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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财务科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人民医院财务科会计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一、医院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专业核算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医院经济业务活动、资金运动情况的重要证明。

  二、医院会计档案工作,要接受卫生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医院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会部门按照归档要求,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终结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二年,期满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医院档案部门保管。

  四、医院财务部门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保密措施。

  五、借阅会计档案必须有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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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人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一、对未归档会计资料进行日常管理。

  (一)要求对各岗位记帐凭证的编号、整理、装订等,提出规范化要求。

  (二)每月终了,要整理各个岗位的会计凭证和资料,集中保管。

  (三)年终办完决算后,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全年的会计资料收集齐全,并做好整理、装订、编号登记、分类及归档等工作。

  二、进行会计档案的管理。

  (一)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凡属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有关人员需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同意,并登记调阅档案名称、日期、调档人单位和姓名、调档的事由及归还日期等。

  (二)负责以保存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销毁工作。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由财会部门会同档案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共同鉴定,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单位领导指定档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督,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以便备查。

  (三)会计档案销毁前,对本单位认为重要的会计资料,应复印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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