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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区内部(代理)收入、成本的核算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0-26

  **国际南方大区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关于内部(代理)收入、成本的核算制度

  总则

  1、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国际南方大区各商务网在集团内部互相代理业务的收入、成本的结算 确认;

  2、目的: 基于各分子公司在业务上互相依存、互利互惠的需要,为更有效地规范各公司关于内部收入、 成 本的日常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行为,以更好的发挥集团的规模优势

  3、释义:内部收入:是指**集团总部或其他分公司受客户的委托在我公司的网刊上刊登广告而产生的收 入,核心在于广告刊登在我公司的网刊上,集团总部或其他分公司是我们的客户;

  代理收入(类似内部收入):是指集团内部各分公司之间签定协议委托对方代理招商,取得收入后以一定比例分成;

  各地版收入(其实是外部收入):是指受客户的委托在集团内部其他分子公司的网刊上刊登广告而产生的收入,核心在于广告刊登在外地公司的网刊上 ;

  内部成本(外地网刊成本):是指受本公司所在地客户的委托在集团内部其他分子公司的网刊上刊登广告而需要付给其他分公司的成本,核心在于广告刊登在外地公司的网刊上

  4、附则:本制度应在实际运营中不断补充并完善,实际执行中遇有规定不到之处,相关人员应本着尽职尽则的精神予以弥补

  5、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在**国际南方大区财务中心

  细则

  1、流水核定依据

  内部收入:以分子公司相互之间签定的《**集团内部业务定单》为依据确认部门收入,此部分收入在部门流水表中体现并备注内部收入,为避免重复纳税此部分收入不在上刊地公司的会计帐上核算而在招商地公司的会计帐上核算,此部分收入同时单独在《内部收入、成本明细表》中体现。

  代理收入(类似内部收入):以分子公司相互之间签定的《**集团内部代理收入成本结转表》为依据确认部门收入,此部分收入不在部门流水表中体现,为避免重复纳税,发票由招商地公司全额开具,亦不在上刊地公司的会计帐上核算而在招商地公司的会计帐上核算,此部分收入单独报送《代理收入明细表》并在备注栏内标明"代理收入"字样。

  各地版收入(其实是外部收入):依据合同上刊等相关手续确认收入,此部分收入应在流水报表中报送,报流水时应在流水表备注栏内标明"各地版收入"字样。

  注:作为内部收入和各地版收入的差别在于,内部收入的客户为**集团内部的其他分公司,而各地版收入的客户是外部客户

  内部成本(外地网刊成本):依据分子公司相互之间签定的《**集团内部业务定单》为依据确认部门内部成本,此部分成本应单独报送《内部收入、成本明细表》并在备注栏内标明"内部成本"字样,此部分成本亦不记入本地会计帐而只记入《成本核算表》中。

  2、发票管理

  内部收入:依据合同上刊等相关手续在招商地公司开具发票,上刊地公司不再开具发票。

  代理收入(类似内部收入):依据合同上刊等相关手续在招商地公司开具发票,上刊地公司不再开具发票。

  各地版收入(其实是外部收入):依据合同上刊等相关手续在招商地公司开具发票,上刊地公司不再开具发票。

  内部成本(外地网刊成本):分公司之间不再开具发票。

  3、业务回款管理

  内部收入:此部分业务款项在每季度末,分部门互抵后以往来款的形式结算。

  代理收入(类似内部收入):此部分业务款项在每季度末,分部门互抵后以往来款的形式结算。

  各地版收入(其实是外部收入):此部分业务款项在每季度末,分部门互抵后以往来款的形式结算。

  内部成本(外地网刊成本):此部分业务款项在每季度末,分部门互抵后以往来款的形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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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天安地产成本核算制度

  安永地产成本核算制度

  成本核算是会计核算的核心内容,为贯彻经济性原则,努力降低成本,强化成本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成本核算对象

  成本核算对象就是开发项目。

  2.成本核算的方法

  采用品种法进行核算。品种法是指按照产品品种归集生产费用来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在只有一种产品的情况下,全部费用都是生产该种产品的直接费用。在有几种产品的情况下,归集费用后对间接费用作适当分配即可计算出各种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3.成本核算的程序

  直接按开发项目设成本计算单,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基建安装工程费属于直接费用,直接分项目计入“开发成本”科目。

  应由各开发项目负担的间接费用,应先在各开发项目和公共项目归集,月底按一定标准进行分摊结转。

  4.成本分析

  正确划分进入成本费用的界限:计入成本费用的支出范围,大致如下: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固定资产的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等;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按规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费等;出包工程支付的工程价款;劳动保护费、劳动保险费;差旅费、办公费、职工教育经费;税金;无形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技术开发费。广告费。

  严格划分开发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开发成本是企业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是与企业某种产品开发经营有直接联系的费用支出。而期间费用是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非生产性开支的经济指标,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它们不能计入开发成本。

  严格划分开发成本的归属期,划分本期开发成本与后期开发成本。严格按权责发生制及收入与费用相匹配的原则确定开发成本的归属期。

  将成本实际发生数与目标成本控制数,进行比较,查明完成或未完成的原因。

篇3:项目成本核算作业指导书

  项目成本核算作业指导书

  1.作业目的

  建立和完善成本核算的操作规则;合理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正确归集和分配开发成本及费用;为开发项目提供及时,真实,完整的成本核算资料。

  2.主管岗位总会计师:检查建账和登录的及时性和正确性,处理成本核算中的特殊情况。

  主办岗位成本核算:按作业描述的程序和要求做好本岗位的操作。

  3.作业描述

  3.1划分成本核算对象:划分的要求在于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有利于成本的及时结算,

  符合现行的会计准则。划分必须符合同类归并的原则。

  3.1.1只有同地,开工时间接近,同一总包单位,相近结构类型,相同用途性质的群体建筑可以合并成一个成本核算对象。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应以单体建筑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3.1.2 独立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的小区公共配套建筑和设施,如会所,幼儿园,大卖场,独立的地下车库等今后可能发生出售,出租,转让等情况的,一般应独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3.1.3变电站,垃圾或污水处理站,管理用房等为同一小区服务,今后将成为小区全体业主公共资产的,可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为便于分摊,不同服务区域的公共资产不能合并成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3.1.4 仅为一幢单体建筑服务的附属设施,如室外配电房,泵房等,可以不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所附属的单体建筑。

  3.1.5 最小的成本核算对象为单体建筑,不能因为单体内部各层楼的用途或结构不同而人为地拆成几个成本核算对象。

  3.1.6 对于必须归集但暂时不能确定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或者需要先归集后分摊的成本,须另设“跨期待分摊成本”的成本核算对象。

  3.2设置会计科目和核算项目:

  3.2.1 开发成本:

  开发成本核算按制造成本法设置科目(详见附表)。

  3.2.1.1开发成本的科目一般包括下列八项:

  土地获得价款,

  前期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

  公建配套设施费,

  资本化利息,

  开发间接费,

  成本结转(仅适用于区域性的土地开发并销售的情况)。

  3.2.1.2 在开发成本各级明细科目下,按各成本核算对象分层次设立核算项目。如:

  核算项目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

  某花园

  (项目名称)(分期)(分功能)(分结构)

  在建一期住宅多层

  高层

  别墅

  办公

  商铺

  配套资产等

  在建二期

  ………

  待开发土地

  跨期待分摊成本

  3.2.1.3上述梯级设置适用于分期实施的综合性大型项目的成本管理,一般的项目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按上图的梯级次序选择各级科目。

  3.2.1.4 对于已购入的、尚未开工但已决定开发的土地成本,均在成本核算对象“待开发土地”中核算。在核算项目的属性中增加占地面积和可售建筑面积,并依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待开发土地”核算项目的余额即为拟开发土地的实际成本,内容包括:(1)总体未开工项目的地价款和前期费用,(2)分期开发的项目,其后期尚未开工部分的地价款和前期费用。

  项目开工后,将已开工部分逐期从“待开发土地”中转入“在建某期”。

  3.2.2 开发产品

  项目竣工取得大产证,并已与客户办理了房屋交接单,这时,“开发成本”科目应转入“开发产品”科目。

  3.2.2.1 开发产品按可售建筑面积采用数量金额核算。不包括在可售建筑面积中的车位应按个数采用数量金额核算。

  3.2.2.2 变电站,垃圾或污水处理站,管理用房等为小区服务,今后将成为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财产的公益性配套资产,仅计入实际建造成本,不分摊土地价和管理费用。结算时,将此核算对象的账面余额在受益范围内,按照面积比例摊入相应可售产品的成本核算对象中。

  3.2.2.3 会所,中小学,幼儿园,独立的地下车库等今后可能发生出售,出租,转让等情况的具有经营价值的配套资产,也仅计入实际建造成本,不分摊土地价和管理费用。但如该配套资产的实际建造成本高于预期收益的,也可按与预期收益配比的一定金额预留成本。

  3.2.2.4完工的开发产品用于出租的,应将其成本全部转入“出租开发产品”。

  3.2.2.5 完工的开发产品自用的,应将其成本全部转入“固定资产”

篇4:房地产成本费用项目及核算内容

  4-1 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应视开发产品的具体情况,按制造成本法设置成本项目。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下列六项: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2)前期工程费

  3)基础设施费

  4)建筑安装工程费

  5)配套设施费

  6)开发间接费

  4-2 各成本项目的开支范围如下: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土地征用费: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转让费、土地效益金、土地开发费,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补偿合作方地价、合作项目建房转入分给合作方的房屋成本和相应税金等。

  (2)拆迁补偿费:有关地上、(来自:www.pmceo.com)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拆迁旧建筑物回收的残值应估价入帐,分别冲减有关成本。

  (3)市政配套费:指向政府部门交纳的大市政配套费,征用生地向当地市政公司交纳的红线外道路、水、电、气、热、通讯等的建造费、管线铺设费等。

  (4)其他:如土地开发权批复费、土地面积丈量测绘费等。

  ■前期工程费

  指在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项目开发前期的筹建、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 "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整体性批报建费:项目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费。

  如:人防工程建设费、规划管理费、新材料基金(或墙改专项基金)、教师住宅基金(或中小学教师住宅补贴费)、拆迁管理费、招投标管理费等。

  (2)规划设计费:项目立项后的总体规划设计、单体设计费、管线设计费、改

  造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含支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调研费),制图、晒图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方案评审费。

  (3)勘测丈量费:水文、地质、文物和地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放线费、建筑面积丈量费等。

  (4)"三通一平"费: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给排水(含地下排水管、沟开挖铺设费用)、供电、道路(含按规定应交的占道费、道路挖掘费)等设施的设计、建造、装饰和进行场地平整发生的费用(包括开工前垃圾清运费)等。

  (5)临时设施费:工地甲方临时办公室,临时场地占用费,临时借用空地租费,以及沿红线周围设置的临时围墙、围栏等设施的设计、建造、装饰等费用。临时设施内的资产,如空调、电视机,家具等不属于临时设施费。

  (6)预算编、审费:支付给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受聘为项目编制或审查预算而发生的费用。

  (7)其他:包括挡光费、危房补偿鉴定费、危房补偿鉴定技术咨询费等。

  ■基础设施费

  指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小区内、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之外的道路、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费用,红线外两米与大市政接口的费用,以及向水、电、气、热、通讯等大市政公司交纳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道路工程费:小区内道路铺设费。

  (2)供电工程费:变(配)电设备的购置费,设备安装及电缆铺设费,供(配)电贴费、电源建设费,交纳的电增容费等。

  (3)给排水工程费:自来水、雨(污)水排放、防洪等给排水设施的建造、管线铺设费用,以及向自来水公司交纳的水增容费等。

  (4)煤气工程费:煤气管道的铺设费、增容费、集资费,煤气配套费,煤气发展基金、煤气挂表费等。

  (5)供暖工程费:暖气管道的铺设费、集资费。

  (6)通讯工程费:电话线路的铺设、电话配套费,电话电缆集资费,交纳的电话增容费等。

  (7)电视工程费:小区内有线电视(闭路电视)的线路铺设和按规定应交纳的有关费用。

  (8)照明工程费:小区内路灯照明设施支出。

  (9)绿化工程费:小区内人工草坪、栽花、种树等绿化支出;绿地建设费。

  (10)环卫工程费:指小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支出。如垃圾站(箱)、公厕等支出。

  (11)其他:小区周围设置的永久性围墙、围栏支出、园区大门、园区监控工程费、自然下沉整改费等。

  ■建筑安装工程费

  指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列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内的各项费用 (含设备费、出包工程向承包方支付的临时设施费和劳动保险费),有甲供材料、设备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设备费。发包工程应依据承包方提供的经甲方审定的"工程价款结算单"来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土建工程费

  ①基础工程费:土石方、桩基、护壁(坡)工程费,基础处理费、桩基咨询费。

  ②主体工程费:即土建结构工程费(含地下室部分)。

  ③有甲供材料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费。

  (2)安装工程费

  ①电气(强电)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照明等电气设施安装费,有甲供材料、设备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设备费。

  ②电讯(弱电)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通讯、保安监视、有线电视系统等电讯设施安装费。

  ③给排水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上下水、热水等给排水设施安装费。

  ④电梯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电梯及其安装、调试费。

  ⑤空调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换热站、冷冻站、风机盘管控制、楼宇自控系统等空调设施安装费。

  ⑥消防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自动喷洒、消防栓、消防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安装费。

  ⑦煤气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煤气管线等燃气设施安装费。

  ⑧采暖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 内的水暖、汽暖等供热设施安装费。

  ⑨上述各项如有甲供材料、设备,还应分别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设备费。

  (3)装修工程费:内外墙、地板(毯)、门窗、厨洁具、电梯间、天(顶)蓬、雨蓬

  等的装修费,有甲供材料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费。

  (4)项目或工程监理费:指支付给聘请的项目或工程监理单位的费用。

  (5)其他:工程收尾所发生的零星工程费和乙方保修期后应由开发商承担的维修费(零星工程费和乙方保修期后应由开发商承担的维修费能够归类的,应按从属主体原则归类计入上述相应费用中),现场垃圾清运费、工程保险费等。

  ■配套设施费

  指房屋开发过程中,根据有关法规,产权及其收益权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不能有偿转让也不能转作自留固定资产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该成本项目下按各项配套设施设立明细科目,具体核算内容可区别以下情况:

  (1)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不会产生经营收入的不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支出,如建造消防、水泵房、水塔、锅炉房(建筑成本)、(来自:www.pmceo.com)变电所(建筑成本)、居委会、派出所、岗亭、儿童乐园、自行车棚、景观(建筑小品)、环廊、街心公园、凉亭等设施的支出。

  (2)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根据法规或经营惯例,其经营收入归于经营者或业委会的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的支出,如建造幼托、邮局、图书馆、阅览室、健身房、游泳池、球场等设施的支出。

  (3)开发小区内城市规划中规定的大配套设施项目不能有偿转让和取得经营收益权时,发生的没有投资来源的费用。

  (4)对于产权、收入归属情况较为复杂的地下室、车位等设施,应根据当地政府法规、开发商的销售承诺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摊入本成本项目。如开发商通过补交地价或人防工程费等措施,得到政府部门认可,取得了该配套设施的产权,则应作为经营性项目独立核算。

  ■开发间接费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开发产品的开发建设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开发间接费的内容包括:

  (1)现场管理费用:内部独立核算的、开发项目现场管理的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修理费、办公费、办公用水电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运输费、通讯费、业务交际费、劳动保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周转房摊销等。

  (2)利息并借款费用:直接用于项目开发所借入资金的利 息支出、汇兑损失,减去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的净额。

  (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按规定应计缴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4)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按规定应拨付给业主管理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

  (5)质检费:包括按规定支付给质检部门的质量检验费,项目发生的材料、设备质量检验费、工程质量自检费、工程竣工验收费等质量鉴定性费用。

  (6)其他:项目交付使用后发生的,按规定或协议应由开发商承担、补贴给物业管理公司的水、电、煤气、暖气等价差,以及其他应计入开发间接费的费用。

  4-3 开发企业期间费用的开支范围为:

  ■营业费用

  指在开发产品销售环节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1)已完开发产品销售以前的改装修复费,开发产品看护费及按规定或协议应交物业管理公司的空房物业管理费,根据规定或协议应承担的按单位、面积分摊的空房和自留、自用物业水电费等。

  (2)小区内、主体外临时样板房、售楼处的设计、建造、装饰等费用。样板房、售楼处内的资产,如空调、电视机等资产性购置支出不得在销售费用列支。主体内临时样板房、售楼处的设计、建造、装饰等费用在房屋开发成本中列支。

  (3)开发产品销售、转让、出租过程中发生的广告审批费、广告制作费(含资料制作费)、广告宣传费、展览费、销售模型(沙盘)制作费、代销手续费、销售服务费、咨询费、办销售许可证时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物业管理启动金、商品房注册登记费、产权交易费(或商品房交易手续费)、房屋面积审核费、房屋评估费、诉讼费、中介佣金、销售许可证、外销费等。

  (4)专设销售机构的职员工资、工会经费、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业务交际费以及其他经费。

  ■管理费用

  指企业行政、财务、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为组 织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1)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包括驾驶员保险费)、折旧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用水电费等。

  (2)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财产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4)税金:指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金、费)、印花税等。

  (5)审计费、咨询费、聘请中介机构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董事会费、公司活动费等。

  (6)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坏账损失及存货盘亏、毁损损失。

  (8)环境费:支付清洁工的工资、摆花费、租花费等

  (9)租金:包括房屋租金、车库租金等。

  (10)分摊上级管理部门和总部的管理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等。

  ■财务费用

  指企业为筹集开发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减去利息资本化部分)、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含票据工本费),以及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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