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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支付中心资金支付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国库支付中心资金支付程序

  第一条 财政统发工资支出程序

  1、预算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工资调整审批表及相关审批资料送工资统发组;

  2、工资统发组审核工资变动资料,计算应发工资并代扣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等款项,汇总形成财政统发工资汇总表、代扣款项明细表、工资发放明细表;

  3、每月6日编制预算单位工资支出分月用款计划提交财政业务股室审批;

  4、每月8日支付组签发《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附工资明细,提交代理银行;

  5、每月10日代理银行将工资划转到个人工资账户;

  6、每月11日,系统管理员向政府内网发送机关职工个人工资信息明细;向单位会计传送当月工资表及工资汇总表;

  7、每月15—20日,办理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缴款事项。

  第二条 其他人员支出程序

  1、支付给个人的加班费、福利费、奖励金、托幼管理费、个人劳务费、救助救济费、抚恤金、助学金、义务兵优待金等,单位向受理组提供收款人银行卡卡号、支付明细表,填写《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

  2、受理组审核支付凭证要素,录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提交支付组 ;

  3、支付组审定收款人、付款金额,向代理银行签发《财政直接支付凭证》;

  4、代理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专柜将资金直接支付到个人账户。

  第三条 公用支出程序

  1、基本公用支出程序:

  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通信费、取暖费、租赁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汽车修理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费、办公设施零星维护维修等公用支出,预算单位提供收款人收款凭据,并附收款单位确认的单位全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填写《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受理组审核支付凭证要素,录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支付组审定收款人、付款金额,签发《财政直接支付凭证》;代理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专柜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单位银行账户。

  2、公务卡支付还款程序: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持卡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公务支出,必须取得原始发票和银行卡消费凭证,并在支出当月回单位财务室办理还款手续。单位财务人员按规定审核公务卡结算票据,按要求填写《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公务卡支出报销还款明细,报单位财务负责人批准。单位财务人员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前5日到支付中心集中支付组报账还款,集中支付组通过系统审定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履行公用支出程序,将金额直接支付至指定的公务卡账户。单位应当加强公务卡公务支出的监督管理。

  3、工程项目资金支付程序:

  单位填写《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附施工合同、收款凭据、《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施工单位全称、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工程结算需提供审计报告,支付中心集中支付组审核支出内容和相关支出要素,签发《财政直接支付凭证》;代理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专柜依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将工程款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银行账户,代征工程税款直接划至代缴专户。

  4、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

  单位填写《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附采购合同、《采购资金付款通知书》、原始发票、验货合格书,达到固定资产的需提供固定资产登记卡片,支付中心集中支付组审核支出内容和相关支出要素,签发《财政直接支付凭证》,代理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专柜依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将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至供应商或服务商银行账户。

  5、其他项目资金支付程序:

  其他项目资金包括:科技研发资金、对企事业单位补贴等,单位向支付中心提供专项资金支付审批文件、收款凭据、收款单位全称、www.pmceo.com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执行支付转账程序,资金直接支付至收款单位。

  第四条 代管资金支付程序:

  预算单位根据单位往来资金用途,填写《报账单》并附相关支付票据向代管资金核算组申请办理支付业务,代管资金核算组审核支付业务并开具资金支付令,出纳复核付款。

  第五条 国库集中支付与单位会计核算衔接程序:

  支付中心审核办理完预算单位支付业务后,在《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加盖受理人、审核人、支付人印章,在所附原始单据上加盖“已受理”专章,原始票据及签发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一并退给单位报账员,并履行票据传递移交签字手续,报账员将报账资料送单位财务室进行会计核算。每月


底支付中心向单位会计提供《预算计划支出结余表》、《财政代管单位资金收支明细表》,进行会计对账,并履行报表传递核对签字程序,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与单位会计核算的有效衔接。

编辑:www.pmceo.Com

篇2:国库支付中心资金出纳组会计主管岗位工作职责

  国库支付中心资金出纳组会计主管岗位职责

  在总会计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直接对总会计负责。

  1、组织本核算组的会计工作,执行大厅的电算化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完整。

  2、负责与财政局的资金结算和上缴各类政府非税收入。

  3、保管核算单位财务印鉴,负责签发支票的审核和用印。

  4、复核收、付款令,及时准确划转各类款项。

  5、完成核算中心、国库、代理银行各账户的对账、清算工作。

  6、掌握各单位资金收支状况,审核资金收支日报表。

  7、负责保管本年度及上两年度的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后移交区档案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国库支付中心资金会计岗位工作职责

  国库支付中心资金会计岗位职责

  1、依据收付款令收付各类款项,签发支票,办理电汇并登记银行、现金日记账。

  2、管理核算单位的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并根据支票领用单、现金借款单,登记并办理支票、现金领取业务。

  3.对发出的支票、现金进行催交和收回。

  4.编制银行存款、现金日报表。

  5.定期与开户银行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协助主管会计做好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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