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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中医院院纪院规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  中医院院纪院规

  一、按照“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原则,全院每位职工都必须以主人翁精神维护医院形象和声誉,尽可能地为病人提供一切可能的服务,不推诿病人,不让病人徒劳奔波。

  二、以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习惯,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不利用看病、住院、手术、检查等机会,向病人或家属索取财物、收受红包。不开具假证明、假报告。医务人员不直接接触现金,不在办公时间做与医疗无关的事。

  三、加强自身修养,注重仪容仪表,言谈举止文明高雅,保持和维护良好的院容院貌,不乱张贴、涂写、污损医院建筑和设施,不在医疗场所吸烟、进食、看报、闲谈,不围坐办公室,不翘二郎腿,不留长指甲。

  四、人人讲文明、讲礼貌,维护和保护医疗区域的整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穿带钉皮鞋。

  五、增强法制观念,遵纪守法,严禁贪污、偷盗、索取,以及破坏公物、打架斗殴、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

  六、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离岗,外出会诊留出去向。准点到岗到位,下班时间到后,方可脱去工作服准备下班。

  七、珍惜、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器械设备,不得侵占、挪用、私自转卖公物或将公物馈赠他人。

  八、院纪院规是每个职工必须遵守、执行的。人人有责任监督,对违返院纪院规的人和科室根据医院奖罚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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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医院纪委工作职责

>  医院纪委工作职责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二级纪委)工作职责。

  一、二级纪委是学校纪委下属的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受校纪委和所在医院党委双重领导,是党内的执纪监督机构,依据章程赋予的权利,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职能。

  二、保证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在医院的贯彻执行,检查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和监督党员、干部贯彻学校、医院决议,执行学校、医院规章制度情况。

  三、按照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教育和严格执行纪律相结合,协助医院党委利用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廉政教育。

  四、协助医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工作,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的党风廉政状况,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学校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办法的落实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抓好本单位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并定期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和制定整改措施的工作。

  五、加强制度建设与检查监督,协助医院党委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协助学校对医院党委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六、对医院党委和科以下的党员、干部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进行初查,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指导党支部提出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的建议。配合行政初查涉及政纪的案件。对医院党政领导成员违*纪政纪的情况,及时向校纪委、监察处报告。

  七、按照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纪的检举、控告,对违纪违规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向医院领导提出处理建议。受理党员、干部对党纪处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协助党组织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

  八、组织汇报、传达上级纪检部门、校党委和医院党委的有关会议精神,提出贯彻及实施意见;拟订年度、阶段和专项工作计划,报医院党委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和及时报告。

  九、完成校纪委、监察处和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党风党纪工作事宜。

篇3:某医院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  医院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医院各部、所、科、室和各党支部负责人及党员执行党的纪律、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做好效能监察工作。

  二、受理对医院各部、所、科、室及和党支部负责人及党员违犯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检举、控告、申诉、建议;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上述监察对象不服党纪、行政处分的申诉;维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调查处理医院各部、所、科、室和各党支部负责人及党员违*纪、政纪、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做出行政监察决定或建议;协调和监督院务公开,推进依法治院和民主管理。

  四、协助院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政纪、行风、医德医风和廉洁从政、廉洁行医的宣传、教育、监督工作。

  五、对医院投标、招标、采购、人事任免、职称评定等工作进行监督。

  六、完成医院党委、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篇4: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工作职责

  E大学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工作职责

  纪委工作职责

  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服从、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做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维护章程和党内其他一系列重要党纪党规,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职能。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并加强考核和监督实施,建立、健全有关党风廉政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修订配套的制度。

  三、检查和处理本院党组织和党员违*纪的案件,按照职权范围决定给予或撤销党纪处分;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及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

  四、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工作,受理人民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控告或检举。依法保护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党员、干部的正当权益。

  五、抓好纪检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的遵纪守法的观念,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高党员素质。

  六、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干部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对招生就业、财务收支、大宗物品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以及职称评聘等环节和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

  七、按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工作布置,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纪委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

  八、完成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监察室工作职责

  监察室是学院行政行使监察职能的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学院党委、学院行政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二、受理对单位和个人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不服从学校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

  三、调查处理监察对象(副科级以上干部)违纪违法的行为,根据调查结果提出监察建议。

  四、围绕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开展效能监察。

  五、做好招生监察、行风建设和其他行政监察工作。

  六、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室工作职责

  审计室是学院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在院长的领导下,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领导机关和学院内部制定的有关规章的规定,对学院以及所属单位财务状况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审计室对学院主管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和州教育局内审室的指导和监督。主要职责如下:

  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1、对学校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收入审计:包括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主要以各项收入的合法性审计为主,杜绝违规收费和乱收费的现象。

  支出审计:审查各项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合法性,有无虚报冒领和弄虚作假现象,开支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超标准开支和铺张浪费等现象,如对大宗物资采购实施审计监督,对院内各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及其使用效益审计。

  2、对中层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主要对学院任命或聘任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年度或届满的经济责任审计。

  3、对学院国有资产的审计

  从加强管理的角度查明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安全完整,是否做到物尽其用,是否发挥了最大效能等。

  4、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

  (1)监督学院有关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履行情况,在职权范围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建设(修缮)工程法规行为的意见;

  (2)参与基建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的审计监督;

  (3)对建设项目的合法性、施工管理的规范性以及工程造价的合理性进行审计;

  (4)制定和修订关于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5、对违反国家财经法纪和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6、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制定、公布有关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向上级审计机关、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学院领导呈报或转报审计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处理的意见建议。

  四、做好审计档案、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以及保管、保密工作。

  五、审计室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学院领导批准,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

  六、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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