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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市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一、院党委讨论决定的涉及医院改革、建设、发展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二、党委、党支部换届选举时的候选人名单、选举方式、选举结果;

  三、党委、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

  四、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党员的民主评议和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

  五、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考察情况,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的评选和奖惩情况;

  六、党委、党支部工作中其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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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X大学医院医疗请示报告制度

  某大学医院医疗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交通事故、大批中毒、法定传染病以及病危病人等;

  2、新入院的外宾、校级领导、老红军;

  3、大手术、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技术、新疗法;

  4、紧急手术而病人单位的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5、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过期或变质时;

  6、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校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学习,接受来院实习、进修人员等。

篇3:中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中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一)党委、党支部换届选举时的候选人名单、选举方式、选举结果。

  (二)党委、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

  (三)党员的民主评议和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

  (四)党员思想状况分析。

  (五)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考察情况。

  (六)创先争优评选及奖惩情况。

  (七)党委、党支部工作中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

篇4:社区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社区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遇有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患者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患者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或严重并发症时。

  5、丢失或损坏贵重器材、药品和剧毒药品时。

  6、发现成批药品失效或变质时。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及存在争议或不能确诊的患者时。

  8、重大经济开支。

  9、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10、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1、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业务进修人员时。

  12、发生患者逃跑、伤人、自杀以及有自杀迹象的患者时。

  13、丢失重要机密文件时。

  14、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15、发现失窍、火灾、爆炸或搬迁消防器材。

  16、各科高级职务医技人员、科主任(含副主任、主任助理)、护长、科长外出参观学习、开会、因病住院、休假等壹天以上者。

篇5:医院请示报告制度(9)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九)

  1.报告范围:

  (1)急性中毒造成人员死亡或中毒人数3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2)发生重大灾情、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工伤等需要紧急救助的事件或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例。

  (3)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病例、霍乱暴发流行和乙类传染病肺炭疽及其他易扩散、流行的重大疫情。

  (4)发生医疗纠纷,或者影响较大的聚集事件,妨碍医疗秩序。

  (5)孕产妇死亡或患者死亡涉及法律必须要做尸体解剖时。

  (6)发生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纠纷,麻醉药品、剧毒药品、辐射源丢失,辐射源泄露等。

  (7)重大失泄密案及密码设备丢失、信息网络故障。

  (8)贵重器材及重点要害部门大面积失窃案。

  (9)大面积停电或通讯中断事件。

  (10)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

  (11)紧急手术,患者亲属不在时。

  (12)外宾、副处级以上领导住院。

  (13)各科室中层干部、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出差、休假连续3天以上。

  (14)各科室接受院外任务或拟与院外协作某项任务。

  (15)职工因病新住院或院外治疗或伤亡者。

  (16)收治涉及法律及政治问题的患者。

  (17)外宾或兄弟医院来院参观、讲学及进修。

  (18)代表医院外出参加有关会议以及医院各党派人员参加院外社会活动。

  2.报告程序:

  (1)特大事件(1~11项)发生后,必须迅速报告院长,并向有关职能科室报送相关材料。

  (2)医疗系统有重要工作或发生重大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医务科、护理部请示报告,发生其他重大情况,及时向院办报告。

  (3)非工作时间发生情况,向行政总值班报告,总值班根据情况的性质分别处理,特大事件向院长报告后处理,一般情况处理后需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4)中层干部出差或休假3天以上必须向院长报告并到院办登记。

  (5)外单位来院参观或有关领导住院,要及时向院办报告,并转告院长。

  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事项的科室和相关人员要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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