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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校园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09

  大学校园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1、中心财务由集团财务部统一管理,中心的各种收入必须开据盖有财务处或集团专用章的票据,支付现金必须经领导批准、财务人员审核、经手人签字方可后支付,严禁白条冲抵;

  2、所有款项如数上交集团财务部,任何人不得坐支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等;

  3、外聘人员工资每月由专人负责上报中心主任核查,核查无误后由财务人员上报集团财务部,发放到员工个人工资卡中;

  4、职工加班费等,由各部门管理人员上报中心,经主任审定签字后,由财务人员上报集团财务部,随个人月工资一块发放,发放到员工个人工资卡中;

  5、各项计划内经费的开支,部门上报计划,经主任审定后方可实施。报帐时必须做到票物相符,手续齐全,经主任签字后方可报帐;

  6、各种票据资料、账本财务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按月搞好财务收支报表;

  7、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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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M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M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为了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财经政策,而制定的财务制度如下:

  1、细制财务和财务决算方面的制度.计划的钢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先收后支、留有余地的原则,不得安排赤字预算.

  2、预算管理制度。学校教育事业资的预织管理,包括国家对学校的管理和学校内部的预算管理两部分。

  3、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4、收费标准管理制度.学校的收费标准严格按国家有关部门制订。

  5、费用开支标准管理制度.学校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凡是国家有关规定的,在政策和财力允许范围内,根据各项业务工作需要,拟订学校的开支标准,做到既能解决实际困难,又有利于加强对费用的控制.

  6、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学校的财产物资是货币资金的转化形态.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是提高投资的效果的关键。财产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7、专控商品审批管理制度.学校因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需要而购量按国家规定属专控商品范围的物品,应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符合有关专控商品购置的制度.

  8、工资基金管理制度.学校工资基金范围:凡发给职工个人的劳动报酬,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等,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属于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组成范围的,应纳入工资基金范围之内,进行管理,建立工资基金专户,按计划开支。

  9、资金结算管理制度.学校资金结算,凡支付现金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银行规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见办理转帐结算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结算纪律的有关制度.这些制度统称为资金结算制度.

  10、收据和发票管理制度.学校的收据和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和法定依据.对于收据和发票的购买、领用、结算及作废处理,也应建立适当的管理制订制度。

  11、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学校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学校资金活动的历史证明资料.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分级或分类管理及立卷、整理、调阅、交接、销毁等而建立的管理制度.

篇3:大区各商务网各地办事处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国际南方大区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关于大区各商务网各地办事处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1、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国际南方大区各商务网在南方大区范围内设立的办事处(不包括在北京、上海设立的平台)

  2、目的:基于南方大区业务向周边地区或二级城市快速扩张的要求,为更有效地规范各办事处日常财务及财务管理行为,以达到高效率、低成本快速扩张的目的

  3、附则:本制度应在"办事处"的实际运营中不断补充并完善,现执行中遇有规定不到之处,相关人员应本着尽职尽则的精神予以弥补

  4、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在**国际南方大区财务中心

  细则

  1、合同管理

  1)各办事处业务部使用派出地公司的业务合同,以派出地法律部的合同编号确认,加盖派出地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对外签订的合同须一式三份,即一份为客户方,一份业务部门存档,一份公司财务部存档。

  2)各办事处相关合同由当地主管安排专人录入合同库录。

  3)各办事处业务主管应设置合同登记手册,详细记录业务合同的使用及回收情况,领用合同必须有领用人的亲笔签字,作废合同要全部联次完整交回法律部。

  2、发票管理

  1)据合同开具派出地公司发票;不允许不签定合同即开具发票。

  2)每月初办事处主管人员到财务部领取发票,填写发票领用表并签字,丢失空白发票的处理。

  3)业务人员填写好完整的零星开票通知单,经相应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到业务主管处开具发票,领用发票时须填写《办事处发票领用表》,每月需即时核对相关发票及款项的回收情况,并填写相关报表。

  4)当天领出发票未收回款项的,当天必须将发票交办事处相关主管人员,再次收款时再在主管处办理领用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须将发票留在客户处的2000元以下在征得办事处主管人员同意后,须填写发票回执由客户签字;2000元以上的必须加盖客户公章,违反以上规定者,处以发票金额的10%的罚款。

  3、业务回款管理

  1)事处业务回款由业务人员在当天下班前交当地办事处主管人员,主管人员在签收后登记入业务回款登记册上,此登记册应妥善保管。

  2)业务人员收到款项时当天下班前填写支票回收登记表,交相关主管人员签字确认,支票/现金回收登记表第一联连同相关银行票据由主管转交公司财务部,第二联交总部业务部门留存,第三联由主管保管,第四联由业务人员自己留档,以上四联应每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3)上述款项中的现金部分由相关主管人员直接到银行汇款给派出公司的帐户,支票收入在支票有效期内前3天交回财务部。所收到的现金必须全额按时汇入银行,严禁坐支(即收到现金后直接支出),一经发现将每次罚款500元直至开除。

  4)每周末(或必要时)及未回款截款前主管人员应将已收到款项填写好一式三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附相关银行票据)后交财务出纳处,出纳在核查相关单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后签字确认,确认后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第一联交会计作为凭证附件用,第二联交款人员自己留档作为已移交相关手续的依据,第三联由出纳保管备查。

  5)每月13日下班前主管人员应将所有已收到的款项全额存入银行并将有银行盖章的汇款底联传真给财务部,财务部将依据银行盖章日期确认回款。凡在13日之后的汇款均算作未回款。

  4、其他管理

  1)工资、福利、劳保、个人所得税、日常办公费等费用,直接由派出地地财务核算。每月初由主管人员向财务借当月备用金(附事业部总经理审批签字的开支计划明细),月底前报销当月所有支出。所有公司款项不能与个人款项混淆,如有公私不分、帐务不清,罚款300元,直至开除。

  2)按照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以上涉及到有关档案及票据资料的保管期限应不少于5年。

  3)办事处主管人员交接时务必交接相关财务资料,事业部总经理监交时一定在确保相关财务资料交接完全后再在监交人处签字。

  相关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办事处发票领用表》,《业务回款登记册》;装订成册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第二联及其他相关报表。

篇4:绿航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绿航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了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财务行为,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完整,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锦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及各所属部门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资金核算,必须通过财务反映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二条 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部门工作职责和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条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纪律、法规、财经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银行以及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 帐薄、报表。

  第五条 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对外提供有关财务数据。

  第六条 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正确规范地填制凭证、续,由财务部经理或集团公司审计人员负责监交。

  第七条 现金使用范围及库存现金管理。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下设会计室、出纳室。

  第九条 财务部设财务经理、财务副经理、会计出纳及银行信贷员。

  1、支付员工的工资、补贴、劳保福利。

  2、支付职工出差的旅差费。

  3、支付个人其它劳动报酬。

  4、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5、财务部门应根据现金支出量多少,合理提取现金。

  6、公司的现金收入应在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采取防盗措施妥善保管,次日送存银行。

  7、严格执行银行有关库存现金存放限额,不得违反规定。

  第十条 现金使用规定

  1、未经公司领导或财务部批准,不得向外部单位出借现金。

  2、不准利用单位的银行账户与其他单位支付或存取兑换现金。

  3、不准将公款、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所。

  4、不准私自挪用现金打“白条 ”顶替库存现金。

  5、不准垫支现金。

  第十一条 财务审签程序

  1、公司财务支出一律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签的办法。

  2、各部门报支的费用,要由部门经理审核,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部经理和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方可报销。

  3、总经理有事外出,由总经理授权委托的副总经理审签,总经理回来后补签。

  4、对于一次性付款的采购合同,经办人将合同经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门付款。

  5、对于分次付款的采购合同,经办人需填制“申请付款单”,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门付款。

  第十二条 现金、核算、清查的管理

  1、出纳必须以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收支现金,现金须当面点清、识别真伪。现金结算业务结束后,应在原始凭证上逐一加盖有日期的“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日期必须准确。

  2、未经总经理批准,出纳员不得擅自将现金转借或支出,同时出纳员有权拒付未经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的各种支出或借款。

  3、出纳员对现金要日结日清,登记现金日记账时,账款要逐日核对,如有不符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财务经理。

  4、财务经理根据要求对出纳员的现金日记账和库存现金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出纳员付款要查核帐薄往来、单据签字情况,发票所列金额等内容,并及时将收支单据编制记账凭证,不得库存或滞留。

  6、出纳员到银行提取或送存大额现金,须公司派车或有人同行。

  第十三条 公司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各种生产用、行政用的办公资产和其它资产。

  第十四条 公司要建立健全各项资产的管理制度,对资产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和盘点,防止资产的流失。

  第十五条 公司资产对外投资、联营、处置,必须经过总经理同意签批,方可进行办理。

  第十六条 公司的各项应收账款,要指定专人负责登记,每笔往来款项都须有明确责任人,要经常督促责任人清理应收账款,回笼资金。

  第十七条 资产的新增、购置、调拨、转让、变卖的计价,严格按照《会计法》《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必须定期对公司资产和产成品、备品备件库存情况进行盘点,出现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详实填写资产盘盈盘亏清查表,报总经理并及时做出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 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计提折旧费。

  第二十条 公司的各项预付账款,往来会计要经常督促经办人,及时索回相应发票,以使资产或费用与相应的会计期间配比。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各项开支应贯彻精打细算,量入为出的原则,按


计划预算从严控制,建立和完善内部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第二十二条 强财务审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加强产品成本的基础管理,规范成本核算规则。

  第二十四条 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月份成本费用计划,每月进行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费用开支标准和范围,加一次成本费用完成情况分析和考核,积极开展目标成本管理工作,努力降低成本。

  第二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要定期向公司主要领导提供财务分析报告,全面反映经营活动及其效果,切实发挥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第二十六条 财务分析报告应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生产经营状况、成本费用、产品库存、应收应付帐款、销售收入、利润及负债等进行详细的诠释。

  第二十七条 财务部在十二月中旬前应编制出公司下年度财对现行财务管理制度有缺陷需改进的地方提出建根据分析结合具体情况,对企业生产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财务计划并报有关领导审查,经董事长同意下达。

  第三十条 编制财务计划,要力求缩短计划与实际的差距,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计算准确,内容完整。

  第三十一条 根据生产情况,做出公司年、季、月度资金支出计划和销售款回收计划,督促销售部门及时催收销售款。

  第三十二条 工程项目的需要。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一律实行申请、审批公司要积极筹措、运用和管理好各类资金,保证手续,财务部对经总经理批准支付的款项,予以办理付款手续;对未经申报及申报后未经总经理批准的款项,财务部应予以拒付。

  第三十四条 对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应严格管理和控制。从材料设备采购、日常开支到工程预算,应进行全过程管理和控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不得超标准支付工程款项。

  第三十五条 支付材料、设备、工程承包、劳务等方面合同款时,应严格核对合同款项及金额后予以支付。

  第三十六条 协助、配合销售部门准确制定和及时调整销售价格、租赁价格,严格按定价进行核算。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办理,有关条 款如有与国家财务制度相抵触,应以国家制度为标准。

篇5:X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某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做好各项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检查工作,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资产,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国家制定的其他财经法规政策及制度。

  第二章 财务计划

  二、财务计划编制原则

  1、编制财务计划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以确保完成公司生产经营计划为编制依据,从企业客观实际出发,本着积极、合理、有效的原则进行编制。

  2、财务计划编制的方法及预测手段要充分体现科学性。

  三、财务计划编制内容

  1、年度计划。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市场预测等有关资料,通过对销售收、生产成本、间接费用、投资收益、利税指标的平衡,编制利润计划;以提高资金利用率、加速资金周围为目的,编制资金收支计划;以压缩支出、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编制各项成本、费用开支计划。

  2、季度计划。在确保完成年度财务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季度经营计划和有关资料,编制季度的收入、利税、资金及各项成本费用计划。

  3、年度财务计划应上年度末编制,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季度财务计划应在上季度末编制,经理会研究后执行。

  第三章 流动资产

  一、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种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存货、待摊费用等。

  二、货币资金的管理

  1、出纳员和会计人员不能一人兼任,出纳不得编制现金收计记帐凭证。一切现金收付、货款结算、费用的开支,必须依据佥的原始凭证,并由经手人和有关领导审核签字,由主管会计审核无误后编制会计记帐凭证,办理收付手续。要按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结出生当日现金余额,与库存现金核对,做到帐款相符、帐帐相符。严禁白条抵库,不得外借或挪用现金。

  2、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发货票及收款收据等各种票据,必须有专人保存,建立票据发放、回收手续,设置备查帐。发出时登记票据号码、日期等相关数据。按期清理并注销登记。严禁发放空白发票和转借银行帐户。支票丢失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财务专用章 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要由专人分别保管。并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

  3、依据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及时编制银行存款收付记帐凭证,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每日结出银行存款余额,月末做到帐帐相符,每月初必须依据银行对帐单逐笔核对上月银行存款发生额,根据未达帐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跨月的未达帐项,进行逐笔及时清理。

  4、各职能部门请款和转帐时,必须根据年度财务计划和签定合同、协议,填制管理费用、生产费用审批表或持正式发票,经分管领导和总会计师签字后,到财务部办理支付手续。没有列入财务计划的项目开支,有关部门必须以书面形成费用开支申请报告,或持有相关资料,经总会计师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三、存货的管理

  1、存货是指企业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协作件及库存商品等。

  2、存货必须实行实物负责制,确定责任人,并建立总帐、二级帐、明细帐、库存保管收和一整套存货核算管理制度。存货要定期盘点,其盘盈、、盘亏、毁损的净收益或损失,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核销。存货毁损的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3、存货要建立严格入库、出库、保管手续和制度。存货出入库必须有合法出入库凭证。

  4、低值易耗品和周转使用的包装物等,在领用时实行一次摊销法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5、使用部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建立低值易耗品实物保管明细帐、台帐和卡片,定期检查,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四章 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施工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通讯设备、计算机等。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折旧、修理、盘盈盘亏、毁损

  1、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编制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严格执行。购置前填报固定资产购置申报表。财务部门按审批意见办理有关手续。无年度计划的固定资产购置,原则上一律不予审批。

  2、固定资产折旧统一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最低(增加)使用年限和5%(增加)残值率(增加),采用单项折旧法计算折旧额,按月计提,计入相关费用,当月购置的次月计提。企业不能随意改变折旧方法,不能任意提高或降低折旧率。

  3、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发生时计入当期成本、费用。若修理费用数额较大,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的20%以上,或经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两年以上,或改变用途的,要作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资产尚未提足折旧的,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资产已提足折旧的,可做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4、对各类固定资产必须做到帐、卡、物一致并定期盘点。企业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进行相关财务处理;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5、固定资产增、减、调动,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调动手续及帐簿登记工作。

  6、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亏、毁损的净损失,计入当期。

  第五章 债权与债务

  一、应收帐款管理

  1、应收帐款是企业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时,由于不能及时结清,应向单位或个人收取的短期债权。

  2、要依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应收帐款挂帐处理,不能任意形成应收帐款,应收帐款应按单位、个人登记帐簿。

  3、应收帐款必须按时清理,责任到人,防止呆死帐发生。

  4、按规定计提坏帐准备金,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不计提坏帐损失的,计入当期费用。但应按照规定程序报审批后,再作帐务处理。

  二、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1、其他应收款是指对其他单位或个人除应收帐款、内部往来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和暂付款项。

  2、企业按规定建立单位和个人明细帐,不能及时报销的各种借款、保证金等必须挂帐处理。

  3、本市其他应收款应在十日内清理,汇往外埠的其他应收款应在一个月内清理。

  4、财务人员应定期督促借款人及时清理其他应收款。对不及时清理,长期无故挂帐的,财务人员有权暂停其以后支款并从其工资中扣减,以杜绝呆死帐发生。

  三、应付帐款管理

  1、应付帐款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购买材料、商品等物资或接受劳务等而发生的尚未结清的债务。

  2、企业要按合同、协议、工程决算书中的具体金额在取得佥的原始凭证后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和相关明细的核算。

  3、企业要经常与对方企业进行应付应收款余额的核对。对因债权单位已被撤销或其他原因造成无需支付的帐款,在报审批准后,视同企业的额外收入,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四、其他应付款管理

  1、其他应付款是企业发生除应付帐款以外的其他应付、暂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2、企业应按单位或个人建立明细帐核算。

  3、要按期进行其他应付款的核对工作,对长期挂帐未付的应付款要及时进行处理。

  五、对外融资管理

  1、对外融资是指企业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筹措所需资金而进行的一系列财务活动。

  2、申请贷款请示报告被批准后,应对资产抵押、信用担保进行审查。

  3、要按各催贷款银行建立明细帐核算,对贷款期限、利率详细记载。

  4、原则上不准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特殊情况下,需为企业提供担保时,要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5、在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前,必须对所担保企业的经营状况、还贷能力做也详细的调查,以确定该企业的信用等级水平。对AAA级以下的企业不能提供担保,以减少财务风险。对可以提供担保的企业,应要求该企业提供金额相等的反担保。

  第六章 对外投资

  一、对外投资是指企业为获得短期或长期收益,以现实、实物、无形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方式,向公司以外其他企业进行的投资,包括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二、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时,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三、所有投资项目,须形成书面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确定项目责任部门的权责和考核办法。

  四、严格控制股票、债券、期货等风险投资。进行此类投资,必须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责成专人负责。

  五、以现金等货币方式对外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商品及原材料等实物进行投资的,按照评估后确诊的价值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额。确定的价值与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六、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息、利润和股利,扣除分担的亏损后计入投资收益,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或补交所得税。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没有控制权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而变动;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被投资企业增加或减少的净资产中所拥有或分担的数额,做为企业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同时增加或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并且在企业被投资单位实际分得股利或利润时,相应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

  七、企业不得将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被罚没的财物、各项罚款、赞助馈赠支出列入成本费用支出。

  八、企业根据其生产经营的特点、生产经营的组织类型和成本管理要求,自行确定成本核算方法,成本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成本核算应按月进行。

  九、企业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将本期支付的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成本费用。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成本费用。本期尚未付担应用本期负担的成本费用。

  第七章 无形资产与递延资产

  一、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无形资产从开始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二、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及其他待摊的费用等。递延资产的摊销按不少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用。

  第八章 成本与费用

  一、企业在工种施工、提供劳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推行定额成本和目标成本管理。合理制定各项费用计划及定额用。企业要制定适用的成本核算、管理和分析制度,进行费用定额控制。

  二、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准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准挤占和乱摊成本。

  三、企业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直接工资、直接材料、商品进价以及其他各项直接支出,直接计入生产经营成本。企业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应进行分配计入生产经营成本。

  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直接计入损益。

  第九章 营业收入

  一、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营业务中实现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二、企业应按下述规定确认营业收入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帐,计入损益。

  1、销售商品的收入应于商品已经发出、商品的所有权已由卖方转移买方,收到贷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证据时,确认营业收实现。

  2、长期合同工程(指一年以上),应按完成合同法或完工百分比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三、企业实现的营业收入,应按实现价款记帐。企业当期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论是属于本期还是以前期间销售的,都应当冲减当期营业收。

  四、企业各项营业收入,应当分别核算,在利润表中按主营业务收、其他业务收入分项反映,同时经营几种主营业务的企业,应将每种基本业务的营业收支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中分别列示。企业本月实现的营业收入,应全部记入本月帐内,并按配比的原则结转本月营业收入有关的营业成本、税金、费用。

  第十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

  一、企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企业应当按月计算利润。

  二、企业实现的利润,应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不超过规定的弥补期限内之内),按照国家税收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按照规定,企业所得税利润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指超过用所得税前的利润抵补亏损的期限后,仍未补足的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经董事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支付股东股利。

  三、盈余公积可以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企业法宝的盈余公积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确25%,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

  一、公司按照《会计法》、"两则"和《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要求,定期向有关政府部门、股东会、董事会、债权人及其他与企业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二、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要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严禁》弄虚作假。

  三、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构成,上报会计报表必须附财务情况说明书。

  四、会计报表附注要对下列事项予以说明:企业已抵押的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会计政策的变化;会计的方法变更及产生的影响等。

  五、企业总结、考核、评价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

  六、按季度、半年、全年进行财务分析。分析内容主要有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资产负债资金运用、现金流量、存货、债权债务清理、费用开支、利润等计划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及原因、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财务工作的安排。

  第十二章 财务基础工作

  一、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二、必须加强对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

  三、加强企业会计电算化工作,坚持做好对财务人员的电算化知识培训,加强计算机网络管理和规范化操作管理,不断提高运用微机参与财务管理的能力。

  四、财务人员调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五、对财务人员要进行政策,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财务人员必须参加由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班。培训结果与财务人员的考评、聘任结合起来。

  第十三章 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2倍:

  1、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2、利用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的;

  3、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4、其他违反财务制度应予以处罚的。

  5、

  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与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责任人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2、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3、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混乱的;

  4、在工作范围内严惩失职、非法谋私、泄露秘密,贪污挪用公款的;

  5、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的,应当予辞退、开除。

  第十四章 附则

  一、本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遇与国家有关规定发生冲突之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自通过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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