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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工厂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的:为加强外来单位及人员到我厂作业的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作业制度化管理。

  内容:

  1、进入我车间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正确使用、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消除事故隐患。

  2、由于施工单位安全及防护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人身安全、生物安全)方面的一切损失、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施工单位车辆、人员进出应听从我车间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管理。

  4、施工单位人员严禁未经许可进出我车间生产、实验区域。

  5、进出我厂的施工单位材料、物品,须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6、施工单位用电、用水必须告知我车间设备管理人员,由我车间安排供给;拆除水、汽管道及供电线路时,必须告知设备管理人员安排相关人员监管。若自作主张拆除及安装使用造成浪费及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的,由施工方负责。

  7、暂住我车间施工工棚的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我相关管理定,不许留宿不相关人员,违者必须按规定接受处罚。

  8、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务必积极配合我车间管理人员,协调好各种事项,安全、有序、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施工项目。

  9、具体安全方面规定及条款,由我车间与相关单位协商订立专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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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流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5.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6.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7.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8.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9.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二、车辆管理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

  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篇3:物流公司仓储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仓储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仓储各项操作行为,确保装卸、搬运、码放等各项工作安全有序,作业质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仓储操作整个作业过程。

  规范内容

  一、仓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门。

  二、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8.尽量避免将叉车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车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手刹车,切断电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将叉车停靠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地方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范

  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充电室严禁


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

  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

  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A.行驶前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题。

  2.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

  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关闭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

  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

  厅、轿门关闭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

  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控。

  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

  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

  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

  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五、装卸平台安全操作规程

  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10.对有故障的平台要及时设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的安全警示牌,维修完毕后,及时撤掉。

篇4:企业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企业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十)

  安全生产是保证企业顺利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的首要条件,为更好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员工的人身及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

  厂部由生产厂长负责,车间由车间主任负责,各级领导首先树立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醒督促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制度,检查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设备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及管理。

  二、新员工进厂在进行生产技术和管理制度培训教育的同时,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的员工不得上岗。

  三、各种设备在投入生产运行时,必须制定详细可靠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者进行安全教育指导,使之能够达到安全操作以后,方可允许上岗操作,如果操作者违犯操作规程而发生设备及人身事故由操作者负责全部责任。

  四、各种特殊工种及化验室操作人员,应接受特种技术培训,达到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各项工作和操作,无证者不得随意操作。(如:电气维修工、电气焊工、司机、、锅炉工、化验员等)

  五、生产管理部门和人员不得强迫员工从事违犯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员工有权拒绝违犯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如有强迫进行违章作业而发生的事故,由强迫者负全部责任。

  六、特殊工作岗位及操作者(维修工、高空作业者、装修工、电气焊工等)应有特殊保护设施和护具,应在作业中穿戴和设防,避免事故发生,如不穿戴(安全帽、安全带、绳、网、脚架、绝缘靴、手套、警示牌等)已发护具或作业时应设而不设保护设施,自行冒险作业而发生安全事故,本人负全部责任。

  七、一旦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应及时详细如实报告,不得隐瞒,主管部门应进行调查核实原因,按事故情节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篇5:化工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获取管理制度

  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获取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企业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

  三、责任

  1.安全部负责收集所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

  2.安全主任负责对法律、法规的适用条款进行识别,并按照适用部门、单位进行发放。

  3.文件管理员负责法律、法规文件的管理。

  四、法律、法规标识

  所有法律、法规、标准收集后需经文件管理员统一编号(包括文件编号,版本号)。

  五、法律、法规的标识、下发、保存、更新

  1.编号及标识方法

  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编号为:AQ-W-F-O1

  其中:AQ---为A化工W---外来文件

  F---法律法规O1---文件顺序号

  2.法律、法规文件由安全主任确定分发部门,文件管理员根据《文件一览表》中规定的部门予以发放,发放时使用部门在《文件收/发登记表》上签收。

  3.法律、法规文件的修订与更新

  (1)根据国家对法律、法规的修订或更新,由安全主任负责收集、整理并在《文件发行/更改审批表》上注明修订、更新的大概内容,修订部门及生效日期。对修改或更新部分用字体加粗或其他标志方式进行区分,起到提示和标识作用。

  (2)每年由安全主任按目前现状和条件与法律、法规逐条进行条款识别,以改进现状与标准的相适应性。

  4.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

  (1)所有作废或过期的法律、法规标准,由文件管理员负责回收并销毁,原版文件注明"作废",文件管理员登记于《作废文件清单》中,并予以妥善保存,各部门因特殊需要,

  要求保留作废法律、法规的,文件管理员予以注明"作废",并于《作废文件清单》上注明,文件管理员应每年对作废文件检查清理,当原版作废文件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时,文件管理员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经安全主任批准后予以销毁。

  (2)法律、法规、标准的保存。各使用部门应保持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清晰

  若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文件管理员更换、补发。文件(包括安全技术参考书籍,标准、国标及所有重要技术资料、法律、法规等)的保存,均先交文件管理员编号:编制《法律、法规文件一览表》,由安全主任审查文件的适用性后发放登记,如某些内容有必要下发时将转化为内部文件,按内部文件管理予以审批、发放、更新、保存。

  5.法律、法规日常管理

  (1)文件管理员应定期对法律、法规进行清查,确保法律、法规的完整性、有效性。

  (2)法律法规的借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从安全部借阅文件时必须进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

  (3)各部门应做好部门使用的法律、法规的保管工作,法律、法规的保管应便于查阅、存取,注意防潮、防盗和防损坏。

  六、相关记录

  《文件发行/更改审批表》AQ-AB-B01

  《文件收/发登记表》AQ-AB-B02

  《重要文件一览表》AQ-AB-B03

  《文件补发申请单》AQ-AB-B04

  《文件销毁申请单》AQ-AB-B05

  《作废文件清单》AQ-AB-B06

  七、附件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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