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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预案(2)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企业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预案(二)

  1、为及时控制危害源,指导受害人员及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现场,抢救受害人员,减少和消除严重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原则: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统一指挥,当机立断,迅速处理。

  3、预案启动条件:本单位内发生高毒物品职业中毒事故。

  4、公司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

  总指挥:公司经理

  副总指挥:公司副经理(主管职业卫生)

  成员:公司内各部门经理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5、应急指挥部各成员职责

  (1)总指挥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

  (2)副总指挥职责:

  -1在总指挥的直接领导下开展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自己主管范围内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

  -3负责组织调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现场抢险工作。

  (3)指挥部成员职责:

  -1了解、收集事故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2负责具体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安排、检查和落实。

  -3保持与政府主管部门联系,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情况。

  -4负责审查事故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新闻发布会。

  -5负责处理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办理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7、高毒物品危害事故预防的主要措施

  (1)在可能发生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的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2)定期对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高毒物品生产、储运、装卸等工作场所应配备应急柜,并存放以下必备物品。

  -1足够数量的防毒面具、防护服、眼镜、手套、胶靴等,存放在应急柜内,并有醒目的标志,便于随时取用;

  -2各种型号的防爆工具。

  (5)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急救室。急救室应有一定的床位,配备救护车、担架、吸氧器、供氧式呼吸器、气管切开包、导尿包、静脉切开包、洗胃器、洗眼器具、各种型号的注射器、常用急救和解毒剂以及心电图机或监护仪等,还应配备供现场抢救用的急救箱。

  (6)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按规定选择、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

  (7)各单位生产与生活性供热、供水及排污、排放系统必须分开,不得连通。

  7、应急救援的处理措施

  (1)当发生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时,最早发现人员应立即在第一时间报警(报警电话:119、120),并迅速通知单位调度室、说明事故危险程度、类别等情况;同时上报区安监局。

  (2)各单位调度室接到报警后,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通知专业救援抢险队赶赴事故现场。

  (3)迅速查明事故发生点,立即采取相应的工艺控制措施;停止导致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4)消防、抢险、救护各专业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应当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伤员,如有立即将其救出事故现场。医护人员将伤员送到安全地带救治,及时与专科医院了联系,做好病人的护送工作;

  (5)安全部门在协助事故抢救同时,设法保护事故现场;保卫部门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立警戒,指挥受伤群众向安全地带疏散;环保部门立即查明化学物质性质、可能产生毒物性质及泄漏量、范围,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6)指挥部负责人到达现场后立即听取事故状况、危害程度、是否得到控制、有无扩大蔓延,根据现场确定是否请求支援,并及时向公司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

  (7)事故控制后,根据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失情况,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撤消警戒。调集各有关抢修力量进行抢修,恢复生产。

  8、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现场医疗措施

  (1)迅速将中毒者撤离危险区,静卧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并注意保温,解开衣领、裤带及妨碍呼吸的一切物体,鼻子朝天、头后仰,患者意识丧失时,应除去口中异物,保持呼吸道畅通;

  (2)必须脱去被污染的衣服、鞋、袜等,用清水彻底清洗眼、耳、皮肤等受污染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3)除中毒症状外,还应检查患者有无外伤、骨折、内出血等情况。搬运时使患者侧卧或仰卧,保持头位低;

  (4)患者停止呼吸时,应进行人工呼吸,吸氧等;

  (5)使用解毒剂;对症治疗、预防并发症;

  (6)与专科医院联系,做好病人的护送和救治工作。

  9、预案关闭条件:当导致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发生的因素得到控制和受害人员得到有效救治时,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关闭。

  10、各单位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预案演习,及时总结演习经验,对不足项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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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X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z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与方法,有效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组织开展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条安全科应当依法履行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职责,做到合法公正、规范高效。

  第五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第六条安委会确定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人员,并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

  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召集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调查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

  第七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程序应当包括:

  (一)告知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其注意事项,包括保护事故现场、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以及不得阻挠和拒绝事故调查等;

  (二)勘查事故现场,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制作现场勘查记录;

  (三)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做好询问笔录;

  (四)查阅、提取、复制与事故相关的证照、档案资料、操作记录等书面证据,收集、登记保存与事故相关的设备、设施、原材料、工具、装置等物品;

  (五)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委托专家开展事故原因技术分析;

  (六)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

  (七)认定事故责任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八)提出预防整改措施的建议;

  (九)汇总调查资料,形成调查意见,出具事故调查报告;

  (十)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应当采取的其他程序。

  第八条对事故现场情况的初步了解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应急处置情况、事故伤害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情况;

  (二)听取有关人员的介绍,检查事故现场保护情况,提出事故善后处理和配合事故调查的相关要求;

  (三)掌握现场知情人员并做好登记。

  第九条对事故现场的勘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现场情况的调查,注意记录事故现场概貌、局部和定位等情况、设备或装置的损坏情况、受害者位置、可能被清除或移动的痕迹等,必要时应当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

  (二)现场伤亡人员情况的调查,内容包括:死伤人数、伤亡人员基本情况(性别、年龄、职业、职务、从事本职工作的年限、持证情况、个人防护措施状况、事故发生前受害人、肇事者的健康状况等)。

  第十条根据现场了解和勘查的基本情况,确定和落实询问调查的对象、问题和询问顺序,并做好询问笔录。询问调查的内容一般包括:事故发生时间、现场目击状况、现场人员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异常变化情况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联的情况。

  询问时必须由2名以上调查人员进行。询问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笔录。询问结束时,其笔录经被询问人逐页核对并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查阅、复制、提取的档案资料一般包括:

  (一)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

  (二)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持证上岗、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等情况;

  (三)生产操作工艺资料、事故相关设备设施运行记录、检验检测报告等;

  (四)其他与事故有关联的资料。

  第十二条通过现场调查需要采取技术分析来判定事故发生条件及原因的,应当进行技术鉴定。事故调查组提出鉴定项目、技术要求和被委托的单位,由公司进行书面委托。

  第十三条根据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环境、管理缺陷等因素对事故发生的影响程度,事故原因划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并根据引发事故发生的因素或事件对事故发生后果的作用程度,确定事故的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

  第十四条在分析事故时,通过对事实证据进行分析和确认,找出与事故有关的各种因素之间因果关系和逻辑关系。通常应当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进而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

  第十五条在责任事故当中,根据责任主体或行为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后果的联系,分为直接责任者和间接责任者。根据责任主体或行为人的行为对事故后果所起作用程度,事故责任分为主要责任者和次要责任者。

  事故单位负责人与事故发生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存在一定的管理关联的,应定为领导责任者。

  第十六条认定事故性质、责任主体或行为人的责任,应当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根据事故调查的情况,认定事故的种类和性质;

  (二)根据责任主体或行为人的行为与事故的关系,分清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间接责任者;

  (三)根据责任主体或行为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结果的作用及其与事故的相关程度,分清事故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认定


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和次要责任者;

  (四)因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毁灭证据或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等导致事故原因不清,责任无法认定的,责任主体或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根据事故责任主体和行为人承担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

  第十八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及救援经过;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七)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

  (八)有关证据材料目录;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在原因分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汇总整理事故调查资料,并由调查组组长确定具体执笔人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初稿。初稿形成后,召开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对事故调查报告初稿进行讨论、修改,形成正式调查报告。

  第二十条正式事故调查报告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有关证据材料目录;

  (二)撰写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合法、规范、客观、准确;

  (三)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形成并递交;

  第二十一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调查组应当将事故调查报告报相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事故档案一般应当包括:

  (一)事故调查报告、请示和批复;

  (二)照片、录像、询问笔录、鉴定结论、有关资料文函等证据材料;

  (三)对事故责任单位处罚、相关人员处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执法文书、文件和材料;

  (四)事故调查组会议纪要或记录;

  (五)其他应当整理归档的材料。

  第二十三条事故档案应当长期保存。

  第二十四条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矿山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矿山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为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减少人员伤害。根据本项目作业生产中可能存在的触电、机械伤害及砂堆高悬塌滑等事故,制定如下现场处置措施:

  1、 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发生人员触电时,现场作业人员应首先将电源切断,然后对触电人员采取应急救护措施。如发现伤员昏迷不醒,应立即采取人工呼吸进行抢救,待苏醒后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治疗。

  2、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时,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按下停机开关,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赶往事故地点,根据伤害情况开展事故处置,先要为人员进行止血包扎,然后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如在事故处置时需要外援时,应最近车间或分公司请求支援,包括人员、救援工具、车辆等。

  3、砂堆高悬塌滑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发生砂堆高悬塌滑事故时,将车辆或人员埋在砂里,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赶往事故地点,根据情况调集铲车开展清砂处置,但要必须保证不能伤害到人。在铲砂接近人员时,要停止铲车作业,采用人工进行清理。处置过程中要时刻注意砂堆上部活动变化情况,要指专人负责观察,及时向应急处置人员报告情况。被埋人员获救后,应根据伤员伤情,现场进行简单的救护处理后,送往附近医院。如在事故处置时需要外援时,应最近车间或分公司请求支援,包括人员、救援工具、救护车辆、铲车等救援物资。

篇4:冶金公司事故应急处置方案(5)

  冶金公司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五)

  一、公司概况

  二、事故类别及危险性分析

  1、事故类型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安全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安全防范措施较基本到位,但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受设计、施工、维护、管理和生产作业环境条件及其它影响,各生产系统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危险因素。矿山、选场、尾矿库、库房等主要生产作业场所,由于违章作业、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等因素,可能存在火灾、冒顶片帮、爆炸、尾矿库灾害、中毒窒息、水灾、机械伤害、触电、高空坠落、滑坡、塌陷、交通等事故。

  2、事故伤害程度

  发生事故后,可引起人员轻伤、重伤,甚至人身死亡事故。

  3、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场所或岗位

  (1)矿山井下采场、掘井、装运、电气设备等生产作业场所。

  (2)选场生产作业、尾矿库作业区。

  (4)库房(物资库、炸药库)、办公楼、住宿楼及生活区等。

  (5)厂内道路。

  (6)其它生产辅助场所。

  三、应急处置方案

  1、信息上报流程

  (1)分公司发生事故后要立即通过电话上报公司监控室、值班经理,简要汇报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人员受伤情况、处置情况、事故控制状况以及应急需求。

  (2)公司监控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做好事故报告记录,并立即向值班经理书面报告。

  (3)公司值班经理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报告情况立即组织当班值班人员赶往事故现场。

  (4)公司值班经理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处置控制情况,决定是否向总经理或董事长报告。

  (5)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管理规定和处置控制情况,决定是否向当地政府和安监局上报告,是否启动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行动程序

  (1)到现场后,听取事故单位现场处理负责人的事故应急处置情况汇报,指导事故现场处置工作。

  (2)根据现场处置情况,负责协调事故处置所需的人员、物资、车辆调配工作事项。

  (3)负责组织公司、分公司有关人员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或措施,积极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制止盲目指挥施救,避免人员伤害扩大。

  (4)负责事故伤员运送抢救工作,联系医院和救护车辆及时救护。

  3、注意事项

  (1)参加事故应急处置人员必须服从领导,统一指挥,积极参与应急处置行动。

  (2)进入现场的应急人员必须佩带相应的防护用品,分析判断现场的危险因素,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进行应急处置,不得盲目进入现场处置施救。

  (3)在现场处置中不得盲目指挥,必须按照制定的措施或方案进行指挥参与现场处置。

篇5:矿山建设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矿山建设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障公司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以及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处理,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我公司是取得矿山工程施工专业资质的单位,公司成立以来,主要从事香炉山矿区钨矿的地下开采。公司下设综合办公室、生产技术科、安全科、财务科、1—5坑口,拥有矿山各类工程技术人员18名,坑口各采场现有生产人员474人。生产人员分布情况如下:

  (1)一坑口(560标高)分:603中段南北共11个采场、610中段3个采场、620中段17个采场、108中段2个采场。采场共有风钻10台,每台风钻有风钻工2~3人,有出矿组8个,出矿工130人。月生产计划为19000吨左右。

  (2)二坑口(560)6个采场。采场共有风钻4台,每台风钻有风钻工2~3人,有出矿组4个,出矿工65人。月生产计划为10000吨左右。

  (3)三坑口(538)分:538北中段2个采场、575中段4个采场、597中段1个采场、600中段3个采场、610中段2个采场。采场共有风钻4台,每台风钻配有2~3名风钻工,有出矿组8个,出矿工73人。月生产计划11000吨左右。

  (4)四坑口(510)6个采场。采场共有风钻6台,每台风钻有风钻工2~3人,有出矿组8个,出矿工67人。月生产计划10000吨左右。

  (5)五坑口(620)分:620中段4个采场、610中段8个采场、600中段3个采场。采场共有风钻工7台,每台风钻配有风钻工2~3人,有出矿组14个,出矿工139人。月生产计划为20000吨左右。

  采矿方法为普通房柱法,爆破方式为浅孔爆破。采场空顶面积控制在400m2以内,采矿高度6m。目前,已形成采空区126万m3。

  本预案就是出于预防事故发生和在突发事故情况下开展应急救援之目的制定和出台的。

  二、预案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预案纳入江西省**钨业有限责任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范畴,并与其救援预案相呼应和衔接。

  2、本预案从生产安全事故前线救护组织机构、工作职责、人员分工、工作程序、抢险路线、通讯联络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抢险救护工作快速有效。

  3、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整个生产系统生产事故的现场救护工作。

  4、本预案在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事故的紧急情况下,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三、采掘作业危险性分析

  经过对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分析,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及生产实践,公司井下采掘施工易发安全事故种类主要为:爆破作业、粉尘吸入、炮烟中毒、触电、片邦、冒顶。

  防护措施:

  严格爆破作业规程,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完善井下通风系统,采取降尘、除尘措施,强化采掘技术指导,按设计要求严格控制采空区面积及预留矿柱位置、大小,加强采场、巷道“敲帮问顶”,实施日常性的安全检查和措施整改。

  其它: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各中段配备急救设备及药品。作业人员学会自救互救。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1、指挥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ZZ(董事会)联系电话:**

  副总指挥:ZZ(总经理)联系电话:**

  成员:公司全体员工

  指挥部的职责:

  负责预案的制定、修改、完善;

  负责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抢险救护过程的指挥、协调、调配及向上级报告,请求业主或外部救援的联络工作;

  负责与按启动后的命令发布和事故救援完毕后的解除工作。

  2、指挥部下设四个工作组:现场抢险救护组、医疗急救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

  (1)、现场抢险救护组

  组长:ZZ(生产副总)联系电话:1****

  副组长:ZZ(安全保卫总助)联系电话:1****

  成员:ZZ(各中段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副坑长、安全员、在场员工。

  职责:

  负责现场抢险救护具体措施制定及实施,监护抢险救护人员的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扩大;

  负责现场塌落、爆炸事故隐患源的排除及扑救工作;

  负责现场的保护和现场物资的临时处置工作;

  负责抢险救护人员的临时调配及召集工作;

  负责紧急情况下的道路管制和警戒,现场指挥车由总经理负责调配到位。

  (2)、医疗急救组

  组长:Z(公司行政副总)联系电话:****

  副组长:Z(**县**骨科医院院长) 1****

  成员:**县**骨科医院医生、护士、矿山医疗站

  职责:

  配备医疗现场急救车一辆,由医院院长负责车辆及司机的调配;

  负责本组人员的召集及主治、护理医务人员的调配;

  负责现场抢救医疗药品、器具、工具的配置;

  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及转移的工作以及伤员个人


资料的采集工作;

  负责现场抢救医务人员自身安全的监护。

  (3)、后勤保障组

  组长:ZZ(综合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 ***

  副组长:ZZ(财务会计)联系电话:1**

  成员:分管后勤副坑长、Z(采购员)、ZZ(材料员员)

  负责抢险过程中所需的物资材料、备品配件、工器具的供应运送及发放工作;

  负责后勤保障人员的召集及抢险中人身安全的监护;

  负责现场抢险过程中物资的看管及临时搬运处理;

  负责现场抢险过程中的照明、通讯;

  负责现场救护过程中所需的劳保用品的配置和发放;

  负责其他后勤供给工作。

  (4)、事故调查组

  组长:ZZ(分管安全副总)联系电话:***

  副组长:各中段负责人

  成员:专职安全员

  职责:

  负责事故的全面调查;

  负责参与现场抢险过程的安全措施制定及防止事故扩大措施的制定,并监督执行;

  负责事故报告及上报;

  负责事故调查材料归档。

  五、现场抢险抢救工作程序

  1、现场发生事故,发现人员必须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如有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重大事故的,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简要说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所需派抢险救护人员的情况等,同时组织抢险救护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救。

  2、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由总经理请示公司董事长启动本预案和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负责请求外援的联络工作。

  3、本预案启动后,由总指挥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各工作组组长,由各工作组组长通知本组的人员集合,同时通知相关单位的抢险救护队员到指定地点集合。

  4、参加抢险救护的全体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救护现场。

  六、紧急疏散及伤员护送线路

  紧急疏散地点及疏散后的最终集合地点:根据现场的严重情况,如有可能或已经发生事故尚存事故隐患的,指挥部要以抢救人员为主,立即组织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进行撤离,撤离地点要选择在安全地方。在管制区域内有管制区域负责人负责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安全紧急疏散撤离,并负责人员的安全工作。

  七、抢险救护工作措施

  1、如发生人员触电或炮烟中毒后显影进行就地救护,并立即联系制定救护医院做好中毒人员送抵后的及时抢救准备工作。

  2、如遇落石或机械伤害应先对伤害部位进行清洗、消毒、止血、包扎处理,一方面急送指定医院救护。

  八、通讯联络

  总指挥:Z***

  办公室:**内线:8058

  **办事处:**

  一坑口:(内线)8055

  二坑口:(内线)8052

  三坑口:(内线)8053

  四坑口:(内线)8057

  五坑口:**

  医院: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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