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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G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提高公司办公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车辆使用费用,合理用车,保障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车辆管理规定

  1、车辆的管理程序必须严格按公司管理规定执行;

  2、车辆的技术档案、证照资料、检审办证、保险、维护等工作由公司汽车部管理;

  3、本制度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行政办公用车。

  4、车辆由汽车部负责配置司机驾驶,汽车部安排司机每周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三、车辆的日常使用及管理

  1、车辆的日常使用派遣、调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

  2、各部门公务用车,应先向行政人事部申请,并说明车辆使用事由、时间、地点,行政人事部根据需要统筹安排车辆。原则上由专人驾驶,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驾驶员的,应由公司领导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出车前应在《车辆行使记录表》中填写“时间”,返回时填写“用车事项”、“用车人”。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总经理用车及总经理指定用车除外)。

  3、公司领导级车辆实行专人专车,驾车回家专车专管,其他公司车辆应停放在公司专用车位或指定地点。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

  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的原则。

  5、驾驶员出车前必须认真做好车辆检查。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部件齐全、制动有效等,冬季还应提前预热车辆;如有部件损坏和不安全因素隐患,应及时处理直至修复,确保行车安全。

  6、公司车辆由驾驶员负责及时清洗,保证车辆整洁。

  7、车辆在公司期间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位,外出期间驾驶员应寻找停车场停放并保证车辆的安全;遇交通事故或车辆被损、被盗,驾驶员应及时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公司领导以及车辆管理人员到现场解决。

  8、专职驾驶员用公车处理私人事务,如造成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外,由驾车人员赔偿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9、严禁非工作用车,若有违反或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其损失由用车人员全额承担。

  10、驾驶员严禁私配车辆钥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借、外借车辆;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用车的,使用者按正常费用(包括油费、过路费等)的5倍缴纳给公司,另外对驾驶员每次罚款200元。

  11、除正常保养外,驾驶员应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办公室汇报。

  12、公司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落实配件价格和费用,形成初步计划报汽车部核实,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维修。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等产生的费用,需取得正规的发票和清单,填写报销清单,经汽车部和财务部核实签字,报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四、车辆使用规定和考核办法

  1、公司车辆不允许外借。如特殊原因必须外借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外借。

  2、在单程15KM以上办理工作事务的员工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调配车辆申请,办理大额存取款、携带公司机要文件物品、接待工作和协调工作等由行政人事部或相关领导另行安排。

  3、在单程15KM以内办理工作事务的应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以保证工作效率、节省时间、减少费用为原则,首选公共汽车。在公交线路确实不畅且时间紧急的情况下,经部门经理或副经理向行政人事部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使用公司车辆。

  4、凡属下列情况,行政人事部可统一协调使用公司车辆(总经理车辆除外):

  (1)遇会议和接待需统一安排的,由行政人事部协调解决。

  (2)公司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或员工月活动,如集体活动等需要用车的。

  5、行政人事部应建立车辆用油台帐,严格按行车里程与耗油标准(100公里耗油量)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次用车油料和里程登记。若发现虚报油费,每次罚款200元,并追回多报部分油费。

  6、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和调派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执行,严禁随意派车,一经发现,每次处以50--200元罚款。

  7、公司车辆外出办理业务时,须严格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执行,严禁绕道行使或借机游玩,一经发现,对驾驶员和使用车辆人员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8、驾驶员应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一定指标以内。对于特殊情况,用车人应在报销时向派车部门说明情况。

  9、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况下,如出现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①无证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的。

  ③违反交通规则引起交通事故的。

  ④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的。

  ⑤涉及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3)机件责任事故:驾车人员明知车辆有机件事故还强行驾车,如造成重大事故需进行车辆维修,维修费用


由驾驶员承担并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10、公司车辆维修、保养、年检、购买保险必须取得正规的发票和清单,确定价格和配件无误方可报销。如发现假报和虚报的,公司将严肃处理,追回多报销的费用并罚款50—200元,严重者劝其自动离职或予以解雇。

  五、驾驶员职责

  1、服从领导,听从调度,坚守工作岗位。

  2、遵守交通法规,服从民警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3、及时维修保养车辆,保证车况良好、整洁。

  4、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技术,文明驾驶,讲究职业道德。

  5、遵守保密工作规定,不得泄露公司保密事项和领导时间安排。

  6、工作时间不准喝酒或参与娱乐活动。

  7、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出车。

  8、发生交通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不得擅自处理。

  六、其他

  1、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2、本制度未尽事宜修改亦同。

  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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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采油厂职工私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采油厂职工私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私人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职工的利益,树立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家庭的思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作业大队的所有单位。

  第三条 职工购置的私人机动车辆,办理落户、买卖、转籍、保险、养路费、检审等事宜,应凭个人身份证,以个人名义办理,不得以单位名义办理。

  第四条 职工私人机动车辆,应依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登记注册、领取机动车辆号牌、办理相关行车证件、驾驶证和手续、购买保险后,方可上路行驶。

  第五条 私人机动车辆的车主和驾驶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主动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本大队的交通安全教育,服从监督管理,保证行车证件合法有效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 件》的要求。

  第六条 私人机动车辆的车主和驾驶人,应对自己的交通安全行为向大队做出书面郑重承诺,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大队安全管理规定。

  第七条 职工私人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建立登记台帐,私人机动车辆车主和驾驶人履行安全教育义务。

  第八条 做好私人机动车辆管理,监督私人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严禁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和私人机动车进入易燃、易爆、作业现场等重要工作场所。

  第九条 私人机动车辆不准单位生产和公务活动,(上井和私车公干行为),严禁进入生产场所,必须按规定停放。单位通勤车辆的,职工上、下班原则上应坐通勤车辆。

  第十条 驾驶私人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由私人机动车车主及驾驶人承担,事故自行处理。因事故造成驾驶人和搭乘车辆的职工伤亡的,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鼓励成立私家车协会,大队只能对私人机动车辆车主及驾驶人进行教育和管理,提供车管业务、事故处理和保险业务等方面的指导和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 附则

  (一)职工是指油田在岗的正式、集体、内聘、劳动合同、企业员工、非全日制职工、临时工等。

  (二)私人机动车辆是指职工个人购置使用的各类机动车辆(汽车、摩托车)。

  (三)通勤值班车辆指单位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的车辆。

  (四)在大队院内不按规定位置乱、停放的,否则罚款300元/次;

  (五)私自驾驶私家车上井的罚款500元/次;

  (六)对私自安排私家车上井或私车公干的按照“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E采油厂安全生产委员会。

篇3:X工厂职工私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某工厂职工私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私人机动车辆的管理,强化职工的安全教育,及时准确掌握本单位私人机动车辆信息,建立私人机动车辆管理台帐。

  第二条 职工购置的私人机动车辆,办理落户、买卖、转籍、保险、养路费、检审等事宜,应凭个人身份证、以个人名义办理,不得以单位名义办理。

  第三条 职工私人机动车辆,应依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登记注册、领取机动车辆号牌、办理相关行车证件和手续、购买保险后,方可上路行驶。

  第四条 拥有、使用私人机动车辆的职工应及时在基层单位登记,并签订“私人机动车辆安全使用承诺书”。

  第五条 拥有、使用私人机动车辆的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严禁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胜利油田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 职工上、下班应乘坐工委提供的通勤车辆。不得私自驾驶私人机动车辆上下班和从事公务活动。

  第七条 驾驶私人机动车辆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由私人机动车辆车主及驾驶人承担,事故自行处理。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工委所属各单位。

  第九条 附则

  (一)职工是指**工委在岗的正式工、集体工、内聘工、劳动合同工、企业员工。

  (二)私人机动车辆是指职工个人购置使用的各类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

  (三)通勤值班车辆指单位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的车辆。

  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工委HSE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私人机动车辆安全使用承诺书

篇4:E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E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一、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先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二、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面包车由投资发展部使用,由该部统一领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七、车辆用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油票由办公室发放登记,桑塔纳轿车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九、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二、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篇5:公司司机车辆管理规定

  公司司机与车辆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司机及车辆日常管理,适应公司的发展,提高公司车辆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公司员工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车队管理人员、公司司机与车辆。

  三、车队人员职责

  1、行政部经理/助理的职责

  行政部经理为车队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行政部助理对公司车辆、司机及调度员进行日常管理,不定期地对车辆的调度、维修等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司机和车辆管理规定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对在有关车辆业务和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

  2、车队长的职责

  车队长是公司车辆管理的主要人员之一,其工作向公司行政部助理汇报(在紧急、重大情况下可直接向公司行政部经理负责),主要负责车辆业务方面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有:

  1)负责车队的日常管理。

  2)负责车辆的租赁和业务管理。

  3)负责联系并缴纳车辆的各种费用及牌证、保险的办理,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4)负责建立车辆维修与保养工作标准,每月定期检查车辆维护情况并记录。

  5)负责公司车辆的安全行驶,车辆的定点停放、定点维修及维修费的审核和监控。

  6)向司机传达公司及公司关于车辆和司机管理的规定、文件,并组织学习。

  7)参与对司机的绩效考核,提供交规执行、维修保养、运营成本、安全性车等要素的数据。对司机的奖励和处罚有建议权。

  8)负责对车辆和司机进行管理,与调度共同负责做好司机的上岗前培训,每次培训有记录。定期检查车辆的运行维护状况和卫生状况。

  9)负责建立车辆维修档案。车辆每次维修和保养后,均应记录到车辆维修档案中,便于公司对车辆维修的监控。

  10)协助处理公司车辆事故。

  3、调度员的职责

  1)公司车辆和车辆统一由调度员进行调度,任何个人无权私自调度车辆。调度员须对车辆调配的合理性负责。

  2)调度员负责根据工作时间调整、员工的居住地和路况等情况,及时、合理地安排员工班车运行时间和停靠路线,并及时公布,以保证员工能准时到达公司。

  3)调度员负责遵循“先急后缓、先客后主、先远后近”等原则,按照公司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调度日常公务用车。任何不合理的用车申请,调度员有权拒绝。

  4)调度员负责司机出勤、行驶里程、加班的统计确认。

  5)调度员手机必须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如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开机和接听的,事后应及时向行政主管说明。用车人在无法联系上调度员的情况下,可直接向行政部经理申请用车。

  6)调度员负责根据车队长提供的相关数据建立和更新维护车辆维修电子档案。

  7)调度员参与对司机的绩效考核,提供服务质量、工作纪律、劳动态度等要素的数据。对司机的奖励和处罚有建议权。

  8)负责对司机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与司机有关的工作行为规范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每次培训有记录。

  4、司机的职责

  1)根据调度员的用车安排,提供车辆服务,及时填写出车记录表(附件五)并主动请用车人在”证明人“一栏签字证明。

  2)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日常维护,每天出车前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行车过程要关注车辆的运行状况,做到“四不漏”(油、水、电、气),“五足”(冷却液、汽油、机油电池、轮胎气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处理。车辆行驶6000公里后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司机跑长途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必要情况下还须做车辆保养。

  3)负责保持车辆卫生整洁,根据车辆卫生状况,以自己清洗与洗车场清洗相结合,有效降低费用成本。

  4)通过各种方式学习交规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

  5)负责所驾驶车辆相关费用的缴纳和据实报销。

  6)负责做好行政主管分配的行政内务工作。

  四、车辆调度原则及用车规定

  1、车辆调度原则

  1)先急后缓

  调度员根据用车任务的重要、紧急程度,进行排序,决定是否派车,何时派车,并将相关信息转至用车人,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

  2)先客后主

  在同等条件下,或情况允许的条件下,优先保证公司客人用车。

  3)先远后近

  公司首先满足客户及因公长途用车的需求。

  4)平衡原则

  调度车辆时要平衡各司机的出勤情况,长短途轮换,考虑司机身体承受能力。

  5)成本原则

  2、为了节约成本,公司鼓励员工市内公干尽量利用市内交通工具。除以下情况给予安排车辆跟随外,其余情况不再安排车辆跟随。

  1)财务部业务用车;

  2)携带笨重或贵重物品公干;

  3)采购用车;

  4)在天气恶劣(如暴雨、大雪或六级以上大风)的情况下公干;

  5)员工到市内三个及以上的地方公干;

  6)员工夜晚加班后回


家;

  7)其他特殊情况。

  3、用车申请规定:

  1)员工因公干用车,必须提前申请。

  2)市外用车,用车人必须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附件四),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交给调度员派车;

  3)市内用车,用车人必须提前二小时填写《用车申请单》并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交给调度员签字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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