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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5-09

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为规范会议程序,明确会议任务,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扎实有效地做好院各项行政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组成及其任务

  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副院长、院办公室主任组成,院办公室副主任和监察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院长(或主持工作副院长)召集和主持,院办公室秘书作会议记录。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省、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领导机关召开的各类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二)贯彻落实上级及院党委的文件、指示和决定精神;

  (三)讨论决定院行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研究部署院行政方面的重要工作。

  (四)讨论和拟定学院建设与发展规划,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讨论研究学院的教学活动、科研和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及管理工作等方面问题。

  (六)讨论研究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研究决定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讨论拟定及执行院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八)讨论决定需向上级党委、政府及院党委请示的重大

  事项以及需提请上级请示或要求解决的重大事项。

  (九)讨论决定各部门、各单位向院行政提交的重要事项。

  (十)通报院行政工作及相关方面工作进展情况。

  (十一)讨论学院其他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院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厨召开一次,时间半天或1天。根据需要安排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和教辅等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会议程序

  (一)凡提请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由院行政分管领导同志审核后提出,经院办公室统筹后,报院长(或主持工作副院长确定。

  (二)会议议题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主办部门要事前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形成统一意见后上会,如经协商意见仍不一致的,应将分歧意见如实汇报,列明各方意见和理据,并提出办理建议。院办公室负责对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和材料审核把关。

  (三)院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会议文件和议题、材料等由院办公室于会前送达与会院领导。

  (四)经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的事项,会后由院办公室及时形成纪要、文件或通知等,以便于贯彻、落实、检查、督促和归档。

  三、会议要求

  (一)与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集中精力讨论、发言、表态,养成良好会风。

  (二)因故不能与会者,须向主持会议的院领导请假。

  (三)加强会议组织纪律和保密观念,杜绝会后泄密现象。

  (四)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各部门和单位必须遵照执行,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或院办公室。院办公室协助分管院领导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与协调工作,必要时进行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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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  中学(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一般两周一次。

  二、校长办公会由正副校长、校长办公室主任、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参加,必要时可请党支部书记、团委书记、工会主席列席。

  三、各职能科室提请校办工会研究决定的问题,填写议题单,提交校办公室,由校办公室主任向校长汇报后安排议程与时间。

  四、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由教导主任、总务主任与有关职能科室组织实施,校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并及时向校长汇报。

篇3:医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1、会议由院长主持召开,全体院领导和有提案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全部参加。

  2、会议内容: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文件精神,听取各职能科室汇报工作,研究讨论医院管理、行政事务、人事调动、调配等方面的问题。对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和管理措施、人事奖惩等作出相应的决议。

  3、部门需要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的问题,必须事先提交议案,根据政策依据提出初步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院长决定。

  4、院办公室负责院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汇总各部门需要提请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并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编印会议纪要,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会议决议。

  5、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发出具体通知,送达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6、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有事不能出席者必须事先向会议组织者请假。

  7、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院领导碰头会讨论决定有关事宜。

篇4:某外语学院行政办公会议制度

  外语学院行政办公会议制度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外语学院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完善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提高效率,特制订外语学院行政办公会议制度。

  一、会议要求

  1.行政办公会议分为每周例会及临时会议,周例会于每周星期五下午2:30在外语学院会议室召开,临时会议由院长提出,由院办公室主任召集。

  2.会议由院长主持。若院长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其他院领导主持。

  3.会议由外语学院院长、副院长、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院办公室主任、院政治辅导员(院团总支书记)、院教学科研秘书参加。若有必要,吸收电子信息管理员、档案管理员参加,并根据需要由会议主持决定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

  4.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到会者,须事先向院长请假。

  5.会议由院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以及会议材料汇集、整理、保管。

  6.《会议纪要》及工作计划、决议文件等需要公布的文件,应经院长审批后公布。

  7.凡经会议通过的事项,必须坚决执行。决议的落实情况由院办公室负责督促和检查,并向院长汇报。

  8.严格会议纪律,会议讨论的情况和决议的过程,以及会议决定不得外传的事项,任何人不得泄露。

  二、会议内容

  1.在周例会上,各项工作负责人汇报上周工作情况,重点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

  2.在周例会上,与会者提交本周工作安排,经会议讨论后,由院办公室主任制订本周工作计划。

  3.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管范围,部署安排有关工作任务,并对需研究讨论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经会议讨论,由会议主持人决定和答复提交讨论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工作要求。

  5.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提出本院执行意见,做好工作安排和协调。

  6.讨论学院党总支与院行政事务有关的事宜。

  7.讨论决定学院领导认为需要讨论的其他问题。

  8.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一般由学院各项工作负责人提出,由院长审定。

  9.各项工作负责人应在会前准备好有关材料,并于会前送交院办公室主任。除需紧急议决的事项外,一般不临时安排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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