点以后至次日晨8点不从事爆破作业。

  四、制定一套环境保护管理奖惩措施,对环境保护做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实行奖励,对做得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经济处罚。

篇4:公路工程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

  公路工程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1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减少扰民的措施

  1.1成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施工现场管理及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规范化管理。

  1.2施工现场设一图四板(即:施工平面图、安全生产制度板、文明施工制度板、消防保卫制度板、环境保护制度板)及施工标志牌,内容符合实际,项目齐全。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图布设临建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相对集中统一管理。

  1.3严格按照文明工地标准要求,施工范围内采用专用的围挡材料进行封闭围挡,沟槽围挡外设反光警示牌,夜间设置警示灯。施工管理人员按要求统一服饰并佩带胸牌。

  1.4施工前做好详尽的现场管线调查工作。摸清地上地下管线的管径、种类、走向、高程,设明显的标志牌,专人负责管线保护工作。

  1.5参加本工程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使用各种机具时,严格执行本机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6现场砂浆搅拌机采取封闭作业,并安装喷雾降尘设备,同时符合环保部门和业主的有关要求。

  1.7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许可的污水系统内,施工中产生的泥浆,沉淀后污水排入污水系统,泥浆作为垃圾清运出场,卫生间排出的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系统,食堂排放的污水经隔油池去油后,排入污水管道。

  1.8建立施工现场环境监测体系,各职能部门每旬对施工区、生活区和办公区的环保工作进行自检自查,保证公司的环保体系在本工程中有效运行。

  1.9施工期间加强路口管理,规范围挡、控制出入口、派专人清扫、定时洒水,安全警示与标志齐全。

  1.10施工各路段包括围挡内施工便道,作到硬化处理,现场土方全部绿网覆盖,并派专人清扫,及时洒水。

  1.11为保证施工作业不扬尘,要加大施工区域内的洒水力度,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及房屋拆迁工程。并作好降尘、降噪措施。

  1.12工程各种运输车辆,严禁超载,必须苫盖,禁止遗洒,并与有关单位签订环保合同。

  1.13在施工区域内,各种材料码放整齐有序,并进行有效遮盖,现场余料及时回收,堆放整齐。

  1.14积极与交通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车辆通行证,尽可能地采用白天车辆运输土方和材料,减少夜间噪声扰民,保证施工进行。

  1.15针对本工程工期紧,对机械施工,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噪音限制的其它人工作业施工,并在现场施工区域内派专人负责监护、监督。

  1.16施工现场严禁强噪声作业,并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晚22时-早6时不得进行作业。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采取降噪措施,配合建设单位报规定所在区环保局备案后再施工。

  1.17控制人为活动噪声,特别要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等现象,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扰民,噪扬限值白天小于75分贝、夜间小于55分贝。

  1.18工地设群众来访接待站,并设专人负责做好群众的接待工作。

  2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2.1建立环保体系:项目经理部建立文明施工环保领导小组,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方案措施,派专人抓日常工作,树立标牌,接受业主、监理和社会各方监督。

  2.2工程所需的水泥、石灰等易扬尘的原材料,要存放在干燥封闭的仓库内或用苫布盖严,防止扬尘。

  2.3材料按规定场地码放整齐,稳固,并设有明显标志。现场存放油料必须进行防漏处理。

  2.4施工期间,主要临时路及场地,经常洒水,防止扬尘,并经常进行维修养护,做好现况排水系统的维护、疏通,保证雨水排放和防汛要求。

  2.5对于施工所影响的树木及建筑物,要用包扎草袋或搭防护栏进行保护。

  2.6土方施工时,为防止遗洒,车辆不得超载、拍实或加布苫盖,在驶出现场前的一段道路上,铺垫草袋或麻袋,出口设冲洗平台,专人冲洗轮胎,防止将泥土带入社会道路。

  2.7冲洗平台及搅拌机旁设置洗车沉淀池,定期清理,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雨污水管道。

  2.8工地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并及时清运。

  2.9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现场内的土方,零散碎料、垃圾要及时清理,保持现场的整洁。

  2.10开挖出槽的泥水土,必须晾置一段时间后方可外运,防止泥浆遗洒于社会道路。

  2.11为减少噪音扰民,机械设备尽可能使用低噪音设备,超标准设备要搭棚封闭和降噪。噪音较大的工序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土方外运及大宗材料运输,尽可能安排在白天进行。

  2.12现场生活区的锅炉、茶炉、大灶设有必要的消烟、除尘设备,燃煤应使用低硫煤。

  2.13驻地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卫生培训证。生、熟食分开存放,并采取防蝇、灭鼠措施。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施工区,生活区内厕所应设专人保洁。

  2.14施工现场由专人负责清理,废物、杂品等不得随处乱扔,保持施工现场内的厕所卫生,按规定采取冲水或加盖措施,及时打药,防止蚊虫孽生。

  2.15食堂、伙房要有一名工地领导主管卫生工作,并设有兼职或专职的卫生管理员,要严格执行卫生管理法和与食品卫生有关的管理规定。

  2.16现场建立环保办公室,积极协调外部关系,同当地居委会、办事处、派出所、沿线单位和环保部门加强联系。

  2.17加强检查,施工现场内外由环保小分队负责日常的环保工作,工地负责人每周召集有关部门全面检查一次,并派专人负责。与环保部门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气、废水的监测和监控工作。要与文明施工和现场管理一起检查、考核、奖罚。并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和资料。

  2.18施工区域范围按要求实行封闭式围挡(含路口及路段),包括社会交通导行,围挡外按交通部门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有效警示灯,并作到齐全、直顺、清洁,严禁敞开式作业。

  2.19工地出口100米内路面硬化,特别是与现况道路相交地段,更应认真处理,防止车辆带泥上路,并设专人管理。

篇5:大桥建设项目确保环境保护技术组织措施

  大桥建设项目确保环境保护的技术组织措施

  1 全面运行ISO14000环境保护体系

  深圳作为一个高速发展的现代化大城市,环境问题日益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为了适应当今社会的潮流,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化健康发展,在本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我们将全面运行ISO14000环境保护体系标准,系统地采用和实施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手段,以期得到最优化的结果。

  2环境保护方针

  我们的环境保护方针是:

  生产目的:优化城市环境

  施工组织:考虑环境污染

  施工过程:控制环境污染

  竣工交付:满足环境要求

  3 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

  我们在建设施工的全过程中,根据客观存在的粉尘、污水、噪音和固体废弃物等环境因素,实施全过程污染预防控制,尽可能地减少或防止不利的环境影响。

  预防为主,加强宣传,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进工艺,节约资源,为企业争取最佳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4对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

  1、项目前期管理制度

  (1)、项目招投标

  在参与项目招投标编制标书时,应根据工程资料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内容,在标书中考虑以下涉及环境保护的内容:

  ①文明施工

  ②交通组织

  ③防汛防台

  ④消防安全

  ⑤管线保护

  ⑥其它业主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

  在承接项目后,应根据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针对周围实际环境状况,提出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按照《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求的规定》,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3)、开工准备

  ①各类政府许可

  在项目开工前或施工期间,应办理或协助业主办理以下工程项目可能需要的各类政府主管部门许可证及申报,主要包括:

  A施工许可证

  B掘路执照

  C公路、城市道路施工许可证

  D临时占路许可证

  E渣土处置证

  F封堵原排水管道报批手续

  G夜间施工许可

  H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许可

  I取水许可证

  ②召开协调会议

  项目开工前,应召开项目协调会议,邀请项目所在地的环保、环卫、管线(水、电、煤气)、电信、交警、消防、质监、市容监察、绿化园林、街道、派出所等机构出席会议,通过协调会议的形式,达到以下目的

  A向项目所在地的正副主管部门及街道通报项目情况

  B了解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施工的环境保护具体要求

  C了解当地设区、居民对项目施工的具体要求

  D与各政府主管部门建立联络渠道

  E获取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信息

  F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从而与政府主管部门及周围社区建立良好的关系,以利于项目施工的顺利开展。

  ③管线保护

  应与管线(水、电、煤气、电信)管理部门进行协调,申请管线监护,签定管线配合联系单或协议书,进行管线交底,取得施工可能涉及的底下管线资料,以制订管线保护方案。同时由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监护和巡视,指导施工过程中的管线保护。

  2、采购环境管理规定

  (1)、设备采购

  ①凡是在生产及相关辅助活动中使用的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设备,均应对其设备的环境指标进行审查。

  ②在采购和订货前应了解市场的行情,进行对比选择。除了对各设备生产厂家的质量、价格等情况对比外,应优先采购环境指标良好的设备。

  ③设备采购时,应向设备供应商索取相关的设备使用说明,并对设备涉及的相关环境指标进行评审,最终对设备环境指标情况作出结论。

  ④设备采购合同签定时,应在合同中明确设备供应商对设备的环境指标符合性作出承诺。

  ⑤凡是新增设备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均应及时将其列入《环境因素清单》中,并对其重要性进行评价。

  ⑥资产管理部根据国家发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及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禁止及限制采购设备清单》,并每半年更新一次,以指导和规范采购行为。

  (2)、材料采购

  ①根据国家《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目录》、市政工程局以及有关文件,制定《禁止及限制采购材料清单》,凡属于目录所列的设备、产品及物资,应一律不予采购。

  ②各基层单位在采购或选用建设工程材料,如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水泥、建筑防水材料、建筑用硬聚氯乙烯排水管、建筑门窗、建筑给水用塑料管、建筑砂石料、烧结砖等产品时,应对上述工程材料生产企业的《深圳市建筑工程材料准用证》进行验证,没有上述准用证的工程材料,将不予采购和选用。

  ③各基层单位应每半年更新一才清单,并将清单通过总经理办公室向各项目管理部、专业工区传达,应要求其在采购材料时予以实施。

  (3)、绿色采购的原则

  在实施设备、产品及物资采购时,遵循以下原则:

  ①凡是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设备、产品及物资供应商,优先考虑其作为合格分承包方。

  ②凡是产品及物资有绿色环境标志的,优先考虑其作为选购产品。

  ③凡是环境指标优于同类产品的,优先考虑其作为选购产品。

  3、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规定

  (1)、临时占路的申请和批准

  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时,应填写《深圳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分别向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占路申请经批准后,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将《深圳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的标牌悬挂在占路范围内的醒目处。

  ②按批准的期限、范围和用途占路。

  ③在被占用的城市道路上堆物的,设置安全围护设施。

  ④不损坏被占用的城市道路及其设施。

  ⑤遵守其他法规、规章有关规定。

  ⑥不超面积、范围占路

  (3)、其它要求

  ①临时占用公路、城市道路的施工作业,不的毁坏绿化、行道树和市政、公用、交通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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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施工期间,设计管线埋设、开挖的,按照《管线保护环境管理程序》的要求实施。

  ③如在施工的地面开挖过程中,施工人员发现地下文物的,应及时向当地文物主管部门通报,并派人保护好现场,防止出现哄抢、破坏文物的现象。

  4、绿地、林地环境管理规定

  (1)、绿化迁移、砍伐、采伐

  由于施工原因,必须迁移、砍伐、采伐树林或变更绿地、林地,必须办理审批手续,领取许可证。

  (2)、管理线架要求

  由于施工建设各种电力、电讯、公用、市政管线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地下管线的外缘,离市区行道树干中心不少于0.95m高。

  ②架设电杆、消防设备,离树干中心不少于1m。

  ③高压输电线的高度不低于9m。

  (3)、临时占用

  因建设施工需要临时使用绿地、林地,除按有关规定外,须按理下列手续:

  ①临时使用郊县各种防护林地,须经市农业局批准。

  ②临时使用公共绿地,须经市园林管理局批准。

  ③临时使用其他绿地、林地(包括本单位的绿地、林地),面积在50m2(含50m2)的,须经区、县原理或林业管理部门批准,面积超过50m2的,须经市园林管理局或市农业局批准。

  ④经批准临时使用绿地、林地的,应在一年内归还。使用单位因个给予绿地、林地的权属单位相应补偿,并负责绿地、林地的恢复建设,或赔偿相应的费用由绿地、林地的权属单位自行建设。

  ⑤确因建设需要延长临时使用期限的,应办理申请延期审批手续,延长期不得超过一年。

  (4)、其它管理要求

  项目施工期间,严禁发生下列行为:

  ①擅自侵占绿地、林地或改变用途。

  ②擅自折损树木,在树旁和绿地、林地倾倒垃圾或有害废渣废水、堆放杂物、借树搭棚的。

  ③故意破坏林木、绿地、园林设施的。

  ④属于古属名木的一律严禁砍伐,不准攀折树枝,不准剥损树皮,不准借树搭棚作业,不准在树上挂物、敲钉、刻划。在树冠直投影2m的范围内,不准挖土、堆物、造房、作业。

  (5)、注意事项

  如施工做在地政府或环境保护主部门对绿地、林地环境管理有特定的要求,将按照其要求执行。

  5 土方运输环境管理规定

  1、车辆情况

  (1)、车次车貌整洁,制动系统完好

  (2)、车辆后栏板的保修装置完好,并另再增设一付保险装置,做到双保险,预防后板崩板。

  (3)、车辆应配置灭火器,以防发生火灾时应急。

  (4)、设备分公司负责对本公司的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修,土方运输承包方自行负责车辆的定期检修,以保持车况的良好。

  2、土方装卸

  (1)、土方装卸时,场地必须保持清洁,预防车轮粘带。

  (2)、车轮出门时,必须对车轮进行冲洗。

  (3)、车轮装卸土方不应超高超载,并应有覆盖物以防止土方在运输中沿途扬撒。

  (4)、各项目经理部、专业(分)公司负责对土方运输量进行统计。

  3、土方运输

  严格按交通、市容管理部门批准的线路行驶。

  2、运输

  (1)、施工单位持渣土管理部门核发的处置证向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托运手续,运输单位不得承运未经渣土管理部门核准处置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

  (2)、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时,运输车辆、船舶应随车携带处置证,接受渣土管理部门的检查。处置证不准出借、转让、涂改、伪造。

  (3)、运输车辆应按渣土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运输线路进行运输。

  (4)、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托运单位送渣土管理部门查验。

  (5)、各类运输车辆进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储运场地,应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要求倾卸。

  3、其它管理要求

  (1)、各类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将工地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

  (2)、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确需临时占用道路堆放的,必须取的公安部门核发的《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

  (3)、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临时储运场地四周应设置1m以上且不低于堆土高度的遮挡围栏,并有防尘、灭蝇和防污水外流等防污染措施。

  4、注意事项

  如施工所在地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施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有特定的要求,将按照其要求执行。

  6 排水设施环境管理规定

  1、排水设施的建设

  排水设施的建设应当遵守国家和深圳市规定的技术标准,如区域内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制的,雨水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2、排水设施的验收

  (1)、工程所属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工区所属基层单位新建排水设施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验收,并取得《排水许可证》。属于环境保护治理设施的,应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竣工验收。

  (2)、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的管理

  (1)、因施工区需临时封堵排水管道的,由公司向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取得市市政局或者县(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临时排水许可证(施工)》方可实施。

  (2)、施工期间,应当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有沉淀物和污泥,足以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或者损坏,必须严格按二次沉淀后再排放。

  (3)、在施工期间,有可能影响排水设施安全的作业,各项目经理部及专业(分)公司应加强管理工作:

  ①在污水输送干线管道、直径800mm以上的排水管道外侧20m内进行打桩施工的,应当事先向有关部门提供桩基设计、打桩工艺及控制打桩土体位移措施的有关方案。

  ②在污水输送干线管道、直径800mm以上的排水管道外侧实施基坑工程,基坑边缘与管道外侧距离小于基坑开挖深度4倍的,应当事先向有关部门提供基坑设计方案。

  ③在污水输送干线管道、直径800mm以上的排水管道以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载物品,使地面荷载过大,有可能影响污水及排水管道的,应事先提供作业方案。

  ④各基层单位在施工期间如发现排水不畅或污水冒溢的情况时,应及时向施工所在地的排水公司通报,由排水公司及时维修、疏通或者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

排水设施的畅通无堵。

  ⑤施工过程中禁止下列损害排水设施的行为:

  A堵塞排水管道

  B擅自占压、拆卸、移动排水设施

  C向排水管道倾倒垃圾、粪便

  D向排水管道倾倒渣土、施工泥浆、污水处理后的污泥等废物

  E擅自向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F向排水管道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

  G擅自在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爆破、打桩、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H损害排水设施的其他行为

  7 施工现场废水控制管理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

  我们在承接项目后,应根据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结合周围实际环境状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告,报告应建立施工期间的临时排水系统,对项目可能对周围水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可行的控制措施。

  2、施工废水的控制措施

  (1)、施工排水系统

  对于市区中心重点工程工地及各单位的基地,根据施工现场排放废水的水质情况,采用以明沟、集水池为主的临时三级排放系统。

  ①一级排放系统:生活用水(食堂、浴室、洗手池等)较清洁、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主要布置在生活、办公区。

  ②二级排放系统:以排放雨水为主,水中含泥量较少,可直接按排入市政污水管,但必须在出口端设置集水井,拦截水中垃圾。

  ③排放含泥量较多的水应流入布置在基坑、施工便道旁的沉淀池内,必须经过二次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严禁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

  (2)、生活污水

  ①各施工项目在现场均应建立厕所收集粪便污水,固定式厕所应设立化粪池,移动式厕所也应设置收集装置,同时派专人维护厕所的清洁,并定期消毒

  ②厕所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上门抽清。

  (3)、运输车辆清洗废水

  各类土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现场时,为保持车容应清洗车辆轮胎及车厢,清洗废水应接入施工现场的临时排水系统。

  (4)、其它施工废水

  ①散料堆场四周应设置防冲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而堵塞下水道或污染附近水体及土壤。

  ②施工活动中开挖所产生的泥浆水及泥浆,必须用密封的槽车外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置。

  ③现场混凝土搅拌时,应采取适当的防止措施,避免搅拌活动中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附近水体及土壤,形成污染。

  3、排水设施维护

  (1)、各项目经理部、专业工区应定期对临时排水设置进行疏通工作。

  (2)、市区中心重点工程工地及各单位的基地,每逢汛期、梅雨期来临之前都要对下水道及场内各排水系统进行畅通。

  4、其它管理要求

  在施工现场禁止以下行为:

  (1)、施工废水不允许未经任何处理,而直接排入城市雨水管道或附近的水体。

  (2)、任何堵塞排水管道的行为。

  (3)、擅自占压、拆卸、移动排水设施。

  (4)、向排水管道倾倒垃圾、粪便。

  (5)、向排水管道倾倒渣土、施工泥浆、污水处理后的污泥等废物。

  (6)、向排水管道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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