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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立面整饰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措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5

  建筑立面整饰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措施

  本工程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及消防、机械事故,年轻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内。进场后我们将根据OHSMS18000《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本企业《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的要求管理现场。针对本工程施工场多、施工队伍多、工期紧等特点,建立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应的措施和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1 安全管理体系

  1.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哈尔滨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1.2 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专业专(兼)职安全员为组员的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在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部门的领导监督下,项目形成安全管理的纵横网络。项目经理部配备主管安全的副经理一名,专职安全员3名,超过50人的施工队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下的施工队伍必须有兼职安全员,专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图

  1.3 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

  项目技术总工:项目技术总工负责主持整个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机械设备的安装及拆卸、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

  项目副经理:项目副经理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计划和组织落实工作;项目各专业工长是其工作区域(或服务对象)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工作区域(或服务对象)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分管的施工现场,对所属各专业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责任。

  1.4 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公司、项目、岗位三级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各专业施工班组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必须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项目部及施工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必须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每天的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主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施工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安全值班制度:项目安排安全值班表,每天必须有一名项目领导值班,负责处理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6、外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必须经公司公司安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违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8、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报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9、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每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2 安全计划

  2.1 制定阶段安全管理计划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各阶段安全管理计划,对各阶段易发生的安全事故隐患,如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伤害、机械伤害、火灾等,事前制定技术措施加以防范。本工程必须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如下(下述文件为施工组织设计补充文件):

  1、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现场消防预案、应急预案

  3、脚手架搭设、拆除安全计划

  4、安装及装饰施工安全计划

  5、高空作业安全计划

  6、其它施工机具使用安全计划

  2.2 安全教育程序

  2.3 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参加人员考核备注

  分包队伍安全管理专职安全员月考核记录检查分包队伍自检记录

  外脚手架专职安全员、各分包队伍安全员周考核记录

  三宝、四口防护专职安全员、各分包队伍安全员周考核记录

  施工用电专职安全员、各分包队伍安全员周考核记录分包队伍日检

  作业人员的行为和

  施工作业层专业工长会同分包队伍日检记录现场指令,限期整改

  施工机具分包队伍自检日检记录专业工长检查分包队伍自检记录

  3 安全防护措施

  3.1 安全标志

  本工程施工场地分散、施工队伍多,现场必须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警示系统。进场后,我们将根据工程特点、现场环境及《安全色标》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在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品存放仓库、配电房周围设置护栏、盖板等防护设施和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防护棚及安全信道必须设置显眼的易于识别的安全标志牌,所有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红灯警示,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未经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3.2 现场急救

  施工现场设临时医务室,并配备治疗一般性疾病和工伤急救的药品以及急救器材。现场要利用黑板、宣传栏进行夏季防暑、冬季防寒、平日防流行病和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的宣传教育,并在各班组选择责任心强的职工开展急救培训。

  3.3 "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2、工人在临边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整个外架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全部封闭,每隔二层设一道安全平网。

  4、凡人员出入信道口必须设双层防护棚。

  5、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信道的两侧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6、所涉及

脚手架以外的临边安全防护工程,应制定相应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此项工作内容已在经济标中有明确列项)。

  3.4 脚手架防护

  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脚手架搭设必须有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架子工应在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脚手架应有分部、分段,按施工进度的书面验收,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

  3.5 临时用电和施工机具

  1、使用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电锯、圆盘锯)前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漏电保护,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2、电焊机上应设防雨盖,下设防潮垫,一、二次电源接头处要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接线柱,且长度不超过30m,一次电源采用橡胶套电缆或穿塑料软管,长度不大于3m,且焊把线必须采用铜芯橡皮绝缘导线。

  3、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4、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熔丝不得用其它金属代替,且开关箱上锁编号,有专人负责。

  5、施工龙门架要做防坠落装置、紧急停止开关,卸料平台和人员出入口应设防护门。每日工作前必须对限位开关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6 雨季施工阶段的防护措施

  1、雨季施工时,对施工作业面、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及施工现场主要道路采取防滑措施。

  2、电源开关,控制箱等设施要加锁,并设专人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有效。

  3、大雨天气后必须组织机电、安全人员对施工用电、脚手架、安全防护等各种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实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施工。

  4、做好电器设备的防雨工作,各种露天电器设备必备有防雨罩。

  5、上人跑道必须设防滑条,雨后必须对上人跑道及操作平台等进行检查。

  6、做到整个施工现场的排水畅通,雨后及时清除积水,保持整个施工现场的整洁。

  4 消防措施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遵守哈尔滨市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各单位工程必须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消防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2、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吸烟必须在指定的吸烟室。

  3、在库房、木工加工房及各楼层、生活区均匀布置消防器材消防栓,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完好。

  4、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现场内未经允许不得生明火,电气焊作业必须申请动火证,工作时要随身携带灭火器材。

  5、对易燃物品的使用要按规定执行,指定专人、设库存放分类管理。

  6、新工人进场要进行防火教育,重点区域设消防人员,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7、把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到政治影响的高度上去考虑,现场杜绝任何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8、各单位工程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并有专人负责进行保管。

  5 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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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装饰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装饰工程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针对本工程施工人员多、工期短等特点,重点采取以下安全保护措施: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把治标与治本很好的重视和结合起来。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值班领导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并进行定期检查,落实隐蔽整改,把安全措施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

  3、落实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管理记录,在施工现场做到"一管、二定、三检查、四不放过"。一管,设专职安全员管安全。二定,即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三检查,即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在雨季,施工作业中生产设施。四不放过,即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苗头不放过,违章作业不放过,安全漏洞不放过,安全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反安全法规、制度人员批评或处以罚款。

  4、施工现场挂设"十牌二图'栏,在工地上设置有针对性的简明醒目安全标志和标语。

  5、所有施工人员入场时,均进行三级教育,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施工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6、班前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区域内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班后,清理好现场,消除隐患,同时作好安全记录。

  7、施工人员严禁向上或向下抛任何物品,注意他人安全。

  8、对新工人和变换工种的人,都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且做到季节教育、逢工种教育,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职工遵守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的思想意识,消除违章现象和杜绝违章事故。

  9、加强消防工作,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专人负责,严格用火申请制度,现场严禁吸烟,特别不准在木工场吸烟,在木工场、宿舍设置必要足够的灭火器材。消防栓周围应保持道路畅通,易燃物品应远离火源,设专库存放,设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10、工地现场配置一名专职机修工,对工地的机械及架设的电线等方面进行检查和整改工作。工地上施工设备由专人管理和操作,机械操作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非电工人中不准擅自乱接电线,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接好漏电保护装置。照明用电和机械用电线路分开,配电箱要加锁,并设置防雨措施。

  11、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必须设防护棚、预留洞口应做好防护设施。夜间作业时作业区设置足够的灯具,通道两侧设防护栏杆,危险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12、各施工机械均需经安全小组验收后方可挂牌使用,其中提升必须经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

  各种电动机械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机械的使用严格遵守《工地机电安全技术措施》中的有关规定。

篇3:书店大楼装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书店大楼装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安全生产的教育:新工人上岗和新开工工程前必须进行公司项目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书面记录须经受教育者本人签名。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交底:施工作业前及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书写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并履行签字手续。

  3.持证上岗:从事电工、架子工、电焊工、起重机械等技术作业人员,必须由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安全检查:适当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检查要有重点、有要求、有针对性,并作书面记录和履行签证手续。对要出的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措施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场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检查人员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5.班前活动:班组在作业前必须进行上岗安全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并有考核措施和记录。

  6.事故处理:现场发生中重伤、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必须立即上报总公司与质安科,并做好保护事故现场。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公司必须在24小时以内上报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事故调查按国务院令75号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规定依照"四不防过"原则,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按时结案,做好工伤事故台帐。

  7."三室、四户"防护: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正确使用扣好帽带,不准乱抛、乱仍,用于坐或垫,不准使用缺带、破损的安全帽。预留洞口、坑口的防护要有严密的防护盖板,15平方米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并下设安全网。电梯井口应设高度不小于1.2米的安全防护门或双道固定防护拦杆,井内底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楼梯口要设临时护拦,阳台、楼面、屋面等临边应设两道防护栏杆或挂安全网。防护必须严密,通道口应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棚顶应铺满脚手架和木板。高层建筑棚顶设设双层脚手架。

  8.室内装饰施工高处作业防护:

  1)移动式操作平台应按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台面满铺木板,四周按临边要求设防护栏杆,并安装登高爬梯。

  2)登上操作时,单凳只准站一人,双凳搭跳板,两凳间距不超过2米,只准站二人,脚手板上不准放灰桶。

  3)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横当间距以30米为宜。

  9.安全用电要点:

  现场安全用电规则:

  1)在任何用电范围内,均需接受电工的管理、指导,不得违反。

  2)严禁一闸多机(或工具)用电。

  3)一切电线接头均要接触牢固,严禁随手接电,电线接头严禁裸露空间。

  4)一切临时电路均要在2米高度以上,严禁拖地电线长度超过5米。

  5)任何拖地电线必须做好防水、防漏电工作。

  6)每一工作小区(分区)设一漏电保护开关。

  7)照明灯泡悬挂,严禁靠近人及木材、电线、易燃物。

  8)一切金属外壳的机具均设地线接地。

  9)凡用电工种均需配备测电笔、胶钳等常用工具,严禁任何危险操作。

  10)手持电工工具均要求在配电箱装设额定工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工作时间不大于0.15s的漏电保护装置,电动机具定期检验、保养。

  11)每台电动机械有独立的开关和熔断保险,严禁一闸多机。

  12)电工须经专门培训,持供电局核发的操作许可上岗,非电气操作人员不准擅动电气设施,电动机械发生故障,要找电工维修。

  13)施工现场内一般不架设裸导线。现场架空线与施工建筑物水平距离不小于10米,与地面距离不小于6米,跨越建筑或临时设施时垂直距离不小于2.5米。

  14)各种电气设备均须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有单独的保护零线或地线。严禁在同一系统中接零、接地两种混用,不准用保护接地做照明零线。

  10.施工用具:

  1)平刨、压刨、电锯等机具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安装触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专人使用,应设护手安全装置,电锯设防护栏或牙罩。

  2)手持式电动机具防护罩壳齐全,橡皮电线不得破损,单独安装触漏保护器具灵敏,接地或接零保护良好。电焊机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把线绝缘良好,有防雨措施。

  3)气瓶距明火距离大于10米,乙炔气瓶距氧气瓶不小于5米,乙炔瓶有回流防止器,气瓶有明确色标和防震圈,严禁在露天曝光晒,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施工机具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11.现场消防管理: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教育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

  2)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3)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头,周围3米内,不准放任何物品。

  4)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工具。

  5)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6)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7)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阻燃材料支塔。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时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10)在施工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焊、气割、油漆粉刷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立即修理。

  11)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和电石的库房,照明线路穿管保护,采用防爆灯具,开关设在库外。

  12)穿墙电线和靠近易燃物的

电线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米间距,大功率灯泡要加大间距。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

  13)高压线下不准搭设临时建筑,不准堆放可燃材料。

  14)电、气焊工人均应接受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随身应带灭火器具。吊顶内安装管道,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如因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顶棚内进行电、气焊作业,应先与消防部门同意并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

  15)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16)油漆施工要注意通风,严禁烟火,防止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篇4:旧改装修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旧改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的保证措施

  一.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本工程安全目标为"安全生产无重大伤亡事故"。并落实到每一个工序、每一个环节,实现重大事故为"零"的目标。

  2.文明施工目标为:建成标准化工地。

  二.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施工、谁负责"的思想,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亲自抓安全生产,从上到下形成职责分明的安全管理网络,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措施:

  ⑴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工程开工安全受监报告和外地施工人员的务工证、暂住证等手续。

  ⑵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加安全意识,健全和落实工程安全责任制,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⑶我们首先对施工进场人员进行编号分组、登记注册,统一上班、统一下班。将名单及相关资料交业主处备案,以便于接受监督和检查,并对随身带的工具物品检查登记,下班集中保管,凡与施工无关的工具物品严禁入场,并对施工区域的原设施、设备逐一登记,包干到人,确保不被损坏。

  ⑷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管理安全和劳动保护问题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对发现严重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勒令停止施工,并报告项目经理进行处理。

  ⑸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入场安全培训,并办理签证手续,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专业工种施工人员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⑹认真执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对工人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建卡备查。履行签名手续。并向施工人员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规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⑺实行每周的上岗安全生产交底制度,每周由项目经理亲自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记录齐全,隐患部位的整改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

  ⑻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并做好上岗记录。

  ⑼各级管理人员,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各类施工人员,戴胸卡、戴安全帽、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0)对施工现场的洞口、临边的各类安全围护设施以及各类脚手架、机械设备、用电装置必须严格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11)实施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接地电阻、漏电开关测试和定期检修记录、电工作业维修记录和交换班记录。

  (12)由项目管理副经理、施工班长、安全员组成"三防"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三防"工作。工地主动加强与警署、联防队联系,取得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13)在施工范围处设警卫,物品出门必须凭出门条。

  (14)加强安全人员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15)在现场施工中虚心接受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指导、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16)公司定期对工地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检查,认真接受安监站及有关单位的检查、验收,确保安全生产。

  三.保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来制定搭设方案,并经认可,专人负责搭设和拆除,严格执行报批验制度,由项目经理和技术员签字后方可使用,并加强日常检查和维修。

  2.在进场后按实况设安全围栏加以防护,楼梯段边设置临时护栏,站台层楼梯口设置临时护栏。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

  3.攀登作业可使用梯子或其他攀登设施,攀登设施、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梯子踏板间距以30cm为宜,不缺档,使用负荷不大于1100N。

  4.移动梯子底部坚实,并有防滑措施,不垫高使用,梯子上端有固定措施,立梯的工作角度为75度±5度。

  5.各种操作平台,凡高度超过2M时,平台四周装设防护栏杆,栏杆高度≥800MM。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底地面不大于8cm。

  6.悬空作业处有牢靠的立足处,并视情配置防护拦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7.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作业时,不准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层作业的范围位置必须在上层作业高度可能坠落的半径范围之外,并设置安全防护棚。

  8.粉尘作业戴好纱布口罩或过滤式防尘口罩,电焊作业佩带有色防护眼镜,高处作业穿防滑鞋,扣紧袖口和脚管。其他工种的个人防护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中的规定要求。

  9.照明线路与施工用电线路分开,现场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国家规定的《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0.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照明灯具,使夜间作业视觉良好。现场照明一律采用软质橡皮护套线并有漏电开关保护,照明线不准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必须设保护接地或接零。

  11.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不得乱拉乱架;电缆线应绝缘架设,严禁裸露金属丝绑扎;所有电动工具尾线均需外套橡皮胶线。工具暂不使用时应拔掉电源插座。

  12.现场各种机电设备必须完好,外壳须有效接地或接零,并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均实施挂牌验收制度,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

  13.专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系统中应采用TN-S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

  14.同一电源系统中应采用同一保护方法,即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15.配电箱、开关箱内整洁,各类电器装置灵敏有效,完整无损、绝缘良好,无外露带电部分,且安装牢固,布置接线规范。进出线口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16.固定挂式箱应装设端正、牢固;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0.5M,小于3M。移动立式电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0.6M,小于1.5M。

  17.动力、照明线路分路设置,并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源的漏电保护器,进行分组配合,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并选用与用电设备相匹配的漏电开头。四芯电源线的开头箱内严禁配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

  18.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通过端子板连接,漏电保护器应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熔丝应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严禁用铁丝等非专用熔线替代,严禁用多股熔丝代替一根较大的熔丝。

  19.木工园锯的锯片上方有防护罩,锯片安装保持与轴同心

,锯片平整,锯齿尖锐,不98连续缺齿四个,裂缝长度不超过20MM,且裂缝末端冲止裂孔,传动部位有可靠的防护罩或挡板。

  20.园锯机使用单向点动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且有漏电保护,机架有接地(接零)保护。

  21.电焊机机壳完好无损,有防雨、防潮、防晒措施,一、二次侧(电源、龙头)接线柱防护罩安全,一次侧线使用橡皮电缆线长度不超过5M,二次侧线使用线鼻子。配线不乱拉乱搭,焊钳与焊把连接牢固,焊把绝缘良好,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22.各类气瓶有明显色标和防震圈,气瓶要有防回火装置、减压器、压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皮管用夹头紧固,不漏气。

  23.施工现场内材料、成品要注意保护,并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四.保证消防安全的主要措施

  4.1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等文件规定。施工区域内严禁吸烟。

  4.2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等明火器具。

  4.3各类仓库内严禁搭设床铺并住宿。

  4.4现场按规定设置醒目的防火警标识。作业场所必须做到当天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4.5严格动火审批制度,施工动用明火按规定向专职安全员申请动火证,并报送总包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抄送施工监理单位备案,动火时要坚决执行现场专人监护,采取隔离、围格等有效防火措施。

  4.6在进行焊割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4.7防火设施:每分段区设置25只10公升泡沫灭火机或CO2灭火机,并设置适量的灭火沙,严格划分仓库,用火作业区域。

  4.8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100m2配置一只种类适合的灭火机。

  4.9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周围不堆放物品,派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4.10施工中所有的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油漆及氧气瓶、乙炔瓶之类都必须按"规定"安放,妥善保管,远离火源,仓库必须是耐火建筑,通风好,门向外开,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4.11严格执行现场文明管理标准,每隔一段区域设置二只废物箱,一个放置不燃废料,一个放置易燃、可燃废料,派专人每天清扫干净。并适时清运出场,运往总包指定位置。

篇5:二次装修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

  二次装修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及文明施工措施

  1、安全管理:

  (1)牢固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充分发挥专职安全员与现场安全员的作用,建立一个有层层负责的安全管理监督网,严格执行国家建工总局在关于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十条安全技术措施。

  (2)建立健全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天上岗前进行安全讲话,每星期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每十天进行一次工地自查,每一个月工地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总结及时整改,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人人进行入场教育和岗位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

  (3)特殊工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技术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顶岗作业,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要结合具体工程特点,有针对地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

  2、施工现场安全形象布置:

  工程开工前在现场办公室设立"六牌二图"即:

  ①施工概况;②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举报电话;③安全生产六大纪律;④防火须知;⑤卫生须知;⑥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数牌;⑦施工总平面布置图;⑧卫生包干区图。图牌应规范统一、迹端正、表示明确,遵照"六牌二图"各行其职,相互督促,检查实施,并悬挂各种宣传牌、标语和警告标志等。

  3、施工现场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设立专职电工、电焊工、持证上岗。

  (2)专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西中采用TN-S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

  (3)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装置采取保护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4欧姆。

  (4)接地体用镀锌管子和钢管,其截面大于48mm2,一组一根接地体间距2.5m,入土深度为2m。

  (5)同一电源系统中统一采用保护接地。

  (6)电箱统一采用市安监总站定点的天源电器厂产品有门、有锁并进行编号。

  (7)移动式电箱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7m。

  (8)严格执行"一机一闸"制熔丝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严禁用铁丝等非专用熔丝代替,严禁用多股熔丝代替一根较大的熔丝。

  (9)现场照明一般施工场所为220v,工作手灯、无触电保护措施的移动式照明为36v;照明一律采用软质橡皮套线并有漏电开关保护架设在施构架上;照明等灯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必须设保护接地;室外照明灯具高度在3m,室内高度为2.4m。

  (10)所有电线的固定采用绝缘子固定,各职工宿舍除照明线路外不准有其它线路插座,应作定期检查、验收、调测及交接班记录。

  4、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和防火

  (1)加强对职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教育,遵守上海市"七不规范"。

  (2)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分门别类堆放各类装饰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等。

  (3)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劳动纪律,施工人员一律佩带胸卡上岗。在多种交叉作业中,要相互协调,禁止不文明作业行为发生。

  (4)认真做好防火管理工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规则》第十九条规定的九项主要职责。

  (5)施工平面应配备必要的灭火机,木工操作间、油漆间等每25平方米设一台,其他施工区域每50平方米设一台。

  (6)划分动火区域,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并明确一、二、三级动火作业手续,落实好防火监护人员。

  (7)电焊工在动用明火时必须随身带好"二证"(电焊工操作证、动火许可证),"一器"(消防灭火机)、"一监护"(监护人员职责交底书)。

  (8)气割作业场所必须清除易燃物品,乙炔气和氧气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9)施工现场配置消防水管和消防水泵。

  (10)消防管理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11)建立灭火施救方案,在自救的同时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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