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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交、接班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4-30

  县人民医院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室实行昼夜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在下班前到达科室,会同上班人员进行交接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断、治疗、护理、医技等工作不间断地进行。

  二、值班医师在其他医师不在班时,负责全科(病区)的临时医嘱、急诊会诊和危重病员观察、抢救,并记人病程记录。对新人院病员及时进行初步检诊,下达医嘱。

  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三、值班人员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科主任同意,作好工作安排后方可离开。

  四、各科医师在下班前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向值班医师作书面和口头交班。接班者如有疑问,应立即提出,交接清楚,以免贻误治疗或发生差错。。

  五、每日晨八时,值班的医护人员集体交班一次,上一班全体医护人员参加,由值班人员报告病员流动情况或新人院、危重、手术后、特殊检查等病员的情况变化。特别危重的病员应进行床头交接班。

  六:接班者未按时到岗,值班医生不得离开,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值班医生负责

  七:接班后巡视病区病人,尤应详细观察危重病人,值班时间内应经常深入病区,巡视危重病人,密切注意病情变化,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八、药房、检验、放射、麻醉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必须完成各科危重病员的检查和药品供应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各科应有交、接班记录本,并签字以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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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第五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1、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者未到时,交班者不得离岗。

  2、每天集体交接班,全体在班医护人员必须参加(也可分医师和护士两组分别进行集体交接班)。先由交班者按交班簿或病史记录进行口头或书面交班,报告病人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治疗等病人的病情变化。危重病人或有特殊情况的病人,必须进行床边交班,(包括当天补液情况)。接班者如有疑问,应立即提出,交接清楚,以免贻误治疗或发生差错。接班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原则上应由接班者负责。科主任或护士长可在会上对科室工作进行布置或安排。

  3、对规定交班的毒、麻、限制药品及医疗器械,贵重仪器等亦应当面查验交清、登记。

  4、在集体交班时间外的交接班中,除一般情况外,对危重病人,当天手术病人及临产病人应作床头交班,对危重病人应作书面记录交接班,交接双方均应签名,以示负责。值班者接班后应巡视病区病人,尤应详细观察危重病人,值班时间内经常深入病区,巡视危重病人,密切注意病情变化,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5、各科二线值班医师,接班后应巡视检查各病区危重病人。病区一线值班医师应向二线值班汇报情况。

篇3:某人民医院护理交接班制度

  人民医院护理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

  2、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到科室,完成各种物品清点交接并签名,阅读危重、手术、新病人等重点病人的病情记录。

  3、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各项工作。写好交班报告及各类护理记录,交班者整理及补充好用过的物品。为下一班做好必需用品的准备。

  4、病人的概况及病情记录由值班护士填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护士实习生填写的病情记录,带教护士要负责修改并签名。

  5、接班者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接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6、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查病人是否在病房、病人的病情是否符合交班记录、重病人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是否符合要求,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舒适的要求。

  7、有特殊情况者,如遇情绪、行为异常病人和未请假外出病人,除向接班护士详细交班外,同时应向分管或值班医生及时联系、严密观察,及早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向院部汇报。

  8、接班方式和要求:⑴晨间集体、口头及床头交班。⑵班间口头交班及重病人床头交班。⑶交班时要求服装整洁,交班准时,书面简明清楚,口头讲清,床前交清。

  9、交班主要内容

  ⑴住院病人总人数,出入院、转院、转科、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病人、重危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处置病人的病情变化及病人思想情绪波动等情况。

  ⑵病人的病情、神志、意识、心律、心率、呼吸状况及情绪变化、病人饮食和排泄、病人对疾病的态度、病人家庭、单位的态度和支持情况等。

  ⑶特殊医疗、临时医嘱、各种检查准备、标本采集、护理措施等。

  ⑷常备毒、麻药品及抢救物品、器械、仪器等数量及完整状态。

篇4: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6)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六)

  (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二)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1.病房护士实行一周倒班一次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2.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并安排护理工作。

  3.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病员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4.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5.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三)药房、检验、放射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篇5:某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3)

>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三)

  为了提高我院的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患者、医生、医院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医务部负责值班、交接班制度的制定和在全院的管理实施,并定期检查本制度的落实情况,促进值班、交接班制度的贯彻执行,并持续改进;各临床及相关医技部门负责在本科室内贯彻落实本制度,各级临床医师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一、医生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各科室在夜间及节假日,须设值班医师。

  1、值班医师应提前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手术病人必须交班,其他病人如出现病情变化也应交班。交班医师应把交班内容记录于《值班、交接班记录本》,交接班医师执行双签字。

  2、交班时交接班医师应一起巡视全病房病人,危重病人和当天新入院病人、手术病人,于床前交班。

  3、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新入院患者予以及时检查和医疗处置,并及时书写病历。值班医师亦应将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手术病人及其他需要交班的病人情况与处理扼要记录于《值班、交接班记录本》。

  4、值班医师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

  5、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6、值班医师若因会诊、手术等医疗事务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并保持通讯通畅,当护理人员请叫时应立即前往诊视。

  7、值班医师因抢救病人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按时下班,过后酌情予以适当补休。

  8、每日晨交班会上,值班医师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各级医师和主任医师报告,重点报告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手术病人及其他需要交班的病人。

  9、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清扫。

  10、代班主任负责值班期间会诊及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如处理困难则负责联系专科二线值班人员或科主任。

  二、辅助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1、药剂、检验、放射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内容详见各科值班制度)。

  2、做好所用器械和仪器等交班工作并记入值班本。

  3、尽职尽责,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以保证临床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4、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科室时,应向院总值班说明去向并保持通讯通畅,以便寻找,避免影响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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