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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大分校区集中配送范围配送时间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师大分校区集中配送范围及配送时间的规定

  根据《杭师院后勤发展总公司配送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下沙校区启用后的实际情况,经总公司办公会议同意,配送中心就现阶段集中配送范围及时间等作如下规定:

  一、配送范围的规定

  1、饮食服务公司所需的餐饮原材料(不包括熟食品,即不需再进行加工可直接进口的)、燃料、低值易耗品等由公司集中申购,各餐厅所需的早餐补充品种(包括面条、年糕)和接待用的荤素菜的零星采购由各餐厅自行组织采购;

  2、住宿服务公司所需的床上用品、家具、客房服务用品、低值易耗品等由公司集中申购;

  3、商贸服务公司所需食品由公司自行组织采购,配送中心应加强对食品的监督和检查;

  4、物业管理公司所需的维修材料、工具、用具、纸张、低值易耗品等由公司集中申购;绿化苗木、农药、文印耗材、零星纸张、应急抢修材料等由物业管理公司自行组织采购;

  5、总公司层面的设备、劳保用品、办公用品、职工福利、低值易耗品等;

  6、总公司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职工福利由各公司自行组织采购;

  7、凡属由各部门自行组织采购的物品,须经配送中心统一核算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配送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可经总公司同意后调整集中配送范围。

  二、预定时间和方式规定

  1、餐厅所需原材料提前一天预定,时间在每天下午5点前,其它物品和其他部门的所需物品提前三天预定;

  2、一律采用书面形式报单,谢绝电话报单;

  3、下沙校区因路线较远,尽可能集中时间定购。

  三、餐饮原材料采购时间为

  1、每周二、五采购干货、水果;

  2、每周一、四采购箱装类禽、畜副产品;

  3、每周三采购低值易耗品。

  四、申购、验收规定

  1、各公司的申购定单必须注明规格、质量、数量要求;

  2、各公司在验收时必须按定单要求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再在发票或送货单上签字;

  3、经验收签字后的货物原则上不予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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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饮食公司配送中心考勤规定

  饮食公司配送中心考勤规定

  一、考勤范围:中心所有在册员工。

  二、考勤原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

  三、考勤内容:上班制度,请假制度。

  四、违章处理规定:

  1、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违者每十分钟计一次,每次扣5元,累计三次作一天事假处理;

  2、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做私事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按迟到、早退同等处理,擅自离岗超过30分钟,作事假一天处理;

  3、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总公司、中心的会议和学习,违者按迟到、早退处理;

  五、病、事假扣奖规定:

  1、病假:病假一天扣当月奖金的2%,当月累计病假超过7天(不含7天,不含节假日)扣当月奖金的全部,全年奖每天扣10元(扣完为止);

  2、事假:事假一天扣当奖金的6%,当月累计事假超过4天(不含4天,不含节假日),扣当月奖金的全部,全年奖每天扣30元,扣完为止;

  3、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奖金,扣全年奖100元,旷工2天及以上者。作停岗处理;

  4、其他:婚、丧、产、哺乳假等假期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请假规定:

  1、病假:请病假必须持院卫生所或指定医院的有效证明,经中心领导同意后,并交代好有关工作方可准假。患急病可通过其他人或电话请假,上班后凭有效证明再补手续。

  2、事假:原则上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要请假,应提交书面的请假条,说明原委,经中心领导批准,并交代好有关工作方可请假。一天内由主管领导批准,二天内由主管副总批准,三天内由总经理批准。

  3、婚、丧、产、哺乳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4、凡违反以上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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