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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职教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  职教中心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是关系到师生安全、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根据省、地、县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上公路靠右边行走,过公路走人行横道,严禁在公路上追逐、打闹。不准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乘车时不准将头、手伸出窗外,不准跳车,不准乘坐超载或无照车辆。骑自行车上公路靠右边行走,不准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学生骑自行车不准带人。未满12周岁不准在公路上骑自行车。学生不准骑摩托车。

  二、讲究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学校食堂应向学生供应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的饭菜,提供优质服务,不准供应腐败变质或污染有毒的食品。学生应讲究个人卫生,不喝生水,不吃变质不干净的食品,不吃零食。严禁学生抽烟、喝酒、闹事、打架,如有违犯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开除。

  三、遵守学校各项规定,杜绝意外事故发生。禁止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抗洪抢险等危险性活动。在没有严密组织和切实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无论何单位安排的活动,学校都可以拒绝参加。部门或班级开展必要的校外活动,要切实做好组织安全工作。事先要与政保处联系,并书面报告校长批准。

  四、加强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课、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的安全教育管理,严禁在以上活动中不顾安全的违规操作。严禁乱接电线、违规用电,严禁学生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学生在寝室内点蜡烛、烧火,严禁学生下河洗澡,严禁进入施工工地。如发生事故,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严禁学生参加打麻将或其他赌博活动,不准学生进入歌舞厅、录相厅、游戏室,不准学生与社会上不良青年交朋结友,吃喝玩乐。不准学生随意离开学校或夜不归宿,特殊情况离校,一定要向班主任请假,违者给予校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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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5)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五)

  1、幼儿园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有园长、保健医生、保安组成,园长人领导小组组长。

  2、保证园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有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发生。

  3、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日常生活,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去。

  4、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事物中毒,要建立幼儿就餐管理制度,做好每餐食物留样工作。

  5、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吃药时必须认真核对,药品要专人管理,并放置到幼儿不易接触的地方。药箱一定要专箱专人管理。

  6、各项活动均以孩子为中心,保教人员要注视儿童的各项活动,幼儿厕所、盥洗室地面应保持清洁干燥,

  7、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放在明显地方,定期检查更换。

  8、静园后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电,拉电闸,要灭炉火,锁门,防止以外事故发生。

  9、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传达室人员、教师要把好大门,工作时间不脱岗或干其他杂事,传达室应有电话、时钟、并有值班纪录。

  10、外人不得随意来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传达室等候接待。

篇3: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范例)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

  一、防火

  1、每学期开学前夕请有关人员检查一遍消防设施,并教会全园教职工使用灭火器。

  2、开学前请电工检查园内电路、开关等用电设施,插座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防止触电。

  3、厨房开火操作时,操纵人员不得离开灶台,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4、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拔掉电线插头,关闭电扇、录音机、电视机等各种电器,门卫每晚需检查一遍门窗,幼儿午睡时当班教师不得离开或睡觉,并注意防止幼儿将异物放进鼻孔。

  二、防水、防滑

  5、畅通下水道,发现堵塞及时排除。

  6、盥洗室内有水及时用拖把拖干净。

  三、防走失

  7、加强门卫管理,门卫全天守候不得离岗,定时锁门。

  8、禁止精神不正常者入园,禁止小商小贩入园。

  9、家长接送幼儿高峰期,门卫必须站在门口,防止陌生人接走孩子,防止幼儿独自离园。

  10、班内教师不得将幼儿交给未见过又无证明的生人。

  11、外出活动经常清点人数,防止幼儿走失。

  四、防烫伤

  12、厨房工作人员开始点火操作时开小火,防止点火时冲火烫伤员工。

  13、幼儿不得进厨房。

  14、厨房夏天先烧汤,待凉后再发送到班上,发送到班上时应加盖,装幼儿食品的盆、桶均放置高处。

  15、各班教师要加强幼儿饮水管理,并教会幼儿用杯子正确接水的方法,班内不得放热水瓶。

  16、保教人员为幼儿乘汤、盛面条等其他点心时应等到稍凉后再进行。

  五、防跌伤、擦伤

  17、午睡室床铺设防护栏,采取围措施,加强午睡巡视,确保幼儿不滚下。

  18、定期检查班内设施,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幼儿厕所要加扶手,玩具下面加草坪、纸垫等。

  19、大型玩具在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发现螺丝松动、玩具脱落、破损及时维修。

  20、幼儿上大型玩具时,教师加强巡视,保证幼儿在教师的视线范围内。

  21、教师带班时一分钟也不能离开幼儿,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时,不得聚集闲聊,注意调节幼儿活动量,防止因幼儿活动量失控而跌伤。

  22、组织幼儿外出参观、游玩需事先向上级报批。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保证每个幼儿有座位,注意幼儿头、手不伸出窗外,防止车内设施伤着幼儿,带幼儿走在马路上时,教师走在靠马路中间的一侧,幼儿走在靠人形道的一侧,在上下楼梯的时候,都应靠右走。

  23、不准幼儿上食堂拿或放物品。

  六、防戳伤

  24、班内不置尖锐玩具和有毒的塑料制品玩具,不放如牙签、木质棉签之类的尖锐物品,教师用剪刀等工具需放置高处,幼儿用剪刀都是圆头。

  25、每周清洁玩具时剔除破损玩具、防止破损锋利玩具戳伤幼儿。

  26、园内班内在幼儿活动之外不得随便牵拉绳子。

  七、防食物中毒

  27、不购买变质、腐烂的食品,购买的熟菜荤菜须加工,幼儿不吃隔夜食品

  28、严格保管幼儿食品,加强厨房和食品仓库的保管,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内不待任何生人,下班前厨房上锁。

  八、防药物事故

  29、药品放置高处,并有保健老师专人负责,并由保健老师分发幼儿的药品,分发幼儿药品时核对班级、核对姓名、核对剂量、核对用法。

篇4: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七)

  1.园长负责对全园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

  2.定期检查电线、开关、插座等用电安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禁止超负荷用电;灯泡和电热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3.要经常检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设备。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专人统一负责。

  4.人人重视防火安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觉参与扑火。全园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场所、房屋,谁用谁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5.食堂应谨慎用火,做到火不离人,每天下班应检查封闭炉灶;定期检查厨房电源并做好记录工作。

  6.教育幼儿不玩火,教育教职员工节假日按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幼儿园内不得吸烟,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7.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并组织消防疏散演习活动。

  8.必须增强防火安全意识,经常观察,发现隐患,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发现者视情节给予罚款等处理,因擅自动用造成严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篇5:某寄宿制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  寄宿制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治理机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的实施,根据我区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防备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48小时取样留存(50-100克)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别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留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刻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县政府。

  第十条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峻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轻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 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四条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具体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来回学校。

  第十五条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市、县“安全生产整治年”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专项档案。

  第五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建立常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与法制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县山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难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根据20**年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陌生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 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厉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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