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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某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措施

  1、建立学校的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坚持 "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制订制度,落实措施,加强检查,责任到人。

  2、按规定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学习,严格按卫生工作制度来操作。

  3、对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无健康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4、、学校加强对食堂的检查与监督,严格把好食品验收关,杜绝不洁、变质或"三无"食品流入,做好验收记录,及时消除隐患。

  5、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物及时进入熟食间,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再污染。

  6、实行熟、生食物分开保管、使用不同制作器皿。

  7、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做好标记须在冷藏柜内保留 48小时。严禁将留样食品存放在冷冻柜内。

  8、严格各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要正确、时间要保证。

  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按照严重程度进行等级确认与划分:

  1、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三、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按下列程序处置: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校食堂或盒饭公司的供餐。

  2、及时报告:

  (1)条件:有3人(含3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报告途径: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报告区教育局及教育局科艺体卫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并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教育局呈书面报告。

  (3)报告内容: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的时间;学校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报告时间和报告人。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3、学校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把患者送往区级或以上医院救治,无交通工具时拨打电话"120"或"110"求助并及时通知家长或家属。

  4、教导处立即组织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学校领导带头在医院陪护学生。

  5、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现场,积极主动配合区食品药品监督所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学校卫生保健老师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册登记,学校统计和登记好患病师生的具体情况 ( 包括:班级、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

  7、学校在事件发生后,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8、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9、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10、稳定师生、家长情绪,各类人员均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发布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如有新闻单位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免报道失实。

  附件:

  食物中毒应急工作组名单

  组 长: Z

  副组长:Z

  成员:Z

  相关责任人:学校领导总务处卫生室食堂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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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第一医院食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第一医院食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院预防和控制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院职工及病人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食物中毒防治知识,提高全院职工的防护意识和 医院周围公共卫生水平,加强对食堂卫生日常管理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食物中毒的预防、报告、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医院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主管副院长任组长,负责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医院的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逐级签订工作责任状。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二、应急措施

  (一)应急食物中毒小组成员及职责

  1、主管副院长任组长,负责医院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的全面指挥,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爆发,医院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1小时之内向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县卫生局报告。

  2、总务科负责突发食物中毒事件日常防治工作的管理及后勤保障,具体负责医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3、总务科营养室加强对食堂卫生按量化分级管理进行经常性检查,食物中毒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

  4、总务科做好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宣传工作。

  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突发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由院长亲自指挥。

  (二)应急程序

  一旦发生院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在卫生部门的 指导下,全面启动突发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总务科长、食品卫生管理员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医院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总指挥。

  2、院长及主管副院长要立即赶到现场,统一指挥,具体联系急救中心,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在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卫生局报告。

  3、总务科全体人员协助病区医生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病区,协助医疗部门治疗,联系中毒人员的家属,安抚他们的情绪,取得家属的合作。

  4、总务科负责调查厨房、工作人员情况,炊具、设备和食品原料加工现场,待确认后等待卫生部门处理,事件发生后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做好后勤保障。

  5、医务科负责临时急救处理,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并进行封存,以便卫生部门的检查。

  6、对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整改,防止事件再发生。

  7、凡是瞒报、缓报,一经发现,就要做相应的处理。

  (三)联系方式

  分管院长电话:****院办电话:***急诊室电话:***

篇3:第二医院食物中毒救治应急预案

  第二医院关于食物中毒救治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我院特制定此方案:

  一、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上款规定的食源性疾患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按照该法执行。

  二、医院将加强食物中毒事故的管理,坚持执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三、医院主要负责病人的抢救、运送、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检测样本采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

  四、组织机构:

  (一)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二)食物中毒医疗急救队:

  队长:z

  成员:z

  (三)食物中毒工作队:

  队长:z

  成员:z

  五、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协调与卫生局所属各相关部门及各区级政府机构的关系,在卫生局及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保障解决食物中毒事故医疗救护工作能高效有序进行。

  2、收集、汇总、分析与事件相关的信息,及时向主管局及各相关部门汇报,交流信息。

  3、组织与领导食物中毒事故的临床救治,实验室检测,现场控制。

  4、负责组织发生食物中毒处理时所需的人员、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

  (二)医疗急救队职责:

  1、负责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时的医疗救治、会诊任务。

  2、必要时参加统一调动。

  (三)工作队职责:

  1、负责医院食物中毒的现场处置,协调诊治的全过程。

  2、医院食物中毒工作队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为食物中毒事故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工作的物质保障及协调各种环节,并接受上级统一调配。

  六、食物中毒事件分级

  根据食物中毒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发生时间、发生场所等因素,将食物中毒事件划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和一般(Ⅲ级)三级。

  1、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Ⅰ级)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者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食物中毒事件。

  3、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Ⅲ级)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食物中毒事件。

  七、报告程序及报告时限

  医院接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病人后,及时报告医务科(下班时间、节假日报告医院总值班),医务科(医院总值班)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分管副院长报告,根据发生地属地化管理同时报告科学城或射洪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局应急办或值班室。

  责任报告人:

  全院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发现食物中毒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报告。

篇4:学校食堂食物中毒处理预案6

  学校食堂食物中毒处理预案6

  食品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校全体师生食品卫生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一、食品卫生预防处理领导机构:

  组长:***(校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班班主任、生活老师

  二、预防措施: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必须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学习、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宣传,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学校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定期体检,无法定传染性疾病,持证上岗。

  3.教育学生坚持饭前便后洗手,坚持每天早晚刷牙。

  4.每天坚持"两扫一拣",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学校公共场所、食堂等坚持定期消毒,作好记载。

  5.食堂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的、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多次冲洗清除残留农药。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菜。每天坚持试尝、留样制度,并作好详细、准确的记录。

  6.严禁他人随意进出食堂,要有进出、检查记录,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

  7.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吸烟,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8.小卖部出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出售变质、过期和不干净的食品。

  9.严禁采购和加工霉烂变质、污染,未经检疫的食物,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动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

  10.制作食品应当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应当分开,并有明显标识,剩余食品应冷藏保鲜,食用前仔细检查并充分加热。

  11.食品储藏柜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食品霉烂变质,严禁将非食品、有毒物质存放在一起。

  12.每年化验饮用水一次,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和坏人投毒。

  三、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学校是人群聚集的地方,涉及到社会和家庭的稳定。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果不堪设想。为了确保我校教育秩序的稳定和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1.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行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立即用电话向区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区文教局教育科、当地政府汇报,1小时内书面向区文教局、区疾控中心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3.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4.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学校领导应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教育局、市卫生执法监督所的要求进行处理。

  6.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7.政教办迅速通知班主任、生活老师到现场,安抚本班学生,校医到现场指导急救办法。并由校长报教育局申请该班或全校停课。

  8.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保安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政常的急救工作。

  9.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群体臆病现象,等待学校领导的通知。

  10.患者送往医院后,当班行政、政教处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涉及班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

篇5:第四中学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第四中学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校食堂或小卖部供应的食品。

  2、及时报告。

  (1)条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程序:发现师生有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时,应迅速报告学校,同时拨打"120"电话或直接送医院进行处理。学校要迅速向上级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内容:

  ①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②学校的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③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④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⑤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3、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1)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

  (2)做好排摸调查工作,收集信息。

  (3)及时通知家长。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延误救治时机。

  (4)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教育局,直至所有患病师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4、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7、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8、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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