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导航

人民医院感染发病率报告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第一人民医院感染发病率报告制度

  一、住院病人发生医院感染,应由经管医生及时填写医院感染病例信息表。

  二、发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诊断依据标本结果,报告时间为出检验报告的24小时内,诊断时间应为标本送检日期。遇到流行及时上报,或电话联络,否则作漏报处理。

  三、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医院感染管理科应于24小时内报告医疗院长,并通报相关科室。经调查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时,医院应于24小时内报告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四、疑为医院感染病人已留标本,在转科后标本报告未到,可先上报,并注明患者去向,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追踪与确诊。

  五、医院感染管理科对上报病例一一核实。

  六、医院感染管理科每月对病例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度向省中心上报,并向各科反馈监测结果。

  七、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漏报调查,查实漏报一例扣50元,上报一例感染病例奖励2元。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中心小学操行报告制度

>  新桃中心小学操行报告制度

  为了方便学校、家庭对每个学生的品行、规范进行交流,使每个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学生操行评定的经常性、制度化,使其成为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从培养学生良好道德行为入手,后实践、重行为训练,坚持知行统一原则,把学生的道德认识、道德行为结合起来,促进学生思想品德结构形成与发展。

  (三)坚持以表扬、奖励为主,批评、惩罚为辅的原则,及时强化学生的良好行为,促使学生建立良好的行为模式。

  (四)坚持操行评定的民主化程序,发挥班、组等学生干部和家长在操行评定中的作用,学生本人有参与操行评定的机会与权利,把自我评定作为学生操行评定的重要方法,以培养、发展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评价能力。

  (五)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操行评定中的主导作用。

  (六)在学生操行评定中,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学生操行评定结果由行为规范得分、操行等级、操行评语三部分组成。

  (七)学生操行评定方法要周密、严谨,符合教育科学;评定结果准确、客观,符合学生实际,同时又要便于应用,具有可行性。

  (八)对学生操行报告利用寒暑假家庭通知书形式各进行一次沟通。

篇3:120调度中心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中心医院120调度中心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调度工作中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向行政总值班、中心主任、带班领导直至卫生局总值班报告。

  1、获得重大突发事故或灾害信息及呼救时。

  2、救护烈性传染病、爱滋病、吸毒等患者时。

  3、出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违反交通法规受到处罚和扣车时。

  4、救护车辆故障或因道路堵塞以及其他原因致使超过正常往返时间时。

  5、救护分队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时。

  6、急救过程中与病人或其他人员发生争执或病人不配合治疗及意见不统一时。

  7、接到“亚洲紧急救授中心”等国际急救任务和我国救援中心电话时。

  8、执行外地、市、县等长途急救任务时。

  9、接到与医疗急救任务不相符时。

  10、调度人员行使调度有困难时。

  

篇4:120急救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医院120急救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1、通讯科信息统计人员必须每天早8时向中心领导提供前日全中心业务工作情况报表。

  2、每月按时完成月工作量统计、病员流向、疾病分类、120执行任务等信息的统计。

  3、每月按时完成中心工作人员(医护、驾驶员、调度人员)当月急救工作统计。

  4、完成中心领导及有关职能科室所需要的资料,及时对中心急救工作运转情况提出分析。

  5、完成重大灾害事故信息的储存和统计。

篇5: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中心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育局和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校委会。

  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

  五、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2、治安(刑事)事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3、食物中毒事故。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4、其它事故(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分别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六、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