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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食品采购管理制度(5)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酒店食品采购管理制度(五)

  1.由仓管部根据餐饮部门需要,订出各类正常库存货物的月使用量,制定月度采购计划一式四份,交总经理审批,然后交采购部采购;

  2.当采购部接到总经理批同意的采购计划后,仓管部、食品采购组、采购部经理、总经理室各留一份备查,由仓管部根据食品部门的需求情况,定出各物资的最低库存量和最高库存量;

  3.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各类货物采取定期补给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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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防空办公室公物采购和管理制度

  防空办公室公物采购和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财物的管理,节约经费,降低成本,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公用物品是利用办公经费和业务经费所购置的办公用品及工作用品。

  二、采购物品要本着实际需要、适合使用、节约经费的原则,既要保证质量,又要价廉物美,有使用价值。

  三、采购物品应有计划,实行统一采购,专人负责。使用预算内资金,不能超支。

  四、采购物品前应先由相应科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应科负责人审核,并呈办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

  五、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物品必须按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实施政府采购。

  六、审批权限。采购物品100元以下由综合科审批;100元至1000元的呈分管财务副主任审批,1000元至3000元呈主任审批;3000元以上的采购由办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七、报销程序。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负责人签字协管财务副主任签字——办主任审批。

  八、统一保管。采购的物品如摄像机、照相机投影机、手提电脑等由综合科验收后集中统一保管,个人一般不保管公用物品。500元以上(含)属于固定资产,要报会计建立台账,登记造册。使用物品时,应先登记,才能领取。贵重物品的使用,使用者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办领导同意后方可领取使用。各科使用电脑、电话机及文件柜、沙发、办公台、饮水器等物品由后勤管理员验核后,报会计登记造册,由各科室妥善保管。

  九、固定资产和贵重物品的报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经综合科证实并经办领导同意后,送会计备案注销。

  十、凡属公用物品要妥善保管,注意防潮、防火、防盗,注意保养、维护、维修,确保公用物品不丢失,不损坏。

  十一、个人使用的公用物品,在工作变动时,应如数移交,经综合科验收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建立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办主任

  副组长:副主任

  成员:各科科长

  (一)办公用品采购小组

  小组长:综合科科长

  组员:出纳、文秘人员

  (二)工程采购小组

  小组长:工程科科长

  组员:会计、工程科人员

  (三)指挥通信采购小组

  小组长:业务科科长

  组员:负责指挥、通信业务人员各一名。

篇3:酒店采购管理制度(5)

  酒店采购管理制度(五)

  1、制定采购计划:

  (1)由酒店各部门根据每年物资的消耗率、损耗率和对第二年的预测,在每年年底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部审核;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并制定计划或报告财务部审核;

  (3)采购计划一式四份,自存一份,其它三份交财务部。

  2、审批采购计划:

  (1)财务部将各部门的采购计划和报告汇总,并进行审核;

  (2)财务部根据酒店本年的营业实绩、物资的消耗和损耗率、第二年的营业指标及营业预测做采购物资的预算;

  (3)将汇总的采购计划和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4)经批准的采购计划交财务总监监督实施,对计划外未经批准的采购要求,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

  3、物资采购:

  (1)采购员根据核准的采购计划,按照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适时进行采购,以保证及时供应。

  (2)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根据核准的计划可向有关的工厂、酒店、商店签订长期的供货协议,以保证物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品种和供货要求。

  (3)餐饮部用的食品、餐料、油味料、酒、饮品等等,由行政总厨、大厨或宴会部下单采购部,采购人员要按计划或下单进行采购,以保证供应。

  (4)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有关部门经理批准后可进行采购,以保证需用。

  4、物资验收入库:

  (1)无论是直拨还是入库的采购物资都必须经仓管员验收;

  (2)仓管员验收是根据订货的样板,按质按量对发票验收。验收完后要在发票上签名或发给验收单,然后需直拨的按手续直拨,需入库的按规定入库。

  5、报销及付款:

  (1)付款:

  ①采购员采购的大宗物资的付款要经财务总监审核,经确认批准后方可付款;

  ②支票结帐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员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支票,若由采购员领空白支票与对方结帐,金额必须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③按酒店财务制度,付款**元以上者要使用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结款,**元以下者可支付现款。 ④超过30元要求付现金者,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查批准后方可付款,但现金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

  (2)报销:

  ①采购员报销必须凭验收员签字的发票连同验收单,经出纳审核是否经批准或在计划预算内,核准后方可给予报销。

  ②采购员若向个体户购买商品,可通过税务部门开票,因急需而卖方又无发票者,应由卖方写出售货证明并签名盖章,有采购员两人以上的证明,及验收员的验收证明,经部门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后方可给予报销。

篇4: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管理制度(4)

  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四)

  (一)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料。

  (四)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同时要让货主填写采购回执单,并做好采购记录,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采购食品,必须向货主索要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六)食品采购回来,要经2人以上验收,并有验收记录。

  (七)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凡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5类食品必须具有市场准入标志,认准“QS”标志。严防不合格食品、劣质食品。

  (八)采购肉类、禽类、水产类食品必须新鲜,不采购变质食品。

篇5: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制度和程序

  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制度和程序

  第一条 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但是尚未列入《新沂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目录》的抗菌药物,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单次临时购药申请,用药量只限一份量采购。

  第二条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由临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备案。

  第三条 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第四条 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或全院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5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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