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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七)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28

  公司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各类文件、档案的规范管理,确保档案保管和使用安全,提高利用效率,更好的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自公司成立,在建司、经营、管理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用、备查价值的各类资质证照,文书、公文、公函,合同、图纸,影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基本原则及管理范围

  第四条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集中统一管理公司系统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各项工作的利用。

  第五条根据公司现阶段管理特点制定本制度,管理范围暂不包括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和资金类档案,须由公司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制定三类专项档案的具体管理办法,公司行政人事部具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六条管理模式

  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公司系统档案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采取总经理直管模式,即公司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业务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均由公司总经理直线管理。

  第七条管理范围。主要分为综合类档案和技术类档案两种。

  一、综合类档案主要包括:行政文书、管理监察、经营管理、营销策划、计划管理、行政广告和销售合同、资产、声像、实物等档案;

  二、技术类档案主要包括:各工程项目的开发报建、招投标和预决算档案,以及工程管理性材料、工程项目合同、施工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和竣工技术文件等档案。

  第八条重要档案基本管理要求

  合同造价部、招投标采购部、总工室、工程部和营销策划部等专业性很强的部门必须设置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并设专职人员保管,其它部门根据管理需要设兼职档案管理员。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行政人事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司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确定公司系统全宗编号原则和档案分类体系;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监督落实同步归档制度,指导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做好安全防范、修复和保护工作;

  五、推行公司系统档案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

  第四章档案的归档、立卷和移交

  第十条档案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

  一、对于公司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向公司行政人事部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拒绝移交;

  二、必须严格按照归档时间进行归档。如无正当理由延迟归档者,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失职问责。

  第十一条归档要求

  一、归档专业技术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原则上一律为原件,凡有原件的文件,不能以复印件归档。传真纸不能直接归档,要尽量追加原件,必要时存复印件并加盖红章注明原件存放处;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对照归档范围完整、准确、系统收集,工程技术类档案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三)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四)声像类、实物类档案要清晰完整,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并按归档要求提供拍摄内容、时间、背景、作者等信息。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如因工作需要不能及时归档的,应主动向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并安排专人妥善保存,待使用完毕后立即归档;

  (二)原则上,档案取得后未存档之前,部门人员不得先行使用,否则,如因此项原因导致的档案遗失、损坏等,一律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失职问责严肃处理;

  (三)新成立公司,在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和印章印模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上述内容的原件存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十二条档案立卷

  一、立卷原则

  综合档案按性质、类别、年限、重要程度和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当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预立当年的卷。技术档案立竣工工程卷,在建工程

  资料要整理成册;

  二、立卷时间:综合档案立卷时间为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技术档案在该项目开发报建工作完成后立即开始立卷,该工程项目完工后45天内完成组卷工作;

  三、各部门专兼职资料管理员应注重日常收集和整理,按照归档范围督促部门人员及时归档,并做好档案预立卷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移交

  一、档案对外移交要求:按照政府规定办理档案对外移交时,须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凡政府部门批复的文件及附图,在政府有关部门需回收时,公司行政人事部须留存复印件备查。

  二、公司内部移交要求:

  (一)行政人事部接收档案时,应根据移交目录,与移交人共同逐页清点,双方在每一页都要签名确认。对重要、机密类的案卷,更需要仔细核对,经查验无误方可办理签收手续。(档案移交登记表格式见附表一)

  (二)全部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移交部门和行政人事部经理均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部门印章,档案移交工作视为完成,移交中的所有记录均须存档。

  三、对调出、离职等人员,在办理调离手续前,必须清还档案。没有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不得办理调离手续。

  四、电子档案管理(略)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

  第十四条档案借阅基本程序

  仅在档案室查阅一般数据和信息,办理普通登记手续即可,查阅重要密级资料,须按借阅管理权限呈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且必须在档案室当场查阅后归还,不得私自带出复印。(档案查询审批表见附表二)

  第十五条档案借阅事项规定

  一、借阅档案必须按时归还,并及时办理清户手续。逾期无法归还应提前办理延期使用手续;(档案借阅审批表见附表三)

  二、借阅档案最长应在7个工作日内归还,一次性借阅时间超过10天以上,须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借阅者必须保证原样归还所借的档案资料,而且完整无损,不得拆散、抽换、圈点、划线、涂改或作其它任何标记;

  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所借档案,做到不丢失不泄密;

  五、涉及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开展具有查处办案性质的工作,档案、资料借阅须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各档案室即可办理;

  六、新入职和未转正的员工,原则上不允许借阅档案原件。如因工作需要,须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

  七、节假日前和工作发生变动时,必须及时归还档案;

  八、借阅的档案,一旦发生损坏、丢失或失密,应立即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备,按公司规定失职问责处理;

  九、密级档案材料和已立卷的文件,原则上不借出,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借出;

  十、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盖有该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写明借阅内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相关部门人员带领方可借阅;

  十一、实物档案一般不外借,声像档案只能以复制件提供利用。

  第十六条档案资料借阅规定

  一、公司绝密类的档案一律不得复制;

  二、复印完毕须注明用途,根据情况加盖“再复印无效”印章。

  第十七条档案密级确定与管理

  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类。(密级事项划分表见附表四)。密级档案保管要求如下:

  一、未经具备相应管理权限的领导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查阅机密档案资料,只能在阅览室内查阅;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必须由专人负责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各部门负责保密;

  四、须在设备完好的保险装置中保存密级档案,且档案室内门、柜应做到随开随锁;

  五、档案室的档案材料要定期清查,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失密、窃密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查明情况严肃处理;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网络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七、档案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与开放利用:

  (一)涉及公司商业机密;

  (二)涉及公司专利或技术秘密;

  (三)涉及公司员工个人隐私;

  (四)档案形成部门规定限制使用。

  第十八条档案统计

  公司行政人事部应在每年年终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档案的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统计工作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务必确保提供的数据准确,符合客观实际,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和伪造。(档案材料归档数量统计表格式见附表五)

  第六章档案的保管和鉴定

  第十九条档案室设置及管理规定

  一、公司应设置独立的档案室,并保证档案室安全。档案室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许进入档案室。档案管理员离开档案室要随时关好门窗,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室应按照“十防”进行管理,即防光、防水、防火、防尘、防虫、防有害气体、防高温、防潮、防霉、防盗,尽可能全面妥善保管好各类档案,并定期检查、通风;

  三、档案室内严禁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严禁吸烟,严防火灾;

  四、定期对档案室进行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盘查,对档案室设施、案卷数量和案卷排列、损坏情况等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第二十条档案鉴定与销毁流程

  档案一经立卷、归档,未经鉴定,未报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档案鉴定工作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组织,行政人事部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鉴定小组。

  一、档案鉴定要求

  (一)经鉴定小组鉴定后仍无法确定其保存价值时,应继续保存至次年再进行鉴定;

  (二)技术档案鉴定时,需附工程技术部门的专业意见;

  (三)鉴定小组不能单纯地从保管期限、年代或名称判别其价值,要从公司利用的角度综合衡量后提出存、毁意见。

  二、档案销毁规定

  (一)经批准销毁的档案,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妥善安排,不得作其它用途或当作废纸出售;

  (二)销毁档案

  须有至少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应认真复核所销毁档案。销毁完毕须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分别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三)档案室应及时做好档案整理、检索工具调整等工作。档案鉴定过程中形成的鉴定工作申请、报告、销毁清册等材料应立卷归档、长久保存。

  第二十一条档案保管期限

  档案按其价值确定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和短期等,公司各类档案具体保管期限见相关文件管理规定。

  第七章奖惩规定

  第二十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每半年一次对公司和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做出成绩和贡献,或者进步非常突出的部门或个人,整理相关材料上报公司总经理,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罚则

  一、工作不负责任,未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及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导致档案管理工作混乱,根据实地检查情况,对于档案管理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和经济处分。

  (一)档案保管期限内,档案严重缺失,或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档案材料损坏、遗失等;

  (二)未根据公司统一制度规定制定档案管理细则,导致工作流程不清晰,关键环节工作失控等;

  (三)未按规定严格执行归档、借阅、移交、销毁等各项工作流程规定,未经批准,档案管理人员擅自外借档案材料等;

  (四)未按照公司统一全宗编号规定编排目录,立卷归档不及时,且目录与内容严重不符等;

  (五)未组织专兼职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导致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偏低,各项检查严重不达标等;

  (六)专兼职管理员态度不端正,工作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管理本部门的档案资料,经检查管理混乱等。

  二、因管理或使用不当,违反公司档案保密规定,造成档案(保密)信息外泄;或者未经允许,私自将档案材料抄录、复制与转借他人等情况,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档案移交登记表》

  二、《档案查询审批表》

  三、《档案借阅审批表》

  四、《公司密级事项划分表》

  五、《档案材料归档数量统计表》

编辑:www.pmceo.Com

篇2:附小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篇3:P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P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本公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公司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公司档案分为受控档案和非受控档案。

  3、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三、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

  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归档要求

  1、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3、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

  4、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5、档案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6、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五、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2、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文件材料按时归档。

  3、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维护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档案的利用

  1、公司档案只有公司内部人员可以借阅,借阅者都要填写《借阅单》,报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其中非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2、档案借阅的最长期限为两周;对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丢失或逾期未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处理。

  3、必须严格保密,不准泄露档案材料内容,如发现遗失必须及时汇报,追求责任。

  4、不准拆卷及任意抽、换卷内文件或剪贴涂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复制案卷内容,如确有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才能摘抄或复制。

  5、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不准在档案材料中写字、划线或作记号等。

  6、不准转借,必须专人专用。

  7、用毕按时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必须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另行办理续借手续。

七、本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

篇4:某人民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  人民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要求,加强医院档案管理,更好地保护和开展档案利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围绕医院工作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在职能活动中所形成的文件、资料、图片、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人事和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工作是医院整个工作的一部分,列入医院工作计划之内。

  第二章

  第四条:收发登记是文件的“帐目”,凡是正式往来条文,本院内部文件、会议材料、人民来信,均应逐件登记。

  第五条:收文和发文,横向文件和纵向文件分别分开登记。

  第六条:登记内容包括收(发)文机关、标题、顺序号等。

  第七条:发文在经领导签发后,编号登记。收文经领导批阅后,分送经办人阅办。

  第八条:每月清理一次收(发)文件,凡是办理完毕的文件及时收集妥为保管。

  第九条:在办理文件过程中,注意文件整洁,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如有复写纸打印的材料应用碳素墨水书写整齐附后。

  第十条:文件应做到及时登记书写清楚,及时分发,及时督办。

  第三章

  第十一条: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上级机关颁发的需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上级领导视察、检查时的重要指示、讲话、照片等材料。

  2、本院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本院制定的各种规定、计划、规划、方案、统计报表、预决算;党政工团各级领导召开的工作会议材料;各项工作的请示和批复;各职能部门活动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新技术应用的技术资料、科研成果、技术鉴定、技术标准等技术文件材料;人员编制、工资标准、调资升级名册、干部任免文件;有保www.pmceo.com存价值的照片、录像、磁带;重要的信访材料、印模和启用印章的文件材料;本院编印的出版物原稿和样书;10万元以上设备申购的全套材料材料;房改材料、养老保险、工程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契约等。

  3.个人档案:经过评聘的专业职(称)的个人申报、审批表、学历证明、总结、论文以及评委会议意见等专业技术干部的档案材料。

  4.会计档案: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原始凭证、帐册、收据、报表等财务档案。

  第十二条:归档时间

  每年办理完后的所有文件材料于次年3月份前交档案室归档。

  第十三条:归档要求

  1.按照归档范围,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

  2、按照文件性质立卷归档,保持联系,不同保管期限分开立卷。

  3.根据文件内容和保存价值确定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

  4.卷内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确切、案卷登记有序、编制检索工具。

  第四章

  第十四条:档案查阅

  凡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必须持有明确的有效证件,说明查阅理由和查阅内容范围,经过同意,先登记再查阅。本单位工作人员如因工作需要查阅,提出正当理由,内容范围,尽量做到随要随查。

  第十五条:借阅

  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借出,必须经过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及时归还。

  第五章

  第十六条:非档案室专(兼)职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室,进档案室查阅档案,经办理手续后,才能进入。

  第十七条:查阅档案应在指定地点查阅。

  第十八条:保护档案安全,根据现有条件尽量做到能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尘、防鼠、防虫。

  第十九条:档案库房要保持清洁www.pmceo.com,每月一次对档案全面检查。

  第二十条:档案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法》,保守秘密。

  第二十一条:统计

  1.为了及时了解档案及档案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必须做好档案统计工作。

  2、统计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各种数字力求准确。

  3.本院档案室应建立档案、设备、利用效果、档案移进移出等统计台帐,平时做好登记,年终进行汇总。

  4.对各类情况的统计要定期分析记载。

  5.及时完成县档案局的统计报表任务。

  第二十二条:鉴定和销毁

  1.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档案鉴定工作,以缓解档案库房和保管设备的紧张状况,减少保管工作量,提高室藏档案的质量。

  2、建立鉴定小组(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分管档案的院领导、办公室主任及档案人员组成,负责鉴定工作。

  3.定期对室藏档案中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直接进行鉴定,用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观点科学地判断档案的价值,并确定其存毁。

  4.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必须销毁时,造好档案销毁清册(一式二份)经本院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连同须销毁的档案送交县档案局,县档案局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后,一份交档案馆,一份交本院存档,其销毁档案由县档案局统一处理。

篇5:医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  人民医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室未经档案人员许可不得入内。

  2、档案库房应配置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等“七防”设施,并检查登记使用情况。

  3.坚持定期检查库房,保持室内整洁、空气流通。

  4.库房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食品。

  5.档案库房钥匙应有专人保管,不得随身携带,未经批准不得交给他人。

  6.每天下班前应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确保档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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